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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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和核退政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和核退政策柳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宣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支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777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及关于调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桂财综201379 号)等规定,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须按建筑面积征收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的一种)

2、。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规定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规定(一)征收的对象和标准要求(一)征收的对象和标准要求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区以外的乡村农民自建房除外),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概算或批准许可证或施工图纸确定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8 元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关于调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桂财综201379号)文件规定,从 2013 年 9

3、月 1 日起,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 10 元人民币。(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2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由各级财政和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征收、核退、使用和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免征规定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免征规定(一)免征的对象和范围(一)免征的对象和范围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

4、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377 号)文件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征政府性基金;2、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555 号)文件规定,对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通知 (桂财综201021 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政府性基金,免收的范围和减免期限:(1)城市和农村的所有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2)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及其他防灾设防标准,确定实施加固改造的

5、校舍工程;(3)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确定实施拆除重建的校舍工程;(4)对严重地质灾害和洪涝易发地区以及病险库、淤地坝、3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储灰威胁的校舍,根据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避险迁移,确定实施新建、重建的校舍工程;(5)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确定实施新建、扩建的校舍工程。具体是指重点设防类(乙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建设的教学用房(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馆、礼堂)以及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6)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全区中小学校舍报建、在建工程实行政府性基金减免优惠。4、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转发财政部

6、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桂财综200736 号)文件规定,按财政部通知要求,广西区内属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免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免征的权限(二)免征的权限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墙改基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减征、免征和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三、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规定三、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规定(一)核退的标准(一)核退的标准1、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

7、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对缴纳墙改基金的工程项目,根据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区别以下情况予以核4退:(1)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构成外墙复合保温墙体或自保温墙体,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按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按基金征收标准的 50%和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对砖混结构建筑使用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的,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

8、标准的,按基金征收标准的 50%和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按基金征收标准的 25%和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1 年 4 月,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了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和扶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桂财综201141 号) ,规定如下:(1)设市城市规划区内框架(框剪)结构的建筑工程使用孔洞率35%的烧结页岩、煤矸石多孔砖,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9、,根据实际使用多孔砖的比例按50%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孔洞率35%的,根据实际使用多孔砖的比例按 100%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核退。5(2)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外墙使用不在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范围内,但使用经认定新型墙体材料的,根据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按基金征收标准的 50%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使用经认定的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均以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按征收标准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核退的要求(二)核退的要求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

10、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内墙和自保温外墙或外墙保温系统墙体完工抹灰前)30 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原征收墙改基金的墙改办提出验退申请;墙改办从受理核验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完成查验核实工作,填写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登记表并签署验核意见。(三)核退需提供的材料(三)核退需提供的材料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建设项目通过墙改办现场查验核实并签署验核意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材料到墙改办办理新型墙体材料

11、专项基金的核退清算手续: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登记表;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专用凭证复印件;3、购买新型墙体材料发票及保温材料发票(自保温墙体材料除外)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实) 、企业购买新墙材发票真伪核6查表;4、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 6 个月的自保温或复合保温墙体材料热工性能检验报告(外墙砌筑墙体符合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的,可不需提供);5、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6、建筑工程招投标预算书或工程结算书确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7、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现场核验记录和工程项目主体结构

1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8、其它相关材料。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核退的规定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核退的规定(一)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财综200849 号)文件规定,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隔断墙、围护墙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的,该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核退;使用无认定证或者认定证无效的墙体材料企业产品的,该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核退;逾期不向当地墙改办申报而无法查验核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该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核退。(二)广西财政厅、住建厅下发的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和扶持有关问题的

13、补充通知 (桂财综201141 号)文件规定,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只要使用烧结类实心砖(包含圈梁、窗底等部位配砖)的,一律不予核退墙改专项基金;框7架(框剪)结构的建筑工程项目,只要使用粘土墙体材料(含配砖)的,均不予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三)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 (桂建墙改20141 号)文件规定,从 2015 年 5月 1 日起,使用烧结类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达不到 100%、其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达不到 30%以上的不予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四)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 新国标的通知 (

14、桂建墙改20129 号)文件规定,从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建设工程工地仍使用非矩形孔或矩形条孔的烧结多孔砖,一律不予核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五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流程图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流程图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墙改办责任人对申 请当场审查并作出 处理作出不予受理的 决定,并告知向 有关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补正 的全部内容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墙改办负责人提出审查意 见主管单位分管领导提出审 批意见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 材料专项基金退缴申请表墙改办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 决定书,办理财务手续申请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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