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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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六个一”工作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要求,不断优化江苏用电营商环境,确保用户“获得电力”更加便利,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国能综通监管20184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841号)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841号)要求,针对江苏用户“获得电力”存在“申请用电流程环节多、接电时间长、接电费用高”

2、等问题,围绕“简化办电流程、压缩接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目标,借鉴外省市先进做法和经验,开拓创新,争创江苏省内示范城市,打造用电营商环境 “样板工程”,营造有竞争力的供电营商环境。同时,大力深化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国能监管2017110号),推动省内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业务办理水平向先进地区看齐,推动各类高、低压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提高全省用电企业和人民群众对优质电力服务的获得感,保障用户快捷高效用电,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二、工作内容(一)创新供电服务方式,保障电力用户便利用电。各级电网企业在全行业用电报装工作中推行“互联网+”技

3、术应用,不断创新供电服务方式,切实提升供电服务便利化水平。一是建设统一的线上服务平台,推广“不见面审批”线上办电服务。低压居民办电实现“一次都不跑”,高压大用户“最多跑一次”,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力争实现“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让用户接电更省力、更省事、更省心。二是加快搭建网上“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力接入联合审批平台,推进办电进度全过程公开查询。实现办电业务“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构建“一网通办”的办电服务新模式,打造江苏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样板工程”。三是推行电网信息快查快知,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开配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加大电力移动作业终端(PDA)辅助设备

4、应用,逐步实现现场答复供电方案。鼓励各市(县)供电公司公开当地10(20)kV用户受电工程典设及参考工程造价,提升用户市场议价能力。(二)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确保电力用户快捷用电。围绕制约“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明显提升的关键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优化用电环境。一是实现用户报装接电“三压减”,即压减流程环节,将高、低压用户办电环节分别压减至4个(申请用电、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接电)和2个(申请用电、接电);压减接电时间,将10千伏、400伏非居民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逐步压减至70工作日和25工作日;压减申请资料,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国能监管2017110号文要求,统一全省办电收资标准,减轻用户提交

5、材料负担,促进电网企业与政务数据库联网,小微企业办电只需提供身份证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其他证照资料通过联网查询,无须重复提供,实现“一证通办”。二是电网企业要简化办电申请,用户提交新装、增容用电申请后,电网企业应在1个工作日完成“一站式”申请受理,并推行一口受理。三是电网公司应加快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电窗口设置,用户办理项目申请同时可同步完成电力申请,让用户申请“只进一扇门”。(三)加大电力配套投资,促进电力用户便宜用电。围绕降低接电成本,电网企业应逐步加大电网投资,对省级园区项目、省市重点工程项目逐步延伸电力投资界面至用户红线,分阶段实现免接电费用全覆盖。全省新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桩)、电能

6、替代项目,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电力接入外线。对用户业扩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含输配线路、开闭所、环网柜等),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将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实现城区全覆盖。省内将选取试点城市,由电网企业全额承担小微企业接电项目客户资产分界点以上设备投资,让小微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四)改进电网运检方式,保证电力用户可靠用电。一是扩大不停电作业范围和比例,对具备带电作业条件的架空线路和具备旁路及取电作业条件的电缆线路,全面开展不停电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二是全面取消带电接火费,减少用户接电成本。三是提高线路手拉手互供能力和绝缘化率,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减少重

7、复和频繁停电,提升电网供电能力;积极开展计划停电、故障停电到户预判分析,实施主动抢修,减少设备故障停电,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电。(五)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推进电力用户阳光用电。电网企业要按照推动各类高、低压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的目标要求,梳理电网公司内部现有政策制度,制定配套实施制度和落实措施,明显改善用电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同时,按照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做好用电报装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宣贯培训,通过制订业务办理服务指南和白皮书,明确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服务时限,通过营业厅、官方网站、手机APP、新闻媒介等渠道对

8、外发布公开用电报装服务流程、时间要求、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等信息,全面宣传“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用电营商环境新氛围,提升企业和群众认知感和获得感。(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用电报装行为。江苏能源监管办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以施工(临时)用电报装为切入点,以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反映问题为线索,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限制、拖延用户报装接入系统、向用户加收不合理费用或变相提高用户接电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严肃查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领域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单位与

9、电网企业形成合力。三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成效评估,全方位、开放性对江苏电力接入营商环境优化成果开展评估,总结和查找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成果和不足。四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强督查调研和明察暗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导帮助电网企业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七)加强政企协同合作,合力营造用电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协调机制,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享全省政务平台信息,电网企业对于报装用户主体资格证明、项目批复文件、房屋土地证明、规划建设许可、环评批复等办电涉及证照和材料,应与发改(能源)、经信、住建、国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单位)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共享,无须用户重复提供

10、。二是推动政企联合查勘。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根据需要,协同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开展外线查勘,一次性完成信息收集。三是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实施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掘路许可、绿化许可、占路意见书等行政审批手续可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八)加大用电改革力度,打造营商环境“样板工程”。在国家确定南京为示范城市的基础上,省内选择常州、如皋两个地区作为“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示范城市,向先进地区看齐,推行“政电联办、规划前置、电网信息快查快知、方案现场答复”等服务举措,实行小微企业申请办电全部零投资,年底前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省内城市对标对表

11、方案,打造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示范城市。(九)建立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提高供电营商环境服务透明度。及时了解供电企业改进供电营商环境情况,建立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电网企业每半年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报送有关信息,报送信息包括已送电的高压新装及增容、小微企业办电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长、所需环节、申报材料和接电费用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管工作。三、工作安排(一)启动部署(5月)。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江苏“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明确工作内容、组织形式和相关工作要求。各电网企业按照监管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启动辖区内相关工作。(二)企业自

12、查(6-7月)。江苏能源监管办督促电网企业对照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做好自查工作(自查范围为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电网企业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着力解决问题,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已采取的有关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举措等。7月底前,省电力公司及各市供电公司将自查报告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三)现场检查(8-9月)。江苏能源监管办在电网企业报来自查报告基础上,通过“双随机”抽查、针对12398热线投诉举报问题事项重点核查、对重点企业和用户督查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梳理问题向受检单位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四)总结提升(10-11月)。一是形成

13、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总结报告。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江苏省电力公司及时总结江苏省内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工作,提出复制推广建议。二是建立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制度。江苏能源监管办在总结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制度,于11月底前报备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三是形成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监管报告。江苏能源监管办在日常监管电网企业自查及现场检查基础上形成监管报告,于11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四、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电网企业是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认真

14、配合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梳理报送相关材料。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结合本监管区域实际,认真监督实施,及时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反馈相关电网企业改进完善。(二)加强协作,统筹推进。各电网企业要深刻认识优化供电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加强统筹协作,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本地区开展优化供电营商环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调推进涉及规划路由、道路开挖等跨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办理速度。(三)推进公开,广泛宣传。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指导和督促电网企业将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综合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媒体专访、政策问答等方式让电力用户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关注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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