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doc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23885322 上传时间:2022-07-02 格式:DOC 页数:156 大小:4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6页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doc(15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前言总论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题型分值分布表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总计2009年46102010年46102011年66122012年66122013年6612二、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概要(一)结构与重点包括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检

2、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制度和公证员职业道德等四个专题。每年考核12分,根据历年考题,以及近几年的考试趋势判断,重点是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与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部分。(二)学习方法法律职业群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四种人个性鲜明、特征明显,考生可以采取“通观大略”的学习方法,把握住各个群体的基本特征,如对于法官,大家可以把握住其基本定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然后针对题目中的具体选项做出整体上的判断,这样,即使你在细节上的掌握不是特别充分,也极有可能得分。专题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分论本专题为司法制度

3、和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论概述部分,主要讨论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及司法的功能、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等。涉及知识点较多,既有需要记忆的内容,也有侧重理解的内容。掌握本章内容对理解其他四个专题的内容颇为关键。考点一、司法1、乔治劳森提出了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立法、司法、执法。2、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全面论述了“司法”的问题。3、1787年分权学说被载入美国宪法,由学术层面进入现实实践,使得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4、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如美国,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也就仅指法院,而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5、中国古代并无“司法”这一概念,“司法”一词是

4、我国清朝末年从西方引进的,仿大陆法系德日制度,司法权即审判权,虽然审检合署,但是检察部门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6、社会主义中国,司法权由审判权和检察权共同构成。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7、我国司法的特征(1)独立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被动性:司法程序的启动以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的诉请为前提。(3)交涉性:各方参与,相互论辩。司法者所做的裁判,必须是在受判决直接影响的有关各方参与下,通过提出证据并进行理性说服和辩论,并以此为基础作出。(4)终局

5、性: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终局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已经作出立即生效,诉讼活动即告终结,也是终局性的体现。(5)普遍性: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8、司法的功能司法的功能分为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1)司法的应然功能,即通常说的“定分止争”、“惩奸除恶”、“止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以及亚里士多德讲的“校正正义”等。(2)司法的实然功能。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

6、持等间接功能。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我国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要延伸到“案结事了”的程度,强调实体效果。间接功能。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例题不定项】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在中国古代,没有司法的概念,也没有司法的活动B.孟德斯鸠首次提出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即立法、司法、执法C.我国清朝末年引进西方的司法制度,将行使检察权的机关附设在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D.司法的应然职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答疑编号5066420101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司法制度。

7、中国古代尽管没有司法的概念,但是有司法的活动。乔治劳森首次提出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实然功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考点二、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1、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除法律特殊规定的,司法机关的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利益无涉性和情感自控性。(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4)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包括“认真倾听、说明根据、决定建立在证据基础上”。(5)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以及“程序合法”。(6)案件处理的正确性。2、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与可见性

8、。司法效率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程序的终结性要求司法机关保证诉讼的不反复,落实“一事不再理”,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的重审和再审。(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期间的严格性要求明确诉讼行为超期的责任和后果,以此敦促各方积极行事,及时实施诉讼行为。(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3、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效率与公正都是司法所追求的目标,我国的司法现状决定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考点三、司法独立1、西方学者的解释:(1)审判权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法院与行政机关

9、、立法机关三权分立;(2)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上级法院只能依据法定程序变更下级法院的判决;(3)法官依良心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各方面意见包括检察官控诉的影响。2、我国的司法独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3、马克思对司法独立的核心法官依法独立的观点: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例题不定项】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和看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0、)A.司法公正是由司法权的性质所决定的,司法权作为判断权,其性质决定了如果不能客观中立地判断,当事人不会信服司法权的判断B.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的被动性,是审判中立的根本要求C.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主动提醒双方当事人注意庭审中的各种可能导致败诉的因素,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D.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答疑编号5066420101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公正。法官主动提醒的行为带有明确的倾向性,违反了司法的中立性。考点四、法律职业道德及其基本原则1、法律职业道德的

11、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2)职业的特殊性:政治性、法律性、行业性(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各有行业特征)、专业性。(3)更强的约束性:相对于一般社会道德而言,具有更强的约束性。违反职业道德的法律职业人员要承担更大范围的责任。2、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1)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严明纪律,保守秘密。(4)互相尊重,相互配合。(5)恪尽职守,勤勉尽责。(6)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例题不定项】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B.虽然我国的

12、法律职业主要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构成,但是,由于他们必须参加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因而他们应当具有共同的职业道德规范C.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D.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但是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和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无需专门培养和训练答疑编号506642010103: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并不是法律,因此不具有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具有各自的行业属性,有其特有的职业道德规范。法官、检察官、律师需要专门的培养和训练。专题二、

