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xlsx

上传人:恋****泡 文档编号:2070710 上传时间:2019-11-22 格式:XLSX 页数:19 大小:169.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件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xls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附件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xls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附件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xls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xlsx(1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74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一)农、林、牧、渔业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造湖、植树造林、建绿色通道、堆放固体废弃 物及其他毁坏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 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 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 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

2、、取 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3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4禁止开垦草原等活动;禁止在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 原植被的其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林草局5禁止围湖造田(地)和违规围垦河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6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育苗或造林,禁 止试验、推广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 75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7禁止农业检疫对象

3、区内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和应施检疫的植物、 植物产品运出疫区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农村部 8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林草局9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用于造田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农业农村部10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和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 草药材及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禁止使用禁用的农药;禁止利用互联网 经营列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中的农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11禁止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受重 金

4、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土地复垦后,达不到国家有关标 准的,不得用于种植食用农作物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12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13禁止对重要的渔业苗种基地和养殖场所进行围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14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 捞的渔获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15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林草局16禁止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圈圩养殖(江苏)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 76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17禁止

5、在沙化土地上放牧(陕西)陕西省实施办法 陕西省(二)制造业18禁止生产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农药、未取得登记的农药农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19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20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发展改革委21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22禁止违规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市场监管总局23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严禁新增钢铁、 焦化、电解铝、铸造、

6、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24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新增产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 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 号)生态环境部25禁止指定区域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各地区)按所在地地方性法规及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规定执 行各地区 77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6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27京津冀、长三角

7、、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27号)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28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29禁止公用电厂违规转为自备电厂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燃 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经体 20152752号)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30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 位应当立

8、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禁止销售、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 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 前后的检验、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 器和气瓶进行充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31禁止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烧煤炭、 重油、渣油等燃料的供热设施(吉林、广东)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 广东省 78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四)建筑业32禁止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以

9、及其他可能改变该区域地形、 地貌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然资源部33禁止擅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的需要依法保护用地的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34禁止在临时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然资源部35禁止破坏国防用途无居民海岛的自然地形、地貌;禁止将国防用途无居民 海岛用于与国防无关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然资源部36禁止在依法确定为旅游娱乐用途的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建造居民定居场 所和从事生产性养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然资源部37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项目、防灾减灾等涉及民生的公益项目外 ,禁止在海岸退缩线与海岸线之

10、间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 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38禁止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39禁止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北京)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五)批发和零售业 79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40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或者属于临时 禁止进口或出口的货物,禁止进口或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41禁止从事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商品加工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11、商务部42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列明的禁止进口技术,禁止进口;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列明的禁止出口技术,禁止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43禁止销售境外密码产品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密码局44动物诊疗机构不得在动物诊疗场所从事动物交易、寄养活动(北京)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北京市(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5禁止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和仓储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46禁止利用内河封闭水域等内河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 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47禁止非政府指定机构投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中华人

12、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民航局48禁止快递企业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禁止快递企业寄递国 家机关公文;禁止普通邮政、快递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邮政局 80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七)金融业49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 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 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保监会(八)住宿和餐饮业50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 与居住层相邻

13、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 饮服务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占用、混同国家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 空警报音响信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52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 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 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 会稳定的;

14、(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 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53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自然人募集资金,不得 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形式或者讲座、报告会 、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监会 81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54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5、林草局 自然资源部 市场监管总局55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 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 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 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 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56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 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任何 个人和组织不

16、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 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经评估核准,不得向境外提供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57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 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 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58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 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

17、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5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 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 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 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 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82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0禁止非法定机构向社会发

18、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局61禁止非法定机构向公众发布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62禁止非法定机构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利部63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禁止非法定机构向社会散布地震 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局64禁止非法定机构向社会发布农林业动植物疫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植物检疫条例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65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 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19、。禁 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林草局 83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6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进行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 ,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67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 、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能源局68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69禁止在饮用水

20、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70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7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72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 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 林草局7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林草局74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转移危险废物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 84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75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废弃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76禁止在海上焚烧废弃物。禁止在海上处置放射性废弃物或者其他放射性物 质。废弃物中的放射性物质的豁免浓度由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77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78禁止从事影响水文监测的各类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利部79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内地下水超采区禁止新增地下水取用水量;具备水源 替代条件的地下水超采区,应当划定为地下

