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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物疫病应急处置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简介(一)工作简介近几年来,我省的禽流感、炭疽、布鲁氏杆菌病疫情有所抬头,由于处置及时,疫情均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发生疑似疫情时参与采样、诊断以及确诊为疫情后在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参与疫情处理人员有较高感染各种疫病的风险。因此,依据我省在发生疑似或确诊为动物疫情时的工作实际,制定适用于我省的动物疫病应急处置人员防护技术规范十分必要。国家农业部在高致病性禽流感人员防护技术规范(NYT 768-2004) ,和炭疽防治技术规范中分别提出了与动物疫病接触的人员要进行个人防护,但在如何进行防护以及人员防护的级别标准等方面规定不明确。辽宁省重大动
2、物疫病应急中心朱江巍等同志通过申请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意下建立了动物疫病应急处置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对动物疫情处置人员防护涉及的各个级别标准进行了阐述,并对各级标准适用于哪类人员进行了规范和说明,并以此起草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经过专家修改后形成讨论稿,经专业技术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进一步修改形成了送审稿。(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本标准的构想,本规范编写格式上依据 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规范性引用文件,共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 年主席令第 71号) ;辽宁省炭疽
3、防治技术规范 (辽牧发201281 号) ,高致病性禽流感 人员防护技术规范(NY/T 768-2004) 。(三)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三)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本规范适用于辽宁省境内发生或疑似发生炭疽疫情时在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参与疫情处置人员进行生物安全防护。此类人员包括:诊断、采样、免疫、扑杀、运输、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疫区内进行疫源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工作人员。如此类人员染病,对社会影响巨大,此标准执行可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
4、防疫法的规定。与国家标准或农业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引用辽宁省炭疽防治技术规范 (辽牧发201281 号)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人员防护技术规范(NY/T 768-2004) 。(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无(六)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或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建议及理由;(六)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或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建议及理由;在发生疑似疫情时参与采样、诊断以及确诊为疫情后在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参与疫情处理人员有较高感染各种疫病的风险。本标准出台后,在我省要立即实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标准的推广、应用和指导,真正使得本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为我省的动物炭疽病接触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六、编制单位和人员六、编制单位和人员编制单位辽宁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编制人员朱江巍、刘耀川、丁建民、闫明主要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 年主席令第 71 号)高致病性禽流感 人员防护技术规范(NY/T 768-2004) 。辽宁省炭疽防治技术规范 (辽牧发201281 号)(七)提出标准实施的建议(七)提出标准实施的建议建议按程序报批发布,并作为推荐性标准予以实施。(八)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八)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辽宁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 2017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