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项目工程方案计划规划项目管理方案计划解决方法.规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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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1、工程项目部属工程总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为提高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2、本规章制度是规范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明确项目部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6、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7、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8、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编 日常管理 第一章 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尊敬领导,尊重同事,礼貌待人。 第三条 工作尽责,不贪污,不浪费,不破坏公司财物。 第四条 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服从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五条 公私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怠工,不旷工。 第六条 遵守作息制度,保证工作、生活秩序。 第七条 不着奇装异服,挂牌上岗。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一节 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项目办公室内的一切办公用品、物件,均由项目部配备使用。 第三条 项目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必须完备并上墙公示。 第四条 项目部办公室内桌椅及其他办公物件的布置应当整齐;办公桌面应保持整洁;办公室内应保持地面清洁,办公室内不得给人以脏、乱的感觉。 第五条 一切办公用品均为公物,个人不得私自侵吞、转借、破坏,日常办公耗材须“以旧换新”。 第六条 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怠工,不串岗,公私事均须请假。 第七条 工作人员着装必须整洁,语言文明,不得有损单位形象。 第二节 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 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技术员一名、质量员一名、安全员一名、库管员一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 工程项目部根据工期、质量目标定期召开现场会议; ② 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 要求技术员会同安全员每天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 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 工程项目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 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工地安全、工程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第三节 办公用品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职责和审批权限,控制各种办公用品的保管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各项目所有办公用品的审批。 第三条 职责:经理及申请人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办公用品审批单并签字,如有需要,直属副经理也可代部门主管审核支出。 第四条 物品入库后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进行发放。 第四节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用品应先由需要者作申请计划,经经理签字后,由项目办公室统一作购买计划采购。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购买应本着质量优先的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价格便宜,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经济合理的物品购买。 第三条 在购买物品时,要尽量做到物尽所能,物尽其用,并当场清点物品数量,如实开具发票、货物清单、保修单等凭证。 第四条 办公用品买回后应立即交保管人员验收、核实后如实入库,并在发票上面签字。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发放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物品的损耗。每个人按需领取,如实登记。 第六条 办公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领用。 第七条 管理人员应每月结束后制作办公用品损耗表,向项目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第五节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部所有收文和发文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流转。 第二条 收文处理程序 1、对公司和项目部所有收文应送经理批示。 2、文件经经理批示后,根据批示意见复印或直接送交相关人员阅办签字。 3、文件办理要及时、准确、符合程序,办公室负责监督办理工作。 4、对办理完毕的文件分类存档并编号。 第三条 发文的处理程序 1、由资料人员根据需要自行拟文,用公司统一的拟稿纸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核稿签字后送予经理签发。 2、经项目经理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 3、由拟稿人校对无误后打印相应份数,加盖公章后下发或上报。 第六节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就公司和各项目部使用的印章的刻制、更正与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第二条 项目部各类印章的刻制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印章刻制申请表”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印章刻制申请表”中应填制印章名称、用途、式样、字体、大小等内容。 第三条 印章刻制、监管由办公室负责,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管理人员迅速将旧印章交还公司办公室,废止印章由公司办公室保存三年;任何其它部门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项目部各类印章,一旦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 印章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项目部,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带出。 第六条 用印方法: 1、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2、盖印文件必要时盖骑缝印。 3、盖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4、公司文件、对外介绍信、证明材料合同及其它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材料盖公司印章。 5、任何人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七条 如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第一条 各项目部专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有关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贯彻执行项目部和上级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各施工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制定、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 劳动场所的布局要合理,便桥、平台等要坚固、安全、平坦、畅顺,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升降台、电盘等危险处,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车辆及电话费管理 第一节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2、驾驶员按派车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完毕,车辆使用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4、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理,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二条 车辆管理 1、项目车辆由项目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度使用和管理。 