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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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目的 健全和完善保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加强预警,提前响应;信息公开,社会参与。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忻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忻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保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保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保德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模板的通知等。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保德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保德县突发环

3、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统领全县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辖区内涉气企业应依据本预案制(修)订本部门(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2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作为本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2.1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 指 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4、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2.2 县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县应急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监测预警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等详见附表1。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3 监测与预警3.1 预警分级3.1.1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5、。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详见附表2。3.1.2二氧化硫指标预警分级二氧化硫污染预警采用县国控、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二氧化硫监测结果,在分析预测二氧化硫小时均值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的基础上,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三级)预警、橙色(二级)预警和红色(一级)预警。详见附表2。3.2监测与会商3.2.1监测监测预警组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跟踪分析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监测预警组跟踪监测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

6、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3.2.2预报监测预警组根据天气趋势变化,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保德县未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3.2.3会商坚持日常会商制度,县气象台预测到未来3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及时向保德县环境监测站通报,由保德县环境监测站发起会商,会商通常在当日完成。当会商认为将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预测预警组要确定预警区域和级别,形成会商意见,填报保德县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表,并于当日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会商,专家组参与。未发布预警信息,

7、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及时进行会商。3.3 预警发布3.3.1 发布时间原则上预警信息提前24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判断满足预警条件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3.3.2 发布程序与方式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启动等级时,监测预警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启动时间,立即提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意见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建议预警等级、首要污染物、AQI值范围及平均值等内容。当需要发布预警信息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及时报应急指挥部,经总指挥签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当接到生态环境部

8、或山西省人民政府、忻州市人民政府通报的区域预警信息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经总指挥签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等级、预警发布时间、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等。3.4 预警级别调整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要尽早采取升级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

9、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3.5 预警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达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相同。4 应急响应根据预警情况,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发布预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响应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级、级、I级三个等级,I级为最高级。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县级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县级级应急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县级I级应急响应。紧急发布黄色或橙色预警信息时,县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

10、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采取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4.2响应程序预警信息发布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发布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职责分工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启动后,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对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宣传报道。4.3 应急措施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根据预警级别,通过采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及其他面源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黄色预警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

11、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应分别达到10%以上;橙色预警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要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要达到15%以上;红色预警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要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要达到20%以上。4.3.1 级响应 4.3.1.1 健康防护措施(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要做好防护措施。(2)建议学校和幼儿园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应采取防护措施。(3)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

12、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4)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5)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4.3.1.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 (3)倡导单位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3.1.3 强制性污染

13、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列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生产工艺、排放绩效等情况,执行黄色预警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2次/日)。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1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3)移动源污染控制措施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并实施绕行疏导。加大公

14、交运力保障,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使用。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4)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4.3.2 级响应4.3.2.1 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建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实行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室外运动。 (3)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

15、施。 (4)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4.3.2.2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 (3)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4)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延长运行时间,并实施灵活调度。(5)倡导单位和公众减

16、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3.2.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列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生产工艺、排放绩效等情况,执行橙色预警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3次/日)。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

17、3)移动源污染控制措施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必要时城区内采取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含纯电动汽车)限行措施。县城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过境重型柴油货车辆绕行城区最外侧环线。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4)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4.3.3 级响应4.3.3.1 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18、。 (2)建议幼儿园、中小学停课,高等学校调整上课时间或停课,停止室外活动。 (3)提示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必要的户外出行建议佩戴防护措施,减少对健康影响。 (4)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4.3.3.2 建议性减排措施(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3)企事业单位可根据

19、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4)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延长运营时间,并实施灵活调度。(5)单位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3.3.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列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生产工艺、排放绩效等情况,执行红色预警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4次/日)。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干

20、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3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3)移动源污染控制措施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县城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过境重型柴油货车辆绕行城区最外侧环线。必要时城区内采取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含纯电动汽车)限行措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4)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4.3.4补充说明

21、为鼓励涉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进一步降低各类污染物排放,每年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更新企业豁免条件,随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施工扬尘清单等一并发布。4.4 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批准后,1小时内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污染等级、持续时间、污染范围和首要污染物等;根据重污染天气事态变化和应对工作情况,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续报工作信息;应急响应终止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响应措施落实、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4.5 信息公开4

