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刚性的.pdf

上传人:赵** 文档编号:21150442 上传时间:2022-06-18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227.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是刚性的.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法律是刚性的.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是刚性的.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是刚性的.pdf(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张佳春:法律是刚性的作者:刘涌新闻来源:方圆律政 2006 年 6 月号【字号:大 | 中 | 小】张佳春,做了十几年律师,给多家跨国企业做过法律顾问,后来一下“升迁”为国企高管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不只管法律,还管经营、投资。企业是多个层面的集合体。解决纠纷,看到的是问题中的企业;审查合同,看到的是经营中的企业;评估风险,看到的是决策中的企业。给企业做法律顾问,只懂法律还不行,还得了解企业;当然,站得越高,看得越远。能收集到的有关张佳春的资料不多,只有一些零星的比较久远的案件材料。因为进国企组织关系得重新安排,连律师证都得注销,所以,张佳春在国企“隐居”的那几年,有关他的信息 “一片

2、空白”。“您有何指教?”第一次通电话,感觉他似乎认识我很久了。采访过程中,他时常冒出“哥们儿”、“兄弟”这样的字眼儿,而且每次的音调都不一样。张佳春很有激情,重回律师行业,是因为他享受这里高强度、高竞争的氛围。这从访谈中也能感受到:状态来了,椅子都不坐了。于是,有四十多分钟的对话,是站着完成的。方圆律政:在您看来,企业法律风险是怎样一个概念?张佳春:这个问题不能笼统的回答,应该分不同的层面上进行分析。一个是经营层面。在这个层面上,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面临的法律风险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这些风险是来自市场的,只要企业在市场中运营,就必然会碰到这些风险。当然,不同行业的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会有

3、不同的特点,这得由企业所属的行业决定。比如钢铁企业和食品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肯定就不一样。方圆律政:所有企业在经营层面所面临的风险有一定的共性, 对此,应建立怎样的防范机制?张佳春:对于经营层面的法律风险,比较明确。首先,在制度上,企业要建立一个明确的法律风险防范机构, 专门负责法律事务;其次,在程序上,企业要分事先、事中和事后不同阶段的把关。比如合同事先审查,如果法律部不签字,经营部门就不能签,财务部门就不会给钱;“事中”是指对整个过程进行跟踪; “事后”则是在出现问题或者纠纷的时候,及时解决。这样一套制度,国营、民营都应该建立。民营企业要摆脱一种态度:钱是我们家的,我说了算。这不行。到了企

4、业里,就得按照企业里的方式来经营。国企也是一样,不能总是依照行政思路来管理,应该按照企业的方式、行业的标准来管理。方圆律政: 许多国企的法务人员都说,他们的意见并不太受重视,有点儿“人微言轻” 。这样的话,即便有了法务部门,也免不了成为一块橡皮图章。张佳春:你说的这一点很重要,我觉得这个问题解决与否,主要取决于企业高管对法律的认识。比如我们中国医药集团已经退休的董事长,她在任的时候就要求自己的秘书必须是法律专业毕业,而且得有律师资格证。因为她本人有着很强的法律观念,所以她会对法律意见非常尊重,也能听得进去。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高管都是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认识不到这一点,他们就是觉得法律碍事。我们

5、实行市场化的时间还比较短,而国企的高管又大多来自政府部门,还没有形成按照市场模式办事的习惯。我们原来的董事长为什么重视法律,因为此前她曾在西安杨森做了十年董事长,她形成了这种尊重法律的意识。方圆律政:只是思想意识的问题吗?张佳春:也没那么简单。管理者的自身膨胀也是一个原因。如果企业高管想做成一件事儿,他希望法律顾问成为他决策的解释者,而不是法律风险的提示者。这种情况很常见。巴黎银行、三井集团、中信泰富,前一段时间都出现了重大的事故,说到底,他们出问题的原因都是管理层的膨胀。其实,这不是把法律部当做一个橡皮图章,而是把法律看成是个橡皮图章,法律就是软的,不是一触就头破血流的东西。方圆律政:这两个

6、因素显得主观性太强,有没有可能通过外部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近年来出现的总法律顾问或者首席公司律师,他们都是副总的级别吧。张佳春:从这些年的趋势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问题,确实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他们也在努力进行完善。但有时候,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能真正解决我们想要解决的问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不仅仅就是增设一个职位、 增加一个人的问题。比如,为了解决企业的财务风险,我们在企业中设立了财务部、总会计师。如果他们能把住关,还会再需要法律顾问吗?再说级别问题。其实,企业里的每个部门都有一个副总来负责, 法务部门也一样。由一个副总来管法律顾问,和他自己就是法律顾问, 区别真的有那么大吗?其

7、实职位只是一个象征;真正的问题,是“一把手”能不能认识到法律是刚性的。方圆律政:经营层面的法律风险,不就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法律风险吗?张佳春:对,经营层面的法律风险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或者说是一个微观层面上的概念,但并不是法律风险的全部。企业法律风险还有另外一个层面,实际上这个层面更重要, 也更具有决定性,这就是决策层面。决策层面上的法律问题,主要出现在国企当中。国有企业当中的所有者是缺失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就没法彻底解决。方圆律政:国企“所有者缺失”这个问题讨论得也比较多了,国资委行使的不就是出资人的角色吗?而且,按照产权理论,这主要是管理者激励的问题,与法

8、律风险有什么关系?张佳春:具体点说吧,企业的所有者是股东,国企当然也有股东。现在的情况是,各级国资委在代为扮演出资人的角色,但这种模式是没有宪法层次的法律基础的。国有资产和政府资产根本上说是不同性质的两类财产。 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全体公民,政府是受公民的集体委托对国有资产行使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几万亿的资产价值,几千亿的年均利润,作为所有者的公民没有一个直接表达处置意愿的渠道和场所,没有一个问责机制。利润是 “无人问津”,亏损也无人问责,企业盈亏都是自己的事儿。这样的话,企业管理层的决策哪还有什么风险,更不用说什么法律风险了。方圆律政: 来自决策层面的风险怎么办?这个问题好像就不是法律顾问制度

9、本身能解决的了。张佳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理顺大的制度问题。我认为,应该把这个权力交给人大。因为人大是代表人民权利的,政府相对于人大而言其实就是 “管理层”,人大才代表所有者。方圆律政:人大怎么管理企业?它不可能对每个国企都很了解。张佳春:预算。人大不用决定管理,它决定企业的权益该怎么处理就行了。国企的利润是股东的,不能就企业里的那几个老总说了算。哪怕是企业的再投资,也应由股东来决定。由人大代表公民来监督国企的高管,国企的老总们就得认真思考企业将来的发展目标,否则就有被撤换的危险。换句话说,那时候,国企的老总们就得对人大负责,对股东负责。但现在不一样,企业的管理者只对任命他们的官员负责,这很好

10、理解,任命他的人给了他控制钱的权力。方圆律政:是不是这个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建立起来了,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张佳春:当然不会。天下只有想不到的风险,没有想多了的风险。市场上千变万化,一旦疏忽大意而忽略了什么风险,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说,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旨在把风险降到最低,而不可能靠它杜绝风险。当今世界,法律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有些可以避免,有些不能避免。比如很常见的,交易方无法偿付货款。但有些时候,企业也需要在法律的限度内冒些风险,比如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抵押等等,否则就不做这笔生意,这就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就是把可能遇到的风险揭示出来, 最后把事情做成,当然,这其中还需要决策者的勇气和决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