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应急紧急方案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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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 108 线雅安市名山区黑竹、百丈、新店、蒙阳四场镇段大修工程(二标段) 施工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单 承包单位: 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号: 2标段 监理单位: 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表05 工程名称及工程部位 应急救援专项施工方案 设计图名称 桩 号 K2354+300~K2356+000 图 号 现报上 应急救援 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 应急救援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结果等相关资料。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监理工程师意见: 安全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驻地监理工程师意见: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监理规范4.2.2第5条规定的专项、特殊方案由总监审批,如不涉及,此行签字栏删除。)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按二级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制定,如为一级机构,可根据监理机构职能分配,签字栏及监理机构名称做相应调整; 对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存在的问题及审查意见由驻地办或总监办集中以书面审查记录或文件的形式反馈并存档; 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如总承包单位内部划分了合同段,成立了具备项目管理各种职能的项目经理部的,应按内部划分的合同段进行申报。监理规范4.2.2第5条规定的专项方案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及验算结果需要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确认,如不涉及此规定的专项方案,此行签字栏应予删除。 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工程总结即为该分项工程合格的施工方案和工艺(监理规范5.1.6及条文说明)。 应 急 预 案 一、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 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见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图) 应急领导小组人员 姓名 职位 联系方式 备注 项目负责人 组长 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 施工员 组员 安全员 组员 材料员 组员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环保部 材料员 安全员 施工技术部 事故处理部 计划合同部 物资设备部 安全管理部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图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并马上送往就近的医院,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位(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 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 不得攀登脚手架。 5.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 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五、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得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做好好感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椐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1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1.2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壁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1.3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1.4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四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1.5 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1.6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2、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 2.1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椐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2 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2.2.1 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2.2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剥离或者将触电者剥离电源; 2.2.3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2.2.4 救护人员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2.2.5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员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源,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 2.2.6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2.3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2.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3.2 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较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2.3.3 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2.3.4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2.3.5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2.4 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认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2.5 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六、环保、水保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路基施工时有可能引起植被的破坏以及水源、噪音的污染,我单位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确保环保目标圆满实现。 1、水污染的防治 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泥浆、水泥、油漆、各种油类、混凝土外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路基施工及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和废物会侵蚀深层地基的清洁水源;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及所处水系不受污染。 1.1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1.2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3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2、噪音的防治 本标段施工线路在靠近村民房舍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环境标准。 2.1在设备选型时,对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详细的建筑声响评估,选择低污染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护板等措施降低噪音。 2.2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降低噪音。 2.3机械车辆途经居民区地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3、大气污染的防治 本工程施工对大气污染影响不大,只是结构物大多采用水泥等易飞扬物且施工机械多以重型机械为主,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 3.1在运输、储存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防止和减少扬尘等措施。 3.2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超速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及产生较大的粉尘。 5、运输环境的保护措施 由于本施工段跨公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施工,应采取如下措施: 4.1在交道口施工时,设立警示牌、车辆限高标志牌,以正确引导车流的行驶方向,并派专人指挥道口交通。 4.2施工期间,施工车辆较多,进出场频繁,造成一些交通压力,为安全起见,项目部可以请公安干警协助交警疏解交通人流和车流,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干扰。 5、水土保持措施 5.1努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严格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规、条例。 5.2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实行水土保持责任制。 5.3施工便道原则上少挖多填,避免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及地下层上水的出露,减少对环境的扰动。 5.4施工完毕后,对开挖场进行平整,必要时需覆盖,防止荒漠化或水土流失。 6、临时工程的使用及恢复 严格按照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以减少破坏植被,少占耕地为原则,合理布置临时工程及施工营地,不侵占规划以外场地。生产、生活房屋均采用对环境影响小的拼装活动房屋,且房屋周围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同时对施工场地硬化,减少水土流失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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