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例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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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签订留意事项1对于初涉职场的高校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有一个关键的环节不能疏忽,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协议不能代替合同高校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肯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需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假如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违约金要约定上限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需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需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

2、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假如要毁约的话,一般状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口头承诺应写进备注许多毕业生会轻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在到岗以后发觉用人单位的待遇与当时的承诺货不对板,而与单位发生纠纷。因此,毕业生们务必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与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

3、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变更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不要暴露过多个人信息 毕业生填写个人简历时,请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系方式,从而导致担心全的状况发生。求职者最好不留家庭电话,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劳动合同签订留意事项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今后用以处理辞退纠纷的重要依据,必需仔细对待。有些企业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爱护企业方的利益,这

4、种想法是特别错误的。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其次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有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有意不刚好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所以为了爱护企业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必需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须要留意以下

5、几点:有效性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依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违约条款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

6、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值竞争法其次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因此,企业完全可以依照以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相关违约条款充分爱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供应专项培训费用,对其

7、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一些驾驭企业重大机密的员工,可以约定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条款,须要留意的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上这些条款的事先约定,可以极大的爱护企业的正值权益,反之则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行挽回的损失。免责条款由于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员工入职之前的历史无法全部驾驭,假如遇上某些应征者刻意隐瞒事实,有可能被欺瞒,导致在将来因竞业禁止等缘由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假如预先在劳动合同上添加免责条款,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爱护企业免受损害。以下范例供参考:乙方(劳动者)向甲方(用人单位

8、)保证,乙方在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之前,与社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无任何的民事与刑事纠纷,无其他违法行为。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合同,且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刚好变更一旦员工的岗位、酬劳等内容发生改变,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状况,企业应当刚好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劳动合同签订留意事项3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留意哪些事项?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殊留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酬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2、

9、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3、假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酬劳;7、社会保险;8、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留意事项4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

10、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纳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当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其次、劳动合同必需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同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供应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说明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精确、清晰、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会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

11、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细致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第三、法定条款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需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12、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支配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3)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供应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爱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平安和卫生规程、劳动爱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爱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4)劳动酬劳。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

13、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需以货币形式支付。(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需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担当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实行其他补救措施等。第四、意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须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爱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别待遇条款等。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隐私的爱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商业

14、隐私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好用性并经用人单位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依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淌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驾驭商业隐私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隐私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肯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驾驭商业隐私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肯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赐予该职工肯定数额的经济

15、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需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提示广阔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签订留意事项5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干脆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高律师说,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

16、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其次,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探讨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觉两者之间存在必需满意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假如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

17、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担当“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酬劳”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 20xx 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 3000 元的做法不当。第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须要时间前提?依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行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员工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

18、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四,合同内容要全面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酬劳;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细致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第五,合同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当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肯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

19、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供应劳动爱护条件,并能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等。劳动合同签订留意事项6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xx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劳动法相比有重大调整。鉴于此,本人特在此提示各位挚友,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个人应当留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对自己更有利? 使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呢?依据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就职之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依据我

20、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同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上合法订立的,是彼此确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留意事项呢?第一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纳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当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其次 劳动合必需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同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

21、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供应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说明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精确、清晰、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会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细致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第三 法定条款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需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

22、)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支配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3)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供应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

23、的客观环境和劳动爱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平安和卫生规程、劳动爱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爱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4)劳动酬劳。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需以货币形式支付。(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需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担当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实行其他补救措施等。第四 意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

24、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须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爱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别待遇条款等。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隐私的爱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商业隐私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好用性并经用人单位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依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淌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驾驭商业隐私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隐私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肯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

25、人单位也可以规定驾驭商业隐私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肯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赐予该职工肯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需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笔者诚望广阔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求职指导: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得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员工改为“派遣”身份遭到拒绝,遂在一个月后辞退职工。近日,湖北省劳动争议仲

26、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裁决,要求被诉公司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4500元。20xx年10月,司机杨某到一家公司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9月30日合同到期,该公司要求杨某与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再由该中心“派遣”至公司工作,杨某不同意,但仍在该公司工作。公司遂于11月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杨某不服,便提起劳动仲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负责人说明,依据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由于该公司不刚好续订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样受劳动法调整。依据劳动保障部去年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