2、项目部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 3、各项目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项目办公室,不得带病出车。 4、各项目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三条 驾驶员管理 1、各项目在册车辆须定人、定岗驾驶,严禁无驾驶证、无操作证人员及外来人员上车操作驾驶。 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长途行驶时禁止疲劳驾驶。 3、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爱惜自己的车辆,每次出车前应对车况进行三检(检查油温、水温、气压是否正常),无异常情况发现方能出车。 4、驾驶员严禁穿拖鞋进行车辆驾驶。 5、驾驶员要按期对所驾车辆进行保养,以确保行车安全。 6、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所需费用的报销,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无误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费用管理 1、司机的差旅费须经过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报销。 2、车辆修理必须提前向项目部报修,司机不得私自修理。所需配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购买。 3、司机不得私自出车,否则,一切费用自理,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二节 电话费使用规定 第一条 电话管理由项目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条 项目部电话要严格控制使用,每月定额使用。 第三条 项目部办公室月底必须按话费标准将所交话费清单交至财务,以财务开出的收款收据为凭进行核对。 第四章 生活区管理 第一节 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宿舍管理的责任部门为项目办公室。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听从项目办公室的住宿安排。 第三条 宿舍内家具及其他配备公物用品,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四条 宿舍每天早晨必须清扫一遍,保持室内卫生。 第五条 宿舍内床铺上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鞋子及其他个人生活用品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第六条 不得擅留外人住宿,家属探亲留宿需征得同室人的同意。 第七条 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第八条 正常工作时间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第九条 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二节 生活用电管理 第一条 生活区应按所需用电的负荷量,正确合理使用线路,严禁使用高压电。 第二条 用电线路要整齐统一,固定要可靠,绝缘性能良好,禁止将线路空中悬挂及较长没有绝缘固定。 第三条 生活区内所需用电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扯、拉及维护,严禁任何人私扯线路及带电维修。 第四条 生活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等高负荷电器设施。 第五条 节约用电,严禁个人用电24小时及室内无人情况下用电,如电热毯,充电器等,应做到人走电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电工应经常检查生活区内线路设施及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纠正,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性,预防触电事故。 第七条 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电源操作盘,送电合闸。电工停电进 行线路维护时,应在控制开关上挂放“线路维护,严禁送电”标牌,并有专人守护,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上班时间由项目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 1、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项目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2、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三条 考勤范围:、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四条 考勤办法:每天早上、中午填写员工考勤表,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五条 考勤统计及评价 1、项目办公室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本项目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二节 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二条 有事需请假的职工,必须首先填好请假单,在请假单上写清请假的事由、假期天数、请假截止时间,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报请,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经批准缺勤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条 请假员工的假期(如无特殊情况)从办理完请假手续之日第二天算起,至到项目办公室消假之日截止。 第四条 事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二天,一次请假不超过四天。 第五条 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填好请假单,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休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假期满按时归队的职工必须经行消假,假期已满未按时消假者,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如请假期间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必须提前二天以电话形式向项目负责人申请续假,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未经批准,又不按时归队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考勤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私分明,严格把关,严格考勤,考勤表中的请假起止时间必须与请(消)假单中的一致,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第三节 作 息 制 度 第一条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二条 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达办公场所者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未到而擅自离开办公场所者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者视同旷工处理)。 第三条 严禁在办公区域、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以货币为输赢标志的游戏。 第六章 临时工管理 第一条 所招临时工年龄应在18-35周岁之间。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的年龄可放宽,但决不能招收18周岁以下童工及病残人员。非特殊岗位不得招收女工。 第二条 所招临时工必须有身份证并无任何犯罪记录。有必要时,应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 第三条 临时工的需用数量、工程或增减必须由各工种负责人报项目经理批准。 第四条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能、质量、纪律等培训。 第五条 临时工招收后应由项目办公室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工资、安全、纪律、技能等方面的责权要求。 第六条 临时工的直接管理人为各班组负责人。 第七条 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做好对临时工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杜绝临时工人员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和违反公司纪律或违法犯罪等行为。 第八条 临时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驾驶、控制、仓库保管等重要工作。 第九条 技术工的待遇按项目有关规定或特殊执行。 