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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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通开发管201987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机关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全区(苏通园区管辖的区域除外)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风险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

2、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5)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6)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8)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9)南通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12)江苏省突发生产事故

3、灾难应急预案(13)南通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1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1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17)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数据库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街道(老洪港)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条块结合,协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地方政府为主,实行街道(老洪港)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事故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高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1.4事故等级划分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在企业生产过程

5、中,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重大,事故态势发展特别严重的事故。(2)重大事故: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3)较大事故: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4)一般事故: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南通

6、开发区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超出街道(老洪港)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区域、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以及管委会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1.6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包含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内。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有关要求,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区安委会自动转为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并由应急管理局迅速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救援,成立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

7、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管委会分管安全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委)、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人武办公室、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区消防大队、自然资源分局、电信分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开发区海事处、市场监管局、江山农化等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为强化应

8、急指挥体系统,本系统采用替补机制,即各指挥系统的正职因出差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担任的情况下,有副职行使正职应急指挥任务。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网络如下:区安委会(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环境监测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事故救援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2.2职责2.2.1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组织领导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

9、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4)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5)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展开救援工作。2.2.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事故接报工作。(2)负责指导和协调各街道(老洪港)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工作,开展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演练。(3)建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区应急指挥部。(4)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协调。2.2.3现场指挥部职责现场指挥部由区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街道(老洪港)负责人、参与救

10、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2.2.4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舆论媒体的引导;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2)纪工委(监察委):监督各部门的职责履行以及救援物资、救灾资金的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和

11、协调,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街道(老洪港)和相关单位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依规对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开展检查;负责建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牵头组织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事故发生地街道(老洪港)及区内企业,做好职工善后处理工作;负责配合街道(老洪港)做好受灾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4)区总工会:协助做好职工思想和维稳工作,参加事故调查。(5)社会事业局:负责现场协调应急救护工作,联系“120急救中心”组织有效应急救护;协助公安分局组

12、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协调灾区与相邻区域的监测工作。(6)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目标及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储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计划;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组织与保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筹备;协调电力部门保障应急救援的电力输送与电力设施安全。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组织街道(老洪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撤离和转移安

13、置工作;负责对受灾区域(范围)内农作物、家禽、渔业等影响危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与组织鉴定。(7)财政局: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及应急救援、专家组活动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8)建设局:负责事故中相关建设工程、建筑物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和鉴定;负责涉及城区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负责提供事故影响区域内水、气管网情况;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发生地的自来水供应;参加相关事故调查。(9)综合执法局:负责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讯保障;充分利用人防通讯装备,迅速赶赴现场,为指挥部提供通讯保障。(10)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

14、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并负责危险区的隔离;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如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1)交警五大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12)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堵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扑灭事故现场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搜救。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13)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

15、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监测,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现场监测工作应贯穿在整个应急处置行动中;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14)开发区海事处:负责所辖沿江、沿海水域、航道及港口码头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涉及事故沿江、沿海水域、航道的管制和清污;参加组织人员的转移运送和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15)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相关事故现场处置的提供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16)街道(老洪港):负

16、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7)电信、供电、供水部门:负责组织修复供配电设施和电信设施、供水管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通信畅通,尽快恢复灾区供电、供水。负责相关损失评估工作。(18)其他有关部门: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2.2.5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1、综合协调组:以区应急管理局为主,组长由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负责较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协调工作;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市安委会)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2、安

17、全保卫组:以公安分局为主,交警部门配合,组长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担任。(1)事故预案启动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根据现场指挥部命令,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2)根据现场指挥部命令,制定交通管制的应急方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3)负责核对死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3、事故救援组:以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相关救援组织、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街道(老洪港)为主,组长由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1)负责组织事故受伤和被困人员的搜救。(2)制定堵漏和灭火方案。(3)负责扑灭事故现

18、场火灾,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和受影响的容器设备的保护。(4)事故后的现场洗消工作。 4、专家技术组:以区安委会安全专家、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应急救援专家为主,组长由专家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5、医疗救护组:以社会事业局为主,事发地街道(老洪港)配合,组长由社会事业局负责人担任。联系协调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遇特殊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6、后勤保障组:以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为主,组长由经发局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抢险救援运输和物资保障等工作。7、新闻报道组: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公安、应急和事发地街道(老洪港)等部门配合,组长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19、人担任。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8、事故调查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纪工委(监察委)、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检察等有关部门配合,组长由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9、善后处理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事发地街道(老洪港)、区总工会等部门和事故单位配合,组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担任。负责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10、环境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局牵头,组长由生态环境局负责人担任。(1)根据现场指挥部命令,负责及时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2)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

