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税务代理的发展刍议.docx

上传人:修**** 文档编号:26623011 上传时间:2022-07-18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36.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税务代理的发展刍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税务代理的发展刍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税务代理的发展刍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税务代理的发展刍议.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36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税务代理的发展刍议 摘要:我国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需要在税制改革、立法保障、税收行政模式改革、税务机关规范化建设、税务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完善等条件上予以保证。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系面临着改革的契机和迫切需求。如何进行税收征管改革?这是个系统性的复杂问题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笔者认为:首先要进行税制改革:(1)分步对关税进行调减并改进其构成结构,加强管理;(2)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并扩大出口退税税种范围;(3)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4)增值税需要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进行转型;(5)税费制度的配套改革必须加快进行;(6)其他税种的改革和税收征管的加强;(

2、7)税收各职能需协调发展与进一步加强。其次,要进行相关配套改革:(1)税收立法体系必须进一步完善,保证税收征管行为的法律权威性;(2)税收征管行政体系必须规范化、科学设置,保证税收执法的独立性和规范性;(3)税务机关必须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进行规范化建设,依靠科学、制度和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第三,要大力培育发展税务中介市场和中介机构。尤其是税务代理行业何和税务师事务所等机构,规范它们发挥相关作用。本文将就这些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进行相关探讨。关键词:税务管理 税制改革 税务代理 管理 引导 理财 税收筹划 法律地位 立法保障 The Summary of Thesis The improve

3、ment of our countrys tax administration needs the following condition, which is concerning the reform of the tax system, the guarantee of the legislation, the revolution of the tax executive pattern, the standard construction of the tax in the institutio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tax

4、intermediary. Now the tax administration system needs the chance of the revolution and urgent needs. How could we carry out the reform of the tax administration? It is really a systematic and complicated problem. And how could we solve this task? I think, first of all, we need the reform of the tax

5、system. (1) Ii is necessary to reduce the duty in steps and improve its structure and management.(2) We need to improve the ration of the returning tax for exporting and expand the scale of its kinds.(3) Integrate the income tax of both internal and foreign expresses.(4) Value-added tax should trans

6、form from productive ones to consuming ones.(5) The related reform of the tax and expense should be sped up.(6) Reforming other kinds of tax and enhancing tax administration.(7) The various function of tax needs to develop accordingly and be enhanced further. Now, it is important to develop the inte

7、rmediary market of tax and intern medially institution. Especially reforming the tax agent and the general affairs office of tax. How to standardize them and make them functional is a key point.This article will give its own view and talk about them.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税务代理的发展刍议 目录摘 要1Abstract2第1章 前言5第2章 税收征管上存

8、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道62.1 我国税制中急需改革的几个方面62.2 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方向12第3章 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153.1 税务代理行业的作用和发展现状163.2 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与发展途径探讨26结 论35主要 参考文献36 第1章 前 言中国税制正在处于大转型时期旧的税制已经不适合经济发展的要求,新的税制还没有及时出台。在这样的情况下,税收征管改革对于征纳双方而言都是非常之现实与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对于弥补目前中国税制不完善的状况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而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各种措施中,扶持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以及加强对它们的管理与引导,其作用犹为明显。中国税务代理这个中

9、介行业目前迫切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发展扶持以及加强管理其发展程度的高低快慢、管理力度强弱以及引导途径的正误,将会从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我国税收征管的质量的提高和征管目标的达成。加快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向纵深方向的发展与加大相关部门对税务代理行业的扶持与管理力度,将构成我国加强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在讲述税收征管改革的同时,也将重点的探讨对税务代理扶持与发展的相关问题。以期望对我国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税制的完善这个急需得到关注和解决的问题的理论探讨能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 第2章 税收征管上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道2.1 我国税制中急需改革的几个方面 说到税收征管改革,不得不先从目前我国税制和税