22、.5.1 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大气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持续时间、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观、真实。4.5.2 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官方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4.5.3信息公开的组织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乡镇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情引导处置。4.5.4 信息公开的时间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应适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及时发布。4.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应急响应批准后,1小时

23、内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应急措施应于应急指令发出后4小时内落实到位。由督导检查组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进行考核问责,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4.7 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调整或终止应急措施。4.8 总结评估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和有关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 县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总结,专家组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24、,形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5 评估修订建立评估修订机制,每年对本地应急预案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并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进行更新修订。评估工作应于每年6月中旬前完成,清单修订工作应于每年9月中旬前完成,并报市重污染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6 应急保障6.1 人力资源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响应启动后,实施24小时值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6.2 财力保障财政部门为重污染天

25、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经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6.3 通信与信息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信设备和媒体,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6.4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县人民政府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监测预警、预案编制、应急响应等工作正常开展。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布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气象信息,确保县具备

26、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预警预报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机制。按照全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工作程序,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提供预报预警信息。6.5 宣传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宣传报道组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以及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等进行解读,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7 附则7.1 名词术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在空气污染监测指标基础上计算获得。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

27、J 633-2012),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 5 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可分为重度污染(5级)和严重污染(6级)两级。重度污染(5级):AQI指数为201-300,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5级)的大气污染。严重污染(6级):AQI指数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6级)的大气污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主要产生于油气、涂料、有机溶剂等生产、加工和使用过程。7.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调整情况、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他特殊情况,县应急指挥部及时

28、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7.3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解释。7.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年11月15日印发的保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保政办发2017166号)同时废止。8 附图和附表附图保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三、二、一)专家组分析研判污染持续或加重保德分局监测数据信息县气象局预测数据信息空气质量好转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联合会商专家组达到预 警级别报 告响应升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参加生态环境部或省、市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实施响应终止

29、26附表1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机构职责领导组成职 务总指挥保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保德县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县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组织、协调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研究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以及信息公开;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值守;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上报;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和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

30、工作情况;发布预警及响应信息,并做好协调和信息联络工作;组织制订或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承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监测预警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牵头。成员包括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县气象局负责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雾霾天气监测预警。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和县气象局负责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布局,并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会商后联合报送预警信息到办公室。督导检查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牵头,成员包括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公安

31、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体局、各乡镇。负责对全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体局、县气象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正面引导舆论。专家组: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组织相关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气象分析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提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成员单位职 责县委宣传部

32、(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报道和媒体记者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县教科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和健康防护工作,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和落实应急防护措施。县工信局负责在县级应急响应中,督导有关工业企业采取应急停产限产措施;秋冬季期间强化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督导检查;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并实施交通管制和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措施;加大对运送渣土、

33、砂石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检查执法力度。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能力建设经费保障,确保县级监测预警、预案编制、应急响应等工作正常开展,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制(修)订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会同县气象局建立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共同进行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道路保洁工作、以及市政道路工程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机械污染等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加强城区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管,负责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等作业所产生的扬尘污染控

34、制措施的落实。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垃圾焚烧治理措施的落实;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道路抛洒;落实禁止园林废物违规露天焚烧等控制措施。协调和指导燃气公司对限(停)产企业实施限(停)气措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重污染天气公路客运应急措施;指导制订实施重污染天气城市公共交通和公路客运保障应急方案,加强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柴油货车等大型运输车辆污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县卫健体局负责督导、检查、协调重污染天气影响区域相关单位开展健康防护宣传教育和相应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县应急局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县能源局负责做好优质煤资源的储备和调配等协调工作

35、。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负责做好气象条件分析、气象监测、预报工作;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全县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与县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进行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配合县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附表2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指标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AQI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

36、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二氧化硫建议当监测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发布黄色预警。建议当监测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发布橙色预警。建议当监测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发布红色预警。备注: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因沙尘天气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附表3保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县级响应条件及措施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启动条件:当预测辖区内有达到黄色级别以上预警时,启动县级级响应。县级响应措施: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调度,收集、汇总、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监测预警组加密会商频次,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启动条件:当预测辖区内达到橙色级别以上预警时,启动县级级响应。县级响应措施: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调度,收集、汇总、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监测预警组加密会商频次,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启动条件:当预测到辖区内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条件时,启动县级级响应。县级响应措施:在县级级响应的基础上,县指挥部派出督导检查组对有关设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宣传报道组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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