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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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20202006-2020 年)年)年)年)年)年) 大大大大大大 纲纲纲纲纲纲 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二 OO 八年三月八年三月 *- 目目 录录 引引 言言........................................................................................................1 第一章第一章 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战略..............................................................................3 第一节 区域发展功能定位...................................................................................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任务.......................................................................4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选择...................................................................................5 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9 第三章第三章 市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市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2 第四章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5 第一节 耕地占用与补充.....................................................................................15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15 第三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6 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17 第一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17 第二节 生态系统空间结构.................................................................................18 第三节 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域.........................................................................18 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19 第一节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与总量.............................................................19 第二节 稳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19 第七章第七章 城乡用地布局城乡用地布局............................................................................21 第一节 构建现代新长沙城镇格局.....................................................................21 第二节 城乡用地空间布局.................................................................................22 第八章第八章 中心城市土地利用中心城市土地利用....................................................................26 *- 第一节 中心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26 第二节 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6 第三节 中心城市主要扩展方向.........................................................................27 第四节 中心城市用地布局.................................................................................27 第九章第九章 区域土地利用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统筹....................................................................29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9 第二节 长沙市各用途用地统筹安排.................................................................30 第十章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3 第一节 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33 第二节 多渠道确保耕地占补平衡.....................................................................33 第三节 出台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34 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34 第五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科技水平.....................................................................35 第六节 夯实规划实施的社会基础.....................................................................35 *- 引引 言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 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在土地资源的保 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中处于先行和龙头地位。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1997-2010 年) 》实施以来,对于长沙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 本农田、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 制、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健康 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战略的实 施,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被列为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下简称“两型社会”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长沙市迎来 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在环境和内在因素发 生了重大变化。同时,正在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暴露出建设 用地指标不够、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受限制等问题。为使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更好地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开展新一轮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 本轮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立足“中部崛起”战 略,积极推进“3+5”城市群建设,服务于建设国家级资源节约型和 环境友好型社会示范区目标,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统筹安排各业各用途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本轮规划根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 的方针、政策编制。