10、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讲起。不解决目前我国税制中存在着的阻碍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以及对税收征管的负面影响,一切所谓的加强税务管理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提法都显得苍白无力。而在税务管理以及税收征管上存在得很多问题和解决其实就是通过税制改革来予以制度上的保证和加强,甚至许多的税制改革本身就是税务管理和税收征管得到加强,问题得到解决的改革之道!现先分析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应对方法,以探讨加强税务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现行税制已经严重滞后于入世后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和制度创新的要求。 入世,是改革开放的中国和日益“全球化”的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入世将是中国经济管理体制模式和经济增长模式“两个转变”

11、的一种催化剂,必然产生国外制度规范、竞争机制、科技水平、市场辐射等方面带来对国内的冲击。中国税制在入世时代必须要成为政府经济调控体系和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有力工具。我国税制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现在已初步形成了与财政分税分级体制和市场化趋势相配套的多层次复合税制。但在许多方面,税制仍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新体制不相适应的矛盾生产型增值税对投资活动的压制;内外两套所得税对内资企业竞争力的严重削弱;个人所得税比例偏低,无法承担税制改革带来的财政收入不足的改革成本;诸多具备税种性质但是却以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出现的收费现象;关税不符合国际惯例;名义税率偏高,实际征收率低,大

12、量的税外负担大大加重了企业负担所有这些税制上的漏洞或说是滞后之处在入世的大环境面前将会给我国企业融入国际经济圈的竞争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随着入世后缓冲期的逐渐结束,这些矛盾将表现得更加明显和突出,因而入世带来的制度创新压力,必然要求我们加快和深化税制改革。 二、必须分步对关税进行调减并改进其构成结构,加强管理在90初年代,中国名义关税税率的平均水平是42.5%,94年后下降为35.9%,1996年又下降为23%,1997年变成17%,2000年变成15%。但是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后还必须依照WTO的要求和自己的承诺,将继续有若干年的过渡期,分步实施,至2005年将关税平均税率降为10%。面

13、对这一严峻的改革要求,中国必须在这有限的几年时间里中国将合理调整关税税率结构,在改革的同时必须还要履行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来掌握对国内产业的适当保护的职责;同时,为减轻关税降低后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影响,在改革阶段需要继续严厉打击走私和大力清理、整顿、削减关税优惠减免措施,提高实际征收率(现仍大大低于名义税率);同时还得加快建立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制度的步伐。而目前,我国进口产品中近半数是加工贸易的来料,对这些来料,现行规定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流转税,允许在不提供确切担保情况下,分散到各地自由进行加工,这种开放型全优惠的关税征管办法,漏洞与弊病很大。今后针对该规定的的改进方向,应该是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

14、法,把加工贸易纳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指定的保税工厂实行保税管理。其他不进入这些地点的进口原材料,一律照章征收关税与进口环节流转税,或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在加工成品出口时,退还所征税款或保证金。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堵塞关税征管漏洞,提高征收率。减少关税税款流失。三、必须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并扩大出口退税税种范围,确保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上的成本和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中国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经近年的调整,已达平均15%的水平,但仍低于一般产品17%的法定税率,存在这一定的出口税负,与国际零出口税率的惯例不符,在实际上增加了出口企业的成本,降低了竞争力;同时,由于我国现在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产品生产中

15、使用、消耗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劳务需缴纳营业税;而且现行规定,除交通运输业外,一般行业不得抵扣增值税,所有这些规定,导致了即使我国出口企业实施17%退税率的做法,实际退税额还是低于已征税额。依据WTO规则和国际惯例许可的全额退税原则,今后在出口退税环节的改革中,还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直至实行全额彻底退税,以加强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另外,我国目前出口退税的税种只有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依据WTO规则,可退税的间接税,还包括营业税、销售税、印花税等。为加大鼓励出口的力度,今后可考虑把营业税和随同增值税、营业税征收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列入退税范围。四、

