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

上传人:赵** 文档编号:26882509 上传时间:2022-07-2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4.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函200921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的精神,推动各地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省厅制定了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实施。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二九年十一月十日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

2、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的精神,为培育创业主体,加快中小企业的生成和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加强和规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 增强创业成功率,加快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

3、制。(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12年珠三角每个市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其他地区每个市至少建设1个以上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到2015年每个县(区、市)建设1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使全省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150个左右,全省创业孵化企业总规模达到5000户以上,逐步构建国家、省、市和县四级创业孵化体系。二、建设原则(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创业孵化基地中长期规划。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划与本地区域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相适应,与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纳入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坚持依托园区,

4、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和产业转移园等各类园区、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三)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以政府扶持为主、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多形式运营,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功能完备的创业孵化基地。(四)坚持降低成本,配套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创业服务网站,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服务、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五)坚持效率优先,滚动使用的原则。对符合

5、产业政策,不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不属高危行业、初期投入不大的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创业孵化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超过期限的创业主体应迁出孵化基地,以便空出场地孵化新的创业主体。三、主要功能(一)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 (二)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孵化企业的创业扶助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三)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服务。(四)提供创业项目推荐、技能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服务。(五)指导和协助孵化企业办理开业相关手续。(六)提供孵化企业发展的法律、会计、评估、专利、人才培养、战略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七)建立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专业队伍

6、,扶持孵化企业发展,改善扩大孵化企业规模。(八)指导协助退出孵化基地的企业,做好迁址、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服务工作。(九)加强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四、基本条件及运作模式(一)基本条件。1、申报孵化基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2、申报孵化基地其场地面积、位置以及可提供创业者的户数等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省级孵化基地的场地面积一般为5000平方米左右,一次性入驻创业主体不少于40家。国家级孵化基地的场地面积一般为7000平方米左右,可一次性入驻创业主体不少于50家。孵化成功率都在60%以上。市、县级孵化基地

7、具体要求由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3、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4、有为孵化基地定向服务的管理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5、孵化基地有很好发展前景,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 (二)运作模式。按照投入主体不同,创业孵化基地运作模式分为政府投资型、社会投资型和多元投资型三种类型:1、政府投资型运作模式。创业孵化基地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并承担日常运营管理,其场地、设施设备运作和日常管理等费用由财政承担。2、社会投资型运作模式。创业孵化基地场地、设施设备和日常运营管理费用主要由社会(企业)负责,实行企业化运作,其日常运营管理费用主要是通过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8、等方式解决,政府主要在相关扶持政策方面给予支持。3、多元投资运作模式。创业孵化基地场地、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等费用可通过财政投入、企业融资、社会或个人捐赠等多元化投资解决,实行企业化运作,其日常运营管理费用可实行政府补贴、企业资助和适当收取管理服务费用等方式解决。五、认定程序创业孵化基地一般要通过申请、审核和认定三个程序给予确认:(一)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1);安置所有人员及本地人员创业的证明材料;与入驻基地创业人员签订的一年及以上期限书面租赁协议;基地生产经营场地及各经营摊位面积证明材料。

9、(二)审核。1县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直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2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3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4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三)认定。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由认定部门按规定授予相应级别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六、政策扶持 (一)孵化基地享受的

10、扶持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并结合当地规定,可给予创业孵化基地以下扶持政策:1、孵化基地按规定提供场地及跟踪服务的,可按提供服务的人次和效果发放孵化补贴。2、孵化基地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按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3、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免费提供创业项目的,该项目平稳运行3个月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资助。4、对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孵化基地给予相应表

11、彰和奖励。5、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二)孵化对象享受的扶持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并结合当地规定,可给予创业孵化对象以下扶持政策:1、孵化对象属本省户籍劳动者均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申请最高限额200万元的贴息贷款。2、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孵化对象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3、符合条件的孵化对象及其职工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2、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4、符合条件的孵化对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具体资助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财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5、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七、组织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二)落实相关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建立、孵化政策、补贴享受等提供有效的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三)健全工作制度。

13、各创业孵化基地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创业人员的管理,督促其守法经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地管理规定,由各创业孵化基地对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清退。(四)强化监督管理。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凡考核评估不合格的,认定部门应取消其资格。附件 1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孵化基地基本信息基地名称地址基地负责(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办公电话手机基地基本情况基地面积(平方米) 可容纳经营户数(个)已入驻企业数(个)基地内园区创业人员所办实体情况总数签订协议数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企业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数(户)(户)(户)(户)基地概况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认定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