20、向应急指挥部发出警报,提出设立环境警示标志的建议。(3)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消除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指导方案。2.2.6街道(老洪港)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发地街道(老洪港)应急指挥部应接受区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全力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工作。2.2.7企业职责(1)企业应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区专项预案相衔接,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按照企业事故预案做好自救、事故报告。(3)为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情报资料,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全力配合

21、救援工作。3、事故预警、发布、响应和解除3.1预警级别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预警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个级别。3.1.1蓝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事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3.1.2黄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事故,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3.1.3橙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事故,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3.1.4红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3.2预警发布和解除3.2.1蓝色预警:由管委会发布或解除。3.2.2 黄色预警:由区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经管委会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或解除。3.2.3橙色、

22、红色预警:由区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经管委会和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和国家应急办,经批准后发布或解除。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采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管委会提出建议,由管委会决定结束,同时报市、省和国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3.3预警响应3.3.1蓝色预警响应: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事发地街道(老洪港)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人员到岗,确保通信畅通,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原地

23、待命。3.3.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调运应急救援物资参与救援。3.3.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应急指挥部通知相邻地区做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调运应急救援物资参与救援的准备。3.3.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协调相邻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和调运应急救援物资参与救援。4、事故应急响应4.1事故报告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初期处置(包括开启应急装置、关闭管阀、迅速撤离事故区域内无关人员等),并按企业预案程序报告110、119、应急管

24、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记录下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号码,并报告应急管理局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逐级汇报管委会相关领导,并由管委会领导决定是否启动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级)及以上的预警信息的,由区应急指挥部启

25、动地方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南通市应急指挥中心。属于特别重大(级)、重大(级)突发事件的,应立即如实向区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5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区应急指挥部在1小时内上报南通市政府。属于较大(级)突发事件的,上报区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区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上报南通市政府。必要的时候可以越级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4.2应急响应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由区应急指挥部和事故所在地街道(老洪港)及事故单位组成的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启动区应急响应程序。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各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职责,负责

26、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其移交指挥权,并听从市里统一指挥,协助做好应急工作。较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的启动由区应急指挥部决定,管委会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由区应急指挥部和事故所在地街道(老洪港)及事故单位组成的现场应急指挥部。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一般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事发单位和事故所在地街道(老洪港)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区级应急预案。4.3预案启动1、以下情况启动本预案:(1)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2)发生较大及以上涉险事故:涉险1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造

27、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因危险化学品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变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他较大涉险危险化学品事故。(3)接到事故所在企业、街道(老洪港)关于事故救援增援的请求;(4)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4.4启动程序当所发生的事故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区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程序:(1)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部成员;(2)详细了解事故基本情况,接管现场指

28、挥权;(3)通知各专业处置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制定救援方案;(4)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环保等支援工作;(5)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6)需要外区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应急办提出请求。4.5各应急组织的响应预案一旦启动,由应急指挥部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各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迅速组织、调集有关人员和装备,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地原有的应急救援力量归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各应急救援相关部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迅速按自身职责整理人员和装备立即赶赴现场,并向现场指挥部报

29、告(已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将各救援小组分组,各小组按本预案职责行动,执行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命令,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事故应急救援状态中。4.5应急救援4.5.1 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事发地后,应迅速整理队伍和装备,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由现场指挥部按照现场侦检和专家组的有关建议,制定具体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对各应急救援小组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各应急救援小组在接到现场指挥部命令后,应按照规定穿戴好相关防护用品,按照方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分工路线和位置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小组在应急救援过

30、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遇到突发情况要迅速上报。南通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图如下:事故发生单位报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并进行研判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报告 报告现场警戒保卫人员、车辆的疏散转移防护 询情、侦检展开堵漏和围堵危化品无害化处置接驳、清运洗消现场清理各应急救援部门赶赴现场集中,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方案实施救援应急局事故灾情控制得到控制发出通知 发出命令 灾情扩 事故扩大、得不到控制上报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增援或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向应急指挥部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现场应急救援组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完毕应

31、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现场应急救援结束事故善后和查处理(一)警戒保卫由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下达警戒保卫的命令。公安局接到命令后,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相关道路实行封闭管理,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物品时,警戒区域内应严禁各类火种。具体工作由公安分局牵头。(二)防护 所有进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区域的人员,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佩戴齐全相应的个人应急救援防护用品,并携带好各类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后,方能进入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三)询情现场指挥部派出专门人

