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施工工具式脚手架项目计划方案安全标准技术设计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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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采用工具式脚手架施工时,施工人员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单片、整体依靠手动、电动和液压升降的架体)高处作业吊篮、外挂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管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工具式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 1.0.4 工具式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其他规范。 2 术语 符号 2.1 术 语 2.1.1 工具式脚手架 lmplementary scaffold 组成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构配件为定型化标准化产品,可多次重复使用,按规定的程序组装和施工,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和外挂防护架。 2.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Inserted lift scaffold 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的外脚手架。 2.1.3附着支承结构 Inserted supporting structural 直接附着在工程结构上,并与竖向主框架相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2.1.4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Single) inserted lift scaffold 仅有两个提升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2.1.5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holistic inserted lift scaffold 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2.1.6 架体结构 structure of the scaffold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2.1.7竖向主框架 major vertical frame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2.1.8水平支承桁架horizontal support truss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的水平支承结构。 2.1.9 架体构架 hruss of the scaffold 采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位于相邻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和水平支承桁架之上的架体,是附着式 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也是操作人员作业场所。 2.1.10 架体高度 scaffold height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2.1.11 架体宽度 width of the scaffold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2.1.12 架体支承跨度 supporting span of the scaffold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2.1.13 悬臂高度 cantilever height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2.1.14悬挑长度 overhang length 指架体水平方向悬挑长度,即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2.1.15 防倾覆装置 prevent overturn equipment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2.1.16 防坠落装置 prevent falling equipment 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2.1.17 升降机构 lift framework 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动力机构,有电动和液压两种。 2.1.18 荷载控制系统 loading control system 能够反映、控制升降机构荷载的装置系统。 2.1.19 悬臂(吊)梁 cantilever beam 悬挂升降设备或防坠落装置的悬挑钢梁,一端固定在附墙支座上。 2.1.20 导轨 conductrail 附着在附墙支承结构或者附着在竖向主框架上,引导脚手架上升和下降的轨道。 2.1.21 同步控制装置 inphase control equipment 在架体升降中控制各升降点的升降速度相等、即控制各点相对垂直位移的装置。 2.1.22 高处作业吊篮 high altitude work nacelle 悬挑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利用提升机构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 建筑物或构筑物立面上下运行的非常设施工设备。 2.1.23 电动吊篮 electrical nacelle 使用电动提升机驱动的吊篮设备。 2.1.24 吊篮平台 nacelle platform 四周装有防护栏杆及挡脚板用于搭载施工人员、物料、工具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装置。 2.1.25 悬挂机构 append framework 安装在建筑物屋面、楼面,通过悬挑钢梁悬挂吊蓝的装置。由钢梁、支架、平衡铁 等部件组成。 2.1.26 提升机 elevator 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使吊篮平台沿钢丝绳上下运行的装置。 2.1.27 安全锁扣 safety buckle 与安全带和安全绳配套使用的,防止人员坠落的单向自动锁紧的防护用具。 2.1.28 行程限位 range limit 对吊篮平台向上运行距离和位置起限定作用的装置,由行程开关和限位挡板组成。 