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公共服务清单-安徽物价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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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物价局公共服务清单-安徽物价局物价局公共服务清单-安徽物价局附件1省物价局公共服务清单序号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1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目录公布1.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发改价格2004893号)第十八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批准的收费标准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2.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目录管理

2、。省物价主管部门编制全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和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目录,市、县(市)物价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区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目录。各项收费目录均应定期公布,实行群众监督。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2天然气价格公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2.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价服(2007)139号)第二十二条:省市物价局制定和调整的省内短输管道运输价格、城市配气管网价格、新增用户建安价格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物价局服务价格

3、处3成品油价格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45A级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公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2.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价服201697号)第六条: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按照景区等级实行分级定价。5A级景区

4、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5全省统一联网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公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2.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第十五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组织听证后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6公路客运运价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5、: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7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公布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6、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收费管理处8省内跨设区市的和省属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标准公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2.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供水应实行价格公示制度。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9省级以下电网销售电价标准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

7、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10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布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第二十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价格、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批准的收费标准通知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布。2.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目录管理。省物价主管部门编制全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和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目录,市、县(市)物价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区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目录。各项收费目录均应定期公布,实行群众监督。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1

8、1列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学生用书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公布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十九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制定价格的决定作出后,由作出决定的定价机关在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2.价格部门常态化工作,且获得群众广泛认可。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12省评议公告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公布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十九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制定价格的决定作出后,由作出决定的定价机关在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2.价格部门常态化工作,且获得群众广泛认可。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13省级公立医疗机

9、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公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2.价格部门常态化工作,且获得群众广泛认可。省物价局农产品和医药价格处、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4价格信息服务进农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供销总社、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489号):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一

10、项重要工作。第二条: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内容:(一)农产品价格信息资源的开发采集和加工整理工作。(二)主要农产品价格分析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三)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主要形式(四)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工作制度。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15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比三家”信息发布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监测20132574号):继续加强价格监测信息开发和整理(二)继续加强“价比三家”、“平价商店”、“民生价格”等信息的开发、整理,加大民生信息发布力度。2.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广电局关于深入开展民生商品(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工

11、作的意见(皖价监测201387号)第二条:民生商品(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二)阶段任务定期发布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信息不少于20种,参加“价比三家”活动的经营者不少于3家。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省商务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612358价格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十七)充分发挥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作用,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则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4121号)第一点: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

12、(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受、办理、反馈价格举报、价格投诉和价格政策咨询,督促督办价格举报案件,统计分析价格执法形势,发布价格举报信息和公开典型案例的信息化综合业务处理平台。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17价格举报工作情况季度通报公开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皖价检201645号)第九条:价格监督检查局及时向社会公开季度通报情况,增强社会监督,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18特色价签监制服务1.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2010年第8号令)第七条:需要增减标价内容以及不宜标价的商品和服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2

13、.适应企业需求。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19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条: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2.国家计委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意见的通知(计价检20022844号)第四条:要通过组织物价员培训,使其熟悉价格管理的政策法规,掌握与价格管理有关的成本核算、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物价员自身素质。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2832号)第二条:继续完善和推进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制度,不断探索和改进物价员开展工作的方式,强化经营

14、者内部价格监督,增强经营者价格诚信自觉性。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价检201336号):完善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制度,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档案,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物价员队伍素质。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20价格领域信用信息查询服务1.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第三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司法信息、企业信息和其他社会管理信息。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综合归集作用,整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推行“一站式

15、”查询服务,方便社会依法了解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保障公共信用信息安全,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2.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皖价检201276号):定期、不定期对明码实价示范店(街)明码实价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定期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皖价电20165号):要创新旅游行业价格诚信建设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旅游行业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价格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21全省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1.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价综201290号)第二十一条:加快全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建设,2012年建成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建立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2.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皖价本2012176号)第三条:省物价局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由省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组织实施。省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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