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文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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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化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欢迎阅读与保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状况第一条 甲方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_注册地址_经营地址_其次条 乙方_性别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居民身份证号码_或者其他

2、有效证件名称_证件号码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年_月_日家庭住址_邮政编码_在京居住地址_邮政编码_户口所在地_省(市)_区(县)_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年_月_日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须要,担当_岗位(工种)工作。第五条 依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标准。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方支配乙方执行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甲方支配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

3、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别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确定。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五、劳动酬劳第九条 甲方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元或按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元或按_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担当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

4、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福利待遇_七、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 甲方依据生产岗位的须要,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平安、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第十六条 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平安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平安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削减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

5、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次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其次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其次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干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次十五条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签字或盖章):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_(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运用说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运用。二、用人单位与职工运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须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样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状况第一条甲方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_注册地址_经营地址_其次

7、条乙方_性别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居民身份证号码_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证件号码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年_月_日家庭住址_邮政编码_在京居住地址_邮政编码_户口所在地_省(市)_区(县)_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年_月_日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须要,担当_岗位(工种)工作。第五条依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 _标准。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支配乙方执行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

8、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甲方支配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别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确定。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五、劳动酬劳第九条甲方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元或按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元或按_执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款一、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

9、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峻失职,假公济

10、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样的

11、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根据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样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酬劳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解读十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12、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条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无固定期限劳动

13、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相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许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想方设法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躲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准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接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

14、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缘由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样看法,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

15、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有许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酬劳、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根据自愿、同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实行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需留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订立无固定期限

16、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困难、工作又须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削减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没有实行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

17、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状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驾驭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需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18、合同。假如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需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详细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

19、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假如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的确须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状况下,假如劳动者情愿,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确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

20、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头中期起先,在二十世纪九十年头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变更企业形态,变更企业股权结构,变更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许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的确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足够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缘由造成的。他们担忧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21、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许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依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假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

22、限劳动合同,在签订其次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打算订立其次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看法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推断标准,简单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实行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23、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需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的看法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相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样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样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确定权仍驾驭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需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

24、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许多用人单位为了躲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常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酬劳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酬劳应当根据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

25、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依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须要留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旧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状况,本法第八十一条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依据中华人民

26、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甲方必需按国家有关劳动平安与卫生的规定和标准,实行劳动爱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平安生产和职工健康。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平安的行业或工种的职工必需实行特别爱护措施,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甲方应履行照实告知义务。甲方应在保证乙方平安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三、乙方从事工种(岗位):管理;市场营销;询问服务;其他(请注明)。四、工资待遇:工资必需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

27、或无故拖欠,每月的5日发放上月工资。五、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时制度的规定,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当以主动的看法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六、在下列状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2、职工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制度中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4、企业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面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缘由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样看法,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8、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有许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

29、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酬劳、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根据自愿、同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实行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需留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J某于22年9月与其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3年5月,J某因有意损害他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一年执行。宣判后,公司通知J某解除劳动合同。J某认为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虽然因有意损害被判刑,但缓期执行中仍能在单位上班。因此,询问崇文区法律救济中心他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

30、同。J某询问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二是缓期执行期间能否保留劳动合同。劳动法其次十五条规定:假如劳动者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全部形式,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他劳动合同,但它仍旧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另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是量刑的一种,被缓期执行者仍是罪犯,不享有一般劳动者的潜力。因此,公司与J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31、同解除赔偿员工离开公司的缘由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详细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缘由,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的确是生产经营困难等缘由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状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的确是生产经营困难等缘由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公司若不供应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

32、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留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是具体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样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

33、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此外,这里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应当是连续的,其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读者所误会的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缘由从原用人单位被支配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

34、、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实践中,假如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间断,但是间断时间不长(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状况下还是会认为是连续工作,而不会重新计算,这是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的爱护,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空隙剥夺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

35、。但这里规定的较为严格,就是“双十”规则,即既要满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同时还要满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同时满意“双十”规定,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才无权拒绝。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开用人单位实行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就要留意不能将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过短,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两大难点:1、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36、,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即因合同期满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37、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需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字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优待,如劳动合同法第41条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就包括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五、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

38、劳动合同的后果假如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补偿:(1)与用人单位仍旧存在劳动关系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见违法解除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律师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同样应当尽职尽责为用人单位供应劳动,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等,否则同样有可能被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 郑先生询问:我在现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已经两年多了,所续签的其次份劳动合同的期满日是20xx年10月31日,第三次

39、签劳动合同。我身体健康,工作成果突出,公司赐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时想与公司续签合同。挚友跟我说,新劳动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节合同后,可以跟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想询问一下:一、劳动法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二、劳动合同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三、届时再签新合同的话,我可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签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不是可以始终在这个单位工作到退休了?律师解答:一、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持续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明显

40、不符合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这个条件。二、劳动合同法则扩展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该法第14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解除合同之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三、乍一看,你的状况好像符合上述第3项之规定,但事实上是不行的

41、,因为目前适用该项规定有个合同签订“次数”的起算点问题。劳动合同法第91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先计算。”由于该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所以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20xx年1月1日后起先计算。就你的状况而言,你之前的两份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不能算“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你在其次份合同期满时想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即使提出了要求,单位也可以拒绝。四、另外应当说明的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可存续至退休。实践中,不少人

42、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等于有了“铁饭碗”。其实不然,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因为它有法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如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等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五、以上建议,供你参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确定终止合同的时间,于是许多人也不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委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下面我将为您具体介绍。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终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无确定终止时间”而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已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确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明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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