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莲藕生产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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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备案号:6 62 2DB62/TDB62/T -2018-2018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2018- - 发布 2018- - 实施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发 布布甘肃省地方标准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T-2018DB62/T-2018目目 录录前前 言言 .1 11 1 范围范围.2 2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2 2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2 24 4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3 3 5 5 划分划分标准标准 .3 3 6 6 评定规则评定规则.1111 7 7 评定评定组织组织及及标志管理标志管理 .1212 8 8 其他

2、情况说明其他情况说明 .1313 附录附录 1 1 甘肃省城市社区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评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评定细则细则 .1 14 4附录附录 2 2 甘肃省城市社区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等级评定申报表级评定申报表 .2 22 2附录附录 3 3 甘肃省城市社区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申报材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申报材料 .2 23 30DB62/T-2018DB62/T-2018前 言通过建立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可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创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

3、范点,不断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本规范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民政局、兰州社会工作发展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春、王进才、丁军洲、管学峰、张毅祥、王永祥、冯慧、高春鹤、张举国、张姝、丁雪娇、叶晶鑫、靳莉。1DB62/T-2018DB62/T-2018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1 1 范范围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4、等级划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街道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场所。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GB/T 15565.2 图形符号 术语 第 2 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GB/T 50340 老年人

5、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4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T 50864-2013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T 33169-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配置JB143-201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GB/T 33168-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DB 62/T-2582-2015GS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DB 62/T-2583-2015GS 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星级(Star level)用星级表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评审结果。街道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场所

6、参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标准进行评审。3.2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Daytime care center for the elderly)社区内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休闲娱乐、教育咨询等服务的养老服务场所。3.3 日托老年人(Daycare)2DB62/T-2018DB62/T-2018 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受照料和服务的老年人。4 4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4.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4.1.1 应具备运营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或在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备案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4.1.2 应具备相对独立、固定、专

7、用的场所。4.1.3 中心建筑应符合GB/T 50340-2003和GB 50864-2013的要求。4.1.4 应具备与日间照料中心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相符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设施。4.1.5 应配备包括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通讯、消防和网络等在内的建筑设备。4.2 人员4.2.1 应配备与日间照料中心星级标准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如养老护理人员、保健康复人员、社会工作者、营养膳食人员等。4.2.2 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特定的专业技能人员应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2.3 应在公开明显的位置公示中心人员组成,包括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4.3 环境4.3.1日间照料中心环

8、境应满足以下要求:4.3.1.1 建筑结构良好,建筑和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布局基本合理,在建筑物的明显部位有中心名称。4.3.1.2 所有公共区域设有明显标志,尤其是老年人专用便利设施,应符合GB 50463-2012的要求。4.3.1.3 周边有比较便利的社区卫生中心、医院等公共医疗服务机构。 4.3.1.4 周围无强噪音、强污染源。4.3.1.5 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和流动。 5 5 划分划分标准标准采用星级制,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评定设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级,最低等级为一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依据日间照料中心的规模、服务项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管理、服

9、务成效等六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星级越高,表示中心的档次、服务质量和水平越高,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5.1 一星级5.1.15.1.1 规模规模3DB62/T-2018DB62/T-2018 5.1.1.1 建设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不低于 375 平方米;至少设置生活用房、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辅助用房等四个区域。5.1.1.2 服务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辐射社区人口规模 5000 人以下; 设计床位不超过 18 人。设计容纳人数不超过 80 人。5.1.25.1.2 服务项目服务项目5.1.2.1 提供日间照料中心的照料服务。 5.1.2.2 应提供照料服务,包括: 生活照料:提

10、供休息、助浴、个人照护等服务; 膳食供应:提供制定营养餐谱、加工、配餐、协助进餐等服务; 保健康复:提供基本保健和康复训练、心理慰藉及咨询等服务;文化娱乐:提供文艺、美术、棋牌、阅览、观看影视等服务;协助家属交通接送。5.1.35.1.3 设施设备设施设备 5.1.3.1 应按照建标 JB143-2010 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按照国标 GB/T 331692016 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5.1.3.2 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如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标志、灭火器材等,达到消防安全要求。5.1.3.3 应至少配置以下设施设备: 生活照料:洗澡专用椅凳、呼叫器、轮椅、理发器具、清洁护肤用品、水盆、

11、便器等; 膳食供应:就餐桌椅、微波炉、电磁炉、厨具等; 保健康复:运动器具,肌力训练器械,身体指数测量器具,中医保健康复治疗器具;文化娱乐:棋牌桌、图书、书画用品、电视机、投影仪、播放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 5.1.45.1.4 人员配备人员配备 5.1.4.1 应至少配备专职人员 2 名,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 5.1.4.2 应视服务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其他工作人员。 45.1.55.1.5 服务管理服务管理 5.1.5.1 应具备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协议内容和管理程序。5.1.5.2 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健康状况、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DB

