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防汛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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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乾县防汛应急预案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5月1、总则- 3 -1.1编制目的- 3 -1.2编制依据- 3 -1.3编制原则- 3 -1.4适用范围- 4 -2、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及职责- 4 -2.1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4 -2.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设立- 4 -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 4 -2.1.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5 -2.1.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5 -2.1.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5 -2.2农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8 -2.3县城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 8 -2.4地质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9 -2.5应急互动机制- 9

2、-3.预防和预警机制- 10 -3.1预防预警信息- 10 -3.1.1气象信息- 10 -3.1.2工情信息- 10 -3.1.3洪涝灾情信息- 11 -3.1.4信息呈报- 11 -3.2预防预警机制- 11 -3.2.1预防预警准备- 11 -3.2.2突发性洪水预警- 12 -3.2.3预警信息发布- 13 -3.3预警支持系统- 13 -3.3.1洪水风险图- 13 -4.应急响应- 14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4 -4.2特别重大级(I级)应急响应- 15 -4.2.1特别重大级(I级)应急响应范围- 15 -4.2.2特别重大级(I级)应急响应行动- 15 -4.3重大

3、级(II级)应急响应- 16 -4.3.1重大级(II级)应急响应范围- 16 -4.3.2重大级(II级)应急响应行动- 16 -4.4较大级(III级)应急响应- 17 -4.4.1较大级(III级)应急响应范围- 17 -4.4.2较大级(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17 -4.5一般级(IV级)应急响应- 18 -4.5.1一般级(IV级)应急响应范围- 18 -4.5.2一般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8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8 -4.6.1山洪灾害- 18 -4.6.2水库溃坝、泄水闸垮塌- 19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20 -4.8指挥和调度- 20 -4.9

4、抢险救灾- 20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21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21 -4.12新闻报道- 22 -4.13应急结束- 22 -5.应急保障- 23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23 -5.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23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23 -5.2.2应急队伍保障- 24 -5.2.3供电保障- 25 -5.2.4交通运输保障- 25 -5.2.5医疗保障- 25 -5.2.6治安保障- 25 -5.2.7物资保障- 26 -5.2.8资金保障- 26 -5.2.9社会动员保障- 27 -5.3技术保障与建设乾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27 -5.4宣

5、传、培训和演习- 28 -5.4.1信息发布- 28 -5.4.2培训- 28 -5.4.3演习- 28 -6.善后工作- 29 -6.1救灾善后工作- 29 -6.1.1民政部门- 29 -6.1.2卫生部门- 29 -6.1.3镇(社区)- 29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29 -6.3水毁工程修复- 30 -6.4灾后重建- 30 -6.5防汛工作评价- 30 -7.附则- 30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30 -7.2奖励与处罚- 31 -7.3预案解释- 31 -7.4预案的实施- 31 -7.5名词术语说明- 31 -乾县防汛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证抗洪抢险工作及时、

6、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对暴雨洪水、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能力、快捷反应和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所造成地人员和经济损失。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县、乡、村防汛抢险工作实施办法、乾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1.3编制原则按照安全第一,全民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发挥政府领导作用与广泛社会动员相结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

7、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制定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道与水库洪水灾害、地质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由洪水、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等。2、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及职责2.1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设立乾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城建、水利、公安的副县长和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长,县防

8、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政府办、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发展局、财政局、林业局、交通局、住建局、卫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台、供销联社、城管局、中小企业局、市羊毛湾管理局、电力局、气象局、电信分公司、县应急办等单位组成。2.1.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省市防汛指令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抢险的指令,及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编制防御洪水方案和抢险措施,对全县河流、水库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统一安排、调用抗洪抢险物资、设备及人员,并组织实施。2.1.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防御洪水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有防汛任务的

9、部门和镇(社区)修订和实施防御洪水预案,督促指导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清除河道和冲沟内阻碍洪水的障碍物;负责防汛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重点水利设施水量;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等。2.1.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水利局:归口管理全县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防汛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镇(社区)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道、水库洪水的监测、预报,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建设防汛指挥系统。2、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

10、滚动预报、超前、及时的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气象信息。3、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地区防汛工作和防洪设施的安全管理,检查、组织、协调排除城镇排洪系统的安全隐患,组织编制县城地区防洪预案。监督检查洪涝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洪涝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指导城镇防汛规划编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4、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滑坡区域和重点监测区域的防汛工作,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编制地质灾害防洪预案,指导并监督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5、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编制防汛