2.2 符 号 2.2.1 荷载 GK——永久荷载(恒载)标准值 QK——可变荷载(活载)标准值 WK——风荷载标准值 WO——基本风压值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SGK——恒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QK——活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Mmax——最大弯矩设计值 qk——均布线荷载标准值 PK——跨中集中荷载标准值 N——拉杆或压杆最大轴力设计值 2.2.2 材料、构件设计指标 [V]——受弯构件的允许挠度 Ix——毛截面惯性矩 E——钢材弹性模量 F——钢材强度设计值 ——钢丝绳破断拉力 Smax——钢丝绳承受的最大静拉力 Qk——均布线荷载标准值 Pk——跨中集中荷载标准值 N——拉杆或压杆最大轴力设计值 Wn——构件的净截面抵抗矩 A——压杆的截面面积 D——活塞杆直径 D螺——螺杆直径 2.2.3 计算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挡风系数 —风振系数 ——恒荷载分项系数 ——活荷载分项系数 ——附加安全系数 ——附加荷载不均匀系数 ——冲击系数 2.2.4 几何参数 l ——受弯杆件计算跨度 ——立杆纵距 Q —— 吊蓝钢丝绳所受拉力,应先考虑吊蓝的荷载组合。 Q竖 —— 钢丝绳所受(考虑分项系数后的)竖向分力。 Q水—— 风荷载(考虑分项系数后)作用于吊蓝的水平力。 N —— 结构楼板所受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的压力。 T —— 悬挂机构后支架平衡重所产生的拉力。 L1 —— 悬挂机构横梁上,吊蓝吊点至前支架长度。 L2 ——悬挂机构横梁上,前支架至后支架平衡重长度。 h ——前支架从悬挂机构横梁升起的高度,为悬挂机构横梁上皮至前后斜拉杆 支点的竖向距离。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1构配件材料性能 3.1.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用的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 (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的3号普通钢管, 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且应满足下列规定: 1. 钢管推荐采用的规格,壁厚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的要求。 2. 钢管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 有关规定的检验报告。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其平直度不得小于管长的;两端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并严禁使用有裂缝、表面要求分层硬伤(压扁、硬弯、深划痕)、毛刺和结疤等。 4. 使用过的钢管除符合上一款外,其锈蚀深度不得超过0.5mm。 5. 钢管在使用前应涂刷防锈漆。 3.1.2 水平支承桁架、竖向主框架、附墙支座、横吊梁、吊拉圆钢等,当使用型钢、钢板和圆钢制作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3.1.3 当冬季室外温度等于或低于时,宜采用Q235B、Q235C。承重竖向桁架或承受冲击荷载作用的结构,应具有常温冲击韧性。当冬季室外温度等于或低于时,尚应具有冲击韧性。 3.1.4 钢管脚手架的连接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并在螺栓拧紧的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1.5 架体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手工焊接所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标准《碳钢焊条》或《低合金钢焊条》的规定。所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结构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对于竖向桁架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 2.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结构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焊丝应符合现行标准《焊接用钢丝》的规定。 3. 普通螺栓可采用现行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Q235。 4. 锚栓可采用现行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或《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Q345。 3.1.6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其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压钢板和钢板网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新旧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2mm和板面任一角翘起不得大于5mm;不得有裂纹、开焊和硬弯。使用前应涂刷防锈漆。钢板网脚手板的网孔应小于25mm。 2. 竹脚手板有三种即竹胶板、竹笆板和竹串片脚手板。可采用毛竹或楠竹制成竹胶板、竹笆板,宽度不宜小于500mm,板片厚不得小于8mm。但属于腐朽、发霉的竹笆板不得使用;竹串片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 3.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板厚应不小于50mm,两端应用4mm镀锌钢丝各绑扎两道。 4. 胶合板脚手板,应选用《普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GB/T9846.3)中的Ⅱ类普通胶合板,厚度应不少于18mm,底部木枋间距应不大于400mm,木枋与脚手架杆件应用铁丝绑扎牢固,胶合板脚手板与木枋用钉子钉牢。 3.2 荷载 3.2.1 作用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载)和可变荷载(活载)两类。 3.2.2 荷载标准值 1.恒荷载标准值应包括整个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按实际计算。其值可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附录A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可取自重标准值为。 2.