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doc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2152609 上传时间:2019-12-15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163.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doc(2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支护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 7.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7.1.1 本方法适用于基坑支护工程、边坡工程等拉力型支护锚杆(包括锚索) 、土钉承载力验收。7.1.1【条文说明】支护锚杆主要承受边坡、挡墙、地下洞室岩土压力。锚杆分类,按锚固体周围土层性质分为土层锚杆、岩石锚杆;按是否施加预应力情况分为预应力锚杆、非预应力锚杆;使用年限分为永久性锚杆、临时性锚杆;按使用功能分为支护锚杆、基础锚杆。本规程所称的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包括锚杆基本试验、锚杆验收试验、土钉验收试验、锚杆蠕变试验。试验采用接近于锚杆和土钉的实际工作条件的方法,确定锚杆和土钉在验收荷载作用下的工作性状,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对锚杆蠕变

2、试验还可参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和建筑边坡技术规范GB50330-2002 执行,仪器设备及安装可参照本规程。7.1.2 杆的锚固体的长度和锚固密实度检测可参考锚杆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2009。7.1.3 锚杆的试验条件控制如下:1 锚杆锚固体的浆体强度达到 15MPa 或达到设计强度的 75%时,方可进行锚杆试验。2 锚杆极限抗拔试验采用的地层条件、杆体材料、锚杆参数和施工工艺必须与工程锚杆相同。7.1.4 土土钉的试验条件控制如下:1 测试钉的注浆粘结长度不小于工作钉注浆粘结长度的二分之一且不短于 5m,在

3、满足钢筋不发生屈服并最终拔出的前提下宜取较长粘结段,必要时适当加大土钉钢筋直径。2 检测钉进行抗拔试验时的注浆体抗压强度不应低于6MPa。7.2 仪器设备仪器设备7.2.1 支护锚杆试验和土钉试验使用的荷载测量仪器、加、卸载设备、变形测量仪器应符合本规程第 4.2.1- 4.2.3条的规定。7.2.2 试验千斤顶的作用力方向应与锚杆、土钉轴线重合。7.2.3 支护锚杆、土钉的验收性试验的加载反力装置宜采用支座横梁反力装置,在下列条件下也可采用承压板式反力装置。1 支护锚杆支撑体系中设置有连续墙、排桩、腰梁、圈梁等支撑构件,支撑构件能提供足够的加载反力。2 土质边坡、基坑侧壁设置有足够厚度的混凝

4、土面层,或在土钉、支护锚杆周围为试验而设置有足够厚度的混凝土面层,混凝土面层能提供足够的加载反力。7.2.3【条文说明】本条给出的加载反力装置有支座横梁反力装置和承压板式反力装置。支座横梁反力装置是将支座设置在离锚杆一定距离处,将横梁设置于支座上,再在横梁上安装穿心千斤顶,由横梁将荷载反力传至支座及其周围岩土层中去的一种加载反力装置。另一种支座横梁反力装置是将支座设置在离锚杆一定距离处,将两个千斤顶分别放在支座上、主梁下,千斤顶顶主梁,通过“抬”的形式对受检锚杆施加上拔荷载,由横梁将荷载反力传至千斤顶、再传至支座及其周围岩土层中去的一种加载反力装置。对支护锚杆不宜采用此类支座横梁反力装置。承压

5、板式反力装置是将承压板置于锚杆支撑构件、混凝土面层或锚杆顶部周围岩土层上,再在承压板上安装穿心千斤顶,由承压板下的支撑构件、混凝土面层或锚杆顶部周围岩土层提供荷载反力的一种加载反力装置。加载反力装置有条件时应选择支座横梁反力装置,考虑到支护锚杆试验采用支座横梁反力装置在大多数情况下存在较大的困难,且在现行支护锚杆试验中基本上是采用承压板式反力装置,所以规定在下列条件下也可采用承压板式反力装置。1 支护锚杆支撑体系中设置有连续墙、排桩、腰梁、圈梁等支撑构件,支撑构件能提供足够的加载反力。2 土质边坡、基坑侧壁设置有足够厚度的混凝土面层,或在土钉、支护锚杆周围为试验而设置有足够厚度的混凝土面层,混

