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_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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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1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四、合同工期合同工期: 日历天安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安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六、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2、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图纸。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七、承包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担当修理责任。八、发包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居处: 居处

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_项目的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3、承包范围:4、承包内容:5、工程造价:6、支付方式:7、工程质量:二、施工打算1、甲方:(1)_

4、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修理。(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意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须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3)合同签订后_天内供应完整的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2、乙方:(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运用和修理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三、工程期限1、工程工期为_天(日历天),自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验收2、开工前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四、工期顺延1、按施工打算规定,不能供应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

5、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须要或因交验时发觉缺陷须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供应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变更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缘由而影响进度;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天以上(每次连续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6、人力不行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五、双方职责1、由乙方供应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需按有关规定供应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2、由甲方供应的主要原材

6、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需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变更或代用必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3、隐藏工程必需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刚好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刚好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探讨,并经设计建设单位

7、签证后实施;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六、施工与设计变更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2、施工中如发觉设计有错误或严峻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刚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刚好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探讨确定修改看法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

8、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行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安排。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需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需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七、工程验收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需具有隐藏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9、后,甲方须刚好办理验收签证手续。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运用。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八、违约责任乙方的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运用的,按合同中工期顺延的条款归责。甲方的责任:1、未能根据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实行措施弥补或削减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

10、压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阅历收,甲方提前运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担当责任。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_%偿付乙方赔偿金。九、纠纷解决方法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附则1、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

11、一样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甲方(签章):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_年_月_日乙方(签章):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_年_月_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3甲方(托付人):_乙方(承包人):_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确定托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当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宿舍三单元101室。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全部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房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4、托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12、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20_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_年6月8日。二、质量要求1、工程运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三、托付人义务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建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2、供应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4、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四、承包人义务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1、合同生

13、效后,托付人将施工前三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10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肯定的违约金。2、包修期限为20_年6月8日至20_年6月8日止。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附:装饰工程预算表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年_月_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14、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建条件,搞好协作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1、部分工程施工名称:_;2、工程地点:_;3、工程内容:_;(注:内容描述应当具体、精确)4、分包工程范围:_。(注:分包项目的边界条件描述应当精确清楚)其次条工程期限1、开工日期:_年_月_日;2、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第三条承包方式、单价、预料总价1、承包方式:一般项目_,主

15、体项目_,总价与单价为固定不调价,2、单价及预料总价:单价_元;总价_元。3、单价组成:包括人工费、部分材料费(按材料供应条款)、部分机械运用费(按设备供应条款)、管理费、施工利润、各种杂税费(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化附加费)以及为完成施工所必需的生活与生产、平安环保、文明施工等协助设施费。其中材料费的组成为_,部分机械运用费的组成_。第四条工程结算和支付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元人民币(大写: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1、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甲方支付_元工程款;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元工程款;3、本合同工程质保金的

16、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质保金后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五条施工材料甲方供应的主材1、材料名称:2、规格与型号:3、预算价格:4、供货地点:第六条甲方职责1、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2、甲方负责刚好向乙方供应施工图纸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3、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安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安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4、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平安、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

17、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峻问题、施工平安出现严峻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担当。5、甲方负责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场地的统一规划,满意乙方施工需求。6、甲方统一负责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结算报表、施工安排和其他相关工程资料(含竣工报告),并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和价款支付。7、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损害险、全员工伤险、特别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8、甲方督促乙方做好现场平安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9、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第七条违约责任、争议

18、、仲裁、罚则1、因主合同不能接着履行或甲方终止主合同,本合同的履行也自然终止。此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刚好告知乙方,并以业主对甲方的结算为基础,按乙方完成工程量占甲方完成工程量比值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还乙方所提交的剩余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纠纷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再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看法分歧,双方可在以下a、b、二种解决条款中,依据分包状况任选一种条款进行约定。a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b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即丹东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九条本

19、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报业主、监理审核同意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第十条本合同是否须要地方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协商确定。(如须要的话)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正本_份,双方各执_份;副本_份,双方各执_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5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须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详细工

20、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样看法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详细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实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托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托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

21、的代表,其详细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担当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须要增加合同价款的状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担当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

22、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起先施工的肯定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肯定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供应或由承包人供应并经发包人批准,满意承包人施工须要的全部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供应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详细指定的供施工运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23、合约定所应担当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担当责任的状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务有效起先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起先当天不计入,从次日起先计算。时限的最终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终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终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说明依次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说明,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说明依次

24、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不相一样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状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说明。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说明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运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说明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运用两种以

25、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说明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说明、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须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供应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

26、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运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供应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供应图纸。承包人须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担当。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担当,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须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

27、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运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托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须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

28、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务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详细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

29、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订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

30、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赐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刚好赐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接着执行原指令的确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状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马上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确定仍接着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

31、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担当,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刚好向承包人供应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担当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接着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

32、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状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实行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实行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担当费用,不顺延工期。7.4承包人如须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接着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

33、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接着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须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供应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安排,其详细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承包人必需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安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安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缘由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安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

34、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当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2因发包人缘由不能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

35、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看法。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当爱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看法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赐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看法,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缘由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担当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缘由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担当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以下缘由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供应图纸及开工条件;(

36、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供应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缘由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行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13.2承包人在13.1款状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看法,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需根据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缘由不能根据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

37、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担当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样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实行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供应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三、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缘由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担当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依据其责任分别担当。16、检

38、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仔细根据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供应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觉,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缘由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担当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担当。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担当,相应顺延工期。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缘由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

39、人担当。17、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藏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打算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藏和接着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

40、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藏或接着施工。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藏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担当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9、工程试车19.1双方约定须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样。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打算试车记录,发包人依

41、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供应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与试车,须在起先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与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打算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5双方责任(1)由于设计缘由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担当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

42、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由于设备制造缘由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选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选购的,由承包人担当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选购的,发包人担当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3)由于承包人施工缘由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担当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担当。(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接着施工

43、或办理竣工手续。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须要承包人协作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四、平安施工20、平安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平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担当。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平安教化,并对他们的平安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平安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缘由导致的平安事故,由发包人担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1、平安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旁边施工时,施工起先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平安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担当。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运用)及运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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