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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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为全面摸清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部决定于2016年3月-12月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原则和目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我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一)全面摸清家

2、底。对部机关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彻底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配合财政部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奠定基础。(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

3、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做好具体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二、清查时点和范围(一)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2) 清查单位范围清查单位范围为部本级和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各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本次清查范围,但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各单位应做好基本情况

4、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1) 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3月)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培训会,全面部署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对清查报表与操作系统进行专项培训。(2) 全面自查阶段(2016年3月6月)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组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对占有使用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有资产核实事项的单位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5、,并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证明。各单位应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表、部门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各单位应于2016年4月15日前向部报送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及清查工作机构设立情况,6月30日前报送资产清查结果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汇总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同时应报送电子版)。(3) 审核上报阶段(2016年7月-8月)部对各单位报送的资产清查工作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根据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部分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复核,完成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告,经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财政部。(4) 总结核

6、实阶段(2016年9月-12月)财政部负责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批,并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财政部批复资产清查结果后,部及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 1号)规定的核实权限,组织开展相关资产核实工作。核实批复后,各单位应做好相应账务处理,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相关资产账卡,完善本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逐步实现资产动态管理。部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清查结果进行通报,研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自纠自改,逐项完成相关整改,研究制定完善本单

7、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四、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部属我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司,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应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牵头,资产、财务、人事、纪检、基建、后勤等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部财务司负责组织部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部机关服务局负责组织部机关本级资产清查工作,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局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五、经费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

8、原则,由委托方承担。部开展资产清查培训、会议、重点检查及抽查等经费,在部项目经费中列支。六、操作系统本次清查使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子系统”。各单位需使用该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资产清查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资产清查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在资产清查中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三)强化督导,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对存在的问题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四)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资产清查成果,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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