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暂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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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纪律暂行管理规定为加快企业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使内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 考勤制度1.1 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必须建立考勤台帐,如实填报每位职工的出勤、请假、休班情况,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按本规定进行考勤。机关后勤工人考勤在办公楼考勤机处由本人签到,实行整点签到制,半小时内签到视为迟到,半小时外不予签到。严禁代签、提前签到,一经发现罚款20 元。运行人员考勤由主管车间负责点名。1.2 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劳资科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

2、进行监督、检查。考勤员应与每月 1 号前递交上月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科,公司劳资科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1.3 未按规定时间报考勤的,罚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各50 元。对考勤弄虚作假,一次罚责任部门 1000 元,并落实责任人,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1.4 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否则罚款 10 元,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旷班,特殊情况需填写请假单并经车间、科室或分管领导批准,每日工作时间内请假大于 2 小时为请假半天大于 4 小时为请假一天,如无请假单视为旷班。1.5 公司标准考勤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8:00(夏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

3、 13:0017:30(冬季)1.6 干部、职工无故不上班或超假,均按旷班处理,旷班一天扣三天工资。1.7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 天的,所在单位应书面申请交公司处理,并不得安排其继续上班,由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连续旷工时间低于 15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低于 30 天的,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1.8 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 ,因公外出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签公出单方能有效。1.9 事假、病假必须书面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一个月累计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内必须逐级签批最后经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

4、能休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逐级签字最后经由总经理签批方能休假。严格控制班组休班人数,如出现低于 60%出勤率将由车间管理人员(车间三大员、工段长)替岗,严禁出现早中连上等 16 小时超负荷工作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情况,一经发现将对责任车间、部室负责人处予 50 元罚款,强制超负荷工人休息。1.10 病假应附相关证明(医生证明,半月以上病假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包含病历、医药费报销单、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等) 。确有特殊情况,可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1.11 职工因执行生产、工作任务受伤,轻微伤不需要报劳动部门认定的,按内伤办理,由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安环部认可

5、,由劳资科按伤势情况酌情给予内伤假,但最多不超过 20 天;需要报劳动部门认定的,按工伤认定程序办理,从受伤之日起即可认定为工伤。1.12 职工直系亲属丧亡,可休丧假 3 天。婚假应由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持结婚证到劳资部门办理假期。1.13 机关后勤职工原则上星期日没有业务可以休班,因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值班,部(科)室职工调休必须写休班条,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安排好替班事宜;生产车间、生产辅助科室必须有一人周日值班,周日值班人员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周六下午前将值班表报劳资科;干部平时休班须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原则上机关后勤每月出勤班数为 26

6、个,休班天数为当月礼拜天数。如当月超休,将对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保勤奖给予相应扣除。2 岗位劳动纪律2.1 工作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否则罚 10 元/次。2.2 严禁将小孩带入生产场所或工作场所,违反罚 50元/次。2.3 严禁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利用工作便利干私活,违反罚 50 元/次。2.4 严禁未经批准,将部门工具外借或送人,违反罚20 元/次。2.5 除接待任务外,严禁酒后上班,违反罚 100 元/次,生产班组员工酒后上岗予以劝退,除相应罚款外,按旷班处理。2.6 严禁上班时间打架斗殴,违者打架双方各罚款 200元并给与停职处理。停职期间发生活费,并在公司安全培训中心接受安全教育 1

7、 个月,视考试情况是否复岗。2.7 严禁工作时间睡岗、脱岗、串岗,串岗罚 50 元/次,睡岗罚 200 元/次,脱岗罚 100 元/次。一月发现两次睡岗、脱岗,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一季度内发现三次(含)停职处理,发生活费并交安全培训中心学习至考试合格转三个月学徒工。2.8 当日值班人员 17 点前到调度签到,如有事必须找人替班,否则罚 50 元/次。2.9 严禁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小说、杂志,浏览网页,玩手机,打牌,下棋,织毛衣,吃零食,听音乐,洗澡,洗衣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罚 50 元/次。2.10 严禁在生产场所赤脚、赤背,穿背心、裤头、裙子、裙裤、高跟鞋、拖鞋,违反罚 20 元