第十条 临时工必须挂牌上岗,工作牌上应注明其工种,并贴照片。 第七章 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节 材料的管理 第一条 材料的申请。为合理采购材料,避免停工待料或造成积压,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本部门的材料需要实况,用料部门要填制《物资申请计划表》,具体操作如下: 1、该表设二联,保管员签收后,第一联留用料部门备查,第二联保管员留存。 2、该表审批栏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复核栏由该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制表栏由申请用料人签字,签收时间及签收人由保管员填写。 对填报《物资申请计划表》的时间规定:属于季(月)度用料计划,需在季(月)度前30日内报出,一般计划需提前一天报出。 第二条 材料的采购。 一、为满足施工需要,保管员按照“以需定进”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物资申请计划表》,迅速汇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表》,具体操作如下: 1.该表设三联,采购员签收后,一联保管员留存,二、三联连同《物资申请计划表》第二联一并交材料部,三联采购员留存。 2.该表审批栏由经理签字,复核栏由材料部签字,制表栏由保管员签字,签收时间及签收人由采购员填写。 二、采购员要贯彻“适用、及时、经济”的原则,选择竞争实力强、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厂家或代理商,进行采购,对大宗物品先填制《分承包方调查表》,批准后,再进货,做到“货比三家”,对配件采购要实行“定点审价”采购。 三、采购员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填制《材料采购记录》,具体操作如下: 1.该表设三联,保管员签收后,第一联采购员留存,第二联留材料办备查,第三联留保管员核实。 2.该表审批栏由材料办签字,复核栏由保管员签字,制表栏由采购员签字。 第三条 材料的验收 一、对建材的验收: 1.项目部对所送材料,根据《合格分承包方名册》,核对发货单,进行初检,合格的予以收存;再经现场验料员复检合格的,在红联上加盖“合格”印章之后,予以点清数量,不加盖“合格”章的数量单无效。库管员根据购入材料清单填写《材料采购记录》台帐,每天一小计,一累计。蓝联材料清单经整理后,存保管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2.现场库管员对所送材料,依购入材料清单核实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具体数量,复检合格的,加盖“合格”章,不合格的加盖“不合格”章,并及时清理出场,且做好《不合格材料记录》。 二、对其它材料的验收: 1.库管员通过观察材料外观质量、检查产品标准、规格型号、合格证书、核对发票,验收合格的在发票上签字。材料要及时整理, 堆码排放,附上标签,标明检验状态。 2.保管员要对需使用都能判断是否合格的材料填写《材料使用状况跟踪卡》,按使用期复检,经破坏性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调查情况上报,并做记录。 第四条 材料的保管 一、入库的材料,要按类别整齐排列存放,及时附上标签,标明材料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尤其是对常备材料,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在年终或工程施工时进行彻底清查、盘点,如有盈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调整帐面数字。 二、保管员根据正式的收发凭证逐日逐项登记保管帐,结出余额,做到帐帐、帐卡、卡物“三相符”。 三、管理员对各种材料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损坏、挪用、被盗,加强材料保养和维修工作保持仓库清洁卫生,注意通风、防潮、防雨、防锈、防火,容易爆炸的材料设警示牌及标语;易变质的,注意隔离保管。 第五条 材料的领料 一、领料要先填制《材料申领单》,具体的做法如下: 1.该单设二联,第一联留用料部门,第二联交材料会计,开领料单,并签字,凭保管联领料。 2.该单审批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仓库须根据正式的领料单发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不符的领料凭证,一律不得出库。另外: 1.工程急需抢险材料,经领导批准,可先发料后办手续。 2.对外出售、调拨的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填制调拨单,经财务部办理手续后,到仓库提货。 3.对工具、配件、易耗品,交旧才能领新。 第六条 材料的结帐 采购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累计超过1000元、单件超过200元的要向项目副经理请示;超过2000元的要由项目副经理请示项目经理。 第七条 材料的报表 一、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依此正确编制各种物料报表,并按规定的时间报出。 二、正确填制《个人工具档案》及《五金机具》台帐,不得涂改。 第八条 材料的奖罚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副经理根据情况向项目经理建议给予奖励: 1.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及时,向公司建议采纳后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2.采购的材料质优价廉,节约资金额较多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副经理根据情况向项目经理建议给予处罚: 1.采购的材料因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2.采购材料收取回扣或接受其它报酬的; 3.采购材料不及时,影响公司施工生产的; 4.因数量控制不严,工程竣工后造成巨大浪费的; 5.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帐、卡、物不符的。 第九条 材料的审计 一、材料仓库应在每月的24、25日两天会同项目财务人员进行盘点,把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项目办公室。 二、项目竣工,库管员要在仓库转场前,对材料仓库进行盘点,并封存完整;新项目仓库以此盘点表验收入帐。 三、财务人员不定期对材料进行单项或综合审计,形成书面材料报分公司领导。 第二节 工料机结算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工料机管理,严格工料机管理制度,使结算程序有序化,推行“现事现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此制度,请严格执行。 第二条 人工费结算程序: 1、现场技术人员应在每月1-4号将上月各承包队完成的承包项目列出工程量清单,施工处技术员负责人对工程量清单认真审核并签字后报送项目部副经理。 2、项目部副经理在收到工程量清单后3天内认真审核,开出承包工程结算单,在结算单上签字将清单和结算单送到项目经理处。 3、项目经理收到有关资料后在2天内标明与其相关的事项,然后送项目财务人员。 4、项目财务人员在收到有关资料后检查无误后,并结合承包合同审核有关内容后签字并将有关资料送单位负责人审批。 6、项目经理审批完成后,通知项目财务人员取回,由项目财务人员在2日内通知承包人检查结算单,在结算单上签字,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结算工程款。 第三条 材料款、机械费结算程序 1、材料的采购应执行材料采购计划制度。 2、采购员按照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申请表,报请项目副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材料到库后,材料保管人员对材料的质量、数量确认后在取得的发票上签字,然后送材料申请部位相关人员审核并请其在发票上签字,完成后送项目财务人员。 第四条 各审核人应认真履行职责,防止管理中“以包代管”的现象出现。 第五条 本制度由财务负责解释。 第八章 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合同,都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条 合同起草。合同文本由项目部起草或由对方提供,经工程部进行审查后,报公司领导通过; 第三条 合同洽谈:由对口业务部门会同材料员进行洽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标价10万以上的项目经理必须参与洽谈过程; 第四条 合同签订:由项目经理作为代表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签订后,合同正本均应交到项目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档保管,并交公司工程部备案,如需要使用合同原件时,应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归口部门负责人应保证合同条款有效、 合法、顺利执行,如出现变更、解除以及纠纷等事项,均应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由项目办公室做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项目办公室负责监督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 第八条 不按本办法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和履行合同,除按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处理以外,项目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处罚。 第九条 项目办公室为合同管理部门。 