12、62/T-2018DB62/T-2018 详细内容。5.1.5.3 应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过程等方面的记录,每半年总结分析一次。5.1.5.4 应具备老年人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护理安全等管理制度。5.1.65.1.6 服务成效服务成效 5.1.6.1 服务老年人月均 200 人次及以上。5.1.6.2 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 80%。 5.1.6.3 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5.2 二星级 5.2.15.2.1 规模规模 5.2.1.1 建设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不低于

13、 475m2 ;至少设置生活用房、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辅助用房等四个区域。5.2.1.2 服务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辐射社区人口规模 5000 人7000 人(不含);设计床位不超过 20 人。设计容纳人数不超过 100 人。5.25.2 .2.2 服务项目服务项目5.2.2.1 应提供依托于日间照料中心的各项照料服务。5.2.2.2 应提供照料服务,包括:生活照料:提供休息、助浴、个人照护等服务;膳食供应:提供制定营养餐谱、加工、配餐、协助进餐等服务;保健康复:提供基本保健和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文化娱乐:提供文艺、美术、棋牌、阅览、观看影视等服务;协助家属交通接送。55.2.35.2

14、.3 设施设备设施设备5.2.3.1 应按照建标 JB143-2010 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按照国标 GB/T 331692016 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5.2.3.2 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如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标志、灭火器材等,达到消防安全要求。DB62/T-2018DB62/T-2018 5.2.3.3 应至少包含以下设施设备:生活照料:洗澡专用椅凳、呼叫器、轮椅、理发器具、清洁护肤用品、水盆、便器等;膳食供应:就餐桌椅、微波炉、电磁炉、厨具等;保健康复:运动器具,肌力训练器械,身体指数测量器具,中医保健康复治疗器具;文化娱乐:棋牌桌、图书、书画用品、电视机、投影仪、播放设备、计算机及

15、网络设备等;交通接送:协助家属接送。5.2.45.2.4 人员配备人员配备5.2.4.1 应至少配备专职人员 3 名,至少包括 1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5.2.4.2 应视服务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其他工作人员。5.2.55.2.5 服务管理服务管理5.2.5.1 应具备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协议内容和管理程序。5.2.5.2 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健康状况、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内容。5.2.5.3 应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过程等方面的记录,每半年总结分析一次。5.2.5.4 应具备老年人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突发

16、事件应急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护理安全等管理制度。5.2.65.2.6 服务成效服务成效5.2.6.1 服务老年人月均 300 人次及以上。5.2.6.2 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 80%。5.2.6.3 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5.3 三星级5.3.15.3.1 规模规模5.3.1.1 建设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不低于 575 平米 ;6至少设置生活用房、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辅助用房等四个区域。5.3.1.2 服务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辐射社区人口规模 7000 人9000 人(不含);设计床位人数不超过 25 人。设计容纳人数不超过 200 人。DB62/

17、T-2018DB62/T-2018 5.3.25.3.2 服务项目服务项目5.3.2.1 应提供照料服务,包括:生活照料:提供休息、助浴、个人照护等服务;膳食供应:提供制定营养餐谱、加工、配餐、协助进餐等服务;保健康复:提供基本保健和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 文化娱乐:提供文艺、美术、棋牌、阅览、观看影视等服务;交通接送:安排接送或协助家属接送。5.3.2.3 有条件情况下提供居家服务,包括:助餐:送餐(可入户制作)、协助进食;助浴:擦拭、协助洗浴;助行:接送、陪同外出;助医:陪同就医、指导服药、基础检测(血压、心率、体温、血糖等测量);助急:维修服务、紧急救援等。5.3.35.3.3 设施

18、设备设施设备5.3.3.1 应按照建标 JB143-2010 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按照国标 GB/T 331692016 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5.3.3.2 应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达到消防验收及备案要求。5.3.3.3 应至少包含以下设施设备:生活照料:洗澡专用椅凳、呼叫器、轮椅、理发器具、清洁护肤用品、水盆、便器等;膳食供应:就餐桌椅、微波炉、电磁炉、厨具等;保健康复:运动器具,肌力训练器械,身体指数测量器具,中医保健康复治疗器具;文化娱乐:棋牌桌、图书、书画用品、电视机、投影仪、播放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交通接送:老年人接送车或协助家属接送等。5.3.3.4 应在共享照料服

19、务设施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居家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助餐:送餐设备与用品;7助浴:助浴设备与用品等。5.3.45.3.4 人员配备人员配备5.3.4.1 应至少配备专职人员 4 名,至少包括 2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5.3.4.2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保健康复人员。5.3.4.3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心理专业人员。DB62/T-2018DB62/T-2018 5.3.4.4 应视服务需要配备其他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5.3.55.3.5 服务管理服务管理5.3.5.1 应具备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协议内容和管理程序。5.3.5.2 应制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5

