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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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董智明董智明2015年年6月月24日日前言前言 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通过收税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同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通过收税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同时,税收又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而税收政策特时,税收又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而税收政策特别税税收优惠政策又是国家发挥税收经济调节作用的重要形式。别税税收优惠政策又是国家发挥税收经济调节作用的重要形式。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中小企业发展的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再就

2、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能否有效发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税务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不折不扣挥作用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税务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纳税人全面清晰地了解自地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纳税人全面清晰地了解自己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并积极主张自己应当享受的权利。己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并积极主张自己应当享受的权利。 新一届中央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行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国家新一届中央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行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和陕西省地税局继续开展税务总局和

3、陕西省地税局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简,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尽力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尽力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税收减免优惠税收减免优惠 减税、免税是税收优惠的主要方式,减税、免税是税收优惠的主要方式,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实施鼓励或照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实施鼓励或照顾的一项措施。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顾的一项措施。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一、营业税和增值税一、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起征点 起征点:就是达到征税的起点,也叫起征点:就是达到征税的起点,也叫临界点。在起征

4、点之下的免税,达到起征临界点。在起征点之下的免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税。营业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点的全额征税。营业税、增值税暂行条例都规定有起征点。现行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都规定有起征点。现行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的规定只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起征点的规定只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008年年11月月10日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号 第十条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第十条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

5、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年12月月15日日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元;(二)按次纳税的,

6、为每次(日)营业额(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陕西省规定:取上限陕西省规定:取上限5000元。自元。自2009年年1月月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08年年11月月10日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号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第十

7、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年12月月15日日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8、 元;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最新增值税、营业税起

9、征点规定:最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规定: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的决定 2011年年10月月28日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

10、例实施细则的部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元。”二、将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11、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元。”本决定自本决定自2011年年1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陕西省营业税规定:取上限陕西省营业税规定:取上

12、限20000元;元;500元。元。二、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营业税问题二、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营业税问题 注意:起征点的政策规定只适用于个人注意:起征点的政策规定只适用于个人-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怎么办?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怎么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营业税的通知 2013年年7月月29日日 财税财税201352号号 为进一步扶持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自2013年年8月月1日起,对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13、小规模纳税人中月中月销售额不超过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暂免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纳税人中月月营业额营业额不超不超过过2万元的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暂免征收营业征收营业税。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年年8月月21日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年第49号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财财政部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

14、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关)有关问题公告如下:问题公告如下:按月纳税和按季纳税?按月纳税和按季纳税? 一、一、通知通知中中“月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不超过2万元万元”、“月营业额月营业额不超过不超过2万元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相当于起征点的规定。相当于起征点的规定。 二、二、以

15、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万元(含6万万元,下同)的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可按照通知通知规定,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兼营问题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兼营问题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

16、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月销售额不超过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

17、的税款,在发票全部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五、本公告自五、本公告自2013年年8月月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有没有截止时间?有没有截止时间?实际上:实际上:2013年年8月月1日日-2014年年9月月30日!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税政策的通知 2014年年9月月25日日 财税财税201471号号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自自2014年年10月月1日起至日起

18、至2015年年12月月31日,日,对月销售额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对月对月营业额营业额2万元至万元至3万元的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免征营业税。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 2014年年10月月11日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年第57号号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

19、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及实施细则、财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税的通知(财税(财税201352号)、号)、财政部国家税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471号),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一、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和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月销售

20、额或营业额不超过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

21、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万元(按季纳税纳税9万元)的,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

22、可以向主管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务机关申请退还。 四、本公告自四、本公告自2014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年第49号)、号)、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国税函20031396号)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小结小结 个体户和其他个人个体户和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规模纳税人人-企业或非企业

23、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营业税营业税-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营业税营业税- 纳税人纳税人 上限上限5000元元-上限上限20000元元 - 20000元元-20000-30000元元 -2009.1.1-2011.11.1-2013.8.1-2014.10.1-2015.12.31三三、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税、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作了专门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作了专门规定。规定。 随着税法的执行,为促进小型微利企业随着税法的执行,为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作了新的减免发展,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作

24、了新的减免税、费、基金规定。税、费、基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年3月月16日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号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07年年12月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号 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

25、和禁止行业,并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万元; (二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万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09年年12月月

26、2日日 财税财税2009133号号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国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一、自2010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0年年12月月31日,对年应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

27、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1-01-27财税财税20114号号 一、自一、自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112011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 3万元(含万元(含3 3万元)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50%计入应纳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所得额,按20%20%的

28、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利企业。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年11月月29日日 财税财税2011117号号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

29、策通知如下:一、自一、自2012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5年年12月月31日,对年应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30、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年4月月8日日 财税财税201434号号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一、自2014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6年年12月月31日,对年应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

31、符合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年年4月月18日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年第23号号 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财政

32、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1434号)规定,经商财号)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政部同意,现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33、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下简称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减半征税政策)。半征税政策)。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

34、、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以下规定执行: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5、超过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得额不超过10

36、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策。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收。(三)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三)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的减半征税政策。

37、 四、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四、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五、本公告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五、本公告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照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照财政部

3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财税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六、小型微利企业六、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本公告,以前规定与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本公告,以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财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废止。号文件第八条废止。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

39、后季(月)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税,可以在以后季(月)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链接链接-财税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号第七条 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全年月平均值全年

40、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财税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废止号文件第八条废止 八、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八、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法(国税发(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业,在

41、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最新政策最新政策-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5年年3月月13日日 财税财税201534号号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一、自2015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7年年12月月31日,对年应纳税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42、,其所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43、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相关指标。上述计算方法自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年1月月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

44、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

45、关问题的公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年年3月月18日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年第17号号 为落实国务院第为落实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次常务会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决定,根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决定,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534号)规定号)规定,对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对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46、政策问题公告如下:税优惠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税率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税率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政策)。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二、符合规定条件

47、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在在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业人数

48、、资产总额”情况。情况。 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分别按照以下万元(含)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情况处理:1.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万元的,可以

49、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超过超过20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本年度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本年度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万元(含)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5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三)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四)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四)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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