施工活荷载应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应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按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工况确定控制荷载标准值,但是其值不得小于表3.2.2-1的规定值 表3.2.2-1施工活荷载标准值 工况类别 按同时作业 层数计标 每层活荷载 标准值 注 使用工况 结构施工 2 3.0 装修施工 3 2.0 升降工况 结构施工 2 0.5 施工人员全部撤离 升降工况 装修施工 3 0.5 施工人员全部撤离 坠落工况 结构施工 2 0.5;3.0 在使用工况下坠落时,其瞬间标准荷载应为3.0升降工况下坠落标准值应为0.5 装修施工 3 0.5;2.0 在使用工况下坠落时,其标准荷载为2.0;升降工况下坠落其标准值应为0.5 3.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βzμaμsW0 (3.2.2-1) 式中:——风荷载标准值 μa—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的规定采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3.2.2—2采用 表3.2.2—2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背靠建筑物状况 全封闭 敞开 开洞 表中: 为挡风系数 = (3.2.2-2) —基本风压值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附表0.4中 N=10年的规定采用。非工作状态和工作状态均应按6级风即风速为每秒13m计算。 —风振系数 =1(一般可取1,也可按实际情况选取。) 3.2.3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及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采用1.2,当对结构进行倾覆计算而对结构有利时,分项系数应采用0.9。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采用1.4。 风荷载标准值的分项系数()亦采用1.4。 3.2.4 当采用容许应力法计算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作为计算依据。 3.2.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计算,其荷载效应组合应按表3.2.5采用: 表3.2.5 荷载效应组合 计算项目 荷载效应组合 纵、横向水平杆,水平支承桁架,使用过程中的固定吊拉杆和竖向主框架,附墙支座、防倾及防坠落装置 永久荷载+施工活荷载 竖向主框架 脚手架立杆稳定 ①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②永久荷载+0.9(施工荷载值+风荷载)取二种组合,按最不利的计算 选择升降动力设备时 选择钢丝绳及索吊具时 横吊梁及吊拉杆计算 永久荷载+升降过程的施工活荷载 连墙杆及连墙件 风荷载+5.0kN 不考虑风荷载 S =γGSGK +γqSQk (3.2.5—1) 考虑风荷载S =γGSGK+0.9(γqSQk+γqSwk) (3.2.5—2) 上述二公式中: —恒荷载分项系数 =1.2; γq—活荷载分项系数 γq=1.4; —恒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活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风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3.2.6 水平支承桁架上部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计算立杆稳定时,其设计荷载应乘以附加安全系数γ1 =1.43 3.2.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在使用工况条件下,其设计荷载值应乘以附加荷载不均匀系数 ;在升降、坠落工况时,其设计荷载应乘以附加荷载不均匀系数 3.2.8 计算附墙支座时,其设计荷载值应乘以冲击系数=2.0 3.3 设计计算基本规定 3.3.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09)、《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以及其它相关的国家与行业标准的规定。 3.3.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装置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应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竖向主框架构件强度和压杆的稳定计算; 2)水平支承竖向桁架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的稳定计算; 3)脚手架架体构架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稳定计算; 4)附着支承结构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稳定计算; 5)附着支承结构穿墙螺栓以及建筑物混凝土结构螺栓孔处局部承压计算。 3.3. 3 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框架,架体构架,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 3.3.4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索具、吊具应按有关机械设计规定,按允许应力法进行设计。 3.3.5 脚手架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向主框架压杆 [λ] ≤150 脚手架立杆 [λ] ≤210 横向斜撑、剪刀撑中的压杆 [λ] ≤250 竖向主框架拉杆 [λ] ≤300 其它拉杆 [λ] ≤350 3.3.6 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3.3.6的规定: 表3.3.6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 构件类别 挠度限值 脚手板、纵向、横向水平杆 l/150和10mm (L为受弯杆件跨度) 水平支承桁架 l/250 (L为受弯杆件跨度) 悬臂受弯杆件 l/400 (L为受弯杆件跨度) 3.3.7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3.7采用: 表3.3.7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mm2) 钢材标号 抗拉 抗剪 Q235 170 130 3.3.8扣件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3.3.8采用: 表3.3.8 扣件承载力设计值(kN) 项目 承载力设计值(kN) 对接扣件(抗滑)(1个) 3.2 直角扣件、旋转扣件(抗滑)(1个) 8.0 3.3.9 钢管截面特性及自重标准值见表3.3.9—1 表3.3.9—1 钢管截面特性及自重标准值 外径d 壁厚t 截面积A 惯性矩I 截面模量W 回转半径 每米长自重 mm mm mm2 mm2 mm3 mm N / m 48 3.5 489 121900 5080 15.8 38.4 表3.3.9—2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kN/mm2) 类别 标准值 冲压钢脚手板 0.3 竹笆板 0.06 木脚手板 0.35 3.3.10 栏杆、档脚板线荷载标准值见表3.3.10,安全网0.005kN/m2。 