74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测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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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pecitcation on Investigation of Natural Bukling Materialfor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SL2512000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勘测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 4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的通知水国科2000284号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水利

2、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勘测局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称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600。本标准实施后取代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试行)SDJ1778。本标准自2000年8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小,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井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二000年七月十三日前 言根据水利部1997年下达的“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按水利部1997年7月发布的SL0197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对SDJ177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

3、筑材料勘察规程进行修订。水利水电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对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程序、勘察阶段和勘察精度作了统规定;明确各勘察阶段的勘探任务和取样试验的要求。规定了各设计阶段必须提交料场勘察报告及报告的编写提纲;规定了天然建筑材料质量技术要求。对SDJ1778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进行修改的主要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加了规程前引部分、术语、符号和有关共性要求的一般规定;修改了部分料场勘探问(点)间距和图件比例尺,要求每个勘探点均应分层取样试验;将材料试验分为全分析和简分析两种,规定了每种材料全分析和简分析的试验项目和取样最少控制组数;修

4、改了部分材料质量技术控制指标值,采用了现行国家法定计量单;增加了人工骨料料场勘探与取样试验的内容、方法和人工骨料质量技术要求;将土分为混凝土用和上石坝用两类;删掉了原规程附件中部分试验成果整理方法及有关附表;增加了特殊土和岩石碱活性判定标准;增加了规程条文说明。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勘测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姜树国 李国用 周寿云港作武 舒华波 饶 旦 叶渊明 冯彦勋1 总 则1 01 为了贯彻执行 GB5028799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统一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程序,明确各勘察阶段的级别和精度要求,保证勘察成果质量,特制

5、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103 为查明工程所需要的各类天然建筑材料料场的分布、位置、储量、质量、开采和运输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必须密切结合工程的设计阶段和设计方案,因地制宜地进行。104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 术语、符号21 术 语211 天然骨料 natural aggregate天然砂、砾石经筛分、冲洗而制成的混凝土骨料。212 人工骨料 artificial aggregate开采的石料经过破碎、筛分、冲洗面制成的混凝土骨料。213

6、碎(砾)石类土 debris(gravely)soil粒径大于 5mm(P5)颗粒的质量,小于总质量的 60的各类的土,软岩及碾压后可碎的风化岩统称碎(砾)石类土。214 分散性土 depressive soil在低含盐量水中(或纯净水中)离子相互的排斥力超过了相互吸引力,导致土体的颗粒分散的粘性土。215 粗骨料 coarse aggregate粒径大于smm的混凝土骨料。2、16 细骨料 fine aggregate粒径小于5mm的混凝土骨料。217 什状颗粒 needleshaped Particle砾石(碎石)颗粒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218 片状颗粒 flakeshaped

7、Particle砾石(碎石)颗粒宽度与厚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21、9软弱颗粒 soft Particle在饱水条件下,粒径510mm、1020mm、2040mm的粗骨料颗粒,分别在 0、15、0 25、0 34kN压力下可破碎的颗粒。2110 碱活性骨料 alkali reactive aggregate可与水泥或混凝土中的碱离子发生化学反应共产生体积膨胀,导致混凝土开裂破坏的骨料。22111 细度模数 fineness modulus。(FM)评价砂粗细程度的一项指标,用筛分试验中孔径小于5mrn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的总和除以100来表示。2l12 土粒比重 specific gravi

8、ty of soil particle土颗粒的重量与4蒸馏水的重量的比值。2113 天然密度 nstursldenShy岩土在天然状态时单位体积的质量。2114 表观密度 density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颗粒内封闭孔隙)的质量。2115 堆积密度 Pilng density骨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216 紧密密度 compactlon density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2l17 分级堆积密度 piling density pouch prade各拉径组砾石(碎石o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2l18 干密度 dry density岩土单位体积中固体颗粒的质量

