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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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督冒G B5 0 2 0 4一2 0 0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 ode foracceP tanceofconstructionalqualityofconcretestructures(2 0 1 1年版)2 0 0 2一0 3一1 5发布2 0 0 2一0 4一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 合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 odeforacceptanceof constmotionalqualityofconcretestructuresG B5 0 2 0 4一2 0 0 2(

2、2 0 1 1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 0 0 2年4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 0 1 0北京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 odeforacceptanceof constructionalqualityofconcretestructuresG l 】 5 0 2 0 4一2 0 0 2(2 D ll年版)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 0 x1 1 6 8毫米l /3 2印张:3字数:9 8千字2 0 1

3、1年5月第一版2 0 1 3年7月第五次印刷定价:2 0.0 0元统一书号:1 5 1 1 22 0 2 5 1版权所有翻 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 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 0 0 0 3 7)本社网址:http:/www.C abp。 orn。 n网上书店:http:/www.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 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 2 0 4-2 0 0 2局部修订 的条文,自2 0 1 1年8月l日起实施。其 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 此次

4、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 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 0 1 0年1 2月2 0日修 订 说 明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函(建标标函2 0 1 06 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0 4一200 2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调查了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钢筋超限值冷拉制造冷拉钢筋的情况,并针对钢筋冷拉、机械调直等工艺对钢筋性能的影响进行了专项试验研究,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

5、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与新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次局部修订共修订了3个条文,增加了1个条文,均与钢筋相关,其内容统计如下:1钢筋原材料的强制性规定修改2条。2钢筋调直加工的一般性规定修改1条。3对调直钢筋的性能质量规定增加1条。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本次局部修订主要起草人员:李东彬徐有邻王晓锋张元勃艾永祥本次局部修订主要审查人员:杨嗣信白生翔李宏伟汪道金朱建国张学军刘曹威张光伟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 2 0 0 26 3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1 9 9 82 4 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 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5 0 2 0 4一2 0 0 2,自2 0 0 2年4月1日起 施 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

7、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 B50 2 0 4一9 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 B J32 1一9 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 0 0 2年3月1 5日前、 J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 1 9 9 82 4 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 B J3 0 1一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 B J3 2

8、1一9 0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 B502 0 4一9 2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9、行。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 0号;邮政编码:1 0 0 0 1 3;E - - mail:code_ibs_cabr2 6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公室主要起草人:徐有邻程志军白生翔韩素芳

10、艾永祥李东彬张元勃路来军马兴宝高小旺马洪哗蒋寅彭尚银周磊坚翟传明目次1总则 1;术语 23基本规定 , 34模板分项工程 ” 54.1一般规定 54.2模板安装 54.3模板拆除 85钢筋分项工程 , 一1 05.1一般规定 1 05.2原材料 1 05.3钢筋加工 1 15.4钢筋连接 1 45.5钢筋安装 1 76预应力分项工程 1 96.1一般规定 1 96.2原材料 1 96.3制作与安装 2 16.4张拉和放张 2 46.5灌浆及封锚 , 2 67混凝土分项工程 , 2 87.1一般规定 2 87.2原材料 2 97.3配合比设计 , 3 07.4混凝土施工 3 1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1、 3 488.1一般规定 3 48.2外观质量 3 58.3尺寸偏差 3 59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3 89.1一般规定 3 89.2预制构件 3 89.3结构性能检验 4 09.4装配式结构施工 4 41 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4 71 0.1结构实体检验 4 71 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4 7附录A质量验收记录 5 0附录B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5 3附录C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方法 5 5附录D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6 0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6 2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6 4附:条文说明 6 5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

12、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1.0.3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B50 3 0 0一200 1配套使用。1.0.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混凝土结构concreteS truC ture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2.0.2现浇结构cast一in- -

13、situconC retestruC ture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2.0.3装配式结构prefabricatedconcreteS truC ture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2.0.4缺陷defect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2.0.5严重缺陷seriousdefect对结构构件 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 响的缺陷。2.0.6一般缺陷C ommondefect对结构构件 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 响的缺陷。2.0.7