16、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按“国民待遇”原则严格执行内资、外资的税收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的法规,外资企业所得到的优惠明显高于内资企业,这主要反映着在过去阶段上旨在吸引外资的政策倾斜,有其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做法也带来了相当大的成本负担:内资企业的竞争力被严重削弱,国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此,必须要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公平竞争环境,在今后适当时候实行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并轨统一。与此同时,“国民待遇”原则的普遍实行,还必须要求逐步取消目前内资、外资企业分别享受的名目颇多的税收优惠(现对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侧重于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环境保护

17、等方面,对外资企业则主要侧重于区域性优惠)。今后的方向是构筑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税收环境,真正形成“一条起跑线”,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为税制改革分担相应的成本;为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力,保障国民经济独立自主的发展起到改善条件的作用。五、增值税需要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进行转型改革中国1994年财税改革后,增值税在生产、流通领域得到比较普遍的推行,已成为税收总收入中占据最大比重(50%左右)的税种。但是目前增值税制度所带来的一大问题是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允许企业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款得到抵扣,这种增值税类型非常不利于鼓励投资和鼓励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

18、术企业发展。下一阶段,有必要借鉴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将生产型增值税向避免投资重复征税的消费型转变。当然,由于受到财政状况的制约,中国增值税的转型不可能采取“一揽子”方式,比较现实可行的做法是采取渐进方式,先在部分行业实行,再逐步扩展到所有行业。加入WTO,既为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带来更迫切的要求,同时它也为改革提供了和更强大的现实推动力量。增值税改革势在必行,问题只是时机选择和改革方式的选择而已。六、税费制度的配套改革必须加快进行中国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具有突出特点的问题,是政府各部门和权力环节的税外收费过多过滥,造成政府行为扭曲,企业、农民负担沉重,“民怨沸腾”。乱收费的现状,也造成了对

19、外资企业的不利影响,是外商设想、考虑来华投资时对投资环境的顾虑之一。近年政府有关部门已抓紧进行了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的工作,并研究准备了以道路、车辆收费改征税为突破口的“费改税”方案,将择机推出。规费、使用者付费的制度建设和政府部门预算资金进一步的加强管理,也将配套推出。加入WTO,会使税费制度改革的要求更为迫切,从而加快这方面配套改革的步伐。 其实费改税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企业负担,它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规范税费收征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合理的税收负担。在降低企业名义税负的同时提高税收征收率。保证税收行为的规范性和税法的权威性。将乱收费对税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七、其他税种的改革和税

20、收征管的加强入世,在其他税种的改革和完善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对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和普遍经验进一步重视并引为借鉴,归为己用。较有现实影响和紧迫性的改革是对社会保障税的设计与开征;同时财产税类的健全与发展(包括准备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等)也必须进一步重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转为综合征收的转变条件也要积极地逐步创造(如金融实名制,金融机构信息处理联网);地方税税种的丰富和必要税权一定要下放,在深化改革中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我国的现行税制。 八、税收各职能需协调发展与进一步加强我国税制的各种职能的实现中,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始终被放在首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我国税收收入实现连年增收的同时

21、,还必须得考虑要加强税收其它职能的发展。在今后的税制改革中,税收职能作用除了依然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实现外,要更多的体现在对经济宏观调控、体现对国家相关产业的引导、加强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力等方面。在税制上根据加入WTO的国际化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进行相关改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目前税收征管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使我国的税收征管现状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和加强。所以,可以说:税制改革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得以实现的先行性条件,它能够为我国税收征管质量的加强提供制度上的保证。2.2 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方向一、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

22、,以法律形式出现的相关税收法规严重不足,许多重要的税收法规只是暂行条例,税收法规的权威性、法律地位都缺乏强制性的保障。引致诸多税收征管上的遗留问题迟迟没有解决之道。严重削弱了税务机关的征管质量。(二)名目繁多的税收行政令、部门规章等对于维持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以行政法规、解释、规定、文件答复等形式出现的操作办法的法律地位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税法权威在纳税人中得不到有效树立。(三)纳税人仍然是征纳双方中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名目繁多的相关税收规定、制度、办法使得纳税人应接不暇,很大程度上只能根据税务机关的单方面解释说明与引导来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根本谈不上自主的选择运用