32、员和应急处置专家组迅速找到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询问事故现场受伤、被困人员的相关情况、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名称、危险化学品泄漏状况等相关情况,并查阅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迅速会同事故发生单位现场负责人核实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和相关应急处置办法,最终由专家组将相关危险化学品信息和应急处置方案提交给现场指挥部进行决策。(四)营救伤员由现场指挥部命令消防等专业人员穿戴好相庆的过滤式防毒面具或隔离式呼吸器及防毒工作服等快速进入事故现场,全力营救事故受伤人员,受伤人员救出后转移至位于上风向的安全救护区。(五)医疗救护社会事业局接到命令后,迅速组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在安全救护区内对现场营救出伤员展

33、开紧急救治。经过进行现场初步救治后,应立即送往市有关医疗机构继续救治,全力确保事故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六)侦检消防部门接到指令后,迅速派出专业人员确认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点、部位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并确定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地形情况,确定应急救援的路线、阵地,同时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的浓度、扩散范围。上述侦检情况应立即上报现场指挥部。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命令后,进入事故现场负责对事发现场和周围的土壤、空气、水等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记录,出具现场环境污染状况数据。同时,在已经或可能出现污染的周边区域设立禁止用水、有毒污染区等警示标志。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搜救受灾区域内被围困人员;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由事

34、故单位、所在地政府等配合公安局实施紧急疏散。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现场总指挥应综合专家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当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与方向。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经总指挥批准后发布。(七)应急疏散1. 应急疏散方案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态势及依据专家组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和建议,由现场指挥部下达应急疏散指令。(1)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如液氯、液氨泄漏,迅速发出紧急疏散人员的指令并明确疏散范围、路线。(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迅速通知事故发生地相邻的易燃、易爆化工生产企业停止各项作业,关闭各类物料阀门、管线等,启动喷淋等降温设施,

35、防止事故发生对周边企业危险化学品储罐造成灾害影响。具体应急疏散方案如下:现场指挥部根据环保局提供的风向、风力、温度、湿度等气象资料及专家组提出的事故疏散半径和设立安全地带建议,安全地带一般应设在上风向并远离事故发生地;立即制定出疏散转移方案,然后通知应急疏散组迅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应急疏散工作。应急疏散组由公安局、属地政府、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可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分成事故单位内部疏散小组、邻近单位疏散小组、周边群众疏散小组等,各疏散小组成员分别由广播员、应急照明人员、引导人员、警戒人员等组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生态环境局在事发现场树立风向标志,以便救援人员随时掌握现场风

36、向,参与应急救援的各类人员、装备应尽量处于上风向;当事故现场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扩散时,除加强作战人员的防护外,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好区域内的居民按照指定路线紧急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区域,竭力进行紧急救治。邻近单位人员的疏散通知邻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疏散预案,并要求该单位将人员疏散到该单位的指定安全区域,并按事故警戒保卫组的要求引导疏散人员安全、有序地向指定的安全地带撤离。周边群众的疏散通知疏散范围内的属地镇、场、街道的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启动该镇、场、街道的疏散预案,要求疏散组将人员疏散至指定安全区域。 2. 应急疏散场所可利用公园、学

37、校、宾馆等作为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4.5.2 现场处置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区镇、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应急指挥部协调实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38、,根据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2、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

39、(易燃气体、液体、自燃物等)。(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管理局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4)所

40、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管理局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急性中毒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施救人员必须配备使用防毒设施,保证施救者自身安全(2)确定中毒人员数量和位置。(3)气象信息(4)确定引起中毒的物质类别,迅速撤出灾区人员,抢救遇险人员。(5)所需的急性中毒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6)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管理

41、局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社会医疗力量等)。4.6善后处理现场清理、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单位按照预案确定的程序及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4.7扩大应急响应和紧急处置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各现场应急救援组的负责人应迅速报告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建议启动南通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当事故发展到管委会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管委会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在启动上级预案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42、之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8现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根据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测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等。

4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4.9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事故的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集合点、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4.10现场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请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44、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4.11应急恢复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5、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5.1管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5.2区应急管理局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5.3保险机构根据

45、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5.4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6、保障措施6.1装备保障区应急指挥部要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装备调配,实现资源共享。各地、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6.2队伍保障建立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以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危化品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各街道(老洪港)应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

46、源信息,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6.3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交通、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道路、水、电、气、通信等设施,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灾后恢复。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6.4物资与运输保障根据救援需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调拨、紧急供应和运输保障。6.5医疗卫生保障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医护人员配合组成的医疗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情况严重紧急时应向市卫生局报告并由市卫生局组建救护队伍,将职业中毒、烧伤等伤员安排至相应医疗机构接受救治。6.6资金保障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与监控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管理(日常办公、演练)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6.7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指挥部可调动辖区内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7、培训与演练7.1应急培训应急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管委会有关部门、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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