13、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本专题属于绝对重点、考分大户。本章主要讨论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主要内容为法官法关于法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其中法官职业责任的规定要重点理解和把握。本专题主要法律规定:1、人民法院组织法2、法官法3、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4、法官行为规范5、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6、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考点一、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1、我国审判制度的特征(1)人民法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受其监督。(2)人民法院统一设立并独立行使审判权。(3)我国审判活动特有的原则和制度,具体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

14、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度、法院调解制度、死刑复核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等。2、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1)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外部独立: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各种社会力量的法外干预。内部独立:法官在执行审判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其同事和上级法官。(2)不告不理原则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法院审判范围应与原告起诉范围一致,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3)直接言辞原则,又称直接审理原则、直接审理主义,其基本内容包括直接审理与直接受证两方面。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对案件的审理,对证据的调查采取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直接原则是言词原则的基础,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的补充。(4)

15、审判及时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而且应尽量做到快速结案。【例题不定项】下列关于审判制度基本原则的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的被动性,是审判中立的根本要求B.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适用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C.审判独立原则包括外部独立与内部独立。所谓外部独立,指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各种社会力量的法外干预;而所谓内部独立指,法官在执行审判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其同事和上级法官D.审判及时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答疑编号5066420201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不是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使用直接原则

16、和言词原则的,例如二审的时候,可以是书面审理,所以选项B错误。考点二、我国的审判制度我国的主要审判制度有两审终审制度、审判公开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监督制度等。1、两审终审制度(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2)基层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亦实行“一审终审”。(3)判处死刑的案件多了一个死刑复核程序。2、审判公开制度审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

17、人犯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6)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院实行审判公开,除非法有例外规定,记者都可以采访报道案件B.刘某以性生活不和谐提出与丈夫离婚且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C.我国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审判的一切程序都必须公开D.在审判制度中实行“两审终审制”,从来没有过“一审终审”的情况答疑编号5066420201

18、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审判公开制度。根据审判公开制度,不是一切程序都必须公开的,选项C的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基层法院一系列的特别程序一审终审,选项D的说法错误。3、人民陪审员制度(1)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2)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与任期。人民陪审员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4)人民陪审员的禁止性条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

19、、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例题不定项】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A.某甲,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B.某乙,曾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C.某丙,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但只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D.某丁,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但所学专业为非法律专业答疑编号506642020103: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人民陪审员制度。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禁止性条件,选项A和选项B正确。考点三、法官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

20、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1、法官的任职条件(1)中国国籍,年满二十三岁,拥护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2)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3)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2、法官任职的禁止性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与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法官。3、法

21、官的任职回避(1)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2)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3)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4)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5)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

22、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这里的从事律师执业包括:开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4、法官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审判工作实绩。这是考核法官的重点。(2)思想品德。(3)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4)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5、法官的惩戒(1)对法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受处分期

23、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6、法官的辞职与辞退(1)法官有辞职的权利,但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2)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王法官因醉驾被判缓刑,

24、不得继续担任法官职务B.法官从任职法院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但是,投资律师事务所,不直接经营者除外D.法官考核的重点是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答疑编号506642020104:针对该题提问【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法官的内容。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选项B说法错误;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这里的从事律师执业包括:开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5、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选项C说法错误;法官考核的重点是审判工作实绩,选项D说法错误。考点四、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1、忠诚司法事业。2、保证司法公正。(1)维护司法独立,包括外部独立,内心独立和内部独立。尤其注意内部独立: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2)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3)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4)提髙司法效率:要勤勉,注意审限。(5)公开审判。认

26、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如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6)遵守回避规定,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禁止单方接触,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法官除了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回避事由回避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其他任何虽然不会影响公正裁判,但可能引起公众合理怀疑的情况,或者认为自己可能无法确保自己公正的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这些情况,则可以向审判长或者院长提出不再审理此案。(7)抵制关系案、人情案。审慎处理法官与法官、法官与当事人或律师之间的关系。3、保持清正廉洁。(1)不得接受当事人钱财、利益;(2)不得

27、以其地位、身份、声誉谋取利益;(3)保持正常的生活方式和水准;(4)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顾问等职务;(5)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6)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7)约束家庭成员。4、坚持司法为民。(1)以人为本;(2)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3)司法便民;(4)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5、维护司法形象。(1)遵守司法礼仪:礼貌对待当事人、遵守法庭规则。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

28、,不随意出进;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2)加强自身修养: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3)约束业外活动。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

