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笔录]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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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刑事庭审笔录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接待笔录(刑事)接 待 笔 录 时间:地点:接待人:记录人:被接待人: 联系方式:被接待人与当事人关系: (家属)?我们是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出示执业证),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向我们咨询?:?您的 涉嫌什么罪名。: 。 ?现在在什么阶段?: 。?您 涉嫌 案件情况您是否清楚,能否告诉我们。:?在之前的阶段您是否为您的 聘请过律师。 : 。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分析、提出对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证据和意见。我们会严格按照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您 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除法律规

2、定服务内容以外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事情,律师有权利拒绝。 :好的。?根据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律师不能对案件的结果做任何承诺,因为诉讼都是存在不可预知的因素和风险的,所以,XXX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会保证法律服务的质量,但无法对案件的诉讼结果进行保证。 :这个我知道。 ?案件在代理期间,如果委托人单方面解除委托协议,并且律师已经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工作中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不退还律师代理费。:好的。?根据XXX律师事务所财务制度的要求,考虑到你们的实际情况,决定予以降低代理费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代理费XXX万元,其中律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用由

3、您负担,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您是否同意。 :同意。 ?向您说明一下,代理费是律师的工作报酬,律师事务所向您出具正规发票。差旅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的出差补助、车票费、过路费、汽油费、复印打字费、材料装订费等,这些费用于案件办结时凭票结算,多退少补。 :好的。 ?期间,我们将制作律师工作记录单,包括律师工作内容及差旅费用明细,当记录内容超过一张A4纸的时候,我们会交于您确认。 :这个没问题。 ?您对律师还有什么要咨询的? :没有了。 ?好的,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也会随时和您保持联系。请看一下笔录,如果无误请签字。 :好的。 刑事审判笔录模块刑事案件审判长庭审笔录审判长一名、审判员

4、两名、公诉人两名、辩护人一名、书记员一名 案件一:刘年军、王功铁、李雪亮盗窃案开庭阶段审判长: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敲法槌)。传 被告人到庭。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名字?被告人:刘年军审判长:被告人 ,你还有其他名字吗?被告人:略审判长:出生年月日?被告人:略审判长:民族?被告人:略审判长:文化程度?被告人:略审判长:职业?被告人:略审判长:家庭住址?被告人:略审判长:你是否曾受过法律处分?受过何种处分?是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被告人:略审判长:你是否在开庭10日前收到了本院送达的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被告人:略审判长:你是否在开庭3日前收到了开庭传票?被告人:略审判长:

5、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刘年军、王功铁、李雪亮涉嫌盗窃罪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审理,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被告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你认为刚才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不能公正处理本案,可以举出事实和理由,要求更换其中人员。审判长:被告人,以上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你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略(王功铁、李雪亮询问过程同上)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为双方所争议的事实,双方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对方意见,应说明具体

6、理由。下面先由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公诉方:略审判长:被告人对起诉书听清楚了吗?是否有异议?被告人:听清了,没有异议。审判长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犯罪经过的审问(略)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要围绕双方的诉讼焦点举证、质证,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被告人质证。 公诉方:略 (见证据清单)审判长:被告进行质证。辩护律师:本人对公诉方的证据无意见。审判长:公诉方有无其他证据?公诉方:无。审判员:被告人举证。辩护律师:略审判长:双方对事实有无补充?公诉方:无。被告人:无。审判长:现在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将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有争议的经核实再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法庭调查

7、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要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法律依据,首先由公诉方发表辩论意见。公诉方:被告人对所犯事实已经予以了认定,被告人盗窃货车一案已构成既遂,所到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所犯事实已经予以了认定,被告人盗窃货车一案已构成既遂,所盗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辩护律师:此案应以盗窃罪未遂论,被告人所盗财务均已被追回,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而且被告人当时只想到要盗货车,没想过要盗货物,所以,被盗人的盗窃数额应重新认定。另外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院从

