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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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屠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屠宰场平安生产责任书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平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平安,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平安,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责任书。一、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责任人的责任: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平安进行监管。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

2、产品进出检疫关口。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4、根据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 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记。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1、动物屠宰场必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

3、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视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视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5、根据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 室,检疫工作室。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屠宰场各一份,一份交区 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监 管 单 位: 代表签

4、字:动物屠宰厂(场): 代表签字:日期:屠宰场平安生产责任书2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城区生猪屠宰场之间的协作与协作,共同做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出场猪肉产品质量平安,现就双方肉品质量平安责任明确如下:一、甲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1、保证检疫力气,加强人员管理,确保检疫人员按时到岗到场实施检疫 。2、遵守屠宰检疫规程,严把进场检疫关、宰前检疫关、屠宰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检疫合格的肉品必需证章齐全、刀口明显。3、实行屠宰检疫、申报检疫和准宰通知书制度,对未检疫申报, 也未取得准宰通知书的待宰生猪一律不屠宰,并限制出场。4、监督屠宰场对病死猪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5、对待宰生猪按10%

5、的比例采集尿样进行“瘦肉精”检测,并依据结果做出处理确定。6、监督屠宰场定期对圈舍、屠宰间及厂区环境进行消毒。二、乙方:城区生猪屠宰场责任1、遵纪遵守法律,依法经营。不屠宰病死猪、注水猪和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不让病害肉、母猪肉、公猪肉及未经过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出场。2、亲密协作动物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落实进场检疫、检疫申报和准宰通知书制度,无准宰通知书不得私自屠宰生猪。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维护正常屠宰经营秩序。4、设立专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配齐检验设备,做好肉品品质检验工作。5、做好病死猪及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工作。6、设立专职消毒人员,配齐消毒设施,做好场区消毒及记录。7、按法

6、律法规要求,做好其他工作。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负责人: 时 间:乙方负责人: 时 间:屠宰场平安生产责任书3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方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及相关规定,宝马镇畜牧兽医站结合工作实际,特支配许大春同志负责本辖区动物屠宰场(点)检疫。一、屠宰检疫职责1、负责动物屠宰检疫申报受理;2、负责监督动物装载工具的卸后消毒;3、负责入场(点)动物的检疫及验证工作,合格的准许进入视察圈,不合格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4、负责“瘦肉精”自检监督关:即监督业主履行“瘦肉精”自检义务,官方兽医必需现场监督。5、负责动物屠宰前的检疫工作,合格的准许进入待宰间,不合格的根据法律法

7、规的规定处理;6、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实施检疫,即实施同步检疫:做到摘除三腺及病变的组织、器官、摘除耳标、“瘦肉精”监测;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7、发觉动物及动物产品异样或疑似疫情按程序马上上报;8、按收费标准收取动物产品检疫费、场地消毒费;9、照实规范填写检疫记录、“瘦肉精”监测记录、消毒记录,并将检疫头数及结果上报分所。10、负责市场家禽宰杀点的屠宰检疫工作11、负责指导、督促并搞好鲜销市场的消毒工作和负责鲜销市场的监督检查,协作上级督查等详细工作。12、凡是官方兽医不负责任,检疫头数不照实上报,造成生猪漏检、逃检,一经核实,按流失

8、规费十倍的标准扣发该官方兽医的.绩效工资。二、屠宰检疫规程1、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根据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合格的,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发觉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方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平安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2)发觉有猪丹毒、猪肺疫、猪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视察,确认无异样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样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

9、产品生物平安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3)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觉其他异样状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试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试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试验室担当。(4)发觉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视察,确认无异样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样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平安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5)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平安且面临死亡的生猪,视状况进行急宰。2、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3、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

10、检疫。(1)、头蹄及体表检查;(2)、内脏检查;(3)、胴体检查;(4)、旋毛虫检查;(5)、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状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4、结果处理 (1)、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记; (2)、不合格的, 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a、发觉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b、发觉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猪胴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平安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平安处理记录。 c、监督场(厂、点

11、)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d、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平安防护。5.检疫记录5.1、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平安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5.2、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瘦肉精”自检监督、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出证等环节记录。5.3、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三、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2、本责任书在二一四年度内有效。站 长(签章):检疫员(签章):监督方:签章):日期:屠宰场平安生产责任书4一、目标与任务1、20xx年度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一旦发觉疑似状况

12、,马上停宰,坚决处置,刚好上报。 、入场生猪检疫证明持证率达100、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3、不屠宰病害、注水生猪。4、宰后检疫合格产品凭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场。、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责任与措施1、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县指挥部关于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措施。2、建立健全屠宰场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病防控规章制度。3、制定屠宰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4、严格实施生猪凭耳标和检疫证明入场。5、已经入场生猪,不得擅自出场。6、加强屠宰技术操作人员动物防疫学问培训,强化疫病防控意识;禁止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从事生猪屠宰加工业

13、务。7、从严限制生猪入场数量和密度;入场生猪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三、督查与奖惩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组织督查组对上述责任措施的落实状况和目标任务的完成状况进行督查。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没有发生动物重大疫情的定点屠宰场将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指责;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影响较大的屠宰场,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屠宰场负责人的责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生猪定点屠宰场(盖章 )签字: 签字:日期:屠宰场平安生产责任书5一、总体目标以强化场镇管理,提高场镇美丽化、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为目标,深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场镇居民素养明显提高,场镇管理明显增加,场镇功能明显改善,场镇秩序明显规范,场镇卫生明显好转,场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场镇居民对场镇管理满足度明显提升的目标。二、整治重点1、重点地点:屠宰场房前屋后。2、重点工作:清理零散垃圾,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污水积水坑,修建及维护污水处理池、化粪池、沼气池。3、整治要求:做到无乱堆乱倒垃圾,无乱倒乱排污水,无乱写乱画乱贴牛皮癣,无粪便污水直排。三、检查督促镇城乡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将每天派人动态巡回检查,发觉问题责成相关责任人马上处理,对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过程中发觉未能尽职尽责的屠宰场,我们将在电视上曝光处理,同时对屠宰场进行强制性关闭及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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