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w*** 文档编号:23546291 上传时间:2022-07-0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3.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县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2年县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县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县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县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县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看法(国发202239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政发202230 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看法(益政发2022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心、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狠抓各项政策落实,

2、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确保我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主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将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有效连接起来,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进一步优化 就业结构和就业环境,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实力,形成以增长促就业、以就业稳增长的良性互动。2022 年2022 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10100 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6500人,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 1200 人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限制在 4%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限制在 5.5%以内。

3、三、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稳定就业岗位、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对按规定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标准由 30%提高到 50%;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全部欠费后,按条件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2022 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面临短暂性生产经营困难且复原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 6 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 6 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50%的标精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一样的,可实行协商

4、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就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作用,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 持就业创业。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事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供应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激励银行机构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扩大融资担保业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主动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实惠政策宣扬,进一步降低企业财税负担。对经认定的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企业,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干脆交易准

5、入管理方法的要求,加大电力干脆交易准入力度,为工商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供应服务,全面落实好一般工商业电价减负 10%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等) 3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在社保费征管体制调整过程中,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不调整现有社会保险征收政策、征收程序、征收方式,对企业历史欠费不得自行集中清缴。按规定接着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政策。2022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稳定就业 1 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赐予 1010 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

6、补助资金中列支。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发展,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服务与帮扶,确保我县建筑行业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等) (二)激励创业带动就业 1加强创业引导。从 2022 年起先,对符合条件正常运营 1 年以上并吸纳肯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夫专业合作社,按市创业补贴实施方法(益人社发20225 号)规定赐予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凭本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一次性发放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用以支持创业。接着实施县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评比活动,全县每年重点支持 30 个优质初创企业,一次性

7、赐予 5 万-10 万元奖补。每两年举办一次县级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一次性赐予 2万-5 万元奖补。适时举办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深化开展创业服务三湘行专项活动。主动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等) 2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主动参加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年活动,激励各乡镇、各龙头企业申报各级创业孵化载体。2022 年底前,全县至少建成 1 家以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依据其创业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按市定标准赐予 10 万元-20 万元奖补;重点打造 1-2 家县级创业孵化基地,依据其创业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赐予 3-10 万元奖补;

8、激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做好支持高校毕业生、农夫工、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支持园区、龙头企业结合产业特 点,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对获批省级、国家级孵化器的分别赐予 10 万元、20 万元嘉奖,对获批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分别赐予 5 万元、10 万元嘉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教化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 3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将农村自主创业的农夫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申请额度由 10 万元提高到 15 万元,合伙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组织起来创业人数,每人最高 15 万元

9、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75 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5%(超过 101 人的企业达到 1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从 2022 年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按上级规定全额贴息 3 年。对还款主动、带动就业实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接着供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 3 次。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 1%赐予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奖补,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主动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民

10、银行支行、各有关金融机构等) (三)加强培训优化就业 1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指导规模性裁员企业提前制定分流职工培训方案,开展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培训,合理引导企业职工向上下游产业或邻近产业转移。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赐予技能提升补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补贴申领条件由在职职工参与失业保险 3 年以上放宽至参保 1 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

11、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化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适当支持,补贴标准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以上两项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推动新型职业农夫培训,在财政农业支持资金中支配特地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夫培训,每年培育肯定数量的中、高级新型职业农夫。(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加强重点群体技能培训。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按每人每天 20 元发放生活费补贴。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一般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担当失业人员职业

12、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赐予职业培训补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按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再赐予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行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推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到 2022 年每个贫困村培育一名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好用技术培训,使贫困劳动力至少驾驭 1 至 2 门好用技术;仔细落实雨露安排,在享受国家职业教化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应补尽补的原则,叠加赐予扶贫助学补助,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雨露

13、安排补贴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等) 3强化产业技能培训。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围绕我县重点发展新兴优势产业,按安排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育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按规定向签订协议的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化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赐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 4000 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整合职业学校和企业实训资源,加大实操比重,提高职业技能实训实力,培育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好用人才。激励和引导职

14、业学校开设一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生 活性服务业紧缺急需的相关专业,并开展相关职业培训,按政策赐予职业培训补贴。激励职业学校在校生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主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村好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安排。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创建更多高质量家政养老就业岗位。主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针对电商从业人员、创业青年、高校毕业生、返乡农夫工等重点群体,开展电商技能培训;引导大型零售企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融入现代经营理念,拓展经营领域、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吸纳就业实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教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 (四)聚焦重点