11、规划,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审批、筹建、计划、协调和监督管理。6、县交通局:组织好县内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碍洪建筑设施,负责重大抢险任务运输车调度,及时运输抗洪抢险人员、物资、设备。7、县卫生局:负责水灾区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8、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遇有紧急汛情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9、县民政局:组织

12、、协调洪灾后灾民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10、县财政局:筹措防汛资金,根据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提出的申请,会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年度财政预算内审核并及时足额下拨防汛经费和上级下达的防汛专款,并监督使用。11、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12、县林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林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县林业防汛、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林业基础设施恢复工作。13、县工业发展局:组织拟定灾区煤、电、油等重要能源生产、流通管理办

13、法,行使政府对灾区电力等行业的管理职能。14、县电信分公司:积极保障防洪抢险救灾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通讯信息,保证防洪抢险通讯畅通。15、县供销联社:根据汛情需要,组织转移、调配、运送物资,并执行其他防洪任务。16、县城管局:协助住建局并完成城区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城区防洪抢险任务。17、中小企业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企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县中小企业防汛、灾后生产自救和企业基础设施恢复工作。18、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救灾宣传工作。2.2农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分指挥部。由主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水利局局长、县水利局主管副局长任副指挥,成

14、员单位由镇(社区)、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电信局、县安监局、县电力局、县广电局、县农业局、县果业局、县气象局、县工业发展局、县供销联社、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防汛抗旱办等负责人组成。主管副县长是农村防汛的行政负责人,县水利局长是农村防汛的行政责任人,县防汛抗旱办包抓领导是农村防汛的技术责任人,涉及的镇(社区)镇长(主任)、水库管理单位法人是抢险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水库防汛预案,负责洪水调度及抗洪抢险工作。沿河道所有镇(社区)及水库下游有关镇(社区)要做好群众避险转

15、移和灾民安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3县城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城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分指挥部,由主管副县长任指挥,县人武部政委、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成员单位由城关镇政府、县住建局和市政管理处组成,分管副县长是县城区防汛行政负责人,县住建局局长、城关镇镇长是县城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县住建局主管副局长是县城区防汛直接责任人,县住建局总工是县城区防汛技术责任人,县住建局主管副局长、城关镇武装部长为县城防汛抢险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防汛分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命令,启动县城防汛预案,负责县城区排洪调度及抗洪抢险工作。2.4地质灾害

16、防御指挥机构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分指挥部,由主管政府调研员任指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指挥,成员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矿产资源办、阳峪镇政府、峰阳镇政府、关头社区、石牛社区、漠西社区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政府调研员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行政负责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镇(社区)镇长(主任)是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行政责任人,县国土资源局主管副局长是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技术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质灾害防御分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命令,编制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2.5应急互动机制当县内发生洪

17、涝灾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和县政府,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后,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抗洪抢险。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1.1气象信息气象水文信息包括短期气象预测,中期,短期、短时天气预报,雨情及水情预报信息。县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1.2工情信息1、工情信息包括: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措施。2、水库工程信息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

18、位时,水库管理单位须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关键部位加大监测密度,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当水库出现险情可能导致次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置险情,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信息。3.1.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3.1.4信息呈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本预案对应的响应级别和时限要求,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3.2预防预警机制3.2.1预防预警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

19、增强全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县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队伍和地质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和基层抢险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的病险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地质灾害预案、城镇防汛预案。县住建局和国土资源局要及早编制城区防汛抢险和防御地质灾害预案,并指导督促城关镇、相关单位和有地质灾害的镇(社区)制定城区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5、

20、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种类,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公用通讯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明确责任,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督查各成员单位、各镇(社区)和有关单位的防汛工作,特别是防汛抢险预案和值班抽查、物资、抢险人员及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3.2.2突发性洪水预警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

21、滑坡等地质灾害。1.水库洪水预警。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向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洪水情况。当水库洪水位达至危险(校核)水位时,由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2.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县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县山洪防御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和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山洪灾害区域内,每个镇(社区)、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

22、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减灾。3.2.3预警信息发布按照本预案应急响应对应级别规定,按照其程序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商审批后发布。3.3预警支持系统3.3.1洪水风险图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镇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救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3.3.2防御洪水方案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2.各类防御洪水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

23、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按全县范围内一次降雨造成的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发生洪水灾害后,应按照相关信息要求内容迅速进行核实,特别重大级、重大级应在1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较大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一般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县内主要河道、重要水库、城镇重点防洪区和重大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超设计