14、施工缝constructionjoint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2.0.8结构性能检验inspectionof structuralperformance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3基本 规 定3.0.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结构施工项 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

15、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3.0.5检验批的

16、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l)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 )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 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3.0.6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 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一般项 目的质量经抽样

17、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 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3.0.7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B503 0 。一20 0 1的规定。4模板分项工程4.1一般 规 定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4.1.2在浇

18、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4.2模 板 安 装主控 项目4.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4.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3一般 项目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

19、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5对跨度不小于4 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 0 0 0一3/1 0 0 0。检查数量:在 同一检验批 内,对梁,应抽

20、查构件数量 的1 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 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 0%,且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4.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 0%,且 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 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s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 面,抽查1 0%,且均不少 于3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4.2.7现浇结构模

21、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 0%,且 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 0%,且 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s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 0%,且均不少于3面。表4.2.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插筋中心线位置5外露长度+1 0,0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外露长度+1 0,O预留洞中心线位置l0尺寸+1 0,O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表4.2.7现浇结构模

22、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轴线位置5钢尺检查底模上表面标高士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截面内部尺寸基础士1 0钢尺检查柱、墙、梁+4,一5钢尺检查层高垂直度不大于sm6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大于sm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钢尺检查表面平整度5Z m靠尺和塞尺检查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表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长度

23、板、梁士5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大值薄腹梁、析架士1 0柱0,一1 0墙板O,一5宽度板、墙板O,一5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梁、薄腹梁、析架、柱+2,一5高(厚)度板+2,一3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墙板0,一5梁、薄腹梁、桥架、柱+2,一5钡 J向弯曲梁、板、柱l/1 0 0 0且毛1 5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墙板、薄腹梁、析架l/1 5 0 0且镇1 5板的表面平整度3Z m靠尺和塞尺检查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1钢尺检查对角线差板7钢尺量两个对角线墙板5翘曲板、墙板l/1 5 0 0调平尺在两端量测设计起拱薄腹梁、析架、梁士3拉线、钢尺量跨中注:l为构件长度(mm4.3模 板 拆

24、 除主控 项目4.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钢筋分项工程5.1一般规定5。1。1更文件。5.1。2包括:12率等;34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5.2原材料主控 项目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

25、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 ( 含梯段 )中的纵 向受力钢筋应 采 用H R B 3 3 5 E、H R B 4 0 0 E、H R B 5 0 0 E、H R B F 3 3 5 E、H R B F 4 0 0 E或H耶那0 0 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妹率的实mlj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 应小于1.2 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

26、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0;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5.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 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一般 项目5.2.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3钢 筋 加工主 控 项目5.3.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1H P B 2 3 5级钢筋末端应作1 80 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27、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 3 5 0弯钩时,H R B 3 3 5级、H R B 4 0 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钢筋作不大于9 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5.3.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2箍筋弯钩的弯折

28、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 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 3 5。;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 0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5 多Z 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熏量偏差的检验:甚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盘卷钢筋和直条钡筋调直屁的断后伸茸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5.3.Z A的规定。表5 屯Z A盘卷勿鼓和真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越率、 _重晕负 偏差要求重量负偏差(%)钢筋牌号直径 6 mml 直径 1 4 mml直径2 2 mm一1 2 mm?2 0

29、 mm?5 0 mmH P B 2 3 5、H P B 3H R B 3H R B 43 5、0 0、H R B F0 O3 3 5R RH R B 5 0 0、H R B F 4 0 01 3 4 0 0H R B F 5 0 0断后伸长率A(%)妻2 1)1 6)1 5)1 3)1 4注:1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2重量负偏差(%)按公式( W 0一讯 )/ W Ox 1 0 0计算,其中W。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 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3对直径为2 8一4 0 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对直径大于4 0 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

30、长率可降低2。1 2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 0 t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检验方法: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 0 o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lmm和 1 9。一般 项目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 P B 2 3 5、H P B 3 0 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 R B 33 5、H R B