表3.3.10 栏杆、档脚板线荷载标准值(kN/m) 类别 标准值 栏杆、冲压钢脚手档板 0.11 栏杆、竹串片脚手板挡板 0.14 栏杆、木脚手板挡板 0.14 3.4 构件,结构计算 3.4.1 受弯构件计算。 1.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3.4.1—1) 式中: Mmax—最大弯矩设计值: —钢管强度设计值 Wn—构件的净截面抵抗矩; 2、挠度应按下式验算: (3.4.1—2) 式中:V—构件的计算挠度 简支情况下按下式 (3.4.1—3) (3.4.1—4) [V]—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按3.1.6条选取 —均布线荷载标准值; —跨中集中荷载标准值; E—钢材弹性模量; —毛截面惯性矩; —计算跨度。 3.4.2 受拉和受压杆件计算。 1、中心受拉和受压杆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3.4.2—1) 式中: N—拉杆或压杆最大轴力设计值; An—拉杆或压杆的净截面面积。 —钢材的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2.压杆稳定应按下列计算 (3.4.2—2) 式中: N—见公式3.4.2—1 A —压杆的截面面积; —中心受压压杆稳定系数,根据长细比查表 Mx—压杆的弯矩设计值; Wx—压杆的截面抗弯模量。 —钢材强度设计值 3.4.3 水平支承桁架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支承桁架上部脚手架立杆的集中荷载必须作用在桁架上弦的节点上; 2.水平支承桁架应构成空间几何不变体系的稳定结构; 3.水平支承桁架与主框架的连接应设计成铰接并应使水平支承桁架按静定结构计算; 4.水平支承桁架设计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点荷载设计值; (2)杆件内力设计值; (3)杆件最不利组合内力; (4)最不利杆件强度和压杆稳定性;如果有受弯构件还要验算变形; (5)节点板和节点焊缝或螺栓连接时其强度。 5.水平支承桁架的外桁架和内桁架应分别计算,其节点荷载应由架体构架的立杆传来的;在操作层内外桁架荷载的分配应通过小横杆支座反力求得。 3.4.4竖向主框架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主框架应是空间几何不变体系的稳定结构,且受力明确; 2.竖向主框架内外立杆的垂直荷载 ⑴内外水平支承桁架传递来的支座反力; ⑵操作层纵向水平杆与竖向主框架相邻者直接传递的支座反力; 3.风荷载按每根纵向水平杆挡风面承担的风荷载,传递给主框架节点上的集中荷载计算; 4.竖向主框架设计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点荷载标准值的计算; (2)分别计算风荷载与垂直荷载作用下,竖向主框架杆件的内力设计值; (3)将风荷载与垂直荷载组合计算最不利杆件的内力设计值; (4).最不利杆件强度和压杆稳定性;以及受弯构件的变形计算; (5).节点板及节点焊缝或螺栓连接时螺栓强度计算。 (6).作为支座和连墙件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发展系数。 3.4.5 附墙支座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每一楼层处均应设置附墙支座,而每一附墙支座均应能承受该机位范围内的全部荷载的设计值,并乘以荷载不均匀系数2或冲击系数γ3=2; 2.应进行抗弯、抗压、抗剪、焊缝强度,稳定性(平面内外)、锚固螺栓计算和变形验算。 3.4.6附着支承结构穿墙螺栓计算 1. 穿墙螺栓应同时承受剪刀和轴向拉力,其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4.6-1) 式中:,— 一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刀和拉力设计值; ,— 一个螺栓抗剪、抗拉承载能力设计值 (3.4.6-2) 式中 D螺—螺杆直径 —螺栓抗剪强度设计值一般采用Q235取 (3.4.6-3) 式中 螺栓螺纹处有效截面直径 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一般采用Q235取 3.4.7. 穿墙螺栓孔处混凝土承压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4.7-1) 式中:R—螺栓孔处的混凝土局部承压、承载力设计值: (3.4.7-2) —混凝土局部承压提高系数,采用1.73; 爬升龄期的混凝土试块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一个螺栓局部承压净面积,=db1或=db2(d为螺栓杆直径,有套管时为套管外径): b—混凝土外墙的厚度; b1 、b2—孔壁压力R1、R2沿外墙厚度方向承压面的长度。 c—爬架附墙连接件(钢板)的厚度的1/2+3mm空隙; NV—一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设计值 R1、R2—螺栓对穿孔处下部和上部混凝土产生的压应力之合可按下式计算 (3.4.7-3) 度面框架、水平支承竖向3.4.8 导轨(或导向柱)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设计值应根据不同工况分别乘以相应的荷载不均匀系数; 2. 应进行抗弯、抗压、抗剪、焊缝强度,稳定(平面内外)、锚固螺栓计算和变形验算。 3.4.9 防坠装置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的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冲击系数。并应按升降工况一个机位范围内的荷载取值; 2. 应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 防坠装置不得与横吊梁设置在同一附墙支座上。 3.4.10 主框架底座框和吊拉杆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设计值应依据主框架传递的反力计算; 2. 结构构件应进行强度和稳定验算,并对连接焊缝及螺栓进行强度计算。 3.4.11 悬挑(吊)梁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应按升降过程的设计值并应乘以冲击系数2选取; 2. 应进行强度和变形计算。 3.4.12 升降动力设备选择应依据: 1. 应按升降工况一个机位范围内的总荷载,并乘以荷载不均匀系数2选取荷载设计值; 2. 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 Ns≤Nc (Ns为荷载承力值,Nc为额定值)。 3.4.13液压油缸活塞推力计算 液压油缸活塞推力应按下列公示计算: (3.4.13 —1) 式中 ——活塞杆的静工作阻力也即是起重计算时一个液压机位的荷载设计值 1.2——活塞运动的摩阻力系数 ——活塞杆设计推力 = (3.4.13—2) D —— 活塞直径 —— 液压油缸内的工作压力 3.4.14 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进行专项设计。 