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7模块七劳动标准实施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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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材配套资源页完整PPT课件教学课件7模块七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12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主编:符成成主编:符成成联系联系方式方式:E-mail:Tel:18622318578目目 录录模块一模块一 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管理概述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管理概述模块二模块二 劳动合同基本法律制度劳动合同基本法律制度模块三模块三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员工离职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员工离职管理的实务操作模块四模块四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与员工在职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与员工在职管理的实务操作模块五模块五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员工离职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合同

2、的解除、终止与员工离职管理的实务操作模块七模块七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标准实施管理模块七模块七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标准实施管理模块八模块八 集体合同管理集体合同管理模块九模块九 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和用工模式的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和用工模式的选择 模块十模块十 劳动规章制度额管理劳动规章制度额管理模块十一模块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3模块七模块七 劳动标准的实施管理劳动标准的实施管理 知识要点知识要点 1.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等基本概念。 2.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与具体内容。 3.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与具体内容。

3、 4.考勤管理中加班工资及休假期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 能力能力目标目标 1.掌握劳动法规定的各种工时制度及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能够 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等案例予以区别分析; 2.掌握国家规定的各项休假规定及相关具体要求,熟练掌握考勤管理中有关休假, 包括婚假、产假、病假医疗期、年休假的计算等; 3.能够运用劳动法律及相关规定分析相关案例,并掌握处理相关事项的方法与技巧; 4.掌握考勤管理、加班审批以及病假职工管理的操作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技巧4知知 识识 脉脉 络络5知识篇技能篇6知 识 篇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知识单元二

4、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休息休假法律制度法律制度7 引引例例7.1 7.1 实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还需要记考勤吗还需要记考勤吗? ? 【案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还需要记考勤吗?陈是北京 A 科技公司的高级业务经理,在 A 公司已经10多年,负责业务及客户接待等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早在几年前,A 公司为部分岗位包括老陈在内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签订了协议书。2012年1月,集团空降了总经理到 A 公司,大力整顿 A公司,发文要求全体人员 (包括不定时的高管人员)从2012年2月起每天按时 (9点)上班,而且必须打卡

5、考勤,否则,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处罚。老陈并不意,2012年3月,老陈突然收到公司的处罚通知书,理由是老陈多次迟到、甚至旷工,并明确如再旷工,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012年4月,老陈由于无法改变10多年的习惯,多次不打卡,被 A 公司以 “多次迟到,多次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问题】 A 公司以迟到旷工为由,解除实行不定时制的老陈的劳动合同合法吗?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8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一、标准工时制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不定时工时制9一、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时间的制度

6、。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 (一)标准工时制的由来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职工的工作时间及标准工时制度做出了如下明确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标准,并考虑到职工的身体状况与体力恢复的生理需求,对休息日和加班时间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并于19

7、95年3月25日颁布,1995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决定对工作时间的标准做出了进一步的调整,我国开始普遍实行每周工作五天 (周一到周五工作,周六周日休息),每日工作八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并一直延续至今。10一、标准工时制 (二)标准工时制下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劳动合同法第38条:应当至少每周安排劳动者休息1天。1.工作日及休息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8、问题的通知制度工作时间(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 (休息日)-11天 (法定节假日)=250天(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2.工作天数依照规定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计算,折算结果为:(1)每年的标准工作小时数为2000小时;(2)每季度的标准工作小时数为500小时;(3)每月的标准工作小时数约为167小时 (或166.7小时);3.每日工作小时数11一、标准工时制 (三)我国标准工时制下日工资及小时工资的我国标准工时制下日工资及小时工资的计算计算 2008年1月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9、和工资折 算问题的通知:按照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月计薪天数是指每月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按上述劳动法的规定,每周两天双休不计入薪酬计算天数,法定节假日应计入薪酬计算天数。因此: 年计薪天数为:365-104 (每年52周,每周休息2天)=261天, 平均每月计薪天数为:26112=21.75天。 因此,日工资和小时工

10、资的折算,需要分别用21.75天作为月工作日来计算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12二、综合计算工时制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也叫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1994年12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制定并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13二、综合计算工时制知

11、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办程序(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办程序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提前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批准后方可实行,未经申报及批准的企业员工需按照标准工时制计算工作时间。(二)综合计算工时的适用范围(二)综合计算工时的适用范围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行业的部分职工3.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

12、工等4.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5.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14二、综合计算工时制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三三)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时间规定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虽然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是以周、月、季度、年为单位,但计算周期内的平均工作时间应该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如果企业在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只要平均工作时间并未超出标准,就不属于企业违法或违规,也无需支付加班费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具体时间要求如下:综合计时周期综合计时周期累计法定标

