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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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第二条 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适用本标准。第三条 评价标准涵盖建筑业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测等七类企业。第四条 评价标准涵盖七类企业,共六套“标准”,分别为工程施工企业评价标准(A表),工程监理企业评价标准(B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价标准(C表),工程招标代理企业

2、评价标准(D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价标准(E表),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评价标准(F表)。每套企业“标准”根据评价内容分为基本信用信息表和良好行为信息表(表1)、不良行为信息表(表2),包括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分数、分数有效期、评价依据、评价单位等内容。第五条 企业信用评价根据评价内容实行记分制。评价分数由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分、良好行为信息分和不良行为信息分组成,其中基本信用信息分包括基本信用初始分、基本信用经营分;良好行为信息分包括通报表扬、工程获奖、项目动态管理量化评分,加分不封顶;不良行为信息分实行扣分制,扣分不设下限。第六条 企业信用等级按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共5个等

3、级:100分以上(含100分)的,按照排名划分等级,总分排名前15%(含15%)的为A级,总分排名15%(不含15%)-30%(含30%)的为B级,其余为C级;100分以下的为D级;存在法律法规列为市场禁入行为情况的为E级(黑名单)。第七条 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均应按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如企业实际已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建设活动,一个月内仍未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信用等级直接划为D级,期限为1年。第八条 凡关于本标准信用评价分的应用

4、,应当以当天凌晨一时公布的分数为准,随后无论出现影响评价分的何种情形,均不作调整。第九条 持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参与专业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时,其信用评价分为当天凌晨公布的分数乘以0.80后的加权分,以加权后的评价分重新排序信用等级。第十条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定期对评价标准进行修正,确保评价标准公平、合理。第十一条 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试行)(2014年版)(江建201490号)同时废止。- 25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程施工)评价标准(A1)序号子序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

5、分数有效期依据评价(核查)单位11-1初始登记企业在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登记信息100分长期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建筑业协会22-1信用经营企业在江门市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法人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加分,不包括办事处)独立法人机构加40分,分支机构加20分1年(每年核查一次)本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照一码户只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2-2办公场所总承包资质企业独立办公场所面积200加20分1年(在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有效期内有效,不足一年的按实计算)在本市的办事机构或办事处证明材料(包括房产(不动产权)证,租赁

6、的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独立办公场所面积1502-3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注册地迁入江门市的加40分1年(每年核查一次)(同本表2-1依据)2-4企业人员购买本单位江门社保(养老保险)每人加0.5分,上限20分3个月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2-5国家、广东省或江门市各级工商部门认定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加10分1年证书或通报文件2-6企业上年度在江门市辖区内依法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累计总额加分分值 = (纳税金额单位为万元,数值精确到0.1)不设上限统一调整的有效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未参与统一调整的企业可按程序公示后调整,但截止时间不变)

7、江门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或纳税证明33-1工程获奖国家级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加6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15分)3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获奖通报文件或获奖荣誉证书(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同一类别的获奖得分不可以累加,按最高等级加分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3-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奖3-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优质工程奖加4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10分)3-4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杯奖3-5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加3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8分)3-6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3-7中

8、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奖3-8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9华夏建筑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加30/20/10分3-10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加2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5分)3-11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化分会:智能化建筑精品工程3-12广东省级广东省建筑业协会:金匠奖加4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10分)2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3-13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优质奖3-14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金奖加3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8分)3-15广东省

9、建筑安全协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33-16工程获奖广东省级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建筑工程装饰奖加2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6分)2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获奖通报文件或获奖荣誉证书(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同一类别的获奖得分不可以累加,按最高等级加分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3-17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优良工程3-18广东建筑业协会:优质结构奖3-19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加1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4分)3-20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3-21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10、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22江门市级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五邑杯”奖加2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5分)1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3-23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工程优质奖加15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4分)3-24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双优工地”奖3-25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优质工程结构奖3-26江门市建筑业协会:江门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加1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3分)44-1通报表扬国家级国务院: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的通报表扬每项加30分1年(从通报表扬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通报表扬文件,通报表扬是指公开的有正式文件号、须在官方网站公布。(标准中未列入的项目经

11、市住建局确认可参照加分)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4-2住建部: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每项加20分4-3广东省级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每项加20分4-4广东省住建厅: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每项加10分55-1项目管理国家级各级建筑业协会:在本市工程项目上研发的工法(联合体成员加50%),同一工法可累计加分每项加30分3年认定证书或文件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5-2广东省级每项加20分2年5-3已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规

