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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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源管理放射源管理1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放射源使用、维护、管理、应急处置相关的一切活动。2 职责2.1 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放射源各项工作的管理。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所有放射源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2.3 维护车间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放射源进行维护、校验。2.4 放射源所在单位负责放射源的日常巡检。3 定义3.1 放射源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或实体,放射源按其密封状况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3.2 放射事故放射源事故指放射源因失窃(控) 、射线装置辐射引起的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放射事故类型分为放射源失窃(控)和人员受辐射伤害两类。4 放射源环境保护管理

2、4.1 公司成立以主管副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环保部、维护车间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射源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与放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4.2 安全环保部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4.3 安全环保部制定事故应急措施,预防发生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各类事故,避免放射性污染危害。4.4 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手续,并定期进行放射工作许可登记核查。4.5 严格执行放射性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4.6 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对放射源退役进行报废申请和报废处置。5 放射源的使用程序5.1 公司在新建、改

3、建、扩建项目中需要购置放射源时,由安全环保部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进行影响评价,委托有评价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申请办理准购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5.2 公司物资部根据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准购证与放射源销售单位签订购买合同。5.3 物资部在放射源运输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确保放射源运输安全。5.4 放射源到厂后,由维护车间指派专人进行安装、调试,放射源必须安装牢固、可靠、安全,并在放射源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5.5 放射源安装投用,安全环保部要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验收,验

4、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运行。5.6 操作人员应了解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学习放射源事故应急管理,放射源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漏、丢失情况的按放射源事故应急管理执行。5.7 放射源需要报废的,由安全环保部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放射源退役申请,按照批复后的规定将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置。5.8 TDI 车间、维护车间建立放射源巡检制度,按要求对放射源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6 放射源的维护6.1 维护车间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放射源进行维护、校验,建立放射源基础台帐。6.2 维护车间要对放射源维护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6.3 维护车间要对制定相应的维护方案并严格执行。6.4 维护车

5、间负责对放射源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放射源是否齐全、标志牌及护栏是否完好,班组记录是否齐全,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7 放射源事故应急管理7.1 放射源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组长负责全面组织放射事故的处理,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具体组织放射事故的处理。7.2 发生放射源失窃事故时,事故所在车间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维护车间和保卫科,并认真配合上级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的调查、侦破工作。7.3 安全环保部接到失窃报告后,应在两个小时内向市环保部门报告,并认真配合上级环保、卫生部门的现场勘察、收集证据、现场保护和立案调查工作。在事故发生六小时内按放射事故报告表填写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

6、能在短期内处理完毕的事故,其详细的或进一步的后续报告要按事故处理负责机关的要求及时报出。7.4 接到失窃报告后公司保卫科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并向公安部门报告,认真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放射源失窃事故。7.5 发生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各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下述措施来减少事故的危害:7.5.1 立即撤离有关人员,由公司保卫科对现场进行封锁;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严防对食物及水源的污染;7.5.2 对可能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或应急救援措施。7.5.3 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维护车间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的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有效个

7、人安全防护措施,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7.5.4 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7.6 当发生大事故以上级别事故时,对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的人员,要迅速送往专业的医疗机构接受医学检查和救治。7.7 事故处理完成后二十日内,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放射事故总结报告交上级环保部门,并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8 放射源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管理8.1 根据国家放射源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公司放射源工作人员必须经上级环保部门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8.2 安全环保部负责辐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证取证及换证具体实施工作。 8.3 安全环保部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具体实施工作。8.4 维护车间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放射源工作人员对维护、校验等技术工作进行每年度培训。9.记录放射事故报告表放射事故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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