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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建联系人交接细则党建联系人工作交接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建联系人工作交接时,移交人(即原党建)与所带班级的下任党建联系人(下称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党建联系人应尽的职责,也是做好党建工作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做好党建交接工作,不仅有利于学院各项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便于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的责任。1、做好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1)移交人在移交前必须确保所有入党积极分子资料完整无缺。具体资料如下: 入党申请书 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校结业证(未上过党校的积极分子不需要) 思想汇报,1篇/2月。(2)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填写移交
2、清单,并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做出书面说明。2、按照移交清单逐项移交移交人员须在一周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单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具体要求: 移交资料与移交清单所列一致 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注意: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的谈话记录篇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日至党建工作交接日/60) 思想汇报篇数=某积极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日至党建工作交接日/603、交接后的有关事项(1)党建工作交接后,交接双方需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2)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支部书记上交书记助理。4、党建工作移交后的责任界定党建工作交接中,合理、公正的区分移交人和接管人的责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应对所移交的党建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整性负责,即使接管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党建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有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能以党建资料已经移交为理由而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