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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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辖区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引 一、期货公司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但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审批的相关规定二、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核准的相关规定 一、期货公司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但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审批的相关规定(一)事项范围山西辖区期货公司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但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需经山西证监局核准。 (二)审核依据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

2、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8号 4.关于做好第六批取消和调整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期货二部函2012411号) (三)应具备的条件1.变更股权(1)拟变更的股权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情形;(2)期货公司与股东之间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期货公司不存在为股权受让方提供任何形式财务支持的情形。2.变更注册资本(如有变化)(1)变更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最低限额;(2)变更注册资本后净资本和其他财务指标满足风险监管指标标准。3.关于股东资格,仅针对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有关联关系的合并计算):(1)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

3、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会计年度,最近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3)包括对期货公司出资在内的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自身净资产;(4)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5)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6)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7)在近3年内作为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8)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

4、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被采取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限届满已逾2年;没有被撤销证券、期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从业人员资格,或者自被撤销之日起已逾2年;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所列情形;(9)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参股期货公司的情形;(10)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四)办理程序1.期货公司向山西证监局提出申请。2.山西证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3.期货公司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但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的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5、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4.期货公司应当在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期货公司自领取期货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以及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向山西证监局备案。(五)申请材料目录1.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申请书(格式附后)。2.期货公司最近一次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权的情况报告、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期货公司的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4.股东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权的决议文件,以及股东之间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5.股东变更出资的合同或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6、买权的承诺书。 6.变更注册资本的详细方案。(适用于变更注册资本) 7.模拟计算的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资产负债表、经调整净资本计算表、资产调整值计算表。(适用于变更注册资本)8. 变更后期货公司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格式附后)。9.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0. 有关股东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相关决议。11. 有关股东的基本情况报告(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其他格式附后)。12. 新增股东中,间接持有期货公司5及以上股权的自然人情况申报表(格式附后)。13. 有关股东最近一年(或两年,对应股东条件而定)的由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1

7、4. 有关股东关于投资期货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计划。15. 中国证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六)申请材料基本要求1.未特别注明的,均为原件。2.每一项申请材料首页,均须加盖期货公司公章,注明日期。3.所有申请材料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顺序排列,制作申请材料目录,与申请材料整齐装订为一册;目录上加盖期货公司公章,注明日期。4.申请材料使用A4纸张。5.关于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有关股东是否符合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规定的条件,变更出资或者股权转让的合同是否合法,有关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增资或者股权转让行为及过程是否合法,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权利

8、瑕疵。6.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PDF版)。 二、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核准的相关规定 (一)事项范围 山西辖区期货公司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需经山西证监局核准。 (二)审核依据1.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7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8号 5.关于做好第六批取消和调整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期货二部函2012411号)(三)应具备的条件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六条:期货公司申请从事

9、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2.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3.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且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最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4.具有完备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 5.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6.近1年内不存在

10、被监管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依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程序1.期货公司向山西证监局提出申请。2.山西证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3.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资格的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4.期货公司应当在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期货公司自领取期货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以及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向山西证监局备案。(五)申

11、请材料目录1.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申请书。该申请书应为期货公司的正式文件,须有文件文号(格式附后)。期货公司变更申请表为该申请书的附件。 2.股东会关于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决议文件。决议文件应注明会议召开时间、参会人员、决议内容、表决情况等,并经所有参会股东代表签字,加盖所有股东单位公章; 3.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格式和填报要求报送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 4.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部门和人员管理、业务操作、合规检查、客户回访与投诉等; 5.最近3年的期货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说明; 6.拟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高

12、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简历(格式附后)、相关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以及期货公司出具的诚信合规证明材料。诚信合规证明材料应对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是否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进行说明; 7.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8.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1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告201033号)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查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条件 ,以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六)申请材料基本要求1.未特别注明的,均为原件。2.每一项申请材料首页,均须加盖期货公司公章,注明日期。3.所有申请材料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顺序排列,制作申请材料目录,与申请材料整齐装订为一册;目录上加盖期货公司公章,注明日期。4.申请材料使用A4纸张。5.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PDF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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