9、。2L19 最优含水率(最优含水量)optimum moGture content在一定功能压实(或击实、或夯实)作用下,能使填土达到最大干密度时的相应含水率。2120 有用层 effective layer质量技术指标能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材料要求的岩上层。2121 无用层 upavallable layer质量技术指标不能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材料要求的岩上层和有害夹层。2l22 剥离层 overburden stripping formaton覆盖于有用层表面需要清除的无用层。2L23 崩解性 disintegration(slaking)岩上体遇水湿化崩解成碎块的特性。333 一 般 规

10、 定301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根据勘察任务书或合同进行。勘察任务书或合同中应明确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勘察级别、材料种类、用量以及特殊要求。302 勘察单位在开展野外工作之前,应全面搜集和分析已有的地质资料,并需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依据勘察任务书或合同按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编制勘察计划。303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划分为普查、初查、详查3个级别,井宜与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3阶段相对应。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满足规划阶段中近期开发工程的要求。在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可视需要进行补充勘察和复查。304 天然建筑材料料场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1 在考虑

11、环境保护、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宜由近至远,先集中后分散,井注意各种料源的比较。2 应不影响建筑物布置及安全,避免或减少与工程施工相干扰。3 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确需占用时宜保留还田土层。4 应充分利用工程开挖料。305 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勘探应依据料场地形地貌特征,直沿岩仕、岩相变化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线。勘探网(点)间距应符合各勘察级别的要求,并可根据料场条件作适当调整。勘探点的布置应先疏后密,逐渐增加并形成网格状。306 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个勘探点均应分层取样试验,已做过初查的料场可适当减少。2 材料试验分全分析和简分析两种,按材料种类确定全分析和简分析试验

12、项目。54 各设计阶段天然建筑材料勘察4 规 划 阶 段411 对规划方案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的天然建筑材料,都必须进行普查。412 宜在规划的水利水电工程 20km范围内对各类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地质调查。草测11000015000料场地质图,初步了解材料类别、质量、估算储量。编制1100000150000料场分布图。413 对近期开发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每个料场应根据天然露头草测11000015000综合地质图,还应布置少量勘探和取样试验工作,初步确定材料层质量。必要时,在普查基础上进行初愈42 可行性研究阶段421 工程所需各类天然建筑材料必须作到初么初步查明料场岩、土层结构及岩性、夹层性质及空

13、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无用层厚度及方量,有用层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和对环境的影响等。422 当天然建筑材料的初查精度不能满足建筑物型式和结构选择时,应对控制性的料源及主要料场进行详查。423 应采用15000l2000地形图作底图,进行料场地质平面测绘及勘探布置。人工骨料场和块石料场应实测1200011000料场地质剖面;砂砾料、土料料场可实测 1200011000料场地质剖面。424 料场勘探与取样试验,应符合本规程5156节的规定。425 勘察储量与实际储量误差,应不超过 40,勘察储量不得少于设计需要量的3倍。4 26 应编制 150000125000料场分布图,l5000l2

14、0006料场综合地质图,1200011000料场地质剖面图。43 初步设计阶段431 初步设计阶段的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在初查基础上进行详查。应详细查明料场岩、上层结构及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无用层厚度及方量,有用层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和对环境的影响等。当需要时,应进行混凝土天然掺合料的调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过详查的料场,可视需要进行复查。432 应采用 1200011000地形图作底图,进行料场地质测绘及勘探布置。对人工骨料和块石料应实测12000l500料场地质剖面;砂砾料和上料料场可实测12000l500料场地质剖面图433 料场勘探和取样试验,应符合本规程

15、156节的规定。434 勘察储量与实际储量误差,应不超过15,勘察储量不得少于设计需要量的2倍。435 应编制150000110000料场分布图,1200011000料场综合地质图,12000l500料场地质剖面图。44 招标和施工国设计阶段441 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复查初步设计审批中所提出的天然建筑材料遗留问题,有什对性地进行勘探和取样试验。当因设计、施工方案变更需要新辟料源和扩大料源时,应按详查级别进行勘察。应调查料场详查至开平时段内,有无因天然或人工因素造成料杨明显变化,必要时应重新进行详查级别的勘察工作。复查或补做详查应在料场开采前完成。442 应配合设计、施工进行专门性试验研