6、凝土面层能提供足够的加载反力。7.2.4 支座横梁反力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1.2 倍;2 对加载反力装置的主要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3 支座底的压应力不宜大于支座底的岩土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4 土钉、支护锚杆中心与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等于1B(B 为支座边宽)且大于 1.0m。7.2.4【条文说明】支座横梁反力装置规定的锚杆中心与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等于支座边 宽且大于 1.0m,其依据如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及基础锚杆抗拔试验,并考虑到在基坑侧壁上安装有关测试设备的难度,将基础锚杆抗拔试验的支座横梁反力装置规定的锚杆中心与支座边的距离应大

7、于等于 2B(B 为支座边宽)且大于 2.0m 的规定,调整为锚杆中心与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等于支座边宽且大于1.0m。7.2.5 承压板式反力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压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可由钢板或方木等制作而成。2 承压板应有足够的面积,试验时支撑构件或混凝土面层不得破坏。7.2.5【条文说明】承压板须有足够的刚度,以保证荷载反力能较均匀的传至其下的支承构件或岩土层中去。当承压板直接置于锚杆顶部周围岩土层上时,承压板下的岩土体应力不宜大于岩土体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且承压板下的岩土体应力主要影响深度应(3 倍的承压板宽度)小于锚杆自由段长度。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在试验锚杆、土钉周围土

8、层上施工足够面积和足够厚度的混凝土面层,或采取其它措施。鉴于土钉不存在自由段,也没有设置连续墙、排桩、腰梁、圈梁等支承构件,因此,对于土钉试验宜在试验土钉周围土层上施工足够面积和足够厚度的混凝土面层,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它有效的减少加载反力对土钉抗拔力影响的有效措施。7.2.6 对支护锚杆和土钉的位移测量,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位移测量点应选择在非受力的土钉、支护锚杆杆体上或土钉、支护锚杆顶部,不得选择在千斤顶上。2 应安装 12 个位移测试仪表。3 位移测量方向应沿着土钉、支护锚杆的轴向变形方向。4 基准桩中心与土钉、支护锚杆中心的距离应大于等于 6d(d 为土钉、锚杆孔直径)且大于 1.0

9、m,基准桩中心与承压板(反力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承压板(反力支座)边宽且大于 1.0m。7.2.6【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位移测量系统的要求1 应在锚杆设计标高处(支座横梁反力装置)或锚杆非受力处(承压板式反力装置)安装 12 个位移测试仪表,可采用焊接小钢板或安装卡具来实现。2 位移测试仪表应安装在基准梁上,当仅采用一级位移测量系统时,千斤顶不得用作位移测试仪表的支座,将位移测试仪表安装在千斤顶上时测得的位 移为锚杆位移与支座位移的总和,会给位移测试带来较大的误差。3 基准桩中心与锚杆中心的距离应大于等于 6 倍的锚杆孔直径 d 且大于等于 1.0m,其依据如同基础锚杆抗拔试验,见 9.2.4

10、,并考虑到在基坑侧壁上安装有关测试设备的难度,将基础锚杆抗拔试验的基准桩中心与锚杆中心的距离应大于等于 6 倍的锚杆孔直径 d 且大于等于 2.0m,调整为基准桩中心与锚杆中心的距离应大于等于 6 倍的锚杆孔直径 d 且大于等于 1.0m。4 基准桩中心与反力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为反力支座边宽且大于等于 1.0m,其依据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及基础锚杆抗拔试验。考虑到在基坑侧壁上安装有关测试设备的难度,将基础锚杆抗拔试验的基准桩中心与反力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 1.5B(B 为反力支座边宽)且大于 2.0m,调整为基准桩中心与反力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为反力支座边宽且大于等于 1.0m。7.2.7 试验的数

