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监察课后复习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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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第一章、安全监理的职责及施工的监控重点一、安全监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绿色施工导则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安全监理在施工中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人的安全行为、物的安全状态和环境的安全措施,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杜绝和控制伤亡事故,在实施安全监

2、理过程中,正确处理安全与危害并存,安全与生产统一,安全与质量包涵、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效益兼顾的辨证关系。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已成为安全监理的一项重要课题。(一)、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前期有许多的准备工作,监理人员在这一阶段应发挥自己的组织能力,利用各项监理手段对总包方施加影响,为工程的顺利开工打好基础。1、编织安全监理规划,应包含以下内容:A、工程项目概况;B、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依据;C、安全监理岗位责任;D、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应急预案、监理程序;E、现场安全工作制度;2、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批意见。对施工组织

3、设计中安全部分的审批一般包含:A、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数量及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B、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C、现场文明施工的具体情况;D、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E、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F、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G “三宝”、“四口”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H、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L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施工区道路是否硬化,加工区设备是否规范,材料及模板区堆

4、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办公区、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二)施工阶段具体安全监控重点: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情况;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情况。3、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杆件间距、剪刀撑、脚手板、防护栏杆、架体与结构拉接、卸料平台等是否符合要求。4、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应符合要求。5、模板的立柱材料、模板存放应符合要求。6、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符合要求并正确使用;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

5、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情况。7、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情况;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是否有防护或防护是否符合要求。8、施工用电的外防护及封闭是否符合用电规范要求;施工用电系统是否采用TN-S系统;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要求;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备应符合安全规定;潮湿环境和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9、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安装是否符合要求;限位保险装置是否缺少、损坏或失灵;钢丝绳磨损有超过报废标准;吊蓝有无安全门;物料提升机是否使用双绳起吊;操作过程中必须有准确、有效的联络信号;卷扬机应设防雨、

6、防砸棚;卷扬机高度超过附近建筑物时,应设置防雷装置。10、塔吊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超负荷限位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行走限位装置、变幅限位装置、吊钩保险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要求;安装与拆卸必须由专业队伍完成;塔吊作业由专人指挥应持证上岗。11、施工机具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使用是否合理。12、施工现场围挡或围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堆放材料场地是否做硬化处理、道路是否畅通;施工现场有无大门、是否有企业标志;一图、五板是否齐全;施工现场有无排水措施或施工现场有无积水;建筑材料堆放是否整齐,材料标识是否齐全等。1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不定期的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4、施工中安全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填写施工安全日志。各种资料内容要详细、具体、真实,将重要原始资料及时收集、分类整理,并应有专人保管。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将各种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提高。(三)、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监控措施:监理人员在建筑施工阶段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需要实施安全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做

8、好旁站监理记录;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对于本工程,项目监理部首先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识别出所有的危险因素;然后进行危害的分析,确定危害一旦发生的影响和损失;根据危害分析结果,制订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管理计划。2、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施工生产中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要想搞好施工建设中的安全,必须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控制不安全行为。诸如,精力不集中、导致误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为抢进度盲目施工、无知违章蛮干,以及侥幸心理、麻痹大意往往酿成事故,因

9、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3、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使用许多各种类型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及用水、用电等。这些设备、机具处于良好状态,不仅能使工程进展顺利,而且也为安全施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否则将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监理工程师要认真检查承包方进场的各种设备是否符合北京市建委的规定,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时用电应符合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灵活。4、控制环境的不利影响:人员站位、变电、管线、人流、建筑物、出入口等是对安全产生影响环境因素,均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只有措施到位,才能防止伤

10、亡事故的发生。二、安全管理工作内容:1、总包安全资质审查:在确定总承包商后,项目监理部将对其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负责人的配置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状态、安全可靠程度;安全协议书:业主与总承包,总承包与分包方的安全协议书等;事故的预防措施。2、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将安全检查内容列入现场巡视计划,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制定安全监理程序:根据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