16、究工作。7443 在料场开采过程中,应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5 料场勘探和取样试验5 砂、砾 料511 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宜分为三类: 类 面积广,有用层厚而稳定,表面剥离层零星分布;类 呈带状分布,有用层厚度变化不大,有剥离层; 类 面积小,有用层厚度小,岩性变化较大,有剥离层。2 料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网(点)间距应按表51、2的规定确定。4 勘探点应描述地层名称、厚度,颗粒组成及砂、砾石、蛮石和泥团(粘粉粒)的含量,砂的矿物和砾石的岩石成分、风化程度、密实度、胶结程度,夹层或透镜体特征,并记录勘探时地下水位与相应时间的河水位、取样地点、深度和编号。5 混凝上用砂、陈料粗、细粒

17、组分类应按本规程附录C中CI的规定确定。513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勘探点必须按水上、水下分层取样做简分析。取样间距可按单层厚度13m取一组;如岩相稳定或变化较大,取样间距可适当增减Z 大于 0 sin的夹层应取样。8等方法;水下部分应以钻孔取样为主,可适当布置少量沉井取样。刻槽断面宜30cmX40cm,其最小宽度和深度应大于最大粒径长轴的2倍,大蛮石就地测量,不予刻取。取样钻孔孔径应在168mm以上。4 样品数量应根据试验需要和颗粒组成而定。对超量样品,应以四分法缩取。现场试验样品,全分析不得少于1000kg,简分析不得少于 300kg。室内试验样品,砾石(除去大于 80mm)不应

18、少于 30kg,砂不应少于10kg,坝壳填料的大型试验样品数量,应按试验需要确定。514 简分析试验项目,砂料应为颗粒分析、含泥量、轻物质含量,砾石料应为颗粒分析、针片状颗粒、软弱颗粒、活性骨料、泥块(团)、轻物质等含量。若经岩相法鉴定砾石料中有含碱活性成分的岩石时,应取样进行碱活性骨料的危害性鉴定。全分析试验项目应符合表5141和表5142的规定,同时可根据地域及工程需要适当增减部分试验项目。105 常见含碱活性成分的岩石应按本规程附录B中表B01的规定确定,岩石碱活性判定标准应按附录B中表B02的规定确定。52 人 工 骨 料521 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宜分为三类:I 类 地形完整,沟谷不发

19、育,岩性单一,岩相稳定,断裂。岩溶不发育,风化层及剥离层较薄; 类 地形不完整,沟谷较发育,岩性岩相较稳定,没有或少有无用夹层,断裂、岩溶较发育,风化层及剥离层较厚; 类 地形不完整,沟谷发育,岩性岩相变化大,夹无用层,断裂、岩溶发育,风化层及剥离层厚。3 勘探点应描述地层、岩性、产状、无用夹层,断层、裂隙发育情况,风化程度、岩溶及充填物等,井记录地下水位、取样位置和编号,岩芯获得率等。523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详查取样组数应按岩性、风化程度分别取样。同一岩性不少于5组、同一风化层取样数量不应少于3组,初查时可适当减少。2 取样应在钻孔岩芯中选取和坑槽、探确壁凿取。3 每组试验样品数

20、量和规格,应满足试验要求。11524 原岩试验项目应符合表52、4的规定。裴A12的相关规定。527 碾压混凝上天然掺合料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颁标准。53 土 料531 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宜分为三类:I 类 料场面积大,地形平缓,有用层厚而稳定,土层结构简单;12类 料场面积较大,地形起伏,有用层厚度较稳定,上层结构较复杂;皿类 料场面积小,地形起伏大,有用层较薄,上层结构变化大。532 料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网(点)间距应符合表532的规定。初查,每条剖面上不应少于2个坑(孔);详查,类料场每条剖面上不应少于3个坑(IL)。4 上石坝用土料的粗细粒组分类应按附录C中的CZ的

