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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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南宁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1.6 本市矿山基本情况及事故特点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指挥部及职责2.2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3 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4 专家组职责2.5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及职责3 预警3.1 预警级别划分3.2 预警发布3.2.1 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发布程序3.2.2 黄色预警发布程序3.2.3 跨市级行政区域预警发布程序3.2.4 蓝色预警发布程序- 2 -3.3 预警预防机制4 信息报告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分级5.2 应急响应启动5.3 应急

2、响应程序5.4 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5.5 应急救援中止5.6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5.7 信息发布5.8 应急结束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保险理赔6.3 调查与评估7 保障措施7.1 救援队伍保障7.2 经费保障7.3 医疗保障7.4 救援装备、物资保障7.5 交通运输保障7.6 通信和信息保障7.7 治安保障- 3 -7.8 技术支持与保障7.9 宣传、培训和演练8 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奖励与处罚8.3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8.4 预案解释8.5 预案实施时间- 4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增强防范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

3、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南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南宁市应急联动规定(试行)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因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事故救援工作参照本预案开展。1.4 工

4、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和发挥矿山救援队伍在处置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5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县(区、开发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级矿山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县(区、开发区)级矿山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

5、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市、县(区、开发区)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次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南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门,是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统

6、领全市矿山事故应对工作,与自治区矿山专项应急预案衔接。其下级预案包括县(区、开发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市有关部门的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南- 6 -宁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体系。1.6 本市矿山基本情况及事故特点1.6.1 矿山基本情况我市矿山主要涉及煤、金、银、铜、铁、钨、铅、锌、锰、滑石、芒硝、高岭土、膨润土、方解石、石灰石等矿种。据 2015年 10 月统计结果,全市共有煤矿企业 2 家(露天煤矿 1 家、地下煤矿 1 家)、非煤矿山企业 311 家、尾矿库 84 座,绝大部分矿山(尾矿库)为小型矿山(尾矿库),矿山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矿山开采生产

7、过程中,存在着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物体打击、透水、火灾、触电、高处坠落、冒顶片帮、尾矿坝垮坝、煤矿瓦斯爆炸等危害性因素。1.6.2 矿山事故特点本市的煤矿均为低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历史上煤矿事故主要以机械伤害事故、冒顶片帮事故、中毒窒息事故、火灾事故为主。地下非煤矿山均无瓦斯,事故以冒顶片帮、机械伤害、中毒窒息、透水、触电事故为主;露天非煤矿山主要是边坡坍塌滑坡、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尾矿坝垮坝等事故。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指挥部及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南宁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7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事发

8、地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启动级以上响应时,由市长担任总指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协调与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3)必要时,协调驻地部队参加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决定启动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2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成员单位:市应急办、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文新广电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武警南宁市支队、公安消防支队、南宁市矿山救援中队、南宁供电局、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

9、分公司和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职责:市应急办,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覆盖范围内矿山事故的处警和通知;在职权范围内调度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负责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地面应急通信系统;为矿山重大事故的应急指挥和协调提供平台等。市委宣传部: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 8 -指导、协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助指挥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相关矿产资源技术资料,协助开展矿山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等。市工信委: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的生产组织工

10、作,承担应对重大及以上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抢险的煤、电、油、气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矿山应急救援相关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依法查处矿山企业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市公安局:组织控制事故责任人;组织指挥维护矿区的治安和社会稳定;组织对事故发生地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织对遇难者进行身份确认;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挥调度消防队伍参与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市卫计委:负责医院的联系及安排,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市文新广电局:负责矿山事故

11、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市民政局:组织、协调遇险遇难人员亲属转移、安置、临时的基本生活救助以及遇难人员遗体接运、火化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捐赠工作。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环境监测,对矿山事故造成的- 9 -环境污染提出处理方案的建议;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武警南宁市支队:参加矿山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助矿山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等。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参加矿山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2、,负责矿井地下部分以外的火灾事故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等工作。南宁市矿山救护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制定和审查,组织一切力量对井下遇险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南宁供电公司:负责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供电保障工作。电信南宁分公司、移动南宁分公司、联通南宁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通讯保障工作。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3 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南宁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值班电话:5583555),承担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10 -指挥部办

13、公室主要职责: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发生的一般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专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资源;组织指导全市矿山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订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4 专家组职责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专家聘用和日常管理有关工作。专家组主要职责是:(1)参与矿山事故救援方案的研究;(2)研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3)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4)参与制订、修订矿山事故

