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320595 上传时间:2020-02-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关于来华留学生攻读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的意见,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一、 硕士学位授予适用范围(一)授予硕士学位的对象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可参考本细则内容。(二)授予学位的类型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二、硕士学位授予规定(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

2、度。(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环节要求,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四)研究生在读期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五)完成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初审和学位论文答辩。(六)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口腔医学指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正畸学等)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

3、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要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同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七)护理、药学、兽医和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通过相应的实践能力考核。(八)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学位。l、未修满规定学分或达到外语能力要求。2、未能通过学位论文审核者。3、学位论文答辩或临床能力考核未通过者。4、剽窃或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学位论文或发表学术论文有造假等学术失范行为者。5、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者(来华留学研究生除外)。三、学位论文要求(

4、一)硕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已经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二)论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以自己获得的第一手实验数据、临床数据或调查数据为基础。(三)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执行。四、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在完成论文工作后,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参加研究生处组织的培养终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论文初审,通过以上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才可以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所在教研室和培养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五、学位论文评阅(

5、一)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请2位与论文研究领域相关学科的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评阅论文。论文评阅人应该为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论文应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二)论文评阅人应当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包括格式规范性、论文选题意义,创新性,结果数据可信度,讨论是否充分深入等方面,最终得出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结论)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答辩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和评阅意见应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三) 2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并同意答辩后,各培养单位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六、学位论文

6、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要求至少有3名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至少2名为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应列席会议。(二)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寄送学位论文、聘书、组织答辩及答辩接待等事宜均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办理,学位申请人不得参与。(三)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事先应张贴答辩海报,同时将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

7、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上报各学院或培养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四)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导师、答辩秘书等,并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推选答辩委员会主席。2、答辩会开始,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3、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课程考试成绩、外语能力、论文完成情况;对于申请医学专业学位人员,导师还应介绍学位申请人的临床能力训练情况)。4、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5、答辩委员会成员与到会人员提问,学位申请人回答问题。6、答辩委员会成员合议。学位申请人与到会人员(包括导师)暂时退席。7、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论文评阅人评语,然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写出答辩

8、委员会决议,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及答辩委员会投票结果,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9、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不再补行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10、答辩秘书应详细记录答辩会议全过程。1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七、学位授予程序(一)研究生处根据授予硕士学位条件的规定对申请硕士学位者逐个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提出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介绍论文答辩情况,填报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审批表和硕士

9、学位审批名册。(二)拟授予硕士学位的名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实行投票表决),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由研究生处负责发放学位证书。(三)经审批签字后的审批表由研究生处存入学生档案。八、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办法(一)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术学位者,可以采用全英文或汉语进行教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及培养方案的要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授予硕士学位。(二)来华留学生攻读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汉语水平考试(HSK)达到四级或以上水平。论文撰写和答辩应使用汉语进行。不将获得我国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后可以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九、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辽宁医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文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制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