11、方法,检查措施,并跟踪做好记录。4、安全培训及其教育: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学习并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督促承包方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督促检查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5、分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项目部及时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条款或补充协议。监理工程师将以监理通知的方式,指令总承包与分包商订立安全协议。6、落实安全生产组织: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7、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施工中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部位有:1、脚

12、手架A、脚手架是高处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B、承包商必须编制脚手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过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方案及详图以及工艺进行搭设,搭设后经过设计、安全技术部门以及搭设人员共同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使用。C、脚手架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严格控制堆料重量,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立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验收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后经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2、高处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处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13、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作业。3、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楼层周边、阳台周边、斜道两侧边、楼梯楼段边、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拦、防护网并装安全门。4、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出入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拦,护拦上安装明显标志,通道口应按规定搭设防护棚,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5、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卸料平台、等应经检查验收签认后,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6、严格动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演习,制订消防应急预案,控制并保证

14、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配备消防器材并有人负责看火,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四、文明施工管理:1、现场必须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码放高度不超过1.5米,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2、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设置标牌,明确责任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绿化美化。办公室和更衣室保持清洁有序。施工区域不得晾晒衣物被褥。3、建筑物内外的零散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使用中的安全网必须干

15、净整洁,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必须采用集中存放方式,设专用垃圾道或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5、施工垃圾应设封闭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6、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建筑物内外散落的灰要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及现场应无废沙浆和混凝土。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 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7、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音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16、以减少噪声污染。9、对人为的施工噪音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第二章、安全监理日常管理法律法规摘要一、基础施工部分:1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2、土方基础工程中的排降水施工,应加强临电管理,吊泵索具严禁使用金属材料。3、造成土方边坡塌方的原因是;土方含水量大 ,放坡不够,边坡荷载过大等。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挖土深度,按规定放坡。4、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放料、停放机具。5、开挖深度超过2米,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护身栏

17、杆,用密目网封严。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企业安全部门监督实施。6、挖扩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下孔作业前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7、深井或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8、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

18、。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9、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10、砌筑1.5米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基础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米,并且要分部回填。二、结构施工部分:1、模板及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2、结构施工中的伸缩缝和后浇带必须加固定盖板。3、浇灌框架结构梁、柱混凝土时,应搭设临时脚手架其作业面宽度不小于50厘米,防护高度不小于80厘米,不得在支撑上操作,

19、使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振捣棒不得碰撞模板和钢筋,电缆线应注意防止破损,电缆线长度不得大于30米。4、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道。5、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6、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防碍作业、通行。7、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三、脚手架防护:1、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小于1:6米。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2、

20、落地式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在25米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接做法图,搭设高度超过25米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的加强措施。3、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要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的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必须使用刚性材料。20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4、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铺满脚手板,离墙距离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飞跳板和探头板。5、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3米处,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6、两米以上无安全防

21、护设施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外承重脚手架每平方米荷载270公斤,装修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7、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5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度。8、清理模板和刷隔膜剂时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应保证两模板间距不小于60厘米。9、砌块、小钢模等材料应码放整齐稳固,高度不得超过1.5米。10、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的建筑物强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11、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22、1米。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12、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13、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 6米。防护棚高度不小于3米。(高层棚顶应铺双层脚手板、两板间距50cm)14、高层外脚手架可以1518米为一段,采用 撑、挑、吊等方法分别将架子 荷载 卸到建筑物上。15、高层脚手架和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有设计、计算、搭设方案、

23、详图、上一级技术负负责人审批验收。16、桥式脚手架升降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其挂在立柱上。、电梯井承重平台、 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17、物料周转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保险绳必须挂在立柱上两端升降应同时。18、砌筑脚手架的小横杆靠墙的一端必须插入墙内至少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小于10厘米。19、脚手架的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搭设要求,确保不沉陷

24、,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托或通长脚手板上。四、安全防护方面:1、建筑施工中;四口是;楼梯口,通道口,电梯口,预留洞口。2、五临边是;槽、坑、沟周边,屋面与楼层周边,楼梯段边,上下通道临边,阳台料台周边。3、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4、电梯井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严,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护身栏杆。5、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置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安全网封闭。6、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

