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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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交安2017 21 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版)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全市公路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结合我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现将修订后的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版)(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案精神,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子预案,落实应急组织机构、人力和物资装备,做好预案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保障服务能力。特此通知。附件: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版)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8日 抄送:苏

2、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政府办公室,张家港市安监局。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发 (共印18份)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

3、路局江苏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张家港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预案(2017版),结合我市公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分级各类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张家港市管辖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路网,需要由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处置的级(一般)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提供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主要包括:(1)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毁坏、中断或阻塞,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3小时以上时;(2)公路、桥梁及其

4、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运行中断,恢复运行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3)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需进行救援时;(4)对跨部门、跨行业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需要由张家港公路管理处提供应急保障时。1.5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切实履行公路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1.5.2 统一

5、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张家港市政府统一领导,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的组织、指挥下,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1.5.3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1.6应急预案体系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对公路路网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制定,经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予以公布实施,并报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专项预案的子预案。是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根据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或单位职能职责,为应对特定类型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制定,经市公路管理处审核后予以公布实施,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主要子预案包括:张家港市干线公路长大桥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张家港市公路行业地震

7、应急处置预案、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预案、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处置预案、冬季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公路路网紧急、特情事故处置预案、危化品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公路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 应急组织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9266号)要求,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组织体系为县级(县级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机构。本预案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组织体系是特指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急管理机构(以下同)。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组、现场工作组等。 2.1应急领导小组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公路交

8、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我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市公路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处领导任副组长,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审定相关公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及其政策、规划;(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3)其他相关事项。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决定启动和终止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2)负责统一领导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根据上级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根据需要,会同上级有关部门,

9、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5)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2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公路管理处内部相关股室组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1)综合协调小组:由安全机务股股长任组长,办公室、巡查中队、路政综合业务股和安全机务股相关股室人员组成。负责起草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上级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

10、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公路抢通小组:由养护工程管理股股长任组长,养护工程管理股、巡查中队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协调并组织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通信保障小组:由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股长任组长,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视频监控和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公路管理处向下级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新闻宣传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股室人员组成。负责收集、

11、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5)恢复重建小组:由分管养护处领导任组长,养护公司、养护工程管理股人员组成。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6)总结评估小组:由分管安全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

12、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新闻宣传小组、恢复重建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散。2.3日常管理机构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作为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2.3.1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负责张家港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向社会发布公路出行信息;(2)负责与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应急管理机构和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

13、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日常工作;(3)拟订、修订与公路交通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4)组织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6)根据上级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应急协调行动;(7)负责督导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8)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3.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2)负责接收、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跟踪了解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级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3)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14、,编写应急工作简报;(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5)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4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1)参与拟订、修订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中心委托的其他事项。2.5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是由市公路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时,或发布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15、级预警和响应时,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机构。当现场工作组由苏州市公路管理处或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建时,市公路管理处派出处领导参加现场工作组;当现场工作组由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单位统一组建时,市公路管理处派出股室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苏州市公路管理处的统一部署,参与苏州市公路管理处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按照市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参与市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公路交通运输应急队伍的现场指挥和调度,并保障作业安全;(4)负责指导、协调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

16、场有关情况;(5)提供公路交通方面技术支持;(6)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 运行机制3.1 预测与预警3.1.1 预警信息涉及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1)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每日24小时全市降水实况图及图示最严重区域降水、温度、湿度等监测天气要素平均值和最大值;72小时内短时天气预报,重大交通事件(包括黄金周、大型活动等常规及各类突发交通事件)天气中期趋势预报,气象灾害集中时期(汛期、冬季等)天气长期态势预报;各类气象灾害周期预警信息专报(包括主要气象灾害周期的天气类型、预计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预计强度等)和气象主管部门已发布的台风、暴雨、雪灾、

17、大雾、道路积冰预警信息。(2)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道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出发地、目的地、途经公路路线。突发地质灾害预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范围。(3)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道路中断、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4)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

18、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5)其他其他需要公路管理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3.1.2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面向公路行业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公路交通运输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建立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建立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评估系统。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预测、预警机制。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负责市公路管理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的建设。3.1.3 预警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级预警(严重预警)、级预警(较重预警)、级预警(一般预警

19、),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交通运输部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省交通运输厅或省厅公路局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苏州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表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级别描述颜色标示事件情形I级特别严重红色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时l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