11、据记录格式录参照 4.3.4 条规定。7.3 锚杆基本试验锚杆基本试验7.3.1 锚杆基本试验采用的地层条件、杆体材料、锚杆参数和施工工艺必须与工程锚杆相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 根。7.3.1【条文说明】鉴于岩土层条件的多变性,为了准确地确定锚杆的极限承载力,本条对试验锚杆的数量以及结构参数和施工工艺作了规定。但需指出,这是对同一地层而言的,若同一工程有不同的地层条件,则应相应的增加基本试验锚杆组数。美国、德国、英国有关标准规定的锚杆基本试验数量为 3 根。7.3.2 锚杆基本试验的预估试验荷载不宜超过锚杆杆体承载力标准值的 0.9 倍。基本试验应采用分级循环加荷,加荷等级和位移观测时间应符合

12、表 7.3.2 的规定表7.3.2 锚杆基本试验的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 加荷标准循环数%预估试验荷载加荷量初始荷载-10-第一循环10-30-10第二循环1030-50-3010第三循环103050-70-503010第四循环103050708070503010第五循环103050709070503010第六循环1030507010070503010加荷增量ASfptk观测时间间隔(min)5555105555注:1 第五循环前加荷速率为 100kN/min,第六循环的加荷速率为 50kN/min;2 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测读位移不应少于 3 次;3 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

13、小于 0.1时,可施加下一级荷载,否则应延长观测时间,直至锚头位移增量在 2h 内小于 2.0时,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7.3.2【条文说明】基本试验对锚杆施加循环荷载是为了区分锚杆在不同等级荷载作用下的弹性位移和塑性位移,以判断锚杆参数的合理性和确定锚杆的极限拉力。国外有关规范规定的锚杆基本试验的合理性和确定锚杆的极限拉力。国外有关规定的锚杆基本试验加荷等级与观测时间见表 7.3.2-17.3.2-3。表 7.3.2-1 各国基本试验分级加荷数值国名初始荷载值第一次加荷值各次加荷增值德国0.1Py0.20Py0.15Py法国00.15Py0.15Py美国0.05Pd0.25Pd0.25Pd日本

14、0.20Pd0.20Pd0.20Pd注:Py预应力筋的屈服荷载Pd锚杆的设计荷载表 7.3.2-2 英国地层锚杆标准草案建议的荷载增量和观测时间荷载增量 Asfpu(%)第一循环第二循环第三循环第四循环第五循环第六循环第七、八循环观测时间(min)55555555102030405060705152535455565755203040506070801515203035404550510101520253035555555555注:fpu预应力筋的极限抗拉强度。表 7.3.2-3 德国 DIN4125 永久锚杆基本试验荷载分级和观测时间荷载水平观测时间(h)初始荷载0.1Py粗粒土细粒土0.3

15、Py0.250.50.45Py0.250.50.60Py1.02.00.75Py1.03.00.90Py2.024.0Py锚杆预应力筋的屈服强度;在每级加荷后,荷载应退至初始荷载。7.3.3 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90%后方可进行试验。试验时,土钉、支护锚杆应与支撑构件或混凝土面层脱离,处于独立受力状态。7.3.4 锚杆破坏标准:1 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位移增量的 2 倍时; 2 锚头位移不稳定;3 锚杆杆体拉断。7.3.4【条文说明】锚杆破坏指锚固体与周围岩土体发生不容许的相对位移或锚杆杆体破坏等,锚杆丧失承载力的现象。当设计对锚杆总位移有限制时,还应满足

16、总位移的要求。7.4 锚杆验收试验锚杆验收试验7.4.1 确定支护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 Nmax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性支护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应取其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Nu的 1.01.2 倍或者其轴向受拉承载力特征值 Rt的 1.21.5 倍。2 永久性支护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应取支护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Nu的 1.21.5 倍或者支护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特征值 Rt的 1.52.0 倍。3 当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7.4.1【条文说明】与锚杆设计施工相关的现行规范较多,且分别采用了设计值、标准值、特征值等不同的承载力概念,因此,最大试验荷载 Nmax 应根据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标准值

17、、特征值进行取值: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采用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 Nu,并规定取 Nu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采用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 Nt ,并规定取 1.2 Nt ;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2005 采用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Nt,并规定永久性锚杆取 1.5 Nt、临时性锚杆取1.2Nt;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采用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 Na 和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 Nak,并规定永久性锚杆取 1.12Asfy 、临时性锚杆取 0.952 ASfy(2锚筋抗拉工作条件系数,永久性锚杆取0.69,临时性锚杆取 0.9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