14、应急救援预案;(5)承担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2.5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及职责按事故等级,遵循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市、县(区、开发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有关人员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矿山事故时,若国家、自治区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则市、县成立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并入其指挥部工作。- 11 -指挥部一般下设 8 个工作小组,实行应急联动,其组成及职责是:(1)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市安委办组成单位:市安监局、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组织和协调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

15、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负责现场应急值守;报告和通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等工作。(2)现场应急组)现场应急组牵头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单位:市安监局、矿山企业、市矿山救护队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处置措施,协调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到位,组织现场应急救援等工作。根据事故类型、程度和应急工作要求,需要其他部门参加的,参加部门按相关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救援专家组)救援专家组牵头单位:市安监局组成单位:应急救援专家主要职责:参与事故救援方案的研究和制定,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事故原因的分析,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4)应急

16、保障组)应急保障组牵头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 -组成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宁供电局、驻南宁通信运营单位、矿山企业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物资、经费、气象、通信、运输、电力等各种保障工作。(5)医疗防疫组)医疗防疫组牵头单位:市卫计委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事发地县(区、开发区)卫生部门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医院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协同组织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和遗体处置,负责事故中的环境监测工作。(6)治安警戒组)治安警戒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组成单位:事发地县(区

17、、开发区)公安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矿区的治安和社会稳定,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7)新闻宣传组)新闻宣传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组成单位:市安监局、事发地县(区、开发区)宣传部门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新闻舆论引导工作。(8)善后工作组)善后工作组牵头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矿山企业、保险公司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生活保障,负责遇险遇难亲属安置、安抚;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抚恤、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捐赠;污染物清理处置、环境恢复等。3 预警3.1 预警级别划分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矿山预警级别分为一

18、般 (级)、较大 (级)、重大 (级)、特别重大(级)四个等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分级标准相对应。蓝色预警(级):有可能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30 人以下中毒 (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黄色预警(级):有可能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危及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30 以上 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橙色预警(级):有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

19、30 人以下死亡,危及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50 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14 -红色预警(级):有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 (含失踪),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00 人以上中毒 (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 亿元的安全生产事故。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预警的报告提请自治区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由县区级指挥部发布。3.2 预警发布3.2.1 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发布程序(1)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本市发生级、级矿山事故隐患灾难信息,及时报告自

20、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2)国家、自治区矿山指挥部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市、县(区、开发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服从国家、自治区矿山指挥部指挥,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3.2.2 黄色预警发布程序(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级矿山事故隐患灾难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黄色预警条件的,向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建议。(2)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需要发布黄色预警时,由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黄色预警要同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

21、预防措施及工- 15 -作要求、发布机关等。(3)县(区、开发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3.2.3 跨市级行政区域预警发布程序跨市级行政区域的矿山黄色、蓝色预警,须经自治区矿山指挥部授权批准后,由相应市、县(区、开发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各自辖区进行发布。矿山事故隐患难以控制有扩大趋势等情况时,提升预警级别,并由相应级别的矿山指挥部进行预警发布。3.2.4 蓝色预警发布程序蓝色预警由县(区、开发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参照以上程序发布。 3.3 预警预防机制市、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

22、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预警发布后,县(区、开发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16 -4 信息报告 (1)矿山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煤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并向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2)

23、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时间不超过 2 小时,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对于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信息,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获知事故信息 1 小时内直接向市政府、市安监局报告。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一般事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启动级响应: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重大事故,启动级响应: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24、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较大事故,启动级响应: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 17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启动级响应: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山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级)矿山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县(区、开发区)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较大(级)矿山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市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

25、)矿山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市级预案,并在自治区及国家矿山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5.2 应急响应启动(1)发生矿山特别重大事故(级),成立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提请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在自治区及国家矿山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2)发生矿山重大事故(级),成立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提请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在自治区及国家矿山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3

26、)发生矿山较大事故(级),成立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担任总指挥,负责制定方- 18 -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4)发生矿山一般事故(级),由事发地县(区、开发区)成立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县(区、开发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担任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县(区、开发区)在矿山应急响应过程中,认为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矿山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矿山应急响应实施应急救援。5.3 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级、级、

27、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指挥部办公室或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及指挥部负责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总指挥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及总指挥职责,启动级响应,向自治区政府请示级、级应急响应的启动。(3)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核实矿山事故情况,整理相关资料和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基础资料,传达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4)事故现场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现场部署、指导、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矿山企业采取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19 -(5)指挥部确定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部成员单位,