21、规定确定。5 细粒土的分类应按本规程附录C中图C26、表C26的规定确定;细粒土的简易分类可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27的规定确定。533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31 每个勘探点均应分层取样做简分析,间距l3m取1组样:潮湿地区天然会水窈论断府lm取1个样。分散性试验组数;红粘土应增加双比重计试验组数。3 取样应在坑槽和钻孔中采用刻槽法和孔内取土器分层采取。原状土样要现场及时蜡封、装存、运送,严禁碰撞、振动。4 取样规格及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原状样不应小于15cmX15cmX15cm或直径9cm、长度20cm。扰动样总量不应少于25kg。534 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l 粘性上简分析项目应

22、为天然含水率、颗粒分析、液限、塑限,视需要可增加击实、击实后的剪切、渗透系数等项目。2 粘性上全分析试验项目应按表5、34的规定确定。143 必要时做天然会水率随季节变儿的试验。154 分散性土除按表534的规定外,还应做分散性试验(针孔试验、孔降水溶液试验、土块试验、双比重计试验)。5 红粘土除按表5、34的规定外,还应做双比重计试验。535 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土石坝上料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表A21的规定。2 黄土、膨胀土、红粘土、分散性土作上坝防渗体与坝体填筑料或堤防填筑料时,质量技术指标应按工程要求做专门改性试验。536 特殊上的特性可按下列标准评价:l 土的分

23、散性单项评价指标可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A22、图 A23、表 A、24、表儿 25的规定确定。2 膨胀上的膨胀潜势分类可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A26的规定确定。54 碎(砾)石类上料541 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宜分为三类:I类 料场面积大,地形平缓,岩性单一,有用层厚度大而稳定,成分、结构较简单;D类 料场面积较大,地形起伏,有用层厚度和成分、结构变化较大; 类 料场带状分布,地形起伏大,有用层厚度和成分、结构变化大。54、2 料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表542 勘探网(点)间距1 勘探网(点)间距应符名称、颜色、岩性结构、风化程度及分带、粒度成分、潮湿状态、塑性状态等,并记录取样位置、编号及高程。4

24、碎(砾)石类土的分类应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21表C27的规定确定。543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个勘探点均应分层取样做简分析,单层厚13rn,取样1组。2 全分析应取代表性样品,取样最少组数应符合表543规定。单层取样初查不少于1组,详查不少于2组。1 简分析试验项目应为天然含水率、颗粒分析、液限、塑限,视需要可增加击实、击实后的剪切、渗透系数等项目。162 全分析试验项目应按本规程表544的规定确定。3 对风化成因的碎(砾)石类土,必要时应做压实后的颗粒分析、渗透破坏试验和干湿循环试验。4 必要时应做碎(砾)石类上的碾压试验。545 碎(砾)石类土料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表

25、A 31的规定。55 槽孔固壁上料551 料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71 应选取胶粒含量高、砂粒含量低、塑性指数大的土料场作为勘探料场。2 应在调查和取少量样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详查,详查时勘探网间距应以2030rn为宜。3 勘探方法及勘探点描述应符合本规程532条第2、3款的规定。应特别注意土质均一性和颗粒成分的描述。552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勘探点均应分层取样做简分析。取样间距13m。2 全分析应取代表性样品,取样最少组数应按料场储量确定。储量大于IX104m3,取35组;小于IX104m3,取23组。3 取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533条第3款的规定。4 取样规格及数量应满足试验要