23、税收规定和税务筹划等决策于企业的投资经营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谈何税收手段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对产业的引导作用?(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税务部门,尤其对地税部门仍然有着绝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这对于税务机关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独立征管等目标的达成仍然有着不小的负面作用。尤其是不少地方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直接妨碍了税收征管这一国家行为独立职能的履行与实现。必须进一步探讨对税务部门的垂直行政管理与独立履行征管职能的机构设置以及保证,有效避免地方行政对税收征管的干扰,切实保证税收征管的职能与任务依法进行、独立进行。(五)税务机关内部自身的因素造成了很多地方税收征管质量

24、的低下虽然我国依法治税的目标已经提出来一段时间了,而且各地税务机关规范化建设都不同程度上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是由于税法设置上和执行上的弹性问题,税务机关离完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目标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二、 加强税收征管的途径与方法简析: (一)加强税收征管,在制度上要通过改革税制来提供条件和实现条件上的保证; (二)在法律体系上要不断的加强税收立法,完善税法体系。为税收征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提供强硬的法律依靠。(三)在行政体系上要建立垂直的行政领导关系,减少各种因素对税收征管的干扰,切实保证税收征管这一国家行为的严肃性、公正性,高度实现税收的相关职能、目标与作用。(四)减少税收法律法

25、规形式上的变动率,保证税法的相对稳定性,要改变税法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加强探讨纳税人获悉相关税收法规的途径和方法,让征纳双方站在信息对称的角度平等完成税收征收、缴纳、管理以及监督等行为。(五)减少税收征管执法活动的弹性,切实实现在横向上、纵向上对全国各个地区、对全体纳税人税收征管的公正、公平性。维护税法权威,维护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六)切实加强各地区、各级税务机关的规范化建设,达到以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在税务机关的角度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第3章 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改革事业,其改革的成功建立以下各个方面:(1)税收法律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与

26、发展;(2)税制改革的及时全面进行;(3)国家为税务部门独立行使职权提供机构设置、行政管理上的条件;(4)税务部门自身规范化行政,执法能力、执法素质的不断提高;(5)税法相关信息公开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强,纳税人能够通过各种途径有效获取相关信息,纳税人能够根据税务筹划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决策,摆脱完全被动接受纳税义务的现状;(6)税收的各项职能均衡体现和发挥作用,实现对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对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对国家产业规划以及企业投资方向的引导等职责。只有这些宏观条件具备和成熟的基础上,我国的税收征管才能够沿循正确的方向发展。而税收的各项作用野菜能够在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改善和加强的过程中得到更好的体

27、现。但是,在目前各项外部宏观条件还不具备或不完善的现实背景下,税收征管改革的迫切性不允许这些条件在一一实现的基础上再进行。在这样的要求下,税务机关自身税收征管改革的进行与质量的提高,以及相关征纳主体和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寻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平衡点的改革主题显然具备着更现实的意义。在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除了作为主体的征纳双方以外,作为中介方的税务代理机构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前文中,笔者对我国的税制改革、税收立法体系和立法工作的完善、税收行政执法的改进、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税收征管改革的条件等方面做了一些简要分析,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些是笔者的一些观点,实际上还是为了印证在这些条件还不成

28、熟的时候,税务代理机构的发展与作用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对加强税收征管质量、部分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所起到的作用和重要性,这正是本文欲给予重点探讨的主要方面。3.1 税务代理行业的作用和发展现状一、对税务代理行业的作用的简析 税务代理是中介性的服务行业,主要是在涉税市场业务中接受纳税人的委托,代理纳税人进行各项涉税事务的处理。其活动贯穿于税收征纳的整个环节。税务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服务,代理建帐,代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收筹划以及从事税务机关委托办理的其他事务。微观意义上的税务代理行业的作用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税务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会计、审计、税法和纳税相关知识,可以以

