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法规学习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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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劳动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2、国家对禁止使用童工方面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无营业执照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单位使用童工的,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 3、劳动者如何求职? 劳动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接受教育、培训的证明,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者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方式求职。 4、用人单位如何招用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委托职业介绍机构; (2)参加劳动力交流会; (3)通过传播媒介,信息网络公布招用简单。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公布招用简章,如实载明招用人数、工种、岗位要求,用工期限、劳动保护、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5、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哪些禁止行为? 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违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等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被录用人中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 6、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文本提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规范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投诉。 7、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8、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情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9、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4)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5)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6)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7)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工资的; (8)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0、企业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 (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 (3)企业支付工资应当制发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金额等事项,并依法保存。 (4)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因为我们就这么一辈子,几十年的光景,无法重来,开心也好,不开心也罢,怎么都是活着,那么何不让自己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呢!   生活虽辛苦,但我们一定要笑着过,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让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样才不白来人世走一遭,才会无怨无悔。   因为生活没有真正的完美,只有不完美才是最真实的美。   不要总是悲观地认为自己很不幸,其实比我们更不幸的人还有很多;要学会适应,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学会宽容和理解,许多的苦、许多的累,都要坦然面对。   只有经历了,体验过了,才能明白了生活的不易。因为“经历就是收获”.   要知道世上没有什么不能割舍,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坡,当你调整好了心态,一切都会风清云谈。   人活着,活的就是一种心情。   谁都有不如意的时候,这就要求我们做任何事情上都要持有一颗平常心。   只要做到不攀比,不虚荣,待人诚恳、做事踏实,以知足乐观的心态释怀所有,做事尽量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常怀感恩的心态待人,哪怕平庸,也会赢得世人对你的认可和尊重!   因为人活着,就需要一份积极向上的乐观和感恩的好心态来对待所有。   只要心中有景,何处都是彩云间;只要有一份好的心态,所有的阴霾都将会烟消云散……   人生在世,免不了磕磕绊绊,不如意在所难免,因为很多事情都不是我们所预料的,也不可能按你的设想去发展。   正所谓“生活岂能百般如意,凡有一得必有一失。人生追求完美,但总会留下这样那样的遗憾,不存在十全十美,有遗憾才显出生活本色。”   只有这许许多多的遗憾,才是我们生命之中最为珍贵的财富;只有坦然面对所有,积极乐观的活着,就会发现平淡的生活原来也会变得很丰富。   生活,让我们微笑,也可以让我们哭泣。我们不要总是消极的怨天尤人,该以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活着,如若心态好,精神打起来,好运自然来,就看你怎样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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