22、水禁采区,禁止取用地下水; 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禁止新增开采深层承压水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水利部80禁止从事影响或破坏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活动 ;禁止进行危害南水北调工程设施的有关行为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水利部81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线、中线工程总干渠禁止设置排污口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82禁止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83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从事破坏植被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84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

23、能造 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 85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85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防洪安全的活动,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从 事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 源、进行考古挖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 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 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86禁止非法引水、截水和侵占

24、、破坏、污染水源;禁止破坏、侵占、毁损抗 旱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水利部87禁止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 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8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 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89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 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90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

25、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 料的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91禁止在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实施各种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林草局92禁止在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预留区实施改变区内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活动和 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设活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林草局 86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93禁止在海洋生态红线区内实施围填海、采挖海砂、新增入海路园工业直排 口,以及其他

26、可能对典型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严格控 制海洋生态红线区内河流入海污染物排放,控制渔业养殖规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94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号)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林草局95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禁止砍伐海岛周边海域红树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然资源部96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97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林草局98

27、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 活动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 条例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99禁止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100除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外,其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101禁止实施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施工、作业或其他行 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电总局102禁止破坏、危害海岛军事设施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然资源部 87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

28、理理部部门门103禁止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兴建涉外项目,进行爆破、射击以及 其他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在未划定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 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外围邻近地带兴建涉外项目,不得危害军事设施的 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国家人防办104禁止在水域军事禁区内建设、设置非军事设施,从事水产养殖、捕捞以及 其他妨碍军用舰船行动、危害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国家人防办105禁止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106禁止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

29、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107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禁止将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 污染的物品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过境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部108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部109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 行业企业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号)生态环境部110禁止冲滩拆解船舶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号)生态

30、环境部111禁止来自重大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 其他检疫物进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 88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112禁止来自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有 害生物体、非法转基因生物材料、土壤、动物尸体进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113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 物

31、产品: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依法应 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 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114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动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 例林草局115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 国发199339号)林草局116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 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

32、村部 林草局 市场监管总局117禁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 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6103号)林草局118禁止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出境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119禁止新建或投产使用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节水标准的项目和生产工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发展改革委 89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120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节 水标准的材料、产品和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发20111号)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23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121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122禁止易燃易爆、剧毒、传染性的危险废物转入本省行政区域内(广东)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123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 广东)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124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石棉物质的建筑材料(广东)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

34、例广东省125禁止猎捕、买卖青蛙(河北)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河北省126禁止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 ,以及含磷洗涤用品和一次性木筷(西藏)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0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127禁止除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私自收留抚养 孤儿、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生活无着落的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128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封建迷信的殡葬设备、丧葬用品; 禁止在实

35、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129禁止开发冰川(西藏)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十三)教育130禁止开展违反中国法律,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教育对外 交流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131禁止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和义务教育的 营利性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132禁止社会资本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 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 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

36、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证监会133禁止民办园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禁止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 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禁止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 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 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证监会 外汇局(十四)卫生和社会工作 91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134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卫生健康委135禁止非政府组织设置一般血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站管理办法卫生健康委(十五)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6禁止向外国人或者外国

37、组织出卖、赠送属于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 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局137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局138禁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买卖法律规定不得买卖的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局139禁止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禁止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 给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局140禁止文物收藏单位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 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局 市场监管总局141禁止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和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禁 止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

38、和设立文物商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局 市场监管总局142禁止从事色情业、赌博业和发行销售境外彩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彩票管理条例公安部 财政部 民政部 体育总局 92 序序号号禁禁止止措措施施设设立立依依据据管管理理部部门门143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 )、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广播电视卫 星、卫星上行站和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有线电视传输骨干网 等;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以及新闻网站等业务;不得经营 报刊版面、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不得从事书报刊、影视片、音 像制品成品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不得进入国有文物博物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 定(国发200510号)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署 电影局144禁止商业资本介入宗教;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 宗教造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 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16号)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局145禁止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安徽 )安徽省旅游条例安徽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