29、专业的身份为委托企业从事相关帐簿的设置、修改完善以及进行涉税业务处理。尤其是针对数量较多、帐簿设置不全,缺乏专业会计兼税务人员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而言,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为其处理“专业”、“繁复”的各税费的计算、缴纳工作。(二)对税务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主要是税务师)而言,他们对于相关税收法律、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各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具体操作办法比较熟悉。在日常委托代理工作中,他们会因工作需要(这是最直接的原因)而向业户宣传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相当于是代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辅导。同时他们由于自身具备专业性知识的缘故,进行准确纳税计算、申报和操作并依法纳税的主客观因

30、素较为充分,也可督促委托人如实、自觉的进行纳税。(三)税务代理的职责之一是运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委托业户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合法手段和方式为委托业户设计并处理最优申报和缴纳方案。有很多的方案是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悉心研究中得出来的其中不乏有利用现行税法体系中的不完善甚至漏洞来进行操作。这在另一方面来说会督促税务行政机关对现行税收法律体系进行修改完善;于是在税务代理机构和税务行政机关不断的利用漏洞和堵塞漏洞“较量”过程中,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和征管体系会得以提高和完善。 宏观意义上的税务代理行业的作用则表现在: (一)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

31、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我国要做到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必须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因为第三产业的繁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税务代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发展必然会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有助于坚持依法治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新税制的全面实施,税收调控职能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涉税事宜越来越专业化,计算手续也比较复杂,纳税人往往忙于生产经营,难以自行处理有关纳税问题。实行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32、并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体系,形成有效地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实行税务代理既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税务代理人作为征纳双方之间的中介人,必然要受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同时税务机关也必然受到中介人的监督和制约,形成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税务代理人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这样,一个全方位的相互制约体系的建立,必将进一步促进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促进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 (四)有利于税务机关转变职能,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税务代理机构是独立行使

33、其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税务代理业务的开展,税务机关可将本属于纳税人的事务性工作还给纳税人或转为中介组织办理,有利于其转变职能。同时,由于税务代理从业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其费用自理,可以减少国家行政经费支出,相应降低税收成本,增加国家税收,提高行政效率。三、 目前我国税务代理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但是,税务代理行业所能起到的作用和目前我国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之间有着很深的矛盾,需要通过税务代理行业自身加快发展来解决:目前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共有2100多个。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是1700多个,合伙性质的有400多个。全国5万多人取得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但是目前我国的税务代理行业只是处于初

34、级发展阶段(发展仅有十几年),全国仅有不到3%的企业法人纳税业务由税务代理机构进行办理。而且,我国的注册税务师的综合水平仍然多局限于对国内税法、税收征管等的认识、操作,暂时不能满足入世后国内众多企业对于出口涉税业务、国际经济法规和国际税收惯例等环节的高水平需求。目前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税务代理的外部环境不成熟,导致市场需求不旺: (一)税务代理能否在竞争纷扰的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外部环境的适宜与否是一个关键。现阶段,我国税制改革、征管改革及立法等一系列配套工作都未到位,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税务代理的发展。首先,对税务代理的宣传不到住,使纳税人认识不够,甚至产生偏差,

35、从而影响税务代理的市场需求。自从开展税务代理工作以来,一直未见税务代理行业有大规模的活动,充其量不过是在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些许文章。如此微弱的宣传阵势,实不足以让广大纳税人全面认识和理解税务代理工作,更不用谈支持和参与了。加上代理人员实际操作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导致纳税人对其产生一些偏差和误区:(1)把税务师事务所等同于换块牌子的税务局,税务代理人员也无非是便依税官,代理与否并无两样,照样得从腰包掏钱;(2)把税务代理费等同于“保护费,一些委托人以为交纳了代理费,代理人员便与其形成了统一战线,使会对其有所偏担、迁就,混清了税务代理独立与公正的原则;(3)把代理人员的税收筹划等同于协同偷税。代理人