24、标准洪水调度,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接到洪水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与本级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以及配合做好洪水灾害处置工作。洪水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水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4.2特别重大级(I级)应急响应4.2.1特别重大级(I级)应急响应范围出现下列情况之

25、一的,为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1.县重要河道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2.县境内大中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3.发生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以上的山洪灾害;4.2.2特别重大级(I级)应急响应行动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防御特大洪水预案,作出相应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带班,加强防汛值班,每天在乾县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防汛措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26、做好有关工作。2.受灾地区相关防汛机构启动I级响应,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工作;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令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查险和防守措施,及时控制险情。3.以受灾镇(社区)人民政府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4.3重大级(II级)应急响应4.3.1重大级(II级)应急响应范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级应急响应。1.县重要河流发生超标准水位洪水;2.重要小(

27、一)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3.中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4.发生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山洪灾害。4.3.2重大级(II级)应急响应行动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相关规定派出相关领导率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在乾县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2.相关部门、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情

28、况,宣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防汛工作;相关部门、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防汛抢险和抗灾救灾工作。4.4较大级(III级)应急响应4.4.1较大级(III级)应急响应范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应急响应:1、县内重要河流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3、小(一)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4、发生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4.4.2较大级(III级)应急响应行动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县防汛抗旱指挥

29、部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视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工作。随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2.相关部门、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负责同志主持会商,视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防汛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4.5一般级(IV级)应急响应4.5.1一般级(IV级)应急响应范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级应急响应。1.县内重要河流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2.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3.小(二)型水库发生超标准洪水;4.发生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山洪灾害。4.5.2一般级(IV级)应急响应

30、行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视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帮助防汛工作。并将情况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部门、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6.1山洪灾害1.当发生山洪灾害后,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指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县

31、国土资源局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民兵、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4.6.2水库溃坝、泄水闸垮塌1.当水库溃坝出现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同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将水库溃坝情况迅速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水库

32、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水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预案,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立即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千方百计避免人员伤亡,要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3.水库联防指挥机构视情况对水库溃坝和泄水闸垮塌时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塌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4.7信息报送和处理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信息共享。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经本级或上级防汛

33、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4.8指挥和调度出现洪水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现场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4.9抢险救灾对发生洪水灾害

34、和工程出险的抢险工作,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少减损失。民兵和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同时,抢险救灾应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参与的方式,按照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实施。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抢险队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

35、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出现洪水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洪水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4.12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应

36、遵循的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抗洪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开对外报道的汛情、灾情及防汛动态等,应经相应级别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宣传报道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共同商定。4.13应急结束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配合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

37、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实施应急处理的事件,要做出专项的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5.应急保障5.1通信与信息保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县防汛抗旱办、各分指挥部、水库管理单位和重点部位必须配备专用通信设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镇(社区)应确保防汛非工程措施所设立的通信和视频24小时畅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

38、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以及手机短信、以及当地约定的预警信号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5.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1.对重点河流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2.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分级原则建设防汛抢险物资仓库,储备本级防汛应急物资。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并满足抢险急需。5.2.2应急队伍

39、保障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抢险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3.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程序:一是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

40、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4.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县级及以下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武警参加的,应通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军队、武警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军队、武警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各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5.2.3供电保障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灾救灾等方面的供电。5.2.4交通运输保障

41、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5.2.5医疗保障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水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帮助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5.2.6治安保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汛期及洪水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5.2.7物资保障1.物资储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各级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

42、充储备,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储备的县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县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定额,根据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因地制宜确定。2.物资管理调拨。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部门、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

43、拨令。3.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要求时,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5.2.8资金保障县财政安排防汛、水毁修复补助费,用于补助各地遭受一般级以上地质灾害防汛抢险及防洪工程修复项目。5.2.9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抢险的责任。2.防汛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防汛信息,以引起社会关注。根据地质灾害的发展,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3.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5.3技术保障与建设乾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1.

44、形成覆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同时满足与市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联网要求。2.建立县内主要河流及重点水库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3.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要河流水库、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4.建立各部门、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5.4宣传、培训和演习5.4.1信息发布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核后,向社会发布。2.当主要河流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

45、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按分管权限,由本区域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5.4.2培训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县级各部门、镇(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5.4.3演习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6.善后工作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方人民政

46、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6.1救灾善后工作6.1.1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切实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控制疫情、病情的传播、蔓延。6.1.3镇(社区)负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

47、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6.3水毁工程修复水利部门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源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6.4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6.5防汛工作评价每年各级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7.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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