本轮规划贯彻落实下列文件精神:《关于开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4]133 号)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 [2004]28 号)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32 号) 、 《关于做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5]182 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 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1 号)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 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2 号文件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5]30 号)等文件。 本规划大纲主要阐明规划期间长沙市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和 实施保障措施;协调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用地空间, 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用途、各区域用地;加 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模和范围; 加强用地存量挖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障重点区域和重 点项目的合理用地;加强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及历史文物保护,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本轮规划的范围为长沙市行政管辖区域,即岳麓区、开福区、 雨花区、天心区、芙蓉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总 面积 1181962.71 公顷。 *- 规划基期为 2005 年,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近期至 2010 年。 *- 第一章第一章 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战略 第一节第一节 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长沙,湖南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信息、交 通、金融和商贸中心,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第一批对外开放的旅 游城市之一。 长沙市位于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为核心的长三角经济圈和以珠 江三角洲城市群为核心的珠三角经济圈的结合部,是长三角经济圈 沿长江向内陆辐射、珠三角经济圈沿京广铁路向内陆腹地扩展的必 经之路,又位于上海、广州、重庆、武汉四大全国性商贸中心聚辐 的交错地带,发挥着承东启西、联南接北的枢纽作用。随着“中部 崛起”战略的实施、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战略的推进、长株潭城市 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长沙市具备了加 快发展、快速崛起的条件和环境,逐步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 撑点、 “泛珠三角”区域的新兴增长极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主导城市。在湖南省提出的优势地区优 先发展战略蓝图中,长沙市担负着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的重任。 规划期内,长沙市将凭借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特 色和文化底蕴,逐渐发展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区域 性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中心、山水名城和文化新市,成为影 响全国、辐射周边省份、统领湖南全省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 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任务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任务 长沙市处于湘中丘陵向滨湖平原过渡地带,地势起伏较大;土 壤肥沃,水资源丰富;气候温和,季节变化明显;自然环境优美, 旅游资源丰富。 (1)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 2005 年,长沙市土地总面积 1181962.71 公顷;其中农用地 996395.78 公顷,建设用地 145066.79 公顷,未利用地 40500.14 公顷。 农用地农用地。。2005 年,全市耕地 289115.43 公顷,主要分布在湘江、 捞刀河、浏阳河、沩水河、楚江、乌江、靳江河、大溪河等河谷平 原。园地 21224.13 公顷,主要分布在河谷平原、丘陵山区。林地 587750.50 公顷,绝大部分分布在丘陵山区,河谷平原分布较少,从 中部到东、西两端逐步增加。牧草地 14.48 公顷。其它农用地 98291.04 公顷。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2005 年,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125744.38 公顷; 其中城镇用地 32707.57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79328.06 公顷,独立 工矿用地 11632.50 公顷,特殊用地 2076.25 公顷。交通用地 10947.91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 8374.50 公顷。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2005 年,全市未利用地 40500.14 公顷,其中未利用 土地 14068.14 公顷,其它土地 26432.00 公顷。 *- (2)土地利用规划任务土地利用规划任务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服务于“两型社会”建设,保障中心城市合理的发展空间,确保长 沙市中心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保障长沙市重点 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必要的用地需求,增强长沙市的发展动力和竞 争力。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加强用地存量挖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 与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能。 严格保护耕地,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严格控制非农建设 用地占用耕地,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模和范围,加强耕 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 统筹安排各业各用途用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业各用途用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土 地利用功能分区,统筹安排各用途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统筹土地利用与保护,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发展。 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合理配置 生态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建设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构建生 态系统空间结构,确保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用地,逐步实现土地利用 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选择土地利用战略选择 (1)““3+5””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 根据“3+5”城市群发展的战略需要和长沙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特 点, “3+5”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 完善城市功能,统筹整合建设用地,协同保护耕地与环境。 系统完善城市功能。系统完善城市功能。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因地制 宜地选择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合理安排用地。以发挥土地资源最 大综合效益为目标,稳步拓展长沙市城市发展空间,加大旧城改造 力度。 