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东大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33****7 文档编号:27896359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2.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东大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南东大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东大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东大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南东大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南东高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南东高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我校担当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ldquo;重大专项rdquo;)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经费管理,依据国家科技. 南东高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校担当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经费管理,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22453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财教2022218号)的文件精神和国家有

2、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方法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特点,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重大专项经费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单位自筹经费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经费。各种渠道获得的经费都应当根据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意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本方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支配的重大专项经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经费应当根据相关经费供应方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详细要求,统筹支配和使用。 第三条凡使用重大专项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其处置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学

3、校各院系、各单位必需加强对重大专项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本方法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进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确定的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 其次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重大专项课题任务担当实行法人负责制。学校是重大专项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为所担当课题的实施做好统筹协调和支撑条件的落实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仔细履行合同条款,接受指导、检查,并协作评估和验收工作。 第七条科研院负责重大专项课题管理和合同管理,协作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财务处负责重大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订和完善校内科研

4、经费管理制度,会同科研院一起指导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经费预算,审查课题决算,监督、指导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商定,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专项经费。 第九条审计处负责重大专项经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十条各院系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负责督促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立项书、合同和课题预算顺当开展重大专项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课题负责人负责编制重大专项经费预算和决算,对所担当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自觉接受上级财政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资助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相关性、真实性和合理性担当相应责任。 第三章 预算和

5、决算管理 第十二条课题负责人在财务处、科研院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编制重大专项课题经费预算。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 第十三条课题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需严格按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课题进度执行,不得超出课题预算范围开支费用;批复后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由于课题讨论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讨论内容调整,以及不行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缘由,对课题总预算或年度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应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课题合同(任务书)签订后,并确认经费非国库拨付,在经费未下拨前,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研院认定,在冻结相应经费的状况下,课题经费可赤字运行;经费到达后正常办理入帐手续,并放开其

6、冻结的经费。 第十五条课题负责人依据重大专项经费决算的编报要求和规定,严格根据财务处供应的课题财务明细账目,照实编报课题经费决算,并对课题决算的真实性、精确性负责,财务处应予指导和审查。课题决算经科研院和财务处审核签署看法后,依据要求报送并存档。 第四章 收入管理和安排政策 第十六条财务处依据科研院科研拨款通知和重大专项课题合同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重大专项经费收入。 第十七条重大专项经费凭银行结算凭证入帐,其中收到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和课题合同规定对重大专项经费提取管理

7、费。提取的课题管理费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处依据课题预算或合同、合法的财务凭证及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规定确认重大专项经费支出。 其次十条重大专项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包括讨论、中间试验试制等阶段)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掌握设备购置费支出。对于使用重大专项经费购置的单台/套/件价格在2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当根据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方法(试行)的有关

8、规定执行。 2.材料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帮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选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学校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需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担当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试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沟通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9、会议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研讨、询问以及协调任务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掌握会议数量、规模、开支标准和会期。 7.国际合作与沟通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国际合作与沟通费应当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学问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学问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讨论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学校聘用的参加重大专项讨论任

10、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所需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10.专家询问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询问专家的费用。专家询问费不得支付给参加重大专项课题讨论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询问费的开支标准见下表: 询问专家 询问方式 标准(元) 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会议询问 500-800(人/天)(第1、2天) 300-400(人/天)(第3天以后) 通讯询问 60-100(人/个课题) 其他人员 会议询问 300-500(人/天)(第1、2天) 200-300(人/天)(第3天以后) 通讯询问 40-80(人/个课题) 11.基本建设费

11、:是指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房屋建筑物购建、专用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支出,应当单独列示,并参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 12.其他费用:是指在重大专项课题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费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同一支出项目一般不得同时编列不同渠道的经费。 (二)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课题讨论供应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等。 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13%,其中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

12、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5%。 其次十一条重大专项经费的收支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费的使用要根据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据实支出,应与科研任务具有相关性,必需取得真实、合法票据进行财务报销。其列支比例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和预算执行。 其次十二条重大专项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使用假发票;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不得将科研经费用于与科研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变相谋取私利;科研经费中的大额支出不得违反内部掌握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政府选购程序,强化专家论证。不得违

13、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在重大专项经费使用中,任何人不得违反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赐予处分;如因此损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须担当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次十三条重大专项经费的转拨必需订立合同,报经学校科研院和财务处共同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院、财务处供应该科研项目的预算批复、课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资料,否则不予批准。 课题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重大专项经费挪作它用,或转入与课题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经费转拨业务由财务处统一管理,不得将款项转入非协作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第六章 间接费用和结余经

14、费管理 其次十四条加强重大专项课题间接费用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按比例核定的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支配使用。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根据学校有关绩效支出的相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省的原则合理支配绩效支出。 其次十五条重大专项课题通过验收后,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等),应当根据财政部关于结余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监督检查 其次十六条建立重大专项课题信息公开和科研经费内部检查制度。建立课题绩效状况公示、课题信息公开以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行为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

15、,准时发觉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经费合理使用。对组织不力或行为不当的课题和单位,学校有权进行管理和干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判训练,并报告专项牵头组织单位。 其次十七条财务处要加强对重大专项经费收支的会计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切实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课题单位、课题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并乐观协作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训练部、审计署以及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等有关部门或其托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预算和科研合同对重大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状况进行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应准时订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章 附则 其次十八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方法相抵触的,按本方法执行。 其次十九条本方法由科研院、财务处负责解释。 南东高校校长办公室 第 7 页 共 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