29、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4)法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例题不定项】刘某与王某系老上下级关系,现在同时到某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下列刘某的做法错误的是()。A.刘某在闲谈时对王某正在审理的某一赡养案件发表评论B.刘某在办理某债权债务案件时,因该案与王某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因此向王某咨询处理建议和意见C.刘某偶然得知下级法院正在处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认为处理有误,及时打电话给下级人民法院,指导其如何审理D.王某在对

30、一起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王某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答疑编号5066420202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法官职业道德。根据保证司法公正中的内容,能判断出选项ABCD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考点五、法官行为规范1、立案:(1)当事人口头起诉:告知应当递交书面诉状;当事人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他人代写有困难的,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如实提供案件情况和联络方式,记入笔录并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或者捺印。(2)当事人要求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当事人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或者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等原因,确实无法到法院起诉且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可以根

31、据实际情况上门接收起诉材料;当事人所在地离受案法院距离远且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接收起诉材料;(3)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不得向其提供倾向性意见;告知此类问题只有经过审理才能确定,要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判。2、出庭出庭时注意事项:准时出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在进入法庭前必须更换好法官服或者法袍,并保持整洁和庄重,严禁着便装出庭;合议庭成员出庭的着装应当保持统一;设立法官通道的,应当走法官通道;一般在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等入庭后进入法庭,但前述人员迟到、拒不到庭的除外;不得与诉讼各方随意打招呼,不得与一方有特别

32、亲密的言行;严禁酒后出庭。3、诉讼调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强调案结事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得强行调解,不能久调不判。4、业外活动(1)受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活动: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等的邀请应当谢绝;对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党、政、军机关、学术团体、群众组织的邀请,经向单位请示获准后方可参加。(2)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的吃请、礼品和礼金。(3)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

33、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在写作、授课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对于参加司法职务外活动获得的合法报酬,应当依法纳税。(4)出入社交场所注意事项:参加社交活动要自觉维护法官形象;严禁乘警车、穿制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考虑到同学基本都是法官,且聚会酒店在偏远郊区,李法官因办案劳累,下班后乘警车直奔某酒店和同学聚会B.考虑到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的理念,我国法院可以上门立案,而由于电子数据的不确定性,我国目前不允许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远程立案C.王法官为了弘扬司法公正,决

34、定参加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主办的学术研讨会议,准备利用学术研讨的时机阐明自己的观点D.张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用适当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观点或态度答疑编号5066420202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法官行为规范。根据法官行为规范的内容,能判断出选项ABCD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考点六、法官职业责任(一)纪律责任1、纪律责任包括: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2、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处分期最

35、长不超过48个月。(二)刑事责任法官因职务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可构成下列犯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匿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专题三、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本专题讨论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检察官法关于检察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等,其中检察官职业责任的规定要理解和把握。本专题主要法律规定:1、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人民检察官法3、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4、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考点一、检察制度沿革1、与国家实施法律的其他制度

36、如审判制度相比,检察制度并没有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检察制度最早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和法国。目前,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制度主要包括两类,即大陆法系国家的检察制度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制度。其共同特点也有两个:一是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二是检察机关的任务主要是刑事诉讼,一般不承担其他法律监督职责。考点二、我国检察制度的特征1、检察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与审判机关并列的国家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2、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3、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7、。4、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5、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检察长负责制相结合。考点三、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1、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又称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实行“上命下从”,即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检察官的指示和命令进行工作。这是检察系统与法院系统的重要差别之一。2、检察权独立行使原则。3、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各种诉讼的进行,以及诉讼中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其重点是对诉讼活动中国家

38、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事项进行监督。考点四、检察官1、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中国国籍;二十三岁;拥护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2)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3)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2、检察官的禁止性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曾因犯罪受过

39、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检察制度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C.人民检察官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在我国,检察机关属于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重点是对诉讼活动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事项进行监督答疑编号5066420301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制度沿革和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根

40、据检察制度沿革内容,检察制度并没有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选项A说法错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选项C说法错误。考点五、检察官的任职回避1、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2、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

41、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3、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4、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5、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例题不定项】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

42、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答疑编号5066420301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选项A和C表述错误。考点六、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个字。考点七、检察官职业责任1、纪律责任。(1)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

43、);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2)纪律处分产生下列后果:受纪律处分者,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降级处分的,自处分的下个月起降低一个级别;级别为对应的国家公务员最低级别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担任领导职务。(3)检察官违法违纪案件由各级人民检察院的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立案、调查和处理。给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纪律处分的,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决定。考点八、检察官的辞职与辞退1、检察官有辞职的权利。2、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

44、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3)因检察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5)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辞退检察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B.检察官的纪律责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C.检察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应予辞退D.检察官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辞退答疑编号506642030103:针对该题提问【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责任和检察官的辞职与辞退。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应予辞退,选项C说法错误;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辞退,选项D说法错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