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样本).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441548 上传时间:2020-03-31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合同(样本).doc(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 住 所 地: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法 定 代 表 人: 许群 委 托 代 理 人: 李昂 联 系 方 式: 0532-88729333 通 讯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电 话: 0532-88729333 传 真: 0532-88729333 电 子 信 箱: 乙方(供货方): 青岛中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住 所 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号1001室 法 定 代 表 人: 王娜 委 托 代 理 人: / 联 系 电 话: 15253216799 通 讯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号1001室

2、 电 话: 15253216799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甲方因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采购项目,经青岛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 SNCG2019000019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乙方参与本次竞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中标文件编号 SNCG2019000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元】数量【 个 】小计【元】1灰色垃圾收集容器240L218.001000218,000.00

3、2绿色垃圾收集容器240L218.001600348,800.003红色垃圾收集容器240L218.0040087,200.00合计总价人民币小写: 654,000.00元人民币大写: 陆拾伍万肆仟 元整*本合同总价已包含了政府采购产品的价格及质保、售后服务及将产品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等产品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合同总价按有关规定以最终审计值为准的,审计值为合同总价。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2.1 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为:CJ/T 280-2008 。2.2 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乙方交付的产品需符合招标文件、供货承诺书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4、并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对产品质量的规定。第三条 产品包装及运输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应采用符合产品特性及行业通用标准的包装,有原厂家包装的均应采用原厂家包装。3.2 乙方应采用保证产品安全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3.3 由于包装或运输不当所造成的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产品交付4.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即:银川西路85号市南区市政车队, 并在产品到货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按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交付。交付的产品需符合合同要求,具备正常使用功能。4.2 本合同中所称的交付,指产品安装调试完毕

5、后的交付。如无需安装调试,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签署验收单后即为交付。4.3 甲方指示交付给第三人的,乙方应按甲方指示交付并由甲方或第三人进行验收。4.4 乙方交付产品应附有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质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及其它应当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还应提供该产品原装进口的有关凭证。第五条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5.1 乙方交付产品后 1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单。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附件关于货物配置的描述或存在其他问题,有权拒绝接收

6、产品,乙方应予以更换,因更换产品造成逾期,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5.2 验收标准5.2.1 产品为全新产品,外形完好,数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约定;5.2.2 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5.3 提出异议期限5.3.1 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异议,甲方应在验收产品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认可甲方在通知中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5.3.2 由第三方负责收货或验收的情况下,第三方提出的异议视同甲方提出的异议。5.

7、4 对在质保期内发现的产品非外观质量问题,甲方发现后随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维修、更换。甲方的该项权利不受验收单和上述异议期限的限制。5.5 乙方确认其书面通知地址为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号1001室 ,收件人为 王娜 。乙方地址及收件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前述地址发出的通知邮件被退回之日,视为甲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方式和期限6.1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要提请审计的,应在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留 5 %的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 7 日内,如无质量问题一

8、次性无息付清。6.2 付款方式为 银行转账 。6.3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接受本合同价款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乙方】名称: 青岛中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贵都支行 银行帐号: 3803027709100049615 联系人: 王娜 联系电话: 15253216799 如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未能提前书面通知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6.4 乙方应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结算货款。6.5甲方在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应当同时提供可供政府审计

9、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第七条 产品保管及风险承担 在产品交付前,产品保管责任及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产品后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产品质保和售后服务8.1 双方约定质保期为自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之日起 1年 。产品自身有质保期且该质保期超过约定质保期的,按照产品质保期计算,产品自身的质保期比约定的质保期短的,按约定的质保期计算。8.2 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其质保期限自动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中最长的质保期限。8.3 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一般故障应在 24 小时以内维修更换完毕;产品

10、出现重大故障维修时限超过 7 日的,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临时性替代产品。维修地点为: 产品使用地 。8.4 超过产品质保期限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按维修成本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第九条 产品知识产权及使用培训9.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相关授权,保证甲方使用该产品不构成对产品本身所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乙方违反本项约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9.2 根据产品的特性,乙方按照甲方需要对甲方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产品的使用目标和功能。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乙方仅交付部分产品的,甲方有

11、权解除合同,退还已收产品,乙方应退还已经收取的货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承担违约金;甲方不退还已收产品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未交付产品的货款,并要求乙方按未交付产品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金。10.2 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产品价款的 0.03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交付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质量有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因更换造成产品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逾期交付处理。10.4 乙

12、方明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产品存在严重瑕疵,不具有正常使用功能或不能满足本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10.5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费用、律师咨询代理费用、公证费用等。10.6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 0.05 %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 %。10.7 质保期内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对产品进行维修、更换的,甲方有权委

13、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从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11.1 因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2.1 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可以免除责任;但遭受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3 日内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

14、行协议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12.2 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接受政府行政指令而无法履行的,接受政府行政指令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第十三条 附则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3.2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内容。13.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13.4 本合同一式 柒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采购办 壹 份,招标公司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无 甲方(盖章):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青岛中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