13、准工作时间累计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累计累计周期内至少休息周期内至少休息一周一周40小时8小时1天一个月166.7小时36小时4天一个季度500小时108小时13天一年2000小时432小时52天15案例案例7-1 7-1 企业企业能自主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吗?能自主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吗?【案情】某外资企业是以生产出口产品为主的公司,2018年初,公司接到国外的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向全体员工宣布,由于这批活交货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决定此后的三个月内,全公司每天加班三小时,周六、周日一律不休息。等到完成这批

14、活后,公司将比照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标准,给全体员工放假,让大家集中休息一段时间。经历了一个多月没有休息日的连续工作后,一些员工因连续工作感到疲劳或因家中有事需要处理,而申请星期日休息,但遭到公司拒绝,并被告知,谁若在星期日擅自休息,不来上班,公司将对其按旷工处理,并扣发当月奖金。员工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6三、不定时工时制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不定时工时制,也叫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

15、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不定时工作制与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以工作时间为计算依据来计算员工的劳动量,而不定时工作制则是不按照工作时间直接确定劳动量的工作制度。法律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7三、不定时工时制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一)不定时工作制的申办程序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提前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批准后方可实行;部分地方性法规有例外规定的(如:北京市),依照当地法规执行;(二)不定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

16、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18三、不定时工时制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法律制度工作时间法律制度(三)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虽然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也要考虑员工的身体健康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19【引例引例7.17.

17、1分析分析】 本案中主要有如下几个法律问题 1.案中的劳动者是否适用不定时工时制。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劳动部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本案中的老陈是 A 科技公司的高级业务经理,其工作性质与工作职责确实具有工作机动性强、无法确切衡量工作时间等特点,属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 2.公司是否有权对陈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答案是肯定的。本案发生地在北京,依照 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

18、时工作制的办法第十六条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本案中无论公司是否已经向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审批,公司有权对陈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公司书面通知陈某变更工作时间是否程序合法?答案是否定的。本案中的 A 公司单方面通知陈老按时上下班并打卡,将陈某的制度工作时间由原来的不定时工作制变更为标准工时制,从法律角度看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但公司对其变更条件并未与陈某协商达成一致,也未就此签订任何书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变更无效,陈某仍然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引例引例7.17.1分析分析】续续 4.公司有关标准工时制下的考勤管理的规章制度公司有关标准

19、工时制下的考勤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对陈某适用是否对陈某适用? 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能再以标准工时的管理制度要求员工打卡、记考勤,更不能以员工未记考勤为由而按照旷工对其进行违纪处理。对于不定时工作制人员的工作考核不应仅依照时间确定,而应以工作任务的完成效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因此,A 公司不能仅只因为老陈未进行考勤登记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对不定时工作制不实行标准工时下的考勤制度,并不代表不能对其的工作时间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可在规章制度明确相应条款,对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特别管理,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无需考勤,但应当服从公司工

20、作安排进行出勤,不服从公司安排无故缺勤者以旷工处理。”即可以要求实行不定时制的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登记出勤,或者填写工作记录、工作报告,以此作为出勤、工作的依据,但这种出勤要求应区别于普通员工那种 “朝九晚五”标准式地登记。该出勤而未出勤、该工作而未工作的,也属于违纪违规的状态,用人单位是可依法处分、甚至解雇他们的。21知 识 篇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休息休假法律制度法律制度22 引引例例7.2 7.2 是是值班值班, ,还是加班还是加班? ? 【案情】刘某于2000年9月到某物业公

21、司任电工,月薪1000元。刘某居住在公司提供的与配电室相连的房屋中,负责小区内物业机电设备和业主家里电源、插座等电力故障的维修。2008年6月,刘某向公司主张其2000年至2008年加班工资,刘某认为,在公司工作期间,其每天24小时均在配电室工作,从未休息,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故要求公司支付2000年9月至2008年6月期间所有工作日每天延时16小时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曰每天工作24小时的加班工资,共计29.92万 元。公司不同意,认为刘某的情况不属于加班,其可能存在工作时间外工作的情形,也只能算值班,而且,刘某的工资里也包含了值班津贴。刘某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

22、司支付2000年至2008年的加班工资29.92万元。 【问题问题】 刘某的行为性质是加班?还是值班?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法律制度加班加点法律制度23一、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加点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法律制度加班加点法律制度(一)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加点情形加班加点,又称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或企业在执行的制度工作时间基础上延长的工作时间。加班一般是指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进行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加点则是指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1.工作日加班(加点) 平日工作时间基础