31、 4 o。、H R B 5 0 0、H R B F 3 3 5、H R B F 4 0 0、H R B F S O O,及R R B 4 0 0带肋钢筋 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5.3.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 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表5.3.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士1 0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士2 0箍筋内净尺寸士55.4钢 筋 连 接主控 项目5.4.1纵向

32、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 G J1 0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 G J 1 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一般项目5.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 0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5.4.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

33、程J G J1 0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 G J 1 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4.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 5倍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 0 0 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

34、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 0%;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 0%;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 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 0%,且 不 少 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 0%,且 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s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 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5.4.6同一构件

35、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 5 mm。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 1( 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 5%;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 0写;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

36、,不应大于5 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 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 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s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 0%,且均不少 于3面。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图5.4.6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 0。5.4.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

37、,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 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I O o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 0倍,且不应大于Z O O 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 5 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 0 0 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 0 mm。1 6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 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 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sm左右

38、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 0%,且均不少 于3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5.5钢 筋 安 装主 控 项目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一般 项目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 0%,且 不 少 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 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s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 0%,且均不少 于3面。表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

39、偏差和检验方法允许偏差检验方法钢尺检查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钢尺检查钢尺检查1 7O一O一n心一l),l一O乙一,土一J- .绑扎钢筋网绑扎钢筋骨架长、宽网眼尺寸宽、高续表5.5.2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受力钢筋间距士1 0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排距士5保护层厚度基础士1 0钢尺检查柱、梁士5钢尺检查板、墙、壳士3钢尺检查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士2 0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钢筋弯起点位置2 O钢尺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水平高差+3,0钢尺和塞尺检查注:1检查预 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40、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 0%及 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1 8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一般项目6.5.3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 长度不 宜小 于预应 力 筋直径 的1.5倍,且不 宜小于3 O mm。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束。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5.4灌浆用水泥浆的水灰比不应大于。4 5,搅拌后3 h泌水率不宜大于2%,且不应大于3。泌水应能在2 4 h内全部重新被水泥浆吸收。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检验方法:检查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6.5.5灌浆用水泥浆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 0 N/m

41、mZ。检查数量:每工作班 留置一组边长为7 0.7 mm的立方体试件。检验方法:检查水泥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注:1一组试件由6个试件组成,试件应标准养护2 8d;2抗压强度为一组试件的平均值,当一组试件中抗压强度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平均值相差超过2 0时,应取中间4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7混凝土分项工程7.1一般 规 定7.1.1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 B J1 0 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人标准条件养护共2 8d。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

42、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 B J1 4 6等的规定取值。7.1.2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按表7.1.2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的规定。表7.1.2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 系数骨料最大粒径(?)试件尺寸(mm)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镇3 1.51 0 0 X I O 0又 1 0 00.9 5蕊4 01 5 O X 1 5 0汉 1 5 01.0 0镇6 32 0 0 又2 0 0 X 2 0 01.0 5注:对强度等级为C 6 0及 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7.

43、1.3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7.1.4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2 87.1.5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 G J1 0 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7.2原材料主 控 项目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 B

44、 1 7 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 0 0 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 0 0 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 B 80 7 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 B 5 0 1 1 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

45、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 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 凝 土质量控制标准G B5 0 1 6 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2 9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 B5 0 0 1 0和设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一般项目7.2.4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 B159 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检查数量:按进场

46、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7.2.5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 G J 5 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 G J 5 2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注: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 的 3 /4。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 3,且 不得超过4 0。7.2.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

47、水标准J G J 6 3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7.3配合比设计主控项目7.3.1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 G J 5 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一般 项目7.3.2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7.3.3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

48、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检查一次。检验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7.4混凝土施工主控项目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 0 0盘且不超过1 0 0耐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 足1 0 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 0 0 0耐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 0 0耐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

49、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3 17.4.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7.4.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表7.4.3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材料名称允许偏差水泥、掺合料士2%粗、细骨料士3%水、外加剂士2%注:1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检

50、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复称。7.4.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7.4.5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7.4.6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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