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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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一、 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做好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的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 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证正常安全供水,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建设部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惠州市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 (以下简

2、称市区)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2.因久旱或上游水库中断放水致使城市常备水源枯竭;3.地震、洪灾、滑坡、台风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淹没、机电设备毁损;4.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大管径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6.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7.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四

3、)事故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 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级)、重大突发事故( 级)、较大突发事故( 级)、一般突发事故( 级)四级。1.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故:(1)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有 1 项以上(含 1 项)浓度超过 类水体标准,或者严重超过水源水质要求;(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或周边河流 (湖泊、水库)内出现大面积鱼类死亡;(3)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大量高浓度污水进入水源保护区或输配水管道内;(4)因水源水质污染及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 7 天以上;(5)因水源短

4、缺导致下述缺水情况的: 市区缺水量 30 万吨/日 2030 万吨/日 1020 万吨/日 510 万吨/日连续缺水时间 1 日以上 30 日以上 60 日以上 90 日以上(6)水厂氯瓶泄漏导致液态氯气扩散出氯库;(7)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市区大范围缺水且人口达 30 万以上的。2.重大突发事故( 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故:(1)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有 1 项以上(含 1 项)浓度处于 - 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水源水质要求;(2)因水源水质污染及地震、洪涝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无法正常生产达 3 天以上;(3)因水源短缺导致下述缺水情况的:市区缺水量30 万吨/

5、日 2030 万吨/日 1020 万吨/日 510 万吨/日连续缺水时间2030 日 4060 日 7090 日(4)水厂 2 个以上氯瓶同时出现泄漏,泄漏吸收装置无法处理;(5)市区因供水主管破裂,导致市区大范围缺水且人口达 20 万以上的。3.较大突发事故( 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故:(1)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有 1 项以上(含 1 项)浓度处于 - 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水源水质要求;(2)因水源污染、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因素导致水厂停止生产 2 天以上;(3)因水源短缺导致下述缺水情况的: 市区缺水量 30 万吨/日 2030 万吨/日 1020 万吨/日 510 万吨/

6、日连续缺水时间2040 日 5070 日(4)1 个氯瓶的瓶身出现泄氯,泄氯吸收装置无法处理;(5)因供水主干管爆裂,导致市区局部缺水且人口在 10 万以上。4.一般突发事故( 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故:(1)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有 1 项以上(含 1 项)连续 3 天浓度处于 - 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水源水质要求;(2)因水厂生产设备损坏、供电系统故障、水源污染等因素导致水厂停止生产 12 小时以上、24 小时以下;(3)因水源短缺导致下述缺水情况的:市区缺水量 30 万吨/日 2030 万吨/日 1020 万吨/日 510 万吨/日连续缺水时间 3050 日(4)水厂氯库正

7、压投氯管道出现泄漏,泄氯吸收装置无法处理,氯库内空气中氯气浓度达到 18 毫克/米 3 以上;(5)因供水主干管爆裂,导致市区小范围缺水且人口在 5 万以上。(五)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集中指挥下,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2.统筹安排, 分工合作。 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安排, 以市自来水总公司为主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事故性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市政府监督、各部门规范运作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故的影

8、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成立惠州市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及各职能部门完成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责及任务分工, 认真负责完成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各项具体工作。市自来水公司根据本预案要求, 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单位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一)组织机构(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主管供水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 市政府协调供水工作的副秘书

9、长、 国资委主任、 公用事业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东江航道局、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气象局、科技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园林局、安监局、惠州军分区、惠州供电局、惠城区政府、市自来水总公司。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 7 个专业小组:1.办公室:设在市自来水总公司,由该公司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2.事故抢险组:由市国资委、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安监局、疾控中心、自来水总公司组成。3.技术支持组:由市安监局、环保局、科技局、水利局组成。4.治安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支队组成。5.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卫生

10、监督所组成。6.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气象局、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交通局组成。7.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信息产业局组成。8.专家组:由环境监测评估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水质卫生安全评估专家、防化专家、水利水文专家、土建专家、水处理专家、管道施工专家、地质专家、气象专家、损害索赔专家等组成。(二)职责分工。1.指挥部职责。认真组织指挥部全体成员学习国家、省、市政府应急工作方针,熟悉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程序;指挥、 协调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传达市政府的指令,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掌握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处置动态, 及时向市

11、政府报告事故处置情况,根据情况需要,适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检查、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其他有关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2.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通信联络,确保指挥顺畅 ;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并抓好贯彻落实 ;负责检查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及建议;负责协调指挥部各专业组的工作关系,保障市政府和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决定得以贯彻落实;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与市直其他部门、各县区政府的协调配合;请求省内

12、外有关部门的技术、物资支持;向省政府报告情况,向境内外新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市发改局:将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保障设施建设规划。市经贸局: 协调组织电力供应调度, 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 储备和调度,保证应急物资供应。市财政局:保障必要的经费开支,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区域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群众疏散和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的落实。市卫生局:做好应急区域人员的疾病预防、监督监测、救护治疗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疾控中心: 负责源水和自来水水质