15、帮扶就业 1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 800 元/人提高至 1500 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依据市统一支配,组织实施青年见习安排,将社会组织纳入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 1624 岁失业青年,见习期由 612 个月调整为 312 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赐予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高于 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 120%。各单位可有组织的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人 社局、县教化局、县财政

16、局等) 2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并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按 300 元/人的标准赐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充分发挥产业驱动和企业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劳务用工与贫困劳动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依据吸纳人数赐予肯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贫困劳动力和农夫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7、 6 个月以上的,赐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激励企业等社会力气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建立扶贫车间。到 2022 年,有贫困人口的乡镇至少建立 1家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有贫困村的乡镇至少建立 2 家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个就业扶贫车间至少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 名以上或有占用工总数 30%的比例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较多的就业扶贫车间,依据投资规模、带动就业效果等赐予适当奖补。在 2022 年 12 月31 日前,接着依据省定政策对符合条件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实施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企业赐予岗位和社保补贴,持续推动贫困人口稳定就 业。(责任单位:县人社

18、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等) 3实施兜底帮扶。全面梳理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将新增和腾退的公共服务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支配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贫困劳动力。依据关于主动开发全县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的指导性看法(安扶领发202218 号)的相关规定,主动开发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有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到 2022 年我县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增至 3000 个左右,新开发的岗位和原岗位重新选聘上岗的人员 80%以上要面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促进更多符合就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达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9、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 4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刚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由各乡镇民政部门按程序赐予临时救助。通过综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贫。(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 (五)提升实力服务就业 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实力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长,配强配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乡镇应明确特地人员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当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从就业补助资

20、金中赐予适当补助。在 2022 年底前按市定标准完成村级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创建工作的村(社区),经人社部门验收通过之后,赐予 2 万元的一次性创建奖补。接着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考核工作,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对考核合格以上等级的村级人社平台、农村劳务经纪人、先进以上等级的乡镇平台赐予适当嘉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 2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深化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活动,推动诚信用工活动向小微企业延长,对诚信用工企业,在发布岗位聘请信息、组织聘请活动、创业担保贷款、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评比等方面予以优先支配。探究性的开展诚信用工企业评比,评比出来的诚信用

21、工企业按每家不超过 1 万元的标准赐予嘉奖并授牌。下大力整治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聘请、违规收费、黑中介工头违法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倡成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 县民政局等) 3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通过召开专场聘请会、网络聘请、劳务协作等多种方式,主动为当地重点用工企业供应招工服务。2022 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胜利介绍 1 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

22、业 6 个月以上的,赐予 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实施用工嘉奖制度,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向我县企业输送毕业生,且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按 400 元/人的标准赐予一次性嘉奖。对其他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协理员以及企业员工为我县缺工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 6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按 300 元/人的标准赐予相关机构或个人一次性嘉奖。对举荐高级工(含)以上技能型人才和1015211高校毕业生到我县企业工作,且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按 800 元/人的标准赐予举荐院校、

23、机构或个人一次性嘉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 4强化就业资金保障。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支配部分资金由地方统筹纳入当地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当地稳定就业工作须要。从 2022 年起,县本级每年适当支配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县人民政府依据全县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统筹支配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当地 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对现有补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对补贴项目进行归并简化,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适当降低保障性支出比例,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效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

24、政府主体责任。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就业和农夫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充分履职、形成合力。县人社部门要统筹协调促进和稳定就业政策措施制定、督促落实、统计监测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促进和稳定就业政策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职能,主动出台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开展更多促进和稳定就业的专项活动,共同做好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要主动宣扬政策,优化流程,精简证明,加强监管,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测研判。要完善全方位就业监测体系,

25、主动开展前瞻性探讨,重点加强宏观经济运行、企业生产经营与用工、农夫工返乡回流等方面的状况监测,刚好分析了解企业用工、劳动力分布和流向改变,精确把握就业形势。要深化开展调查探讨,深化企业园区全面摸排就业状况,查找 困难问题,制定应对预案,对苗头性问题早发觉、早介入、早处理。要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严格统计数据流程管理,确保数据真实精确,定期分析通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统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各责任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和绩效评估。对在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赐予表扬和嘉奖。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纪依法肃穆问责。(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