第九章 资料管理制度 1、资料划分为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日记、技术交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检查记录、质量评定记录、验收记录等。 2、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人员或单位; 3、合同文件,凡由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项目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项目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人员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项目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4、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作好相关工作。 5、负责与公司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工作。 6、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及监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交接工作,检查并完善相关资料。 9、专业施工人员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第二编 岗位职责 第一节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并指挥工程的具体实施。 2、代表事业部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信誉,对工程成本、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负责履行与事业部签订的项目经济技术承包合同,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人,确保事业部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全面完成; 4、负责执行与事业部签订的分包合同; 5、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编写特殊工序具体作业指导书,严格工序验收,把好质量关; 6、负责建立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其有效运行; 7、负责项目流程管理,制定项目部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8、每周召开一次生产例会,配合品质部每月组织一次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9、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规范、安全规程,确保文明施工; 10、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作。 第二节 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项目副经理是经理的助手,为经理负责,受项目经理委托、组织实施生产计划。 2、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好各班组、部门之间的关系。 3、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指令,确保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物资的供应工作。 4、深入现场解决问题,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难题。 5、搞好施工环境建设,深入现场,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6.负责机械的管、修、用,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应有效能。 7.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好项目财产不受损失。 8.主持生产调度会,安排好生产任务,保证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9、 搞好廉政建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第三节 项目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项目工程施工技术、施工方案、工地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的实施及工程质量、材料计划监督。 2、负责监督事业部品牌宣传,检查现场标识的悬挂。 3、负责事业部ISO900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在各项目部的贯彻执行,并检查执行的结果和记录情况。 4、负责对各项目部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5、督促各项目部对技术档案、竣工资料进行整编。 6、对已完工工程定期回访,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追踪负责,组织对保修期内的工程维护、保养。 第四节 项目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对各项招、投标方案的设计。 2、协同其他人员参与项目部对设计方案的内部评审和施工图会审。 3、负责提供设计方案中所选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各类文件资料。 5、参与配合工程中的设计变更的处理解决。 6、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各项设计任务的按时完成。 第五节 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一票否决权。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 3、参与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跟踪检查,检查落实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验收工作,制止冒险作业和蛮干行为,纠正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严格处罚制度。 5、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保护事故时间现场,按时上报现场安全情况,每月一次安全教育,两次安全检查。 6、严格安全制度,对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 7、对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要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8、负责施工过程安全跟踪检查,监视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重要环境因素和不可容许风险实施重点控制。 9、负责安全报表工作。 10、负责监控施工噪音排放和现场扬灰。 11、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节 项目质量员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的质量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2、熟悉图纸,负责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参与月质量检查、评审。 3、负责检验批的质量的评定工作,填报质量验收记录。 4、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组织工程项目的隐蔽验收。 5、负责进货物资的验证工作,并填好验证记录。 6、负责按月上报工程质量报表,整理保存相关质检资料。 7、负责过程质量跟踪检查,实施质量否决权。 8、负责项目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比。 9、参与工程质量策划。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节 项目库管员岗位职责 1、对购入的材料、应按品名、规格、型号、归类堆放整齐, 以便发料和清查盘点。 2、对购入或调入的材料要严格进行数量清点,发现质量不合 格的拒绝收料,发现损坏,短缺的应要求采购人员给予退换和补充。 3、收料过程中,发现破碎损坏的材料,应分清责任,报项目经理予以处理。 4、保证材料的安全完整,做好防盗、防火、防潮的保护工作,每月对自己所保管的材料进行整理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每月末25号为结帐日期,26号收入发出的材料在下月核算,月末25号前将当月所有的收、发料逐笔登记明细帐,结出本月收入,本月发出和本月结余数量金额,编制“物料盘存表”,27号前交项目部会计进行核对。 6、 积极配合项目部会计搞好材料核算工作。 第八节 项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部财务人员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委派,经培训后下派项目部。 2、项目部财务人员接受集团财务部和装饰公司的领导,配合项目部资金的支付、报销、报账工作。遵守装饰公司自营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部内控制度的规定,按期准确上报规定的统计资料,做好各项支出成本的原始记录统计,按时登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资金的收付报账工作。 