25、防护复位。7、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8、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的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五、文明施工方面:1、材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及通行。2、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3、建筑物内外的零散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使用中的安全网必须干净整洁,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4、施工现场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 土方应集中堆

26、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6、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音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的垃圾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8、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9、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六、消防保卫方面:1、施工现场的仓库、木料堆

27、放区域、油漆稀料库应有重点防火部位警示牌,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2、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必须先开动火证后动火。动火前检查周围有无易燃物。待清理后再作业。3、施工现场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保养,如发现失效立即更换或加压。4、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栓处昼夜设有警示灯及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杂物,地下消防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5、一旦发生火灾,在灭火时必须运用“先控制火势,后灭火星”,“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基本原则。6、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应大于5米,距离明火应大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或存放液化石油气瓶。7

28、、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 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8、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可燃材料应及时清除。10、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严禁工程中明火

29、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12、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13、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14、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防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15、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然、可燃物进行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

30、,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七、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方面:1、电焊工施焊应双线到位,严禁借路在水管、电管和钢筋上。一次侧电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侧电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2、吊蓝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其绳径不小于12.5毫米,操作人员配带好安全带。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3、拆除、安装物料提升机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4、卷扬机安装必须要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5、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采用刚性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得大于9

31、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6、机械设备操作应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8、施工现场的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混凝土、卷扬机、空气压缩机等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9、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10、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11、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

32、座垫高停放。12、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13、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14、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15、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16、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17、配电箱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

33、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定选型、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门绘有接线图。18、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防砸,箱体应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1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有关规定。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检测机构认证。八、安全管理方面:

34、1、建筑业的六大伤害事故指;a、高处坠落、b、物体打击、c、触电d、机械伤害、e坍塌、f、中毒。2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劳动者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4、检查工作的三定;是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定措施、定时间、定整改负责人,落实整改。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6、发生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7、在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5、安全员有权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停止施工,有重大险情,有权指挥危险区域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8、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种措施方案是否齐全有效。9、雨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内容:(1)查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措施;(2)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情况,接地,接零。电阻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规程要求;(3)查脚手架支搭和材料堆放情况以及土方工程是否存在下沉倒塌的现象;(4)查现场内道路,排水是否畅通及防雷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10、脚手架剪刀撑的主要作用:主要是确保架子的整体稳定性,并增强其抵抗风荷载等水设置脚手刀撑的基本要求是:18米以上的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

36、每隔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18米以下的脚手架设置斜支撑。撑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11、脚手架每个作业层一定要按标准进行防护。脚手板必须铺满,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临边要设1.2米高的两道护身栏。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作业层下一步架应满铺一层板或满铺一层水平网。12、四口”的有效防护措施是:(1)楼梯平台口:临边设置两道护身栏。(2)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米、宽于通道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5厘米,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 。(3)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电梯井口入口处安装固定的防护门,如果井内已搭设安装电梯的脚手架,应每隔四层满铺脚手板。 (4)

37、垃圾口、预留洞口必须按以下规定防护:2.5cm-50cm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50cm-150cm以下的孔洞,预留钢筋网片,网格间距不大于20cm并加盖板。1.5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13、脚手架拆除,应划出工作区,设围栏或警戒,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入内。拆除顺序由上而下,后搭者先拆,先搭者后拆,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除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并指定一个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工人担任指挥,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至底部与墙没有拉接时架子应临时加固。拆下的脚手架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

38、吊,禁止往下投扔。14、 雨季施工时,特别注意做好那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防触电:电源线不得架设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明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盘面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体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皮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在潮湿场所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作室内的临时照明的手把灯、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伏。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地面、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不得大于12v。 防雷击: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子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 坍塌:搞好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槽、坑、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

39、支撑,做好排水工作,发现应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第三章、法律责任部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于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

40、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41、69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的,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谋取非法收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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