8、轻处罚。此案应以盗窃罪未遂论,被告人所盗窃财务均已被追回,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而且被告人当时只是想到要盗货车,没想过要盗货物,所以,被告人的盗窃数额应重新认定。另外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公诉方:辩护人的说法完全不通法理,要按你所说,因为被告人所盗财务被追回就可以认定为未遂,那盗窃案中所有被追回财务的案件都可以认定为未遂吗?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来说,他们当时是预谋盗窃有货的车的,所以,其盗窃数额应当包括货物的价格。辩护人的说法完全不通法理,要按你所说,因为被告人所盗财务被追回就可以认定为未遂,那盗窃案中所有被追回财务的案件都可以认定为未遂吗?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来说,他们当时是预谋盗窃有货

9、的货车的,所以,其盗窃数额应当包括货物的价格。审判长:公诉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公诉方:无。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辩护律师:无。最后陈述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公诉方是否坚持诉讼意见。公诉方:坚持。审判长:被告人可以做最后的陈述。被告人:略审判长:现在休庭。法庭宣判阶段审判长:经过合议庭评议,辩护方提出的犯罪未遂不符合事实,不予采纳,对于被告认罪态度较好符合事实,本庭予以采纳,现在宣布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被告人刘年军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10万元罚金;对被告人王功铁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万元;对被

10、告人李雪亮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万元。 审判长:现在闭庭。案件二:周博文、马军寻衅滋事案开庭阶段审判长:(敲击法槌)现在开庭。因被告人周博文在监视居住期间下落不明,无法到庭,本院对其中止审理。传另一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名字被告人:马军审判长:出生年月日被告人:1992年2月7日审判长:民族被告人: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被告人:初中文化审判长:职业被告人:无业审判长:家庭住址被告人:河南省光山县马畈镇张北洼村何洼审判长:你是否曾受过法律处分?受过何种处分?是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被告人:没受过任何处分。审判长:你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被刑事拘留的?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被告人:因为寻衅滋事

11、,于2010年9月20日被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10月28日被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逮捕。 审判长:你是否在开庭10日前收到了本院送达的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被告人:收到了审判长:你是否在开庭3日前收到了开庭传票?被告人:收到了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军寻衅滋事一案。 审判长: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马军寻衅滋事一案,由本院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审理,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被告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

12、你认为刚才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不能公正处理本案,可以举出事实和理由,要求更换其中人员。审判长:被告人,以上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你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方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略审判长:被告人对起诉书听清楚了吗?是否有异议?被告人:听清了,没有异议。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和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一致吗?被告人:一致审判长: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被告人:属实审判长:你认罪吗?被告人:认罪审判长:由于本案比较简单,且被告人自愿认罪,为节省时间,因此本院决定起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公诉人、辩护人对此决定

13、有异议吗?公诉人:没有辩护人:没有审判长:本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此案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要围绕双方的诉讼焦点举证、质证,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被告人质证。 公诉人:略 (见证据清单)审判长:被告进行质证辩护人:本人对公诉方的证据无意见审判长:公诉方有无其他证据公诉人:无。审判员:被告人举证辩护人:略审判长:双方对事实有无补充公诉人:无被告人:无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方发表辩论意见。公诉人:略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我认罪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辩护人:我认为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

14、此辩护人不持异议。现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合议时考虑:第一、被告属初犯且认罪态度好;第二、被告人父母已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第三、被告人所在村委会开出了证明,证明被告在家里的表现是比较好的,且其父母和村委会都决定以后对被告加强教育。基于以上理由,请求法庭考虑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审判长:公诉人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否有异议公诉人:没有异议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对本庭处理本案有什么要求.被告人:没有法庭宣判阶段审判长:经过合议庭评议,辩护方提出辩护意见符合事实,本庭予以采纳,现在宣布判决:被告人马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审判长:现在闭庭。 推荐访问:庭审笔录刑事庭审笔录模板刑事案件庭审笔录简易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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