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2291486 上传时间:2020-02-0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加强安全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校委会负责制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及安全检查的具体细则。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检查的内容与细则,每月月底前,对学校的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校产校舍维护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及班级安全知识教育情况、校园内安全隐患排除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由校委会负责填写安全检查表,学期末进行安全检查总结。安全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分管教师,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责任由分管教师自负。如因检查不及时或检查力度不够造成损失,责任由安

2、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上报每月安全自查情况及解决安全问题的具体措施。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

3、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除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以外,还应以书面告形式向有关行政部门汇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教育教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