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doc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2344178 上传时间:2020-02-27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6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doc(2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1、什么是法?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人的行为规范。 2、法和人们生活、工作的关系是什么? 法的内容主要是两个:其一是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也即义务:其二是对人的权益予以保证,也即权利。 一方面,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虽然有个人的自由,但不能违反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各种行为规范。如有违法,就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法律也为人们的各种合法权利提供保障。例如:生命与财产权、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以及劳动伤害赔偿权,等等。 3、法律意识的含义及其重要性是什么?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的思想认识、心理活动和行为取向的统

2、称。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人的行为均不能突破法律的范围,否则就会出现违法行为而导致不利的行为后果。 同样,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4、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主要方式有哪些? 法律责任是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为后果,包括法律所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与企事业单位及其公民个人直接相关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其一是民事责任,其责任方式主要为财产赔偿。其二是行政责任,其责任方式主要为罚款、被限定从事某些事项以及行政拘留。其三是刑事责任,其责任方式主要为剥夺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 5、我国宪法对公民规定了哪些主要权利和义务? 主要权利和义务: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

3、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害;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等等。 6、我国宪法针对劳工保护提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宪法中提出:加强劳动

4、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是对劳工进行保护的基本原则,也是劳工最基本的人权。 7、多大年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什么情况下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9、哪些情况下属于自首? 犯

5、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10、刑法关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

6、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刑法关于故意伤害或过失伤害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

7、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12、刑法关于抢劫盗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8、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13、刑法关于强奸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

9、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4、刑法关于赌博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5、刑法关于故意传播性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6、刑法关于妨害司法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

10、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7、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人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 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债权。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

11、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牛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3)知识产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4)人身权。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

12、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18、个人财产受到侵害以及欠钱不还应如何处理? 个人财产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请求法律保护。欠钱不还可以和对方书面协议延期还款,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予以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

13、财产受到侵害以及欠钱不还应在事件发生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 19、侵犯个人名誉的行为有哪些?如何防止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在现实生活中,凡是涉及到他人的名声问题,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要传播。要特别注意不要传播牵涉到他人个人隐私的小道消息。 20、多大年龄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年龄,男方不得低于22岁,女方不得低于20岁。需要注意的是: (1)这里的“岁”,指的是“周岁”,不是我们常说的“虚岁”。 (2)实际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及身份证上的记载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及身份证

14、上记载的年龄为准。 21、哪些关系属于近亲属不能结婚? (1)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我们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是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22、在我国,患有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 我国法律只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哪些疾病属于这个范围。因此,虽然医学上可以认为艾滋病、淋病、麻风病等传染性疾病会影响生育,但只要双方对病症完全知情,并且做了适当的防护措施,疾病就不能成为阻止真心相爱的双方结婚的理由。此外,即使是精神病人或

15、者瘫痪病人,也拥有结婚的自由。 23、哪些情况属于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形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24、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对双方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如果一方在离

16、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必须受理的,但需要注意当事人不能没有经过起诉就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离婚协议。 25、假借离婚逃避夫妻债务的怎么办? 假离婚通常都是男女双方为了躲避夫妻债务,约定暂时离婚,等债务问题解决之后再办理复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并非男女双方真正意愿的表示,而是为了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订立的协议。按照法律的规定,这属于无效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 26、在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要求?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下列期间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1)怀孕期间;(2)分娩后一年之内;(3)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如

17、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该离婚诉讼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27、夫妻双方只要分居满两年,就能自行离婚吗? 这种认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8、在夫妻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可以宣告其已经失踪。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作做出离婚判决。 在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求判决离婚,而不申请宣告该方失踪,法院也应当受理并判决离婚。由于无法知道失踪一方的所在地,法院会

18、采取公告的方式公布判决结果。 29、丈夫失踪四年被宣告死亡了,妻子能改嫁吗? 当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下落不明已满4年,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可以宣告其已经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既然双方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生存的一方也就没有必要去办理离婚手续,自然可以重新选择婚姻。 30、什么是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个人承包

19、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民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31、妻子怀孕期间丈夫死亡,孩子出生后是否有权继承其父亲的财严?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2、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为了充分体现婚姻行为的自主性,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如果这种约定与法律规定的财产分配情况不相同,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的时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禁止任何欺诈、强迫行为。 (2)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不能损害第三方利

20、益。 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就是合法的。 33、出嫁的女儿对其亲生父母的财产还有权继承吗? 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的女儿不因为出嫁而丧失对其父母财产继承的权利。 34、和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可以多拿遗产吗? 虽然从原则上说,子女在分配父母遗产的时候应当均等,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同样道理,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需要注意的是:前一种情况是“可以”,意味着不是必须的:后一种则是“应当”,是强制性

21、的惩罚措施。 35、丈夫去世后,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原则上说,只有亲生子女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为了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同时也是照顾到各种复杂的实际情况,法律另有规定。如一方丧偶后,另一方对岳父岳母或者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视其为亲生子女,享有遗产的优先继承权。 36、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非婚生子女虽然是非法行为的结果,但其合法权益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 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同样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对于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干涉。 当然,非婚生子女在取得继承权之前,必须先证明自己和生父母的关系。 37、养子女

22、和继子女的继承权分别有哪些特殊性? 对于养子女而言,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对于继子女而言,其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处。 38、父债一定要由子来还吗? 谁继承了遗产,谁就要负担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和税款,有很多时候债务甚至大于遗产的价值,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人宁愿放弃继承遗产的原因。其实,大可不必这么做。 因为如果债务大于遗产的全部价值,那么,

23、超过部分就不用再偿还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9、口头遗嘱是否有效?在有多个遗嘱的情况下应以哪个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0、哪些行为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 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应具备以下特征: (1)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 (2)具有社会

24、危害性,但尚不够刑事处罚。 41、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几种?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42、醉酒的人应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吗?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43、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25、。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4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诉时效为多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5、对结伙斗殴等寻衅滋事行为如何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

26、寻衅滋事行为。 46、对侵犯未成年人、残疾人权利,强迫他人劳动以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47、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传送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侵害他人隐私行

27、为的,应如何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48、对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

28、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9、破坏文物应受何种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2)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50、卖淫

29、嫖娼应受何种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51、赌博行为应受何种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52、对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53、对于治安处罚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4、哪些情形可

30、以当场收缴罚款?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55、多大的孩子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父母可以让孩子辍学吗? 年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在经济比较落后、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 受教育是未成年人

31、的权利,父母或其监护人必须让达到上学年龄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可让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56、如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义务教育权?如何在异地办理借读手续? 流动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按照现在暂时居住地的人民政府的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在暂时居住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进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流动儿童少年在暂时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暂时居住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向住所附近

32、的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或向暂时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57、关于持证上岗制度国务院是如何规定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的第七条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二十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要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实施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