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买卖合同集合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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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关于买卖合同集合9篇关于买卖合同集合9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保藏。买卖合同 篇1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依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标的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

2、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其次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担当。第四条 其他

3、事项约定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岸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马上复原原状并担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状况已明确无误。3、乙方日常运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4、乙方运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平安和正常通行,不得阻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运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运用该车位或

4、不按甲方的规定运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运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运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需无条件协作;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支配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协作工作的,应担当由此造成的损失。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托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担当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帮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作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

5、切费用(管理费、修理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担当。该车位在运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担当赔偿和修缮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其次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

6、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值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担当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1、因不行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拖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买卖合同 篇2答辩

7、人:市厂,居处地:镇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答辩人:厂,居处地:镇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被答辩人:市经营部,地址:市镇铺,负责人:,电话: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据事实与法律,现答辩如下:一、在送货单上收货签章的并非答辩人,答辩人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买卖关系,因而答辩人无需支付其货款。依据被答辩人供应的证据显示,在送货单上“收货人签名”一栏上签名分别是“”、“”“”等人,经查,答辩人公司内并无与其同名的员工;而且在“公司盖章”一栏上盖的是一枚方形的“厂收货章”,而答辩人公司的收货章始终都是圆形的,答辩人从未启用过方形的收货章,因此答辩人并没有收到过被答辩人的货物,依法不须要支付

8、货款。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依据被答辩人供应的证据显示,被答辩人并不完全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且其起诉的数额有错误。(一)被答辩人供应的送货单有很大一部分(共计106717.1元)并非归其全部,而是一家叫做“有限公司”的企业,经查询“有限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该部分货物的权利义务的担当主体应当是在送货单上签名的实际送货人而非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并非该部分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辩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该部分送货单起诉答辩人的权利,答辩人不须要向被答辩人支付该部分货款。(二)被答辩人供应的证据中显示,被答辩人送货单上的重量与答辩人实际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别的(双方在送货单上对实际收到货物

9、进行了标注),因此计算货物的金额应当以答辩人实际收到的货物的重量来计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辩人所主见的送货重量,所以被答辩人主见的数额是错误的。(三)被答辩人供应的证据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货单,而是热处理单据(数额共计8344.8元),这部分单据是因为答辩人将钢材送到被答辩人处进行加工而产生的,属于加工承揽的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答辩人在买卖合同案件中恳求答辩人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于法无据,答辩人无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该部分费用。由此可见,被答辩人恳求的总金额218103元,应当减去属于“有限公司”的送货单货款106717.1元,还应减去热处理的加工费用8344.8元及实际送货的差额,答辩人充其量

10、只须要再向其支付货款95857.98元。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并无与被答辩人发生过交易。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依据被答辩人供应的证据显示,有一部分货物不属于被答辩人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依法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除去以上两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 敬礼! 市人民法院买卖合同 篇3(一)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发端于罗马法上大法官的告示,后渐渐被大陆法系各国采纳。所谓物的瑕疵担保,即担保标的物应具有通常的品质或特殊保证的品质。33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欠缺通常或特殊保证的品质就违反了其担当的瑕疵

11、担保义务,买受人有权行使削减价款、解除合同等恳求权。英美法系国家中没有一般的物的瑕疵担保的概念,但在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都规定卖方应担保其出售的商品具有商销性和特定用途适合性的默示担保责任。买受人违反了其担保义务,应担当违约责任。我国法律亦未规定独立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理论和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大陆法系中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中。无论是大陆法系立法模式规定的瑕疵担保制度或是英美立法模式规定的违约责任制度,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及对物的瑕疵担当无过错责任已成为现代各国统一的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应构成违