12、定纳入考勤管理的项目,企业在一个季度内均考勤达标可申请加分每个项目加5分1年通报文件5-4其它国家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市范围内举行现场观摩、推广的工地每个项目加30分1年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良好信用行为加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5-5省级每个项目加20分5-6新政策试点(BIM、装配式建筑)积极参与新政策试点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每个项目加10分18个月良好信用行为加分通知书5-7积极协助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抢险救灾每次加10分1年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程施工)评价标准(A2)序号子序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评价(核查)单位11-1通报批评国家级受到国务院通报批评扣5

13、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若通报批评文件中的处罚期限大于1年,则按处罚期限的时长延长有效期)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1-2受到住建部通报批评扣40分1-3广东省级受到广东省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扣40分1-4受到广东省住建厅通报批评扣30分1-5江门市级受到江门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扣30分1-6江门市住建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扣20分1-7各市(区)住建局通报批评扣10分1-8不良市场行为提供的计分材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扣除原加分分值后,按原加分分值加倍扣分按原加分有效期重新计算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1-9企业实际已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建设活动,一个月

14、内仍未在系统登记信息的直接降为D级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1-10各类专项检查中,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缺席的;或现场从业人员与施工许可证上登记备案人员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经理扣10分,其他人员每人扣5分1-11检查发现在考勤信息初次录入或变更录入及日常考勤过程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虚假行为的扣15分1-12情节严重或重复违规的扣30分1-1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二代身份证考勤缺席每人每次扣5分1-14不执行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不落实管理人员在岗考勤工作的企业

15、每月扣15分1-15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每次扣30分信用等级降1级。三年内合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扣分3年;降1级6个月;直接降为D级的2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1-16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每次扣30分1-17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每次扣30分1-18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等欺骗手段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或进行工程建设相关活动的每次扣30分1-19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每次扣30分1-20在投标过程中,企业在成功报名后,未完成撤消报名且不提交正式投标文件的每个项目扣

16、15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1-21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的每次扣15分1-22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每次扣15分1-2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更改项目经理或新任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次扣15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1-24投诉事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每次扣15分1-25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0分1-26未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劳动者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或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的每次扣15分11-27不良市场行为对分包单位不进行监督管理的每次扣20分2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

17、业协会1-28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及材料供应单位材料款,引发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的(因建设单位或业主拖欠工程款除外)每次扣20分1-29因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被人社部门通报的每次扣10分1-30因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或因劳资纠纷发生重大群体事件且负有责任的每次扣30分1-31经税务部门核实,存在偷税行为的扣减纳税加分,再扣20分1-32经住建、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存在不履行合同等失信行为的每次扣20分1-33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每次扣20分1-34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企业近3年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每次扣30分1-3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8、每次扣30分信用等级降1级。三年内合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扣分3年;降1级6个月;直接降为D级的2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1-36在投标过程中,拟派驻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已担任在建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每次扣30分1-37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每次扣30分1-3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相关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超出合同工期的超出合同工期10%(含)以内的每个项目扣15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1-39超出合同工期50%(含)以内的每个项目扣20分1-40超出合

19、同工期100%(含)以内的每个项目扣25分1-41超出合同工期100%以上的每个项目扣30分1-42工程计量和工程款的使用、支付、调整、结算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30分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1-43工程计量不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的每次扣20分1-44工程款的使用、支付、调整、结算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0分1-45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或违法倾倒的每次扣20分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1-46不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每次扣10分1-47企业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设置办公场所的

20、每个企业扣20分1-48应当明确专人收集和积累工程文件,做到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建设工程进度保持同步,不按规定收集、整理、报送(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其电子目录数据的每次扣15分1-4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每次扣20分1-50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禁入的行为信用等级降为E级扣分1年,降级按实际时间计算22-1不良质量行为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住建部建质2010111号)的规定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每次扣3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区质

21、监部门,市建筑业协会2-2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报告的2-3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及以上每次扣50分信用等级降为D级扣分3年,降级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若行政处罚期限大于1年,降级有限期则按处罚期限相应延长)2-4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核实施工资料未按工程进度编制及整理的,或施工资料记录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相符的每次扣1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2-5未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每次扣10分2-6现场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每次扣15分2-7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工程建设