统筹整合建设用地。统筹整合建设用地。根据“3+5”城市群区域产业的分工与协作 特点,充分发挥能源、劳动力等现有资源和产业链的优势,探索内 生型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加强交通、能源和重大文化体育设施的共 享,统一建设区域防洪工程、环境治理工程、供水排水设施等,促 进长株潭基础设施用地形成同城效应。 协同保护耕地与环境。协同保护耕地与环境。加强耕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相对丰富、 质量较高、受城镇化影响较小区域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以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区内重要粮食产区和基本农田重点保 护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区域环境共同防治机制,跨地区建 立生态保护区。 (2)内融翼优、市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战略内融翼优、市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战略 长沙市大部分历史文化资源、人口、产业、城市建设用地集中 于沿湘江的中心地带,即中心城市,望城县、宁乡县与长沙县、浏 阳市分列中心城市两侧。从中心城市往外,生态系统受人类的影响 *- 程度递减。地处长沙东西两端的浏阳市和宁乡县是长沙市需要重点 保护的生态区和水源地。基于长沙市土地利用的内外差异特征及未 来发展需要,选择内融翼优的土地利用战略,其主要内容包括:长 望融城,两翼齐发,城乡统筹。 长望融城。长望融城。土地利用规划应为长沙县、望城县部分地区,特别 是县城所在地,融入中心城市创造条件,加快两地与中心城市在产 业链上的对接、基础设施共享、发展平台共用的步伐,建设产业集 聚、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两翼齐发。两翼齐发。宁乡县、浏阳市,以及长沙县、望城县大部分地区 结合自身条件,有选择地发展优势产业,加快工业和人口向中心镇 和次中心镇集中。坚持利用与保护并重,在保障发展用地的同时,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生物多样性。 城乡统筹。城乡统筹。土地利用为城乡统筹发展创造条件,贯彻工业反哺 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 城乡居住、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用途用地,逐步实现农 民居民化、农村社区化、农业现代化,形成协调共进的新型城乡体 系。 (3)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规划期内长沙市的土地利用以保持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 标,重点要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土地的整治,限制生态脆 弱地区的开发建设,重视建成区内生态环境和景观的建设,严禁建 *- 设用地无序扩张。根据长沙市自然资源条件和发展特点,可持续发 展的土地利用战略主要包括: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工业化,积 极发展中心城市,探索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强农业产业带建设,逐步发展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形成一批优质 水产、优质水稻、无公害茶叶和苗木生产基地。 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新型工业化:按照清洁生产的规定和工业生态学原理,加 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大力推动新 型工业化,促进工业化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发展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心城市:加强文化产业、动漫产业等强势产业的发 展,建设功能完善、生活文明、产业发达、和谐宜人的中心城市, 为全省、全市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和经济“发动机” ,并以中心 城市的大发展带动全市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现代化之路。 探索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探索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结合“两型社会” 试验区建设,大胆创新,探索景观环境先行等土地利用模式,为资 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的形成和推广积累经验。 *- 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围绕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和初步实现现代化的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统筹各 业各用途用地需求、土地供给能力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坚 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下,确定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的土地利用 规划目标。其主要有: (1)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间,长沙市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 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高级阶段。2005 年,长沙市总人口 722.35 万人, 城镇化率 53.87%,GDP1519.90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881.44 亿元,工业总产值 1300.62 亿元。到 2010 年,全市总人口 840.25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63.87%,GDP 达到 3204.20 亿元,全社 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突破 1906.00 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 3428.55 亿 元。至 2020 年,全市总人口 1077.47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74.90%,GDP 达到 9790.44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突破 5412.00 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 11199.05 亿元。 (2)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至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89108.95 公顷以内,建设 用地增加规模控制在 44042.16 公顷以内,且占用耕地不超过 22522.58 公顷,占用农用地不超过 48453.32 公顷。其中,至 2010 *-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64778.07 公顷以内,建设用增加规 模控制在 19711.28 公顷以内,且占用耕地不超过 9930.28 公顷,占 用农用地不超过 20363.17 公顷。 (3)耕地保护目标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规划至 2010 年 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82311.03 公顷,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74332.55 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229200.00 公顷。 (4)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控制中心城市人口过快增长,适度扩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确 定 2010 年中心城市人口 407.86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8647.25 公顷以内;2020 年中心城市人口 540.70 万人,建设用地规 模控制在 49004.00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 模控制在 17194.00 公顷之内。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土地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建富有 山水洲城特色的宜居城市。规划期内长沙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 50.0%,土地生态保护面积保持在 306000.0 公顷以上。