26、求,每组样不应少于5kg。553 试验项B应符合表5。巳3的规定。554 槽孔固壁土料质量技术要求应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A41的规定确定。 56 块 石 料561 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宜分为三类:I 类 岩性单一,岩相稳定,断裂、岩溶不发育,岩百裸露,风化轻微; 类 岩层厚度及质量较稳定,没有或有少量无用夹层,断裂、岩溶较发育,剥离层薄; 类 岩层厚度和质量变化较大,有无用夹层,风化层较厚,断裂、岩溶发育剥离层较厚。18562 料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称、岩性、产状、构造、岩石块度、风化程度、岩芯获得率等,并记录地样位置、高程及编号等。563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l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详查,应

27、在13个典型剖面上的有用层中按不同岩性分别取样,I、D、瓜类料场取样间距分别按每510m、35m、23rn取试样一组。各有用层不同岩性试样总数不应少于5组。典型剖面以外勘探点所揭露的有用层,均应取一组试样。收集有关爆破资料,进行类比;当岩体裂隙发育,质量较差时,应配合设计、施工与试验性开采结合进行爆破试验;爆破试验点应选择在有代表仕的典型地段上。爆破后,必须测定堆石的块径、级配和休止角或抗剪强度。爆破试验组数宜不少于23组。19566 块石料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表A51的规定。6 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61 图 件 编 制611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图件,应包括料场分布图、料场综合地质图、

28、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及平们、竖井、坑槽展示图等。图件比例尺和精度,应符合本规程412、426、4、3,5的规定。柱状图和展示图比例尺可采用 1200150612 料场分布图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各类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名称和位置。2 建筑物位置、交通线路、城镇等。3 各料场概况一览表,应按料源类别列表,内容包括料场位置、名称、编号、至建筑物距离、勘察级别、剥离方量、有用储量和质量总评价。613 料场综合地质图应包括以下内容:互 勘探点(线)位置及编号、地面高程、坑(孔)深度、剥离层厚度、有用层厚度62 地层、岩性、构造等主要地质界线及代号,耕地、林地范围和其它标志。3 储量计算范围线。4 质量分区

29、界线,应按材料的质量优劣、有用层和剥离层的厚度及分布、开采条件等进行分区。5 储量、质量汇总表,应按岩上分类、分区、分别汇总统计。614 料场地质剖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1 勘探点编号、位置、高程、坑(孔)深度、取样位置和编号,剥离层厚度、有用层厚度。2 地层、岩性、构造、风化等界线。203 地下水位线、高程与施测日期,河床、河漫滩应标出相应枯水位和一般洪水位。4 质量分区线和储量计算范围线。5 剖面方向,相交剖面和编号。615 柱状图和展示图应包括以下内容:1 勘探点编号、位置、高程、深度、施工起止日期,勘探点地层、岩性、风化界线、厚度,地下水埋藏深度、高程和施测日期,取样点位置和编号,地质描

30、述。2 人工骨料场地层柱状图还应列出矿物化学成分试验成果。3 基岩勘探孔应标明岩芯获得率、RQD。4 上料勘探孔宜标明粘粒含量和天然含水量。62 试验成果整理62l 试验成果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及时整理,以便发现问题,利于校正和补充试验。2 分层、分区或按产地汇总整理。如考虑水下开采,则水上、水下分别整理。3 列人整理的试验成果,其试验方法必须相同。622 各项试验成果应计算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列出最大值、最小值,根据指标的类别和工程需要列出大值平均值或小值平均值。623 砾石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软弱颗粒含量,活性骨料含量应分级统计。624 各种试验成果整理方法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各种

31、试验成果汇总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中表Elf表E17的规定。除了附录中所列的常用曲线外,可按材料特性和需要,另绘专门性关系曲线。63 储 量 计 算631 储量计算范围和边界应符合下列要求:21l 应在有用区圈定范围内计算有用层的总储量和剥离层及夹层的体积,并按分区、分层、水上、水下进行储量计算。净砾石、净砂及砾石分级储量计算成果应按本规程附录E中表E24和表E25的规定执行。2 有用区周边界线应以勘探范围和试验资料为基础,结合地质地貌综合分析圈定,延伸至勘探范围以外的边界线距离,不得大于勘探坑孔间距的 12。3 储量计算中有用层上、下限应以顶底板各扣除以20 3m为界;未揭穿有用层其下限应以实