22、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每次扣15分2-8未执行省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或样板引路要求的每次扣15分2-9未执行质量主管部门发布的质量管理措施的每次扣15分2-10对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逾期不整改的每次扣15分2-11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每次扣15分2-12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每次扣15分2-13有进场复检要求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检测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5分2-14有检测要求的部位未经检测合格或检测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5分2

23、-15涂改检测报告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每次扣15分2-16隐蔽工程及分部工程验收手续不完备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5分2-17未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的每次扣10分2-18未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或者采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或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再施工的每次扣15分2-1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用于搅拌混凝土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每次扣15分2-20未按设计图纸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未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每次扣15分2-21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装修中擅自变

24、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每次扣15分22-22不良质量行为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核实基坑支护施工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先行施工或不按认证通过的施工方案施工的每次扣15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区质监部门,市建筑业协会2-23基坑土方开挖时超挖或基坑顶超载的每次扣15分2-24工程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或局部停工的每次扣15分2-25工程质量问题多,被整体停工整改的每次扣20分2-26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或超越施工许可证范围施工

25、的,或在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每次扣30分2-27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每次扣30分2-28未按规定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分部验收和各个专项验收的每次扣15分2-29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每次扣15分2-30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次扣15分2-31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次扣15分2-32未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告知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每次扣15分2-33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故不参加分部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每次扣10分2-34项目负责人不参加分部工程

26、、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每次扣15分33-1不良安全行为经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核实未取得或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每次扣40分信用等级降为E级扣分1年,降级按实际时间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整改通知书、监理企业整改报告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部门,市建筑业协会3-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每次扣3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3-3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每次扣15分3-4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实行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每人扣5分3-5未按有关标准要求,落实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

27、场围蔽(含公益广告宣传)、渣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喷洒保洁、渣土运输以及按规定安装扬尘监测等文明施工标准化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证实的每次扣10分3-6在广东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一个扣分周期内企业违规被扣分的按工程建设安监部门每次扣分值的50%计算逐次扣分3-7假造监管部门证件、印章、文件的每次扣30分3-8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文件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30分3-9施工过程中发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每次扣15分3-10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架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不在岗,且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每次扣

28、15分3-11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查及实施的;或经审查实施的专项施工方案弄虚作假,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次扣20分33-12不良安全行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出整改通知的违反规章,造成重大危险源失控的每次扣15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整改通知书、监理企业整改报告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部门,市建筑业协会3-13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要求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每次扣15分3-14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等用品的每次扣15分3-1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

29、工艺、设备、材料的每次扣15分3-16对监理单位或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停工整改意见拒绝执行的每次扣15分3-17对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次扣15分3-18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安全监督机构责令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整改的每次扣15分3-19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发出全面整改通知书,未按照工程安全监督部门限定的时间整改的每次扣15分3-20施工企业: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或被依法责令停工整顿,擅自开工的每次扣20分3-21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同一类重大安全隐患2次及以上的每次扣20分3-22工程项目被投诉,投诉的问题真实存在,并对社会造成影

30、响的每次扣15分3-232个月内连续被投诉3次,投诉的问题真实存在,企业未落实整改,并对社会造成影响的每次扣20分3-2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3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3-25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报告的3-26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及以上每次扣50分信用等级降为D级扣分3年,降级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若行政处罚期限大于1年,降级有限期则按处罚期限相应延长)44-1建设单位评价建设单位对本单位每一项工程(江门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年内进

31、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每个项目扣1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建设单位文书建设单位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程监理)评价标准(B1)序号子序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评价(核查)单位11-1初始登记企业在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登记信息100分长期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建筑业协会22-1信用经营企业在江门市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法人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加分(不包括办事处)独立法人机构加40分,分支机构加20分1年本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照一码户只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2-2办公场所独立办公场所面

32、积100加20分1年(在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有效期内有效,不足一年的按实计算)在本市的办事机构或办事处证明材料(包括房产(不动产权)证,租赁的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2-3企业人员购买本单位江门社保(养老保险)每人加0.5分,上限20分3个月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2-4国家、广东省或江门市各级工商部门认定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加10分1年证书或通报文件2-5企业上年度在江门市辖区内依法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累计总额(监理企业同时持有其他服务类资质(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由企业自行合理地分配申报的纳税税额,企业应按实分配税额,按资质类别纳税税额分别申报)加分分值 = (纳税金额单

