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死抵债”断不可取】-断不可取.docx

上传人:知****量 文档编号:28127054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7.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以死抵债”断不可取】-断不可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以死抵债”断不可取】-断不可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以死抵债”断不可取】-断不可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以死抵债”断不可取】-断不可取.docx(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以死抵债”断不可取】 断不可取 浙江近年很多以重刑处置的“集资诈骗案”,本质上都是民事案。因为我们的法律规定,放高利贷者并没有罪,借高利贷者也没有罪。所谓违法只是不受法律保护,你放高利贷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这个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吴英借了7.7亿,现在她还不起钱了,政府法院要插手了。吴英借来的钱到底是多少,本息如何计算?应该剔除这里面的高额利息,因为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法院要算清,现在剩余未还的这3.8亿里面有多少是利滚利的,已偿还的3.9亿里面有多少是本金?有多少高额利息应该剔除和追缴?如果这么做,我们恰恰是打击了高利贷。 以后凡是类似案件爆发的时候,必须明确,

2、你放的高利贷国家是不保护的。如果换这个角度考虑会是什么结局呢?就可以实现法律对社会的良好治理。可遗憾的是,我们的法院没这么做,这么做可能太累了,于是走向了“以刑抵债、以死偿债”不可取的路子。 2003年,大午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我被抓起来,在里面,办案人员对我说,你怕什么?判了你以后,你不要说利息,本金你都可以不还。我说怎么能不还呢?一个是我还得起,二个哪有欠债不还的道理呢?我们过去是父债子还、兄债弟还。现在是法治经济,我有资产为什么不偿还人家呢?你看,不光温州,我们很多地方都走了这个路。这是一个很不应当走的路子。 民间金融立法说了好多年了,其实不用苦等。按照我们现有的法律就完全可以

3、调整过来。 第二,民间借贷上升到刑事案件可以,但是有条件。比如说诈、骗、赖、逃,人家找不到你债务人了,这个应该用刑法调整。明明借了钱不认账,你把钱弄走逃跑了,应该上升到刑事案。纵观吴英案不是这个样子,因为这个人是真的、地址是真的、身份证是真的、企业也是真的,为什么定她诈骗案呢?因为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她没有能力偿还。 虚假信息和诈骗是两码事,虚假信息不等于诈骗罪。虚假信息指的是夸大了你的资产、你的盈利能力。我们知道,大到我们的上市公司,都包装上市,包装上市里面有没有虚假信息?我们中小企业贷款要做一个好的表格,给税务一套表、给银行又一套表;你说这个楼房值100万,实际上它值30万,这种事情现实

4、中大量存在。这种虚假信息我们不可能说由借款人或企业来负这个责任。谁负这个责任?比如说银行,银行的信贷员就是审核这个的,会计师就是评估这个的。我说我这个房子很值钱,你说不值钱,你去找人评估,银行有审查职责。个人借款,你也要审查他提供的信息可靠不可靠,他未来可不可能盈利?这是债权人的责任,你不能说借钱人诈骗你。 回到吴英身上,即使杀了她也警示不了高利贷的蔓延,对社会没有好处。现在我们是民事案上升到刑事案,刑事案又炒成了政治案。涉及民间借贷的刑事案件本质上是让她还债,如果把债还清了是不是能够减轻处罚甚至不去处罚,这才是和谐社会的取向。我们想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提出来少杀、慎杀,还应该提出少刑、慎刑。 (作者为大午集团监事长) 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