3.5 结构构造 3.5.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架体构架、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装置组成。 3.5.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结构构造的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架体结构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中心线处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 m;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 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5.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m。 6. 两主框架之间架体的立杆的纵距La作结构施工架时应不大于1.5m,纵向水平杆的步距应为1.8m。 3.5.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在附着支承结构部位设置与架体高度相等的与墙面垂直的定型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竖向桁架并能与其它杆件、构件共同构成有足够强度支撑刚度的空间几何不变体系的稳定结构。 竖向主框架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主框架可采用整体结构或分段对接式结构。结构型式应为竖向桁架或门型刚架式等。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处,并应采用螺栓或焊接连接,如不交汇于一点,必须进行附加弯矩验算。 2. 架体升降中心吊时,在吊装悬挑梁行程范围内竖向主框架内侧水平杆去掉部分的断面,必须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3. 主框架内侧应设有导轨。 3.5.4 在竖向主框架的底部应设置水平支承竖向桁架,其宽度与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墙面,其高度不宜小于1.8m,用于支撑架体构架。 水平支承桁架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桁架各杆件的轴线应相交于节点上,并宜用节点板构造连接,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 2.桁架上、下弦应采用整根通长杆件,或于跨中设一拼接的刚性接头。腹杆上、下弦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桁架斜腹杆宜设计成拉杆。 4.架体构架的立杆底端必须放置在上弦节点各轴线的交汇处。 5.内外两片水平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连接杆件,各节点必须是焊接或螺栓连接。 6.水平支承桁架的两端与主框架的连接,可采用杆件轴线交汇于一点,且能活动的铰接点;或将水平支承桁架放在竖向主框架的底端的桁架框中。 3.5.5 附着支承结构应包括附墙支座、悬臂(吊)梁及斜拉杆,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2.使用工况,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3.升降工况,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4.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和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C10。 3.5.6 架体构架宜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结构构造应符合JGJ130的规定。架体构架应设置在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并以纵向水平杆与之相连,其立杆应设置在水平支撑竖向桁架的节点上。 3.5.7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并铺满铺牢,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在脚手板的下面应用安全网兜底。 3.5.8 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H)的2/5和4m; 3.5.9 当水平支承桁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强度和刚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3.5.10 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独立的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3.5.11 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3.5.12 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o~60o,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连成一体;剪刀撑应与所覆盖架体构架上每个主节点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扣紧;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o。 3.5.13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 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 2. 架体上提升机构的设置处; 3. 架体上防坠、防倾装置的设置处; 4. 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 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 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 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3.5.1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2000目/100 cm2)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和180 mm高的挡脚板。 3. 作业层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其与结构之间的间距应满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3.5.1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程;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2.