27、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规定。协商不一样,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据此,该公司终止与杨某的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部门表示,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为这样就能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规避”经济补偿金,事实上是徒劳的。求职指导:劳动者一年最多时签四次劳动合同!近日哈市公布了统计部门与劳动部门对道外区、阿城区和宾县等区(县)企业开展的劳动保障状况调查状况。结果显示,哈市用人单位运用劳动者青春期的现象比较突出,大多都是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短期劳动合同最严峻的甚至一

28、年要签四次。据介绍,本次共调查了2732户企业,从业人员18.1万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17.2万人,签订率74%。从签订期限看,签订1年以下期限人数为2.2万人;签订15年期限的人数最多,为7万人。调查数字显示,哈市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签订5年以下期限人数为9.2万人,劳动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为主。很多企业只与职工签订三个月、一年的短期劳动合同,用完职工年轻时的黄金年龄段,即行辞退。对于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缘由,数据分析显示,根据现有的劳动法规,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必需担当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除了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签合同时有详细规定外,法规并没有对签订合同的期限做出

29、详细规定。因此,不少单位为了既便利用人,又不用担当补偿责任,实行了这种“敏捷”的方法。对此,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法制监察处相关人士介绍,哈市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在肯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忱和职业规划。此外,劳动力流淌性较强,劳动者没有长期的职业发展规划,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本人都不愿在人才培训上进行过多的投资,不能形成一批具有特地职业技能的人才,造成了对劳动力的掠夺性运用。而且,劳动者过了“黄金年龄”无保障,必将加剧劳动力市场的失衡,导致“4050”就业人员的增多。求职指导:签劳动协议须要留意的问题签订“三方协议”留意事项1.正确区分

30、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干脆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起先,始终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躲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样。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1、。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留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样,如不一样,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样,不能简写。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纳试用期,依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探讨所一般采纳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

32、“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刚好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7.签订“协议”时,必需严格根据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需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需担当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录用条件:双

33、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常见法律问题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缘由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持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样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样

34、,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状况下违约费是多少?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殊是劳动者)的承受实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假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状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收取押金是否合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爱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

35、:“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未获得相应酬劳是否可以提出解约?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酬劳,假如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职指导:签劳动合同“不得结婚”约定无效律师同志:我于20xx年6月被某宾馆招收为服务员。在我起先工作时,某宾馆要求我与其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我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某宾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打工心

36、切,对这一条约定没有太在意,就在合同上签字了。20xx年3月,我与男挚友登记结婚。宾馆负责人得知后,以我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做出解除与我所订劳动合同的确定。请问:某宾馆的这一做法合法吗?读者:林女士林女士:依据你所反映的状况来看,某宾馆的做法是错误的。婚姻自由是宪法给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出于自愿,就有权结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加以干涉。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实行欺诈、威逼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假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

37、力,其余部分仍旧有效。”因此,你与某宾馆约定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条款因违反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而无效,对合同双方均没有法律约束力,某宾馆也自然不能以你违反此条约定为由,解除与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求职指导: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微小区分分析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北京青年报: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始终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担当医药费。点评

38、: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肯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爱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聘请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削减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点评:国外公司

39、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假如办事处想聘请职工,必需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需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假如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干脆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案例: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觉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非常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

40、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恳求;他不服,起先起诉,一审二审都被驳回。此案被中心电视台报道。同时,也发生相像的一个案例:王师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当时约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这五个月的工资酬劳公司始终拖欠不给。于是王师傅就干脆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支付劳动酬劳。单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与王师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应当先经仲裁才能诉讼,所以恳求法院驳回王师傅的诉讼恳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已经退休,退休后与单位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而应是一种劳务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单位的管辖权异议,依法进行了案件的审理。点评: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

41、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旧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四、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转化为劳务关系案例:李先生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发百分之二十作为风险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恳求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转由劳动部门仲裁解决。海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没

42、有提交劳动合同,也没有供应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存在,所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据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点评:事实劳动关系原来是一种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它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关系中的许多权利义务无法确定,这当然对单位有许多好处,可同时对单位也有许多弊端。对此种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同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单位同时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详细的关系性质。假如劳动者要求以劳务关系的性质来对待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很被动的。以上四点,仅仅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实践中的一点点比较典型突出的区分。其实两者之间还存在有许多相互包涵相互

43、转化的关系。这些以后有机会再来谈。劳动合同签订留意事项7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劳动法自_年_月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状况的改变,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需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

44、。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溢朝气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养、增加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须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须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须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

45、纳入同一用人制度。鉴于以上新的状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确定的适用范围,事实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记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明显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根据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这里,须要留意以下两个问题: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合

46、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企业单位,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气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缘由,仍旧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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