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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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我整理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早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获得联络,以防学生外出。4、晚上学生上晚

2、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天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天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

3、全。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绩效考评下面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一、考评的目的和用处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鼓励员工,以到达企业的经营目的,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将来的成就感。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应、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良。二、考评的

4、原则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一样的考评标准;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本人的具体考评结果。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1、考核的内容分下面两部分: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详细工作内容;2、分值计算: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详细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四、考评的一般程序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

5、关键绩效考核;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管理人员管理制度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鼓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

6、有限公司章程)下面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二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阻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定的关系的董事;四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五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

7、的其他职务的监事。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下面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的挂钩的原则;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第二章董事薪酬管理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详细施行。独立董事应对公司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

8、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受权下,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薪酬制度;负责对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七条根据董事工作性质及所承当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按照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详细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7.2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

9、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三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含税。第八条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内容: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当的部分;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当的部分。第九条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公司有权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第十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

10、间发生下面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公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任、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根据为: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根据;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根据。第十二条经

1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能够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补充。第三章监事薪酬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详细施行。第十四条根据监事工作性质及所承当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一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详细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标准。二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含税。第十五条公司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12、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内容: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当的部分;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当的部分。第十六条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七条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面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公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任、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

13、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监事的薪酬调整根据为: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根据;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根据。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第十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

14、目的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第二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内容: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当的部分;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当的部分。第二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二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面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公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因重大

15、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任、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严重社会不稳定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相应扣减责任人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第二十四条薪酬核定经过中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及各类重大事项情况,各单位应如实及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及弄虚作假多提多领薪酬等违规行为的,予以双倍处罚。违背公司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五条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16、发生重大调整,企业资产重组或整体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视详细情况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第二十六条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应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七条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根据为: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根据;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根据。第

17、二十八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能够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_公司下面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构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

18、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下面几部分构成:1、基本年薪;2、绩效年薪;3、奖励年薪;4、法定福利和保险;5、十分福利保险计划;6、总裁十分奖励或总经理十分奖励;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

19、年薪根据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能够随时进行调整。第二条:绩效年薪: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

20、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下面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1、违背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2、辞职或辞退者;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4、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5、第三层下面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第五条:总裁十分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十分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第三章:福利保险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

21、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十分福利保险,但公司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第三条:终生健康险:1、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核定,每任职满十二月,发放一年的终生健康险;2、享受条件:任满一年,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者;3、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万保额;4、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万保额;5、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6、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7、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第四条:国内外进修: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任满一届,

22、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2、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3、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4、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能否执行根据公司详细情况进行安排。第五条:一次性退职金: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享受标准=

23、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1.0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93、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7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6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享受标准=

24、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56、一次性退职金在任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7、任职未符合上述期限规定要求,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按实际任职年限核发退职金。第六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执行。第七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1、任期满一届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详细规定为:任期满一届,公司提供40%房款作为首付款;任期满两届,公司提供其余60%房款;该款项不直接发放给个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2、购房标准:第三层经理人及以上相当为120平方米;第三层经理人下面相当为100平方米;3、福

25、利住房房价不得超过山东省中高档商品房平均房价。详细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4、以上标准为最高限额,所购住房低于购房标准者,剩余款项不发放给个人,超过购房标准者,超标部分房款自付。5、福利住房产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相关责任购房者自负。6、住房福利计划自聘用之日开场生效,自任职满一届开场执行。7、任期未满一届者,不享受此福利。8、任职不满一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能够按实际任职年限进行核算。9、任同一层次职务二届以上不含者不重复享受福利住房。第八条:其他十分福利与保险计划,根据公司效益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第九条:特殊福利计划的执行,以国家相关财税

26、制度为根据列支。第十条:因企业重组、并购等非个人因素造成职位丧失或职位下降者,根据任职年限按比例提早执行上述计划。第十一条:对于公司目前中高层现职中,经考核不具备任职资格,但对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奉献者,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离开现任职务,能够在本制度执行的同时,提早执行十分福利计划,同时,授予“企业功勋荣耀称号。详细标准将根据现职进行核定。第四章:附则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第三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布执行,修改时亦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5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

27、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催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根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三、考核对象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下面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28、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四、考核方法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3、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五、考核时间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

29、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六、考核内容1.岗位职责考核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2.能力考核指对详细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历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历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3.品德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的经过中所表现

30、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4.学识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的经过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5.组织纪律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的经过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七、考核标准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31、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5)因

32、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6)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十分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7)对别人检举揭露“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

33、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备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煤管所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缺乏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

34、分至3分。(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下面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

35、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1)违背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3)煤矿企业安全目的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1.季度绩效考核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选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根据。当煤矿编制内各

36、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到达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2.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2)年度考

37、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九、详细要求和规定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迫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详细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迫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

38、,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迫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到达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十、考核纪律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3.考核

39、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4.扣分必需要有根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本办法自二0xxx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6煤矿安全生产对管理人员的处罚施行细则(一)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予以处罚:1、因本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40、。并介入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在现场发现的属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假如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催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

41、/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8、对本人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查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讲情、打招呼,违者报矿处理。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次。(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下面情况予以处罚:1、因本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

42、由矿研究处理。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3、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催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罚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4、业务部门主管,因本人或下属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罚30元/次,对造成一般事故的罚5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5、在井下发现“三违现象及人员,要立即给予制止,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站执行,

43、并向违章者所在单位领导通报。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6、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级工资。7、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罚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级工资。8、业务部门追查事故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罚款100元/次。9、业务部门不派人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的,罚部门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员不听安排或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者50元/次。10、每项工程开工

44、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要求对该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由工程部签发开工合格证方可开工。工程部不组织,罚100元/次;有关部门不派人参加的罚100元/人次;不符合开工条件而强行开工的罚同意开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档工资。11、政工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培训或有关部门不参加的,对责任单位和主管罚100元。(三)生产、辅助工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罚:1、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如渎职,不坚持原则,发现一次罚50元;由本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级工资。2、对业务部门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安排落实处理。

45、不落实处理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降一级工资。3、深化井下及时查找本身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对本人辖区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4、违章指挥或对工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编制在安全上要有针对性,并做到字迹明晰、图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须传到达所有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没措施严禁安排开工。对未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签字的职工,严禁安排介入施工。否则,对责任者罚50元/次,“规程、措施签字根据,及时送一份到安检站,否则,每份罚20元,并限期送达。6、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不得纵容、包庇,更不得干扰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积极协助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次,并追查领导责任。7、主管负责人和技术员必须参加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现场移交下一班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应到有关业务科室和矿分管领导,否则,罚责任者50元/次。8、安排无证人员担任特殊岗位工作的罚50元/次。9、负责人、书记对调入本区(队)实习期未满的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不订的,罚负责人、书记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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