36、员依据相关的会计、税收、法律知识为委托企业或个人进行的税收符划工作,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节约了税收成本,一些人使由此得出结论:税收筹划,等同于协同偷税。纳税人如此的偏差与误解,使得税务代理失去了其应有的市场。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税务代理的服务对象只是局限在一些信息缺乏,对税制、税收征管和税务状况不了解的新办企业及被强制代理的纳税人中,市场占有率低,现状不容乐观。 (二)目前我国税收征管力度不够,执法强度不足,难以使纳税人主动寻求代理。税务代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外延伸展、征管模式的转换。纳税申报是否依法进行、严格执法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税务代理工作的进展。目前,我国征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还明显不够,税

37、务机关对大量纳税事务的包揽,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采取定税、包税的办法,造成税务代理面窄,市场需求缺乏。纳税人遇到涉税问题时习惯性地直接与税务机关交涉、协商,代理机构形同虚设,落入代而不理的尴尬境地。在税收的执法环境方面,也不利于税务代理的发展国外税务代理事业之所以能顺科发展,大多与这些国家法制严密、执法严格有关。日、美、加、澳等国家,对偷税漏税行为普遍实行重罚,许多纳税人因惧怕违法受罚而聘请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但在中国的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往往是以征代罚,或象征性地处以少量罚款,起不到惩罚和震慑的作用,影响了纳税人寻求税务代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

38、不利于税务代理的发展。国际上税务代理需大于供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有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严密的税收制度。许多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政策性强,计算较为麻烦,而且强制手段硬化,处罚力度极严,迫使纳税人主动录求税务代理。而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计征简便,纳税人通常在自身没有税务专门人才的情况下,也能胜任流转税的申报工作,再加上执法手段软化,更使税务代理门前冷落鞍马稀。另外,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计征简单,涉税面窄,而大都实行源泉扣缴,几乎没有代理的必要性。 (四)经济的发展程度制约着税务代理的进程。税务代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经济的发达与否直接制约者税务代理的发展。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经济发展相对滞

39、后,加上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税务代理工作也就呈现出不平衡的发展状态。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税务代理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相反,代理工作就举步维艰。 二、税务代理自身存在诸多缺陷,导致供给不足: (一)法制建设不同步。发达国家一般都有健全的税务代理法规,日本有税理士法,韩国有税务士法,美国有税务代理规则。我国的税务代理起步晚,发展慢,很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对于税务师事务所的性质、职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界定。1994年颁布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法律级次低,相应的约束力弱,难以应付市场经济下瞬息万变、形式多样的情况,而且试行办法中对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规定处分过轻,把其执业风险下降到微不足道的程度

40、,难免为社会所轻视。 (二)税务代理未能在实质上与税务机关完全脱钩,有违其独立原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生命线就在于其独立性,不仅要在形式上独立,而且在实质上也要独立。尽管我国的税务代理机构基本上都从税务部门分离出来了,但其所承接的业务大都依赖于税务部门的托付,靠其行政执法手段生存,使税务代理工作偏离正轨,难以体现其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难以真正面对市场、面对社会。对于这样的残次品,纳税人自然没有消费欲望。 (三)税务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我国的税务代理起步晚,没有一个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管理税务代理工作。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也仅仅是对税务师、执业税务

41、师、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审批,对税务代理工作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有效管理。从事税务代理的人员数量不足、业务素席不高也是问题症结之一。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始于1998年,1999年才面向社会第一次公开考试,所通过者绝大部分是在职税务干部,在思想认识、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上都不符合代理的工作要求。而且从业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只有18%,大专学历的占46%,申专以下学历的占36%,多数代理机构只是从事代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小型业户的建账和记账等一些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至于如审查纳税情况、税收筹划等较高层次、较高水准的业务开展较少,代理质量难以保证,使税务代理工作低水平、低层次运转。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税