12、约,出卖人应当担当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假如因为瑕疵造成标的物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以及人身伤亡,出卖人还应担当侵权责任。本文论述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即因出卖人违反其瑕疵担保义务,出售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担当违约责任的纠纷。(二)瑕疵的概念关于瑕疵的概念,近代各国立法普遍采纳客观加主观标准的模式加以界定。标的物不符合其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的特征,或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削减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法国民法典第1641条规定:瑕疵使物不适合物的用途或削减其效果达到假如买方知道的话不愿购买或削减价金才情愿购买的程度时,这样的瑕疵是有害于出售之物的运用

13、的瑕疵。44英美法中称物的瑕疵为“买卖标的物不具备该种物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者契约预定的效果或出卖人保证的品质”。我国现行法未对瑕疵概念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根据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供应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154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的规定仍不确定的,适用本法第62条第1项的规定” 。第62条的规定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根据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的质量瑕疵有

14、:(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运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纳的产品标准的;(三)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从上述规定可见我国仍是采纳客观加主观标准界定瑕疵。较其他国家规定不同的是,我国界定瑕疵时采纳了先主观后客观的标准,即在确定卖方供应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时,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约定不明时再以国家、行业标精确定;若无国家、行业标准,最终才根据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学理上按发觉瑕疵的难易程度将瑕疵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藏瑕疵。表面瑕疵又称为外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表面,无需特地检验,从标的物外观或凭买受人生活阅历即能发觉的瑕疵。

15、隐藏瑕疵,又称内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内部,需经运用或特地测试检验才能发觉的瑕疵。根据物的价值、效用、品质分为价值瑕疵、效用瑕疵和品质瑕疵。 价值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削减其价值的瑕疵。这里的价值指物的交换价值,而不包括物的运用价值。效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削减其效用的瑕疵。这种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约定的特别效用。品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削减其品质的瑕疵。我国现行法中,产品瑕疵概念相关的还有一个产品缺陷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平安的不合理危急,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平安的国家标准

16、、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我们可以将缺陷理解为比瑕疵更严峻的一种质量问题,缺陷是指具有不合理危急,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为特征,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范围。产品瑕疵仅限于价值、效用、功能等。对担当责任的方式也有区分,产品缺陷是以损害赔偿为主,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在诉讼中多为侵权之诉。产品瑕疵责任则仅限于物,不包括精神损害,在诉讼中多为违约之诉。(三)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大陆法系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能实行的救济方式主要是削减价款和解除合同,只有在标的物缺少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出卖人有意不告知其瑕疵时,买受人才能恳求损害赔偿,因此,修补、替换、损害赔偿

17、等方式不能适用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英美法中,出卖人对产品瑕疵担当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买受人可以寻求各种违约救济。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阅历,将出卖人交付有瑕疵标的物的状况规定为不适当履行,并且为买受人供应了广泛的补救措施。66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担当违约责任”;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担当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依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担当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者酬劳等违约责任”。第

18、148条规定“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第97条规定,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瑕疵的违约救济手段包括:1、违约金;2、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酬劳;3、解除合同;4、损害赔偿。买卖合同 篇4甲方(买方):_乙方(卖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2.产地:详见附件。3.质量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其他:_4.技术标准:乙方供应的设备为原厂行货,

19、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5.其他要求:_ 其次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 。其次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 。第三期付款:_ 其他:_付款信息乙方单位名称:_开户银行:_帐号: _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日内。于_年_月_日内。其他方式:买卖合同 篇5合同号:日 期:买 方:电

20、报挂号:电传:电话:卖 方:电报挂号:电传:电话:(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依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如下:货物名称及规格:质量和数量的保证: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个月。单位: 数量: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包装:单价: 总值:付款条件:()离岸价条款: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担当责任。在货

21、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担当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担当。()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天,根据第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马上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刚好购买保险。装运口岸: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马上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刚好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刚好买保险,则一切损失

22、均由卖方负责。装运文件:()海运:全套干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公司。空运:供应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微环节应依据合同办理)。()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在装运之后,马上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微环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全部上述文件,一份干脆寄给收货人,另一份干脆寄给目的口岸公司。目的港及收货人:装运期限:收到不行