18、规范GB50086-2001 采用锚杆轴向受拉 承载力设计值 Nt,并规定预应力锚杆取 1.5Nt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03 采用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Rt ,未涉及验收试验。为此本条统一使用 Nu 表示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Rt表示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1 非预应力锚杆、土钉的最大试验荷载即验收荷载Nmax 应取锚杆轴向受拉 承载力设计值 Nu 的 1.01.2 倍、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特征值 Rt 的 1.21.5 倍。永久性锚杆取高值,临时性锚杆取低值。2 临时性预应力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即验收荷载 Nmax 应取锚杆轴向

19、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Nu 的 1.01.2 倍、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特征值 Rt 的 1.21.5 倍,并宜取高值。3 永久性预应力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即验收荷载 Nmax 应取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Nu 的 1.5 倍,与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一致。7.4.2 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90%后方可进行试验。试验时,支护锚杆应与支撑构件或混凝土面层脱离,处于独立受力状态。7.4.2【条文说明】试验时,当锚杆与支撑体系(支撑构件) 、混凝土面层连为一体时,测出的不是单一锚杆的承载力。7.4.3 非预应力支护锚杆的验收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初始荷载取最大试验荷载的

20、0.1 倍。2 采用维持荷载法,逐级加载。加、卸载等级和持荷时间应符合表 7.4.3 的规定。表 7.4.3 非预应力支护锚杆验收试验的加荷等级和持荷时间规定试验荷载0.1Nmax0.2Nmax0.4Nmax0.6Nmax0.8Nmax1.0Nmax持荷时间(min)555101015注:Nmax锚杆试验最大试验荷载3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1、5、10min 测读锚头位移,以后每间隔 5min 测读一次位移,每级荷载达到持荷时间并测读位移后施加下一级荷载。4 位移相对稳定标准:最大试验荷载持荷时,后 5min 的位移增量小于前 5min 的位移增量,并连续出现两次。5 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后,卸荷

21、至初始荷载并测读位移。6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由于非预应力支护锚杆的位移量不断增加,试验荷载无法维持,或者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持荷时,连续 10 次测读位移均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可终止试验。7.4.3【条文说明】锚杆验收试验加荷等级及持荷时间相关规范的规定如下: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对锚杆试验规定:前三级试验荷载可按试验荷载值的 20%施加,以后按 10%施加,达到试验荷载后观测 10min,然后卸荷到试验荷载的 0.1 倍并测出锚头位移。2 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 22:2005 对锚杆试验规定:验收试验应分级加载,初始荷载宜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 0.1 倍,

22、分计加荷宜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0.50、0.75、1.0、1.20、1.33 和 1.50 倍;每级荷载均应稳定 5-10min,最后一级荷载应维持 10min;如在 1-10min 内锚头位移增量超过 1.0mm,则该级荷载应再维持50min。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对锚杆试验如表 7.5.3 规定: 表 7.5.3 验收试验锚杆加荷等级及观测时间试验荷载0.1Nu0.2 Nu0.4 Nu0.6 Nu0.8 Nu 1.0 Nu持荷时间(min)5551010154 本条综合上述规定,锚杆验收试验加荷等级及持荷时间参考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的规定,并将 N

23、u 调整为 Nmax、最大试 验荷载的持荷时间调整为大于等于 15min,为最大试验荷载时判断锚头位移相对稳定的需要而提出的。形成表 7.5.3(锚杆稳定标准与终止试验条件其它规范没有)给出了锚杆验收试验的稳定标准:最后一级荷载后 5min 的锚头位移增量小于前 5min 的锚头位移增量,并连续出现两次。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持荷时,连续 10 次测读位移均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可终止试验。其依据为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 22:2005 规定的:每级荷载均应稳定 5-10min,最后一级荷载应维持 10min;如在 1-10min 内锚头