20、人民正常生活,超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时l 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时II级严重橙色l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l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l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时l其他可能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III级较重黄色l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l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

21、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批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l其他可能需要市级公路管理处提供应急保障时IV级一般蓝色l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省干线公路或县级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3小时以上时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批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l 其他可能需要县级公路管理站提供应急保障时3.1.4 预警启动程序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级预警时,市公路管理处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1)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提出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在半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级公路交通运输

22、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公路管理处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3)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5分钟内,由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负责向相关部门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此次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如需要,在3小时内联系此次预警相关部门联合签发;(5)已经联合签发的级预警文件由新闻宣传小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6)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7)市公路

23、管理处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工作。(8)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级预警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县级预警条件或县级公路管理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市公路管理处,建议提高预警等级。3.1.5 预警终止程序级预警可以撤销情况下,市公路管理处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1)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已不满足级预警启动标准,需撤销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3小时内向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上报预警终止文

24、件,市公路管理处各应急工作组自行撤销;(3)如预警直接撤销,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负责在3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3.1.6 应急资源调用公路抢通小组应根据预警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资源调用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在市公路管理处征用通知下发后1小时内,有关部门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负责组织征调相关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并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3.2应急处置3.2.1 分级响应3.2.1.1 响应级别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25、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和一般事件(级)四个等级。交通运输部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或省厅公路局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地市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县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一般事件(级):对符合本预案3.1.4款的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由县级公路管理管部门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地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县级交通运输局备案。3.2.1.2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的其它突发事件除级预警或应急响应外,市公路管理处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

26、影响范围等,还负责处置如下突发事件:(1)根据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的日常监测,突发事件已引起上级和公众特别关注的、市公路管理处认为需要在不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予以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2)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3)按照苏州市公路管理处部署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3.2.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级响应时,市公路管理处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响应:(1)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提出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在半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由应急领

27、导小组组长正式宣布启动级应急响应,由新闻宣传小组负责向社会公布级应急响应文件;(3)级应急响应宣布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4)级应急响应宣布后,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和各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根据本预案2.2.款、2.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3.2.3 信息报送与处理建立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建立完善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信息报送机制,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汇总的公

28、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上报苏州市公路管理处路网办。级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市公路管理处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并经核实后,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1小时内向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报告。3.2.4 指挥与协调3.2.4.1市路网协调与指挥机制当发生级以上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市公路管理处路网信息应急处

29、置股、巡查中队、养护工程管理股等相关部门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日常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畅通。巡查中队协调市公路管理处各有关部门,科学实施公路网绕行分流措施,同时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及时发布路况信息。3.2.4.2部门间协调机制当发生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市公路管理处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巡查中队建立与公安交警的联合调度指挥机制,实现路警“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3.2.4.3现场指挥协调机制现场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应急物资的特性及其分布

30、、受灾地点、区域路网结构及其损坏程度、天气条件等,优化措施,研究备选方案,及时上报最新事态情况。3.2.5应急物资调用当应急物资储备在数量、种类及时间、地理条件等受限制的情况下,需要调用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向苏州市公路管理处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3.2.6 跨县(区)支援在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协调下,建立县际应急资源互助机制,合理充分利用各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力量,以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公路系统内各单位应急力量支援行动。对于跨县(区)应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方应当给予征用补偿。3.2.7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级应急响应终止时,市公路管理处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路网

31、信息应急处置股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公路交通恢复正常运行,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平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在3小时内向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报送;(3)新闻宣传小组负责向社会宣布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3.3恢复与重建3.3.1调查与评估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级响应的调查与评估工作。市公路管理处应按照上级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上报总结评估材料,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

32、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3.3.2 补偿3.3.2.1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偿级突发事件中使用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采取“谁使用,谁补偿”原则,对可回收重复使用的应急储备物资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资储备部门清点后入库。级突发事件中损耗、损毁的物资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补充。3.3.2.2征用补偿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级突发事件中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资源的征用补偿工作,并上报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后,由被征用单位(人)向公路管理主管部门递交应急征用补偿申请书。公路管理主管部门接到补偿申请后,按规定发出补偿受理通知书,并结合有关征用记录和事后调查评估的