制作构配件的原、辅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检验; 3.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4.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落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必须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3.5.1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在每个竖向主框架处设置升降设备,升降设备宜采用电动葫芦或电动液压设备; 1. 升降设备必须与建筑结构和架体有可靠连接; 2. 固定电动升降动力设备的建筑结构必须安全可靠; 3.6 安全装置 3.6.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方准使用。 3.6.2 防倾覆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倾覆装置中必须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与导轨连接的可滑动的导向件; 2.防倾覆导轨的长度不应小于竖向主框架,且必须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 3.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8 m或架体高度的1/4; 4. 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前、后、左、右倾斜的功能。 5 .应用螺栓与附墙支座连接,其装置与导轨之间的间隙应小于5mm。 3.6.3 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设备处不得少于一个,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能起作用; 2. 必须是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3. 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表3.6.3 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 脚手架类别 制动时间 (秒) 制动距离 (mm) 整体式升降脚手架 ≤0.2 ≤80 单片式升降脚手架 ≤0.5 ≤150 4.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5.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6.钢吊杆式防坠落装置,钢吊杆规格应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Φ25mm。 3.6.4 同步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必须配备有限制荷载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连续式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限制荷载自控系统;简支静定水平桁架,应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统,若设备受限时可选择限制荷载自控系统。 2. 限制荷载自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某一机位的荷载超过设计值的15%时,应以声光形式自动报警和显示报警机位,当超过30%时,应能使该升降设备自动停机。 (2)应具有超载、失载、报警和停机的功能。宜增设显示记忆和储存功能。 (3)除应具有本身故障报警功能外,并应适应现场环境。 (4)性能应可靠、稳定,控制精度应在5%以内。 3. 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水平支承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mm时,应能自动停机,待查明原因并调整后再升降。 (2)应具有显示各提升点的实际升高和超高的数据并有记忆和储存的功能。 3.7 安装 3.7.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7.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首层安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3.7.3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相邻竖向主框架的高差应不大于20 mm; 2. 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 和60mm; 3. 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 mm。 4. 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计算确定,但最小达到C10; 5. 升降机构连接正确且牢固可靠; 6. 安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 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3.7.4附着固定结构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和使用不合格螺栓和连接件。 3.7.5安全保险装置全部合格,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3.7.6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 3.7.7采用扣件式脚手架搭设的架体构架,其搭设质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要求。 3.7.8升降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落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3.7.9升降设备、控制系统、防坠落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3.8升降 3.8.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有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式: 1.单片架体升降时,可采用手动、液压和电动; 2.三片以上的架体同时整体升降时,应采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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