23、撤销信用证天。装运唛头: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晰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当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交货条件:索赔: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天内,若发觉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全部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个月内,在运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马上通知卖方并凭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依据

24、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马上解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解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不行抗力: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行抗拒的缘由,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即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实行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延迟交货和罚款: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条规定的由于

25、人力不行抗拒的缘由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罚款率每天为,不足天的天数应按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个星期仍旧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旧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仲裁: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吵,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买卖合同 篇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

26、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同等、自愿、公允、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托付居间事项买卖双方托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房产。卖方托付事项:卖方托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供应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买方托付事项:买方托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供应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其次条 居间方供应的居间服务范围1、接受买方购房托付并为买方供应房地产信息,陪伴买方看房;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3、向买方精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

27、、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4、接受卖方的售房托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5、供应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询问服务;6、向卖方精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供应询问服务;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9、帮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10、_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种方式确定:1、居间方供应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托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2、居间方供应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托付时起,至_居间服务结束。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

28、务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担当的费用种类。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供应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隐私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6、_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供应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

29、双方支付必要费用。3、居间方应根据买卖双方的托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供应的房地产信息。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担当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第六条 佣金收取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即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即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缘由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缘由导致

30、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担当相应责任。第七条 其他事项居间方为买卖双方供应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方式确定:(1)买卖双方商定运用居间方供应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第八条 违约责任1、居间方如有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私下串通等状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担当损害赔偿责任。2、买

31、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担当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担当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3、_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条 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恳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_

32、份,一式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卖方:_ 买方:_代理人:_ 代理人:_代理人身份证号:_ 代理人身份证号:_居间方:_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 身份证号码:_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 身份证号码:_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签约地址: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买卖合同 篇7甲方:奥利汇银秦皇岛分公司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泛亚大厦3单元8楼 联系电话:_乙方(售车方):_ 身份证号:_地址: _ 联系电话:_乙方现将 _牌 _ 型_ 车车牌

33、号:_发动机号:_车辆识别代号:_ 一辆,出售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1、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 _元整,(大写)_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甲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乙方不向甲方担当瑕疵担保责任。3、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交车前的违规违章运用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担当任何责任。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担当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5、如该车交付后,甲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

34、,赔偿等事宜,均与乙方无关。6、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奥利汇银秦皇岛分公司 乙方(售车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协议签订地点:买卖合同 篇8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实力,有无独立担当经济责任。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实力,有无独立担当经济责任实力。留意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晰。其次,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状况。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有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

35、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所以,在审查时需重点审查是否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在审查买卖标的物时,看是否有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为了不免费供应,再借机收取配件费用。故须要提示签订者留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方法、时间也写清晰。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为避开合同双方签订者对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有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应留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需详细明确,切

36、不行用模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运用的计量方法作出详细说明,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详细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看是否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防范方法是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方法、时间也写清晰。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这在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所以要留意审查时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亦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肯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验收的标准。另要留意审查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7、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假如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时间写的不合理,就会造成买方无足够时间审查。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在买卖合同中,会常常出现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在审查时就要留意看是否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装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晰,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是否清晰等。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单价,躲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建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等状况都会发生,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

38、不担当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在审查中要看是否写清单价,写清币种。看是否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间及是否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途等。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在买卖合同中简单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在审查合同时就要看是否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方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胜利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需留意明确订明。看合同中是否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方式;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第八,审查是否

39、约定结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这就须要留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详细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准确数额。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在买卖合同中会存在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甚至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以为己方违约做好铺垫。这就须要留意是否将违约责任写详细。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要审查是否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

40、诉讼及确定纠纷的管辖地等。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在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不留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托付代理人。及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肯定要留意这一细微环节,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推断。签字的肯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另外值得提示留意的一点,在审查落款、署名、盖章时,看合同中关于签字和盖公章是怎么约定的:假如关于合同效力条款有写“签字和盖章,合同方生效”,那么就要留意审查看,署名和盖章二者是否同时都有,否则会影响合同的效力,造成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买卖合同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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