28、通知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矿山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并适时向媒体公布。5.4 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1)矿山事故救援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分级响应,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及矿山企业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领导、指挥矿山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指挥协调事项如下: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组织专家及时制订或修订科学施救方案,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协调落实队伍、物资、经费、医疗、通信、电力等各

29、种保障措施。组织治安警戒。做好新闻报道工作。(2)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和各种保障行动。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迅速找到并控制消除事故的危险源,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 20 -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类型,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组织专业人员加强矿区环境、气体等监测监控,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各种应急保障。5.5 应急救援中止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无法保障,或者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

30、引发次生灾害发生,导致更大损失,或者无法实施救援等情况时,经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意见,由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决定。5.6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在矿山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矿山救护队在井下矿山事故救援中的骨干作用,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份、风向和温度等,确保工作地点救援人员的安全。5.7 信息发布现场指挥部及新闻宣传组负责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客观、准确、规范原则。- 21 -5

31、.8 应急结束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矿山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按响应等级,经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规定要求的上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撤销。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宣布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6.2 保险理赔矿山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6.3 调查与评估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

32、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工作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类似事故发生。煤矿事故调查工作由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组织,市、县(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全力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更好地开展。- 22 -7 保障措施7.1 救援队伍保障(1)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南宁中队是本市矿山事故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是矿山事故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市安监局负责市级矿山救护队伍的协调调动,检查并掌握矿山救护队伍建设和装备情况,事故发生后

33、,根据救援需要,请示自治区应急救援中心调动自治区有关矿山救护队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2)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安监局,要督促所属(辖)矿山企业建立专职或兼职救护队伍;没有建立专职救护队伍的矿山企业,除建立兼职救护队伍外,还要与专职矿山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7.2 经费保障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存风险抵押金,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鼓励矿山企业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雇主责任保险。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必要时由矿山所属县级政府和市政府负责筹集。7.3 医疗保障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援药物、技术、设备,事故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开

34、展急救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后续救援工作。7.4 救援装备、物资保障各县(区、开发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应急物- 23 -资储备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各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7.5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交通运输工具的安排,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7.6 通信保障广西电信(移动、联通)南宁分公司要为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讯畅通提供支持;必要时,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灾

35、区通信畅通。具有爆炸危险性气体环境事故现场不得使用非防爆通讯器材。7.7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放通行证,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加强对重要人员、重点区域、重要物资和设备的防范和保护。7.8 技术支持与保障市、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应设立矿山应急救援专家信息库,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分析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救援措施意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7.9 宣传、培训和演练(1)宣传。市、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 24 -要向员工说明矿山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矿山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提高从

36、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培训。市、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需将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有关人员处置事故的能力和素质。(3)演练。加强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矿山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8 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由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相关部门(单位),矿山企业应当及时

37、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各项衔接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1)对在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 2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过程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烈士。(3)对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3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市安监局值班电话: 0771-5583555,12350。8.

38、4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8.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附件:1.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基本程序流程图2.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及联系方式3.南宁市专业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 26 -附件 1: 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基本程序流程图否是级以上级以下 事故等级判断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应急结束有关人员与专家赶赴现场专业力量支援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有关成员到位专家到位专业应急队准备信息收集与分析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 结 日常应急程序指挥部成员到位事态控制响应升级报警、接警接警信息传报指挥现场警戒人群疏散与安置环境保护现场监测公共信息发布应急增援公安:110 消防:119

39、 急救:120 安监: 5583555事发单位先期处置(启 动预案、报警、自救互 救矿山发生事故- 27 -附件 2: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及联络方式序序号号姓姓名名性性别别工工作作单单位位职职称称职职务务学学历历专专业业联联系系电电话话备备注注A、煤煤矿矿类类1何 平男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高级工程师正处级安全监督员采煤专业133771136222严乃绪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大专采矿139884931673覃 冰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本科煤矿机械化132077151924秦福亮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人员本科矿山

40、通风与安全131163813505罗的光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评价室主任本科煤田地质勘查132113557786黄汉强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副总经理本科采矿工程189077155237黄海江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人员本科采矿工程138776108188陈 琳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 本科采矿工程132077168029刘锦章男广西安协科技服务中心主任科员高级工程师本科矿山机电1347116971410唐绍其男广西动力技工学校高级工程师教师 采矿工程1373704208311徐宝荣男广西矿宁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