至 2010 年, 中心城市人均公共绿地从 2005 年的 7.9 平方米提高到 9.5 平方米, 绿地率由 2005 年的 33.0%提高到 35.0%,绿化覆盖率由 2005 年的 37.9%提高到 40.0%。至 2020 年,中心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 14.0 平方米,绿地率达到 40.0%,绿化覆盖率保持在 45.0%。中心 城市城市建设区生态保护用地不低于 20000.0 公顷。 (6)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目标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目标 制定和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推行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 强度、投入产出率等指标控制体系,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 划期内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①全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205.49 平方米降低至 2020 年的 188.57 平方米。 ②全市人均城镇(居住)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87.75 平方米降 低至 2020 年的 83.03 平方米。 ③全市人均独立工矿用地由 2005 年的 31.21 平方米增至 2020 年的 40.69 平方米之内。 ④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 2005 年的 238.07 平方米降 至 2020 年的 235.90 平方米。 ⑤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由 2005 年的 105.36 平方米降至 2020 年的 99.86 平方米以内。其中,人均城市(居住)用地由 2005 年的 79.47 平方米降至 2020 年的 72.32 平方米,人均工业用地由 2005 年 的 10.62 平方米增至 2020 年的 14.87 平方米,人均基础设施等其它 建设用地由 2005 年的 15.27 平方米降至 2020 年的 12.67 平方米。 ⑥土地产出率稳步增长,2005 年土地产出率 1285.91 万元/平方 *- 公里,至 2020 年土地产出率提高到 8283.21 万元/平方公里。 *- 第三章第三章 市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市域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在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以及土 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参考现有土地利用 功能,结合长沙市自身特点及其区域发展功能定位,落实土地利用 战略,按照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性和单元土地利用主导功能相对一致 的原则,将长沙市划分为中心城区、城镇居住区、工业发展区、农 业生产区、旅游发展区、生态保育区、湘江综合经济区等七大功能 区。在功能区内部,各项土地利用活动要围绕主导功能进行。 (1)中心城区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指长沙市主城区,是已经或即将建成的集中连片区域, 是长沙市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商贸服务业用地最 为集中的区域,面积约 550-650 平方公里。 在规划期内该区域总体上属于优化开发区域。应逐步完善作为 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的职能,实行“退二进三” ,加快旧城改造 的步伐,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控制合理的容量。 (2)城镇居住区城镇居住区 城镇居住区包括以长沙县县城(星沙镇) 、望城县县城(高塘岭 镇) 、宁乡县县城(玉潭镇) 、浏阳市市区为中心的“两主、四辅、 一环”的网络状城镇发展空间,面积约 650-750 平方公里。  两主:湘江城镇发展主轴和 319 国道城镇发展主轴;四辅:娄益高速发展轴;宁韶高速、208 省道发展 轴;暮五线及京珠高速西线平行线发展轴;岳汝高速发展轴;一环:指以北横线为主体的北半环和以南横 线为主体的南半环。 *- 在规划期内该区域总体上属于重点开发区域。在保护生态环境 和坚持集约利用的原则下,区内产业布局与城镇空间布局应有机结 合、综合协调,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3)工业发展区工业发展区 按照产业集聚的原则,结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长沙市已有 工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工业企业集聚,做大做强开发区和工业组 团。该区域面积 800-1000 平方公里。 在规划期内该区域总体上属于重点开发区域。要制定严格的准 入标准,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并 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4)农业生产区农业生产区 农业生产区逐渐形成“三环四廊六园”的区域农业发展格局, 面积约 3600-4400 平方公里。 在规划期内该区域总体上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区内土地利用活 动以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高科技农业、 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合理用药用肥;同时,在保障一定的城镇发展 空间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除基础设施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  三环:近郊高科技产业环带区、中郊优势产业环带区、远郊传统产业环带区;四廊:百里花卉苗木走廊、 百里有机茶叶走廊、百里优质水产走廊、百里优质水稻走廊;六园:隆平(农业)高科技园、浏阳现代农业 科技园、望城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宁乡农业科技园、长沙县黄兴镇农业科技园、开福区陈家渡农业科技 园。 *- (5)旅游发展区旅游发展区 规划期内基本形成“一心、三带、四组团”的总体旅游格局, 面积约 1200-1400 平方公里。 在规划期内该区域总体上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区内以不损害文 化旅游资源和生态景观为前提,建设成以山、水、洲、城为依托, 以娱乐休闲为特色,以楚汉文化和湖湘文化为内涵的区域性世界级 旅游胜地和中国中西部极具影响力的旅游中转中心,并严格控制工 业项目和住宅项目的建设。 (6)生态保育区生态保育区 生态保育区包括浏阳河、捞刀河和沩水河源头等水源保护区, 及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面积约 3400-4200 平方公 里。 在规划期内该区域总体上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区内严格禁止一 切企业发展,对水源保护区及其集水区域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提高区域内生物多 样性。 (7)湘江综合经济区湘江综合经济区 湘江不仅具有较高的生态保护要求,而且还有较大的开发利用 价值,因此划定面积约 450-550 平方公里的湘江综合经济功能区。 一心:长沙市都市区;三带:浏阳河旅游带、湘江旅游带、沩水风光带;四组团:文家市红色观光旅游 组团、花明楼-灰汤红色观光度假旅游组团、黑糜峰生态旅游组团、开慧历史文化观光旅游组团。 *- 在规划期内该区域总体上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区内允许进行低 密度清洁生产项目建设,任何项目的建设均以保障湘江生态安全为 前提,将其建设成集利用与保护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区。 *- 第四章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维持长沙市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要求,坚决落实耕地保护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耕地和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模和分布。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合理利用 其它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占用与补充耕地占用与补充 规划期内,长沙市由于非农建设占用和灾毁减少耕地 22597.58 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22522.58 公顷、灾毁耕地 75.00 公顷。 长沙市将在规划期内充分挖掘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努力补充耕地。 至 2020 年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总规模达到 113697.54 公顷,通过土地 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 7814.70 公顷。2006-2020 年,长沙市耕地净 减少 14782.88 公顷。 