8、/次。2.1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女工长发必须盘在帽内,工作场所必须穿工作服上岗并衣着整洁,违反罚50 元/次。酸碱岗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或者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违反罚 50 元/次。2.12 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域内禁止抽烟,违反罚100 元/次。强化动火管理,生产区域内动火必须持有动火证 ,严禁无证动火、跨区域动火、超时动火等违章现象,违反罚 200 元/次。2.13 生产区域内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行驶,违反罚车辆驾驶人 100 元/次,罚放行保卫 50 元/次。2.14 生产厂区内工作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施工所在地主管部门、车间同意,安环部审批,如需报请

9、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无证施工或缺少签字认可施工处罚 200 元/次。2.15 工作场所不得戏耍打闹,各工作岗位班中严禁顶岗,未经有关单位或领导批准,严禁他人进岗协助作业,否则出现后果,责任自负,并对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违反罚 100 元/次。新入厂学徒工未经培训合格严禁顶岗作业,违反罚 100 元/次。2.16 外来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持会客单进入,办理完业务后,将有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会客单交到门卫后方可离厂,违反罚门卫 20 元/次。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经接待部室、车间主管陪同。严禁私自进入生产区域,后如有违章按照本制度处理。接待部室、车间负相应责任。2.17 职工

10、必须服从单位安排,凡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单位有权停工并处罚 20-100 元/次。职工所属部室、车间有权对屡次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日常业务考核中不合格人员停班处理,送交公司安全培训中心接受为期 1 个月或以上培训学习待考试合格后安排回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如学习期间再次出现以上情况严重者由安全培训中心向公司提出处分建议。2.18 运行人员休班须安排替班人员并出具替班条,替班条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被替班者视为旷班。2.19 巡检牌与巡检时间不符,考核 50 元/次。2.20 当月违纪处罚后归属车间、部室严禁对违纪人员加重内部处罚。严禁车间管理以罚代管,如发现车间、部室管理人员

11、出现以上管理方式将给与 200 元罚款。2.21 违纪一次处罚后,连续两月未发生违纪现象,所罚款项将给与退回,年终考核及安全风险抵押金将不予再次考核。2.2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管理干部停职反省:违章指挥:在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现场存在隐患未排除,组织生产的、个人违章作业的。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强令职工危险操作、强迫职工违章作业的,或不按规定要求强行组织生产的。超体能、超定额、超时间组织生产的:组织职工连续三天及以上延点、破坏循环生产的;安排工作时间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的。不能认真履职: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值班任务,分管工作出现失误的;休班、离厂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造成一

12、定影响的;发现隐患不能及时整改,职工冒险作业或集体三违不制止的。2.2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职工停班学习:冒险作业及严重三违的;违章作业且态度蛮横拒不改正的;月度违章两次,季度内违章三次的。2.24 职工停班学习后安全培训中心组织安排学习考试,待考试合格后安排回原岗位转为学徒工。如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将给予调离。2.25 严重三违含:酒后上班、打架斗殴、睡岗、脱岗、抽烟。2.26 职工当月未出现违纪现象奖 20 元。3 人员管理3.1 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公司调动,严禁拒调、拒收,否则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3.2 人员调动一律以调令为准,各部门人员未见调令借用都属原部门人员,借用由借用部门申请,

13、被借用部门及双方部门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交劳资科备案。3.3 由劳资科会同工会,对因病、伤在家休息的人员,视情况及时鉴定,身体恢复正常且能从事工作的由公司研究予以安排。4 严重违纪人员处理4.1 违反本规定,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4.2 对干部职工行政处分分为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4.3 对干部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 1 至 2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每月发生活费,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好的,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认定,劳资科核定,工会同意,经公司研究恢复用工关系和工资薪金待遇,表现不好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5 劳动纪律通报由相关职能部门统计,交安环部统一汇总下发,劳资科监督。6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上级新颁布的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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