23、上延长工作时间2.休息日加班 员工在周六周日休息日里加班工作3.法定节假日加班 员工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假期中的法定日期加班工作24一、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加点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法律制度加班加点法律制度(二)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凡上述三种情况下企业安排员工加班,需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具体如下:加班加点情形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1、工作日加班(加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期加班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报

24、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员工的休息日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具体确定。2、在加班工资的计算中,要区别法定节假日放假期期间不同的加班费支付标准25一、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加点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法律制度加班加点法律制度(三)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加点的法律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有1.加班加点的人员范围限制加班加点的人员范围限制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和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工参加加班加点2.加班加点的程序限制加班加点的程序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事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3.加班加点的长度限制加班加点的长度

25、限制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4.不受程序、长度限制的加班加点不受程序、长度限制的加班加点 劳动法第41条:(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6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加点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法律制度加班加点法律制度(一)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26、,即8小时(或40小时),但如果计算周期内劳动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则超过的部分应视为延时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工资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由于工作时间是综合计算,因此不区分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只要一个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就属于加班,工作日和休息日均支付150%加班工资。 (三)员工仍然享受法定节假日,如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视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必须合理安排好职工的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的时间,必须严格做好职工上、下班和

27、延长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 27三、不定时工时制下的加班加点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法律制度加班加点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不定时工作制下,员工可以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不存在加班的问题。但是,就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视为加班, 各地规定不太一致。但个别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如上海,将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也视为加班。28【引例引例7.27.2分析分析】 (1)什么是加班什么是加班? 什么是值班什么是值班? 什么是加班费什么是加班费? 什么是值班费什么是值班费 (值班津贴值班津贴)?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之

28、外 (8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通俗地说,就是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企业因为劳动者加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加班费。 值班,通常是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担负一定非生产性的工作。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可以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 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而做的安排。企业因为劳动者值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值班费 (值班津贴)。29【引例引例7.27.2分析分析】续续 (2)认定是加班还是值班的标准是什么? 主要看劳动者是否

29、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人工作的延续,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否则,属于值班。 一般而言,值班的劳动者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也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相比加班而言,值班的工作量要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甚至在保证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还可以休息。 (3)加班和值班的工资报酬有什么区别? 加班和值班的报酬问题,也是受不同规范调整的。加班报酬受劳动法律规范调整,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关于是否需要值班、值班时间的长短及报酬支付问题,法律和规章均

30、无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值班待遇要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和加班情况下的劳动报酬。30知 识 篇知识单元知识单元一一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知识单元二知识单元二 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休息休假法律制度法律制度31 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数、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我国劳动法第四章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制度作了原则规定,此外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也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32一、休息日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劳动者

31、在一周内,享有连续休息在一天(24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应休息两天,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的休息时间。但是有特殊需要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即可以安排员工周六或周日上班,安排别的时间作为休息日。33二、法定节假日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 根据201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中 的规定,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三个大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第三类,是少数民族节日。具体放假天数和日期见下表类类 型型名称名称放假天数放假天数放假日期放假日期全体公民全体公民放假的节

32、放假的节日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放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假的节日及纪念日纪念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5月4日儿童节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6月1日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8月1日少数民族少数民族节日节日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其他其他1.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

33、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全体公民放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日,则不补假假34类型适用情况假期假期期间待遇其他(一)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3天照发工资 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于员工路程假。(二)婚假本人结婚具体见各地婚假假期一览照发工资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另外给于员工路程假(三)产假女职工生育具体见

34、1.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或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支付; 2.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和聘用合同。三、其他各类假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35各地婚假假期一览各地婚假假期一览地区地区婚假婚假地区地区婚假婚假地区地区婚假婚假地区地区婚假婚假地区地区婚假婚假北京北京10天宁夏3天辽宁10天甘肃30天湖南3天上海上海10天山东3天青海15天云南18天江苏3天天津天津3天山西30天吉林15天内蒙古18天新疆23天安徽安徽3天四川3天重庆15天河北18天黑龙江15+10天福建福建15天浙江3天海南13天贵州

35、13天湖北3天广东广东3天广西3天江西3天 36各地女职工产假假期一览各地女职工产假假期一览地地 区区产假假期产假假期备注备注全全 国国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1.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一些地方对产假的规定相对弹性灵活,如北京可申请再延长产假1-3个月;吉林、重庆,可申请延长产假至1年,即子女满一周岁为止。西西 藏藏1年河南、海南河南、海南98天+3个月黑龙江、甘肃黑龙江、甘肃180天广广 东东98+80 = 178天福福 建建158天180天吉林