至 2020 年长沙市耕地保有量必须保持在 274332.55 公顷以上, 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市以外的湘江、浏阳河、沩水河等水系两岸的河 谷平原。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全市减少的耕地由长沙市出资, 通过异地代保在省内其它地市补充。 第二节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 2005 年长沙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8000.00 公顷,主要分布在 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和浏阳市。结合长沙市经济发展需要以及 耕地资源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特点,确定 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 *- 积为 229200.00 公顷,分布在中心城市以外的长沙县、望城县、宁 乡县和浏阳市的耕地可能连片区域,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内不安排基 本农田。 第三节第三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 强化对城乡各用途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确需占用耕地 的也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 然灾害损害耕地数量。建立完善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从实施到管理 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产业化运作的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整理、加强复垦、 适度开发。 (2)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通 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加的耕地,应当逐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实行特殊保护。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专项基金,从耕地开垦费、 土地闲置费和荒芜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中抽取部分资金, 用于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并对基本农田承包农户进行适当补贴。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结合农村居民点搬迁改造和农用地整理,合 理规划设计,加快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3)建立耕地评价体系和耕地预警监测系统,加快耕地管理信 息化建设。对耕地的质量、区位、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为土地合理 利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采用现代科技手段, *- 提高对耕地的数量、质量、环境变化进行动态监测的能力,设立乡 (镇)、村级耕地保护固定观测点,随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 *- 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 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 设,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创建良好 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长沙市土地利用特点, 以生态经济和协调发展为目标,提出长沙市可采取如下几种环境友 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①生态型特色农业土地利用模式。在中部农业重点发展区强化 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保护,发展生态农业、高科技农业,严防土地污 染。在东部林农综合发展区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切实抓好水源 涵养。在西部农林水保区推行“生态经济型”发展模式,加大生态 环境的保护力度。 ②集约型新型工业土地利用模式。按照生态空间的要求组织工 业用地,以集聚的模式布局工业产业,实行工业园区与绿色隔离带 有机结合的空间结构。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发展,按循 环经济的要求,形成良性的工业产业发展模式。 ③复合型文化旅游土地利用模式。创建依山傍水的现代化山水 城市景观,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发掘湘楚文化精华,突出现 代革命传统特色,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 第二节第二节 生态系统空间结构生态系统空间结构 以长沙市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建设湘江、浏阳河、沩水河 等 5 条江河生态廊道以及京珠高速、319 国道、209 国道、107 国道 等 11 条交通主干线防护带,完善和优化包括风景区、森林、湖泊、 湿地等生态斑块,加强深入中心城市的楔形生态绿地的规划建设, 努力构建完整的综合生态空间体系。 第三节第三节 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域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域 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中,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和生态公益林地以及集中居民区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根据长沙市山、水、洲、城一体化的特色,建设成青山、森林、绿 岛、碧水相连的环形生态景观带。按照“防汛休闲,双重利用”的 原则,重点建设长沙市六条江河风光带,尤其要高度重视湘江、浏 阳河、沩水河等流域的生态环境功能重建工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 区域的治理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建设。生态隔离带建设要以森 林资源为依托,根据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建立多主题功能的生态林 带。加大重要湿地的保护,禁止造成湿地污染的一切排污行为。同 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 *- 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第一节第一节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与总量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与总量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 用地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至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89108.95 公顷以内,建设用地 增加规模控制在 44042.16 公顷之内。其中,新增城镇用地规模控制 在 28102.68 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减少规模不少于 15532.51 公顷, 新增独立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8168.35 公顷之内。 第二节第二节 稳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稳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和时序,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 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加大对城镇内闲散、低效用地的整合 和深度开发,加快利用现已查明的城镇存量用地。在符合城市总体 规划、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安全、城市生态的前提下,适当提高 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 开发区要积极推广高层标准厂房,禁止圈占土地建低密度“花 园式”工厂;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按照定额标准审核各类 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工业项目进入园区的门槛。 *-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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