3、项目部财务人员依据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和内控制度,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办理借款、支付零星材料的报销、工资的发放及项目部各项费用的报销业务,依据工费结算单支付人工费,对超越授权范围的支付,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 4、项目部财务人员须保证资金的安全,如实填制上报项目成本费用支出报表,并作好相应账簿的登记工作,按时填报项目部资金月报表。 5、项目部财务人员定期接受集团财务部业务指导和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规定的财务人员按照集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编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第一章 安全生产 第一节 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工作前: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气线路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要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视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时,要采取必须的措施,在开关手柄或线路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的警告牌,并安排专人值班,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在架空线路进行检修时,首先停电、试电,并挂好临时接地线。 工作中: 5、施工现场用电线线路、电气设备必须遵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安装与架设,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进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6、 电气设备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操作措施,经领导同意后,在有人监护下方可工作。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定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7、定期检查变压 、配电间,电动机的运转状况,并注意温度油量、负荷变化,及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要保持配电间清洁,注意防湿、防热、防尘、防火;调试检修设备时,协同其他有关人员一起试车,严防电气、机械事故的发生。 8、电气人员工作时,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酒醉、疲劳或病症未愈等情况禁止工作。 9、工作中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要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10、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标准,选择开关时,其容量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1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地带班者指挥,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 12、设备安装时要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值不得小于0、5兆欧,按机床说明书的各项要求进行调整试验。 13、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危险标牌,引人注意。 14、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须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5、施工作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必须分开架设。 1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线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7、工作结束后,全部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工具、材料、仪表等交回仓库,原有防护装置随时要装好。 18、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要送电,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登高工作时: 1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登高使用的工具(梯子、铁鞋、安全带、绳子、紧线工具等)必须经常检查,切实保护好,如有损坏,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使用。 20、使用梯子工作时,梯子角度以6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上下梯子,操作时需要有人在地面监护。 21、登高工作一定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不得拴束在横担上。 22、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工具袋吊运,不准乱抛,有人在电杆上工作时,任何人均不得站在电杆下。 23、数人同登一杆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先登者不得先工作,只有当另一个登高选择合适位置后方可工作。 24、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时,严禁在架空线路上进行工作。 25、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接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电杆上。 26、新建线路检修完毕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其它方面: 27、发生不幸事故或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和严重的事故因素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要保护好现场。 28、发生触电时不要慌乱,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急切找不到电源时,可用木杆或干净棉布,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 2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沙灭火,严禁用水扑救。 二、木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作业内容、环境、特点及当班作业条件采取的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2)、机具的安全使用和具体操作过程以及材料堆放要求。 1)、开机前必须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各部机件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检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须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上的运转部位,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刨刀、锯片或刃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除。 5)、使用带电机械时,不得用潮湿或带油的手指接触启动开头和其它电器设备。电器开头应随用随开,用后立即关闭。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将电闸关闭,防止来电后机械自动运转造成事故。如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或损坏时,不得擅自拆卸检查,应找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6)、手电钻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胶鞋或脚踏在干木板上进行操作。钻头必须夹紧,大型电钻必须用双手扶把,钻杆要垂直,钻孔接近完成时,应轻压电钻,防止卡钻或扭断钻头。由底部向上部钻孔时,应用手或杠杆顶托钻把,不得用肩扛顶钻把,向下钻孔时,不得用脚扶钻头,脚必须离钻头20cm以外。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7)、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三、焊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焊工十不焊 (1)、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5)、盛过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清洗,不得焊割。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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