24、位移增量超过 1.0mm,则该级荷载应再维持 50min。7.4.4 预应力支护锚杆的验收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验前应解除预应力。2 初始荷载取最大试验荷载的 0.1 倍。对钢绞线预应力锚杆,初始荷载也可取最大试验荷载的 0.3 倍。3 采用维持荷载法,逐级加载。加荷等级和持荷时间应符合按表 7.4.4 的规定。表 7.4.4 预应力支护锚杆验收试验的加荷等级和持荷时间试验荷载0.10Nmax0.30Nmax0.50Nmax0.70Nmax0.80Nmax0.90Nmax1.0Nmax持荷时间(min)101010101010104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1、5、10min 测读锚头位移,每

25、级荷载达到持荷时间并测读位移后施加下一级荷载。5 位移相对稳定标准:最大试验荷载持荷时,当第 5、10min 测读的位移增量之和不大于 1.0mm 时,可卸载;否则应再维持 50min,并在第 15、20、25、30、45 和 60min 测读锚头位移。6 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后,卸荷至初始荷载并测读位移。7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由于预应力支护锚杆的位移量不收敛,试验荷载无法维持,可终止试验。8 试验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加载至锁定荷载锁定。7.4.4【条文说明】预应力支护锚杆的验收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验前应解除预应力。预应力锚杆试验可能存在三种状态,一种为设计为预应力的锚杆在没有张拉的

26、状态下进行试验,此时锚杆尤其钢绞线锚杆的试验位移可能较大,但此情况下的锚杆试验应定义为非预应力锚杆试验。第二种情况为锚杆在张拉锁定状态下进行锚杆试验,此时测得的锚杆位移为张拉锁定的预应力锚杆在外加荷载作用下的总变形量,与锚杆实际使用状态下的变形比较相似。第三种情况时锚杆经过张拉锁定,在试验前将预应力锚杆进行解锁,卸除预应力,此时锚杆试验的状态与预应力锚杆的实际受力状态比较相似。本条建议对预应力锚杆验收试验,首先为经张拉锁定的预应力锚杆,其次试验前应解除预应力。2 永久性预应力支护锚杆验收试验加荷等级及持荷时间参照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和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

27、S22:2005 的规定,并对加荷等级做了少量调整。3 对钢绞线预应力锚杆,考虑到钢绞线可能存在较大程度的扭曲变形,须在更大的荷载下才可能基本消除钢绞线可能存在的扭曲变形,因而将初始荷载增加至0.3Nmax,确保钢绞线预应力锚杆验收试验数据有效。7.5 土钉验收试验土钉验收试验7.5.1 确定土钉的最大试验荷载 Nmax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土钉的最大试验荷载应取其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Nu的 1.01.2 倍或者其轴向受拉承载力特征值 Rt的1.21.5 倍。2 当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7.5.1【条文说明】与土钉设计施工相关的现行规范较多,且分别采用了设计值、标准值、特征值等不同的承载力概

28、念,因此,最大试验荷载 Nmax 应根据土钉轴向拉力设计值、标准值、特征值进行取值。7.5.2 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90%后方可进行试验。试验时,土钉应与支撑构件或混凝土面层脱离,处于独立受力状态。7.5.2【条文说明】试验时,当土钉与支撑体系(支撑构件) 、混凝土面层连为一体时,测出的不是单一土钉的承载力。7.5.3 土钉验收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初始荷载取最大试验荷载的 0.1 倍。2 采用维持荷载法,逐级加载。加、卸载等级和持荷时间应符合表 7.5.3 的规定。表 7.5.3 土钉验收试验的加荷等级和持荷时间规定试验荷载0.1Nmax0.2Nmax0.4Nmax0.6Nmax0.

29、8Nmax0.9Nmax1.0Nmax持荷时间(min)55510101015 注:Nmax土钉试验最大试验荷载3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1、5、10min 测读锚头位移,以后每间隔 5min 测读一次位移,每级荷载达到持荷时间并测读位移后施加下一级荷载。4 位移相对稳定标准:最大试验荷载持荷时,后 5min 的位移增量小于前 5min 的位移增量,并连续出现两次。5 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后,卸荷至初始荷载并测读位移。6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由于土钉的位移量不断增加,试验荷载无法维持,或者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持荷时,连续 10 次测读位移均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可终止试验。7.5.3【条文说明】土钉加荷等