36、、陕西、山西、新疆、云吉林、陕西、山西、新疆、云南、内蒙古、河北、青海、贵南、内蒙古、河北、青海、贵州、辽宁、山东、安徽、宁夏、州、辽宁、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南四川、江西、湖南98+60=168天广广 西西98+50=148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苏、浙江、湖北98+30=128天37与产假有关的其他相关规定(1)哺乳时间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和婴儿权益、鼓励母乳喂养而设立的带薪福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37、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2)陪产假护理假,即男性员工在其配偶在享受产假期间所享受的看护、照料产妇及婴儿的时间。2012年以来,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调整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计划生育条例中,增加了男性员工陪产假的相关规定。各地规定的陪产假时间并不相同,具体规定见下表各地男职工陪产假假期一览各地男职工陪产假假期一览地地 区区陪产假假期陪产假假期天津、山东天津、山东7天上海上海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新疆江西、广东、海

38、南、重庆、贵州、青海、新疆15天湖南、四川湖南、四川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内蒙古、广西、宁夏25天安徽安徽夫妻系异地生活20天夫妻非异地生活的10天陕西陕西夫妻系异地生活20天非异地生活的15天甘肃、西藏、云南甘肃、西藏、云南30天河南河南1个月38与产假有关的其他相关规定(3 3)保胎假)保胎假 由于少部分女性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保胎,但截至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保胎假进行明确规定。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对女员工保胎的假期予以了具体说明。根据该规定,工作单位对女员工保胎休假只能按照病假进行处理

39、。该文件发布距今时间较长,但至今仍然有效,各地可以参考执行。39产假期间的待遇假期假期享受条件享受条件期期 限限工资待遇工资待遇主要依据主要依据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和医疗保健机构约定妊娠期间检查时间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原工资照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胎假保胎假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预产期前,根据医生建议,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管理办法办理病假工资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产假产假正常生育98天,产前休息15天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40、,按照女职工产前假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晚育根据各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定执行其他奖励性产假流产或终止妊娠未满四个月15天满四个月42天哺乳期哺乳期未满一周岁婴儿1年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原工资照发40有关产假工资的几个法律问题“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和聘用合同。除劳动和

41、聘用合同。”1.“1.“工资工资”是否包括岗位工资?是否包括岗位工资? 应该。2.“2.“工资工资”是否包括各类津贴、补贴等福利?是否包括各类津贴、补贴等福利? 2009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全勤奖、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福利和补贴,应当作为工资的一部分支付给产假期的女职工,而不能以三期休假为由扣发。3.“3.“工资工资”是否包含绩效奖金?是否包含绩效奖金? “工资”,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以固定工资为原则的,

42、他是与奖金及浮动工资等可变工资相对应的,与职工工资周期内的绩效没有直接联系,不具有浮动性。只要考核符合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奖金有所降低或扣减是合法的。41类型适用情况假期期限待遇(四)探亲假 (1)主体条件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3)事由条件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

43、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1)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1.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2.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3.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4.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

44、,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的探亲假可由地方规定,无规定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三、其他各类假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42类型类型适用情况适用情况待遇待遇(五)社会活动假1.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3担任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辩护人;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时间;6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三、其他各类假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

45、休假法律制度43类型类型适用情况适用情况(六)事假1.员工因私事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经单位批准的假期。2.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等均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因此,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相关的制度3.企业应注意两点:(1)企业对员工的事假申请有审批权,但审批理由一定要合理,尤其是对不予批准的事假申请(2)事假期间的待遇,各地一般都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因此,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工资,当然也可以按照员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工资,当然也可以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或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或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三、其他各类假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46、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44(七)带薪年休假 1、概念、概念 简称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 2、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享受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带薪年休假的主体主体条例第二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主体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三、其他各类假知识单元三知

47、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45适用适用条件条件职工连续工作满职工连续工作满12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问题:问题:“连续工作满连续工作满1212个月以上个月以上”包含前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包含前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2 2)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注: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取消职工的年休假。员工不享受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假的情形(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但是,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

48、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46(3 3)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天数?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

49、“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累计的是“工龄”,而非“司龄”,而且,既然是累计,中间是可以间断的。 知识单元三知识单元三 休息休假法律制度休息休假法律制度47(4 4)特殊情况下,职工带薪年休假需按比例特殊情况下,职工带薪年休假需按比例折算折算 1)新进员工的带薪年休假折算)新进员工的带薪年休假折算 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计算方法为:职工职工年休假天数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0、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注意:对于新进员工,不足一个自然年的情况下,其所享受的当年度年休假在本单位的剩余天数并不是根据入职时间来确定的,而是以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时间点作为起始时间,计算在本单位当年度年休假的剩余天数。 2)当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折算)当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折算 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的折算,应按照在本单位当年已工作时间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计算方法为:职工年休假天数职工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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