32、际勘探深度为界。4 水下储量计算下限应不超过最大开采深度。5 河床漫滩料场水上、水下储国计算的水位选择,应以枯水期水位为标准;严寒地区,宜以平水期水位为标准;如确无水位资料,可采用勘探水位。6 对无用夹层,可按实际厚度划出;对有害夹层,应按实际边界线多扣除 0 20 3m。632 储量计算可采用平均厚度法、平行断面法、三角形法,选择一种计算方法,取另一种方法校核。平均厚度法多用于地形平缓、有用层厚度较稳定的料场。计算方法可按本规程附录E中表E21的规定执行。平行断面法多用于地形有起伏、剥离层与有用层厚度有变化的料场,计算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E中表E22的规定执行。三角形法常用于勘探网(点)布置不

33、规则的料场。计算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E中表E23的现定执行。22633 混凝土骨料应按下列公式进行净砾石、净砂及砾石分级储量计算:64 报 告 编 写641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阐明天然建筑材料普查成果,略评各规划工程天然建筑材料条件,并附料场分布图。对近期开发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初查成果,必须专编写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报告。642 初查和详查每个料场均应编写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报告,编写内容包括料场位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开采运输条件、材料质量、储量及评价,应附料场综合地质图及地质剖面图。643 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查)和初步设计阶段(详查)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报告,应由下列部分组成:l 应简述工程

34、概况、任务要求、勘察过程、完成工作量和对前人资料的利用情况等。2 自然地理地质概况应叙述与建筑材料质量有关的区域地质简况、水文气象特征等。3 应按材料类别分料场叙述下列内容:l)料场位置、高程、至建筑物距离、交通条件、占用农田的面积,并简要叙述料场地貌、岩土层结构、有用层和无用层及有害层的厚度、性质与变化规律、地下水位、河水位及相互关系等;2)勘探方法、布置形式、勘探点间距、取样方法和组数;3)根据试验成果汇总表与质量技术指标或工程设计特殊要求,评价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4)储量计算方法及计算边界,列出储量计算成果表和储量汇总表。4 应按不同材料类别简要说明勘察结论,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推荐优选

35、料场及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5 应附图表:l)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分布图;2)料场综合地质图;233)料场地质剖面图;4)试验成果汇总表和储量汇总表。各汇总表可按附录E中表E11表E26的规定执行;5)天然建筑材料各料场综合成果表和勘察i作量表。天然建筑材料各料场综合成果表和勘察工作量表应按附录E中表E32和表E32的规定执行。6 水利水电i程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天然建筑材料部分(章、节),应为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报告的摘要。644 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天然建筑材料复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叙述目的、任务及完成勘察工作量,试验成果综合分析、评价和结论等。所附图表,可按实际情况而定。24645 施工期应通过搜

36、集料场开采施工资料与前期勘察成果对比分析,竣工后编写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工作总结;并将内容编人工程竣工地质报告。附录A 天然建筑材料质量技术要求A1 砂、砾 料25A11 混凝土细骨料质量应符合表AI11 表All2、图AI、1的规定。2627A22 针孔试验评价上的分散性应符合表22的规定。A23 孔隙水溶液试验评价土的分散性应按图A23的规定确定。28A24 土块试验评价土的分散性应符合表24的规定。293031附录B 常见合碱活性成分的岩石及碱活性判定标准32B01 常见含碱活性成分的岩石应按表巳of的规定确定。33附录C 上 的 分 类C 1凝土用砂、砾料粗、细粒组分类Cll 土的粗、细粒