30、级增加了 0.9Nmax 一级,主要考虑到土钉是整体受力,有些土钉的试验荷载不一定能达到 Nmax,形成表 7.6.3 给出了土钉验收试验的稳定标准:最后一级荷载后 5min 的锚头位移增量小于前 5min 的锚头位移增量,并连续出现两次。加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持荷时,连续 10 次测读位移均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可终止试验。其依据为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 22:2005 规定的:每级荷载均应稳定 5-10min,最后一级荷载应维持 10min;如在 1-10min内锚头位移增量超过 1.0mm,则该级荷载应再维持50min。7.6 锚杆蠕变试验锚杆蠕变试验7.6.1 对塑性指数大于 17

31、的土层锚杆、极度风化的泥质岩层中或节理裂隙发育张开且充填有黏性土的岩层中的锚杆,应进行蠕变试验。用作蠕变试验的锚杆不得少于 3根。7.6.1【条文说明】岩土锚杆的蠕变是导致锚杆预应力损失的主要因素之一。工程实践表明,塑性指数大于 17 的土层、极度风化的泥质岩层,或节理裂隙发育张开且充填有黏性土的岩层对蠕变较为敏感,因而在该类地层中设计锚杆时,应充分了解锚杆的蠕变特性,以便合理地确定锚杆的设计参数和荷载水平,并且采取适当措施,控制蠕变量,从而有效控制预应力损失。国外锚杆规范对此都作了相应的规定。7.6.2 锚杆蠕变试验的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应满足表7.6.2 的规定。在观测时间内荷载必须保持恒定

32、。表7.6.2 锚杆蠕变试验的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观测时间(min) 加荷等级 临时性锚杆永久性锚杆0.25Nt-100.50Nt10300.75Nt30601.00Nt601201.20Nt902401.50Nt120360注:Nt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7.6.3 在每级荷载下按时间间隔1、2、3、4、5、10、15、20、30、45、60、75、90、120、150、180、210、270、300、330、360min 记录蠕变量。7.6.2、7.6.3 【条文说明】国内外的研究资料表明,荷载水平对锚杆蠕变性能有明显的影响,即荷载水平愈高,蠕变量越大,趋于收敛的时间也越长。本条主要是参照美国锚杆

33、规范关于蠕变试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的工程实践规定了锚杆蠕变试验的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锚杆的蠕变主要发生在加荷初期,因而规定了加荷初期应多次记录锚杆的蠕变值。7.6.4 试验结果可按荷载-时间-蠕变量整理,并绘制蠕变量-时间对数(s-lgt)曲线(附录 A.0.3) 。蠕变率可由下式计算:(7.6.4)2121lglgcssKtt式中 11st 时所测得的蠕变量;22st 时所测得的蠕变量。7.6.5 锚杆在最后一级荷载作用下的蠕变率不应大于2.0mm/对数周期。7.6.4、7.6.5【条文说明】蠕变率是锚杆糯变特性的一个主要参数。它表明蠕变的变化趋势,由此可判断锚杆的长期工作性能。蠕变率是

34、每级荷载作用下,观察周期内最终时刻蠕变曲线的斜率。如最大试验荷载下,锚杆的蠕变率为 2.0mm/对数周期,则意味着在 30min 至 50 年内,锚杆蠕变量达到 12mm。7.7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7.7.1 试验结果应按每级荷载对应的锚头位移列表整理,并绘制荷载位移(Q)曲线,需要时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曲线。7.7.1【条文说明】试验报告将试验得出的荷载-位移值绘制成曲线。其他国家的锚杆规范对此都作了同样的规定。同时,报告应详细描述岩土层性状、注浆材料和配合比、注浆压力、土钉/锚杆参数、施工工艺、试验荷载、锚头位移和试验中出现的情况。7.7.2最大试验荷载时,位移增量达到相对