42、务代理的潜在市场虽然很大,但目前却是处在惨淡经营的境地。 税务代理行业如何加快自身的发展,以及相关管理机构如何加大对他们的扶持管理力度,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性问题。 三、我国大力发展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必要性 (一)实行税务代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健全服务市场体系的需要:党的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税务代理铸就了理论基石和现实前提。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使市场交易越来越活跃,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主体的联系越来越广泛,约束社会组织和个人行为的经济法制也越来越健全。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对于许多事情,难以也无须做到事必躬亲,往往需要借助他人的代理进行活动,否则就可能动辄

43、得咎,寸步难行。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市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的咨询、协调、斡旋、仲裁、公证、监督等作用,而税务代理服务,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化,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纳税事物中的“保姆”角色日益淡化,纳税人出于专业知识、办税能力或者纳税成本、税收筹划诸因素的考虑以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迫切需要社会提供税务方面的专业服务。这无疑为我国税务代理服务市场的发育、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二)实行税务代理是保障新税制顺利实施的需要:1994年,我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工商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性的、结构性的重大改革。检验一个税制的优劣,关键

44、在于实施。实施的成效如何,固然要靠税务机关严格地监督管理,更重要的还是要靠纳税人依法、诚实的申报纳税,而依法、诚实申报纳税的前提则是纳税人能够知法、懂法并能照章办事。目前,对于我国3000多万的纳税人而言,由于知识、能力和时间等多方面的限制都会程度不同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加之在依据这些法令进行实务处理时所需具备的知识涉及税务、会计、法律等诸多方面,他们必然要向社会寻求中介服务。抓住这一时机,实行税务代理,显然是顺应纳税人需求的当务之急,也是保障新税制顺利实施的客观需要。 (三)实行税务代理既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又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逐步进行征管体制的改

45、革,将征收、管理、检查三大职能集于一体的“一统”模式转换为征、管、查各职能相“分离”的模式,同时改税务人员下户收税为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增强税收征管多方位、多环节、多层次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外反偷漏,内防不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税务机关在征管模式由“一统”改为“分离”以后,依然包揽着本应由纳税人自己办理的大量涉税事务,税务机关人力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仍然不高。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实行全方位的改革开放,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年都以约百万户的速度递增,一线的税务人员目前与纳税人的配比约为1:55。继续由税务人员办理本应由纳税人自己办理的事务,必将使

46、税务机关不堪重负,并将严重影响税务稽查的广度和深度,使得监督弱化;大量增加税务人员近期在我国是不可能的,而且不符合政府行政管理“精简、效能”的原则。为此,我国先后确立了“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及“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全面实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为保证纳税人正确计缴税款,除了加强税务部门的宣传辅导外,大力推行由税务代理机构代理办税制度,使纳税事务分流,并以此为契机,把税务人员从繁重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促使税务机关将主要力量转向日常的重点稽查,切实推动税收征管改革朝着科学、严密、实效的方向迈进。 (四)实行税务代理也是适应我国对外

47、改革开放、加强与国际间交往的需要:利用各类税务代理机构这种社会中介组织形式,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建立一种桥梁与纽带关系,使征纳双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世界各国比较普遍。这一制度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如日本在1951年就颁布了税理士法,韩国有税务士法,美国有税务代理规则,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在会计法等法律中对税务代理也设有特别条款加以规定,可见这是一种国际惯例。因此,实行税务代理,是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间交往的需要。3.2 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与发展途径探讨既然税务代理行业有着如此大的作用,发展又十分有必要,同时,它已经具备快速发展的条件。那么其发展前景应该是比较乐观的。现在探讨一下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途径。一、宏观环境与相关条件的创造与完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财务管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