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941467 上传时间:2020-05-2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doc(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基本原理是外汇局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货物流的信息,以单个企业为主体,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进行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识别异常行为,锁定现场核查对象,核实异常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企业在外汇局办理业务流程如下:第一步:企业持以下材料至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与电子口岸IC卡认证手续:(一)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二)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四)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五)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六)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七)企业法人卡;(八)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第(一)和(二)项材料企业可在“贸易外汇服务直通车”网站()和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专题频道】-【金融服务】-【外汇政策汇编】中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其中,第(一)项材料,企业应准确填写海关注册码信息。第二步:企业至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

3、务;至银行提交相应材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第三步:企业接受外汇局非现场监测。(一)外汇局设置以下总量核查指标对企业进行非现场监测:1、总量差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正常区间范围为【-20,20】万美元;2、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30%,30%】;3、资金货物比=(收汇额+付汇额)/(出口额+进口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50%,150%】;4、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0,25%】。(二)企业可

4、通过监测系统中【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业务指标情况】,查询总量核查指标信息。当企业指标高于正常区间范围上限时,系统界面上该指标显示为红色;当企业指标低于正常区间范围下限时,系统界面上该指标显示为绿色。(三)当企业指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将由监测系统自动筛选为“重点监测企业”:1、总量差额率超标和总量差额同时超标,即两项指标同时显示为红色或绿色;2、资金货物比指标超标,即该指标显示为红色或绿色;3、贸易信贷余额比超标,即该指标显示为红色或绿色。备注:企业贸易信贷及贸易融资 贸易信贷指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包括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贸易融资指银行对企业提供的与结算相

5、关的融资便利,包括信用证、海外代付等业务。行为将对总量核查指标产生影响。为避免由于贸易信贷等因素引起指标异常而被监测系统自动筛选列为“重点监测企业”,企业应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以下报告:业务类别业务特征报告时限报告方式注意事项预收货款收款日期与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间隔在30天以上(不含30天)收款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通过监测系统中【企业网上报告管理】模块向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1、逾期未报告的事项,企业应提交相应材料至外汇局现场报告。现场报告应按照“贸易外汇服务直通车”网站()和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热门专题】-【金融服务】-【外汇政策汇编】中登载的企业现场报告流程及表格执行2、

6、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逾期,外汇局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列为B类企业预付货款付款日期与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间隔在30天以上(不含30天)付款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延期收款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与收款日期间隔在90天以上(不含90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延期付款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与付款日期间隔在90天以上(不含90天)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转口贸易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收款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进口海外代付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与企业还款日期间隔在90

7、天以上(不含90天)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进口信用证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与企业实际付款日期间隔在90天以上(不含90天)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其他进口贸易融资或进口组合贸易融资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与企业实际付款日期间隔在90天以上(不含90天)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口日期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1、该类业务不含进口押汇和国内外汇贷款等表内贸易融资2、企业报告时,组合融资产品的预计付款日期须按照所涉产品的合计期限填写,报告业务性质须根据所涉产品中期限较长的业务类型选择3、逾期未报告的处理同上辅导期业务成为名录企业后,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发生以来

8、90天内(含90天)所发生的业务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逐笔对应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或转口贸易外汇收入与支出数据,填写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所在地外汇局逾期未报告的处理同上5第四步:指标异常企业接受外汇局现场核查。(一)外汇局经数据监测后,将重点监测企业列为现场核查企业,并向其发放现场核查通知书。在现场核查通知书发放3个工作日内,企业应通过监测系统或至外汇局现场签收现场核查通知书;(二)现场核查通知书发放次日起30天内,企业应通过监测系统下载现场核查通知书所列核查期内企业发生的逐笔进出口、收付汇基础数据包,开展自查。(三)根据企业异常情况,外汇局可采取要求企业提交相

9、关书面材料、约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现场查阅企业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备注:第(三)项书面材料格式,企业请参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第110页至113页,或在“贸易外汇服务直通车”网站()和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热门专题】-【金融服务】-【外汇政策汇编】中下载企业现场核查报告格式及自查简表。第五步:企业确认分类结果。(一)外汇局结合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结果将企业分为A/B/C类,并向企业发出分类结论告知书,企业需在告知书发放3个工作日内,通过监测系统或至外汇局现场签收;(二)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分类结论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述。外汇局发布B/C类企业有效期为一年。备注:B类企业由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设置出口可收汇比率、进口可付汇比率以及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B类企业可在银行直接办理;超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B类企业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至银行办理。B类企业详细管理措施请参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第120页至121页。 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至银行办理,详细管理措施请参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第122页至123页。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