35、稳定标准,取最大试验荷载为土钉的抗拔力;当出现本规程第 7.6.3 条第 6 款时,取前一级荷载为土钉的抗拔力。对同一条件的土钉进行统计分析,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判所检测的土钉验收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1 抗拔力平均值应不小于设计抗拔力;2 抗拔力最小值应不小于设计抗拔力的 0.9 倍。7.7.2【条文说明】由于土钉是整体受力,与锚杆的受力性状有差异,故增加了抗拔力算术平均值应大于设计抗拔力、抗拔力最小值应大于设计抗拔力的 0.9 倍的验收要求。7.7.3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判所检测的非预应力支护锚杆验收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1 在最大试验荷载持荷下,位移增量达到相对稳定标准。2 支护锚杆试验从

36、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所得的总弹性位移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按式 7.3.4-3 计算) 。3 当设计有要求时,锚杆总位移量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大位移要求。7.7.3【条文说明】非预应力支护锚杆验收要求只包含支护锚杆试验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所得的总弹性位移应超过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伸长值的 80,只包含支 护锚杆试验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所得的总弹性位移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其依据如下: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 22:2005 的条文说明为:若测得的弹性位移远小于相应荷载下自由段杆体理论伸长值的 80%,

37、则说明自由段长度小于设计值,因而当出现锚杆位移时将增加锚杆的预应力损失;若测得的弹性位移大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理论弹性伸长值,则说明在相当范围内锚固段注浆体与杆体间的粘接作用已被破坏,锚杆的承载力将受到严重削弱,甚至将危及工程安全。由此可知对非预应力锚杆,可不要求支护锚杆试验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所得的总弹性位移应超过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伸长值的 80,故作此修改。7.7.4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判所检测的预应力支护锚杆验收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1在最大试验荷载持荷下,第 5、10min 测读的位移增量之和不大于 1.0mm 或者第 1060min 测读的位移增量之和不大于 2

38、.0mm。2支护锚杆试验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所得的总弹性位移应超过该荷载范围内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伸长值(按式 7.7.4-1 计算)的 80,且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按式 7.7.4-3 计算) 。(7.7.4-1)max1 1NLLEA(7.7.4-2)max2 22NLLEA(7.7.4-3)312LLL 式中 Nmax最大试验荷载L1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支护锚杆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伸长值(mm);L2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1/2 锚固段长度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mm);L3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支护锚杆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

39、长度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mm);L1 支护锚杆自由段长度(m);L2 锚固段长度(m);E杆体弹性模量(MPa)A 杆体横截面积(m2);初始荷载取最大试验荷载的0.1倍时取0.9,初始荷载取最大试验荷载的0.3倍时取0.7。支护锚杆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所得的总弹性位移为最大试验荷载时的锚头总位移减去卸载至初始荷载时的残余位移。7.7.4【条文说明】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判所检测的预应力支护锚杆验收试验满足设计要求:1 在最大试验荷载持荷下,第 5、10min 测读的位移增量之和不大于 1.0mm 或者第 1060min 测读的位移增量之和不大于 2.0mm。此条为预应力锚杆的相对稳定标准,

40、与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的强条相一致。2 支护锚杆试验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所得的总弹性位移应超过该荷载范围内自由段长度理论弹性伸长值的 80,且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本条根据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将现行其他规范的“且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的理论弹性伸长值” ,修改为“且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的杆体理论弹性伸长值” ,使本条的操作成为可能。原先大多数检测人员都将锚固段长度的理论弹性伸长值理解为锚固体的弹性伸长值,而无法进行计算。此条的意义为:土层锚杆设

41、计与施工规范CECS 22:2005 的条文说明为:若测得的弹性位移远小于相应荷载下自由段杆体理论伸长值的 80%,则说明自由 段长度小于设计值,因而当出现锚杆位移时将增加锚杆的预应力损失;若测得的弹性位移大于自由段长度与 1/2 锚固段长度之和理论弹性伸长值,则说明在相当范围内锚固段注浆体与杆体间的粘接作用已被破坏,锚杆的承载力将受到严重削弱,甚至将危及工程安全。7.8 检测报告检测报告7.8.1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程第 3.9 节内容外,还应包括:1 受检支护锚杆的尺寸(支护锚杆孔径、锚杆长度和杆体直径、自由段长度和角度) ,受检土钉的尺寸(土钉直径、长度) ,杆体材料及材料强度;2 加载反力装置;3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4 第 7.7.1 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5 土钉、支护锚杆验收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