13、监测和水质卫生安全评估以及数据收集和汇报工作,加强预防疾病流行监控工作,参与事故卫生技术调查工作。市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对用水、 节水科普知识以及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市水利局: 做好东江、 西枝江流域水源流量以及各水库备用水源流量的监控,及时与省水利部门联系,协调东江上游新丰江水库水源调拨。市气象局:提供发生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情况资料。市公用事业局: 组织编制供水系统应急预案保障设施建设规划, 组织、 指导、监督城市供水企业落实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抢险方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市科技局: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及时组织各类专家、技术人员以科技力量支持,协助做好对突发事件有关防

14、控工作的研究。东江航道局: 根据事故应急需要和指挥部要求, 负责发布航道通告, 对东江、西枝江的助航标志进行调整;协助卫生部门撤离救治因饮用污染江水致病人员。市环保局:做好事故区域水环境的监测,加强污染源的调查取证及监控,指导制定应急排险方案措施并督促落实。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地下水资源的监测,随时提供有关情况,保障应急水源使用安全。市园林局:保障红花湖应急备用水源及时、安全使用。市安监局:协调科技组,指导制定抢险应急工作方案、措施,并监督组织实施,密切注视事态发展,加强监控,随时根据工作情况,按规定渠道报告。惠州供电局:负责保障事故地区和供水系统电力供应。惠城区政府: 协调并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及

15、各乡镇的应急救援抢险及备用水源保障工作。市自来水总公司: 组织调动本单位一切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协调省内外行业的专家、技术予以支持,保证生产正常和供水安全。市国资委:协调本市及省内外有关企业提供所需的专家、技术、物资支持,协助市自来水总公司组织实施各抢险救援工作。4.专家组职责。根据事故的等级及险情,及时研究制定应急抢险、排险处置方案,并指导采取紧急措施处置,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要求,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1 2 下一页三、日常预防和预警(一)监控机构。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惠州市区惠城中心区供水系统的运行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工作。(二)监测机构。市疾

16、病控制中心负责源水和供水水质的检验和预警工作, 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的要求定期对惠城中心区供水水质进行检验、 汇总分析并作出报告。(三)预警及措施。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 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突发供水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级、级预警由市突发供水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级预警报请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3.指令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水质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

17、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4.调集突发供水事故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四、应急响应(一)总体要求。1.市区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和重建等方面的工作。2.市区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由市自来水总公司向指挥部报告情况,由指挥部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建设厅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二)情况报告。1.基本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重大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2)准确:报告的内容要客观真实。(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同

18、时报省建设厅。2.报告程序。(1)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将情况报告市自来水总公司。市自来水总公司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市自来水总公司应立即同时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国资委和指挥部。(3)指挥部对重大突发事故研究后应尽快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市政府。因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引起的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同时报省建设、水利、环保、防疫卫生等部门。3. 重大供水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指挥部接到报告后 1 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各级组织接到报告后,按照突发供水事件

19、确认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4.突发供水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供水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 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事件后 1 小时内上报;续报为在查明相关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初报可采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和书面报告, 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形式, 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 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

20、社会影响、经济损失等详细情况。(三)重大供水事故的评估与确认。1.突发供水事故的评估。评估内容:明确突发供水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确定突发事件的级别;评估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事件的需求等。快速评估步骤:通过对突发供水事故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应急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2.突发供水事故的确认。一般突发事故( 级)和较大突发事故(级)由指挥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确认;重大突发事故( 级)由市政府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确认;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级)由省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确认。(四)分级响应。

21、按突发供水事故的可控性、 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发生特别重大供水事故时,启动 级响应;发生重大供水事故时,启动 级响应;发生较大供水事故时,启动 级响应;发生一般供水事故时,启动 级响应。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事发地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及市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持。 、 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级响应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 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五)应急响应程序。 、 级响应时,指挥部启动应急,并按下

22、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开通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相关保障部门、供水应急救援队伍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2.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供水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3.通知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到现场调研分析情况,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4.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增援。(六)指挥和协调。1.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情况, 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地区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

23、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实施供水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事发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迅速实施先期处置, 全力控制事故态势,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应急状态时, 专家组迅速到现场对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方案,供指挥部决策参考。发生突发供水事故的有关部门、 单位要及时、主动向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的有关基础资料,供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

24、动;(4)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5)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七)信息发布。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必要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供水事故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有关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突发供水事故的有关信息。突发供水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对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 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 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故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八)应急终止。1.应急终止的条件。

2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2.应急终止的程序。(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1)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供水事故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2)突发供水事故单位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

26、15 天内上报指挥部。(3)作出应急过程评价。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实施。(4)突发供水事故事发地供水单位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五.应急保障(一)资金保障。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二)装备保障。 各应急保障部门及供水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检验、监测设备建设,同时增加应急处置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贮备。(三)通信保障。各供水应急相关保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供水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和供水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四)人力资源保障。有关类别供水应急

27、保障部门要建立突发供水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要加强供水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故的素质和能力。(五)技术保障。建立供水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六)宣传、培训和演练。1.各供水单位及供水主管部门应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故的防范能力。2.各供水单位和相关保障部门应加强突发供水事故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处置、监测人才。3.各供水单位和相关保障部门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强实在能力。六.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事件发生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补偿和进行恢复的建议。(二)保险。建立突发供水事件社会保障机制。为供水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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