33、情况,对补偿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应急征用补偿通知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补偿等。3.3.3 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小组负责组织级响应的恢复重建工作。级突发事件需要上级公路管理处援助的,由市公路管理处向苏州市公路管理处提出请求。3.4信息发布与宣传3.4.1 信息共享(1)由苏州市管理管理处路网办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渠道,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处理。(2)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及时提供各类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必要的基础数据。3.4.2 信息发布(1) 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布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2)发布渠道包括内部业务系统、市公

34、路管理处网站以及各媒体。(3)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应当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协调和沟通,及时提供各类相关信息。3.4.3 新闻发布与宣传(1)级突发事件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组织发布,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备案。(2)新闻宣传小组负责组织发布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新闻通稿、预案启动公告、预警启动与应急响应启动公告、预警终止与应急响应终止公告,传递事态进展的最新信息,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错误报道,宣传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动态。(3)新闻发布主要媒体形式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新闻发布主要方式包括新闻通气会、接受媒体的采访、发布新闻通稿。(4

35、)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相关新闻发布材料包括新闻通稿和其他发布材料,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新闻宣传小组汇总审核。(5)同相关单位建立多部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并以会议纪要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规定。4 应急保障4.1应急队伍4.1.1组建原则市公路管理处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4.1.2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养护管理部门、公路巡查部门、公路养护工程企业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队伍,按照路网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特点,选择公路养护工程企业,明确技

36、术管理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规范公路交通运输应急抢通保障行为,保障参与公路交通运输应急抢通保障企业的利益。4.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市公路管理处应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制订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公路管理部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公安、武警部队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4.1.4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应急管理机构应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不同类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管理机构应为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安全风险的工作人员投

37、保人身意外险。4.2物资设备保障4.2.1 应急物资设备种类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钢板、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吸油材料等;救援物资包括防护装备、照明设备、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市公路管理处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数量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汽车起重机、清雪车、平板拖车、运油车、发电机和大功率移动式水泵等。4.2.2 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4.2.2.1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市公路管理处应根据辖区内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依托公路养护施工企业的各

38、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点。4.2.3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监管,物资的调度和使用须经市公路管理处同意。储备单位应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各项储备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台账和管理经费会计账等。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储备单位应按照市公路管理处要求,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市公路管理处。各储备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

39、,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4.3通信与信息保障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平台体系包括辐射覆盖到城乡基层的面向公众紧急信息接报平台和面向公众的信息发布平台。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平台根据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实现与上级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具有风险隐患监测、综合预测预警、信息接报与发布、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和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并

40、能够及时向上级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平台提供数据、图像、资料等。公路交通运输应急平台的基本构成包括:应急指挥场所、移动应急平台、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库系统、综合应用系统、信息接报与发布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4.4技术支撑4.4.1 科技支撑依托科研或专业机构,加强应对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突发事件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借鉴先进经验,重点加强智能化的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辅助决策技术装备、特种应急抢险技术装备的配备工作;开展预警、分析、评估模型研究,提高防范和处置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决策水平。4.4.2 应急数据库建立包括专家咨询、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资源等

41、数据库。4.5资金保障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应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公路管理处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市公路管理处年度预算中。市公路管理处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并统一负责该项工作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5 监督管理5.1预案演练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5.2宣传与培训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

42、,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市公路管理处要通过网络、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强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5.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路网规模、组织体系、重大危险源分布、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5.4责任与奖惩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

43、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附则6.1预案管理与更新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4、(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5)其他。公路交通运输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及物资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6.2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制定、解释与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一:张家港市公路交通应急处置责任路段划分附件二:应急处置流程图附件三: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件四:应急专家组通讯录附件五: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急车辆、人员清单附件六: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急基地应急车辆、设备清单附件七: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养护承包单位应急车辆、设备清单附件八: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清单附件九:应急救援常用电话附件一:市公路交通应急处置责任路段划分负责人:黄影浩 电话:18112681918苏EH2G35 黄斌 朱洁云 约42公里西二环晨丰公路包基转盘小河坝路西二环路口江阴交界S340包基沙钢立交S442S340路口黄旗桥港城大道S340路口西塘路口西塘公路 S442路口S228路口晨丰公路西二环-双鹿路苏EH2F35 盛景峰 曹建军 约57公里S604港城大道G204交界X202鹿苑立交通沙汽渡204交界建工大道X202路口G204路口乐丰路双丰路口锦丰街上沿江公路沙钢东侧X202 三干河桥杨锦公路沙钢立交沙钢集团大门苏EH2Z35 徐文彬 陈奕 约54公里S338城北立交G204交接X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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