33、位为万元,数值精确到0.1)不设上限统一调整的有效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未参与统一调整的企业可按程序公示后调整,但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变)江门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或纳税证明33-1工程获奖国家级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加6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15分)3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获奖通报文件或获奖荣誉证书(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同一类别的获奖得分不可以累加,按最高等级加分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3-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奖3-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优质工程奖加4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10分)3-4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

34、杯奖3-5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加3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8分)3-6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3-7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奖3-8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9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加2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5分)3-10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化分会:智能化建筑精品工程33-11工程获奖广东省级广东省建筑业协会:金匠奖加4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10分)2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获奖通报文件或获奖荣誉证书(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

35、。同一工程项目同一类别的获奖得分不可以累加,按最高等级加分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3-12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优质奖3-13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金奖加3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8分)3-14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3-15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建筑工程装饰奖 加2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6分)3-16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优良工程3-17广东建筑业协会:优质结构奖3-18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加1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4分)3-19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3-20

36、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21江门市级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五邑杯”奖加2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5分)1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3-22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工程优质奖加15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4分)3-23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双优工地”奖3-24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优质工程结构奖3-25江门市建筑业协会:江门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加10分(参建单位或非主办联合体成员加3分)44-1通报表扬国家级国务院: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的通报表扬每项加30分1年(从通报表扬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通报表扬文件,通报表扬是指公开的有正式文件号、须在官方网站公布行政

37、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4-2住建部: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每项加20分4-3广东省级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每项加20分4-4广东省住建厅:与本市房建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每项加10分55-1项目管理已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纳入考勤管理的项目,企业在一个季度内均考勤达标可申请加分每个项目加5分1年通报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5-2其它国家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市范围内举行现场观摩、推广的工地每个项目加30分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良好信用行为加分通知书

38、5-3省级每个项目加20分5-4新政策试点(BIM、装配式建筑)积极参与新工艺试点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每个企业加10分良好信用行为加分通知书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程监理)评价标准(B2)序号子序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评价(核查)单位11-1通报批评国家级受到国务院通报批评扣5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若通报批评文件中的处罚期限大于1年,则按处罚期限的时长延长有效期)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1-2受到住建部通报批评扣40分1-3广东省级受到广东省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扣40分1-4受到广东省住建厅通报批评扣30分1-5江门市级受到江门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扣30分1

39、-6受到江门市住建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扣20分1-7受到各市(区)住建局通报批评扣10分1-8不良市场行为提供的计分材料被发现为虚假资料的扣除原加分分值后,按原加分分值加倍扣分按原加分有效期重新计算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1-9各类专项检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检查缺席的;或项目总监与施工许可证上登记人员不符,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总监扣10分,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扣5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1-10检查发现在考勤信息初次录入或变更录入及日常考勤过程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虚假行为的每次扣15分1-11情节严重或重复违规的每次扣30分1-1

40、2项目总监、现场专业监理工程施工现场二代身份证考勤缺席每人每次扣5分 1-13不执行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不落实管理人员在岗考勤工作的企业 每月扣15分1-14在投标过程中,企业在成功报名后,未完成撤消报名且不提交正式投标文件的每个项目扣15分1-15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每次扣30分信用等级降1级。三年内合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扣分3年;降1级6个月;直接降为D级的2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1-16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每次扣30分1-17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每次扣30分1-

41、18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等欺骗手段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或进行工程建设相关活动的每次扣30分1-19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的每次扣15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1-20投诉事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每次扣15分1-21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每次扣15分建设单位文书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1-2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更改项目总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次扣15分11-23不良市场行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0分1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建设单位文书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建设单

42、位、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1-24工程计量和工程款的核实、支付、调整、结算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20分1-25工程计量不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的每次扣20分1-26工程款的使用、支付、调整、结算不按相关规定核实的每次扣20分1-27应当明确专人收集和积累工程文件,做到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建设工程进度保持同步,不按规定收集、整理、报送(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其电子目录数据的每次扣15分1-28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每次扣30分信用等级降1级。三年内合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扣分3年,降1级6个月;直接降为D级的2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不良信用行为扣分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1-29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每次扣30分1-30在投标过程中,拟定派驻项目总监,已担任三个在建项目总监的每次扣30分1-31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企业近3年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每次扣20分2年(从扣分生效之日起计算)1-32经税务部门核实,存在偷税行为的每次扣20分1-33经住建、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存在不履行合同等失信行为的每次扣20分1-34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每次扣20分1-35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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