41、师总经理 矿山机电1325778165812郑兆安男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高级工程师会长 采矿工程1387718968813赖茂业男广西煤炭工业学会高级工程师副理事长 采矿工程1336780859914郑启山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采矿工程13878116985- 28 -序序号号姓姓名名性性别别工工作作单单位位职职称称职职务务学学历历专专业业联联系系电电话话备备注注15唐金连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本科采矿1397860087516黄朝喜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矿检主任本科采矿工程0771-563466517罗日清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

42、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煤矿机械化1365771726618韦 成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主任大专煤矿通风与安全1507715395619黄奕祥男原南宁市矿务局高级工程师 本科地质1330786960020林文伟男中兴检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本科矿山通风安全1348181908621黄 照男广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采矿18878720846B、非非煤煤矿矿山山类类1覃 冰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本科矿山机电132077151922秦福亮男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人员本科矿山通风与安全131163813503罗的光男广西安生安

43、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评价室主任本科矿山地质132113557784刘锦章男广西安协科技服务中心主任科员高级工程师本科矿山机电134711697145李学锋男广西大学 研究员 博士研究生矿物加工137683734896易丽军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高级工程师 博士安全技术139771938087杨选臣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教授原系主任本科采矿、爆破133678028818吴仲雄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教授副院长研究生采矿工程138771616309谭海文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副教授 研究生采矿工程1397860188510陈庆发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副教授 博士后采矿工程159

44、78169802- 29 -序序号号姓姓名名性性别别工工作作单单位位职职称称职职务务学学历历专专业业联联系系电电话话备备注注11蔡明海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教授副院长 构造地质学1360771392112殷关虎男广西地矿局教授级高工 本科探矿工程1330771360613韦 漠男广西地矿局教授级高工处长硕士工商管理1390771989014朱 彬男广西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科长本科探矿工程1397862439915黄 寅男广西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副主任本科地质、采矿1397884544316唐绍其男广西动力技工学校高级工程师教师 采矿工程1373704208

45、317赵明特男广西工程爆破协会高级工程师理事长本科地质1597718119818周希哲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董事长大学采矿1390771986619钟建华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本科机械制造1397874854320穆 刚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副总经理本科采矿工程1397710725521黄绍彬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级副经理专科矿山地质1360771130722班立明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本科水文地质1380780307623易志平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 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本科采矿1319761795

46、424许 军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工程师本科采矿1387811774625韦 成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主任大专矿山通风与安全1507715395626陈丹辉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工程师所长本科采矿1348111347927黎为中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院长硕士系统工程1350788096528张星辉男广西黄金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本科采矿工程13788268855- 30 -序序号号姓姓名名性性别别工工作作单单位位职职称称职职务务学学历历专专业业联联系系电电话话备备注注29徐宝荣男广西矿宁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总经理 矿山机电132577816583

47、0罗日清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矿山机电1365771726631吴福初男广西有色金属集团高级工程师副经理本科采矿工程1320771593032卢明辉男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工程师 本科采矿1320771523033朱一荣男原广西冶金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大学采矿1359734123134梁敏文男原广西有色金属南宁公司高级工程师 本科采矿1351766935635黄奕祥男原南宁市矿务局高级工程师 本科地质1330786960036周立强男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部门副总经理本科采矿1397887192437唐秀伟男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本科采矿135176

48、7609638黄 照男广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采矿1887872084639林文伟男中兴检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本科矿山通风安全13481819086C、尾尾矿矿库库类类1黄绍铿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退休硕士岩土工程130777510152欧孝夺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主任博士岩土工程138771019193吴仲雄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教授副院长研究生采矿工程138771616304谭海文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副教授 研究生采矿工程139786018855陈庆发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副教授 博士后采矿工程159781698026蔡明海男广西大学资源与冶金学院教授副院长 构

49、造地质学13607713921- 31 -序序号号姓姓名名性性别别工工作作单单位位职职称称职职务务学学历历专专业业联联系系电电话话备备注注7周希哲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董事长大学采矿139077198668伍 毅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本科建筑工程139771072559穆 刚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副总经理本科采矿工程1360771130710何 杰男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本科工民建1397710077411许 军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工程师本科采矿1387811774612陈丹辉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工程师所长本科采矿1348111347913吴福初男广西有色金属集团高级工程师副经理本科采矿工程1320771593014卢明辉男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工程师 本科采矿1320771523015朱一荣男原广西冶金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大学采矿1359734123116梁敏文男原广西有色金属南宁公司高级工程师 本科采矿1351766935617黄奕祥男原南宁市矿务局高级工程师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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