37、组分类应按表CI、1的规定确定。C12 混凝土粗骨料按粒度划分,砾的分类应按表C12的规定确定。34C24 按GBJ145一90土的分类标准,砾粒组质量少于或等于总质量的 50的上称为砂类上,砂类上分类应按表 C 2 4的规定确定。35C25 按GBJ14590土的分类标准),细粒组质量多于或等于总质量的50,且粗粒组质量少于25的上称为细粒上;若粗粒组质量为2550的上称为含粗粒的细粒土。3637附录D 试验成果整理方法D1 砂、砾 料Dll 上坝坝壳填筑砂砾料(包括砂制)颗粒级配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级粒径组含量(以质量计,下同)百分数,可采用算术平均值;如岩层结构复杂,各层的颗粒组成

38、变化较大,应进行加权平均值计算。2 取横坐标为对数的半对数纸,以颗粒直径为横坐标,累计筛余百分数为纵坐标,根据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绘制砂砾石和砂级配曲线图。D12 混凝土骨料用砂砾料颗粒级配整理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381 砂或砾石料各粒径组的百分含量应分别按下式计算:4 含砂率和含砾率的加权平均值应按本规程公式DIZ一3的形式计算。5 应以颗粒直径(mm)为横坐标,累计筛余百分数为纵坐标,依据整理出来的砂(包括风化砂)和砾石各粒径组的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累计筛余百分含量资料绘制级配曲线。D13 细度模数和平均粒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 砂的细度模数应按下式计算;筛分计筛余百分数。砂的细度模

39、数加权平均值应按式(DIZ3)的形式计算。D14 其他资料整理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391 对影响混凝土骨料质量的指标,如砾石料中的针片状颗粒、软弱颗粒、活性骨料,当含量较高,变化较大,并试验组数较多时,应采用加权平均值按下式计算:2 砂和砾石料的其它质量技术指标,可采用算术平均值计算。3 土坝坝壳填筑用砂砾料及砂料的渗透系数和抗剪强度指标整理方法应符合本规程D22和D25的规定。D2 土 料D21 必要时应编制土的天然含水率随深度变化图及天然含水率随季节变化曲线。D22 应绘制土在击实试验后于密度与渗透系数关系曲线。取纵坐标为对数的半对数纸,以干密度为横坐标,渗透系数平均值和大值或小值平均值

40、为纵坐标,绘制kPd曲线。D2 3 土的最大于密度与最优含水量指标整理可按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执行。D 24 土的压缩指标整理可按 GBT50123一1999上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执行。40D25 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直接剪切试验成果整理可按GB”F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执行;土的三轴剪切试验成果整理,可按 GBT501231999上工试验方法标准与方法)的规定执行。41附录E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常用表E1 试验成果汇总表E11 砂、砾料(人工骨料轧制料)颗粒级配汇总可按表EI1的规定执行。E12 混凝土用砂、砾料(人工骨料轧制料)试验成果汇总

41、可41按表E12的规定执行。4243E15 上的颗粒级配成果汇总可按表E15的规定执行。E16 土的试验成果汇总可按表E16的规定执行。44EI7 固壁土料试验成果汇总可按表E17的规定执行。4546474849E22 采用平行断面法计算材料储量可按表EZ2的规定执行。E23 采用三角形法计算材料储量可按表E23的规定执行。5051E24 计算混凝土骨料中净砾石、净砂储量可按表E、24的规定执行。E3 天然建筑材料备料场综合成果表和勘察工作t表52E31 天然建筑材料各料场综合成果表可按表E31的规定执行。5354附录F 本规程的用词和用语说明为便于执行本规程,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42、: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5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 利 电 工 程 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条 文 说 明2000 北京59l 总 则101 原水利电力部 1978年颁发的 SDJ177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以下简称原规程),至今已使用20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利水电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尤其是80年代中期以后,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大型、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相继建成和开工兴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对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为此特对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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