20、.3.5.3 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健康状况、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内容。5.3.5.4 应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过程等方面的记录,每季度总结分析一次。5.3.5.5 应具备老年人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护理安全等管理制度。5.3.6.1 服务老年人月均 600 人次及以上。5.3.6.2 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 85%。5.3.6.3 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5.4 四星级5.4.15.4.1 规模规模5.4.1.1 建设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不

21、低于 650 平米 ;至少设置生活用房、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辅助用房等四个区域。5.4.1.2 服务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辐射社区人口规模 9000 人11000 人(不含);设计容纳人数不超过 250 人。5.4.25.4.2 服务项目服务项目5.4.2.1 应提供依托于中心的照料服务和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入户)服务。5.4.2.2 应提供照料服务,包括:8生活照料:提供休息、助浴、个人照护等服务;膳食供应:提供制定营养餐谱、加工、配餐、协助进餐、个性化营养保健膳食、饮食营养指导 和评价等服务;保健康复:提供保健、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文化娱乐:提供文艺、美术、棋牌、阅览、观看影视等

22、服务;5.4.2.3 应提供居家服务,包括:DB62/T-2018DB62/T-2018 助餐:送餐(可入户制作)、协助进食;助浴:擦拭、协助洗浴;助行:接送、陪同外出;助医:陪同就医、指导服药、基础检测(血压、心率、体温、血糖等测量);助急:维修服务、紧急救援等。5.4.35.4.3 设施设备设施设备5.4.3.1 应按照建标 JB143-2010 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按照国标 GB/T 331692016 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5.4.3.2 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并达到消防验收及备案要求。5.4.3.3 应至少包含以下设施设备:生活照料:洗澡专用椅凳、呼叫器、轮椅、理发器具、清洁护肤

23、用品、水盆、便器等;膳食供应:就餐桌椅、微波炉、电磁炉、厨具等;保健康复:运动器具,肌力训练器械,身体指数测量器具,中医保健康复治疗器具;文化娱乐:棋牌桌、图书、书画用品、电视机、投影仪、播放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交通接送:老年人接送车、物品采购车等。5.4.3.4 应在共享照料服务设施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居家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助餐:送餐设备与用品;助浴:助浴设备与用品等。5.4.45.4.4 人员配备人员配备5.4.4.1 应至少配备专职人员 5 名,至少包括 2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5.4.4.2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的社会工作人员。5.4.4.3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营养、保健康

24、复人员。5.4.4.4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咨询人员。5.4.4.5 应视服务需要配备其他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95.4.55.4.5 服务管理服务管理5.4.5.1 应具备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协议内容和管理程序。5.4.5.2 应制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5.4.5.3 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健康状况、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内容。5.4.5.4 应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过程等方面的记录,每季DB62/T-2018DB62/T-2018 度总结分析一次。5.4.5.5 应具备老年人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

25、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护理安全等管理制度。5.4.65.4.6 服务成效服务成效5.4.6.1 服务老年人月均 900 人次及以上。5.4.6.2 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 90%。5.4.6.3 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5.5 五星级 5.5.15.5.1 规模规模 5.5.1.1 建设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不低于 800 平米 ;至少设置生活用房、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辅助用房等四个区域。5.5.1.2 服务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辐射社区人口规模 12000 人以上;设计床位不超过 30 人。设计容纳人数 300 人以上。

26、5.5.25.5.2 服务项目服务项目5.5.2.1 应提供依托于中心的照料服务和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入户)服务。5.5.2.2 应提供照料服务,包括:生活照料:提供休息、助浴、个人照护等服务;膳食供应:膳食供应:提供制定营养餐谱、加工、配餐、协助进餐、个性化营养保健膳食、饮食营养指导和评价等服务;保健康复: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康复训练、心理慰藉及咨询等服务;10文化娱乐:提供文艺、美术、棋牌、阅览、观看影视、陪同娱乐等服务;提供交通接送服务。5.5.2.3 应提供居家服务,包括:助餐:送餐(可入户制作)、协助进食;助浴:擦拭、协助洗浴;助行:接送、陪同外出;助医:陪同就医、指导服药、基础检

27、测(血压、心率、体温、血糖等测量);DB62/T-2018DB62/T-2018 助急:维修服务、紧急救援等。5.5.35.5.3 设施设备设施设备5.5.3.1 应按照建标 JB143-2010 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按照国标 GB/T 331692016 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5.5.3.2 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并达到消防验收及备案要求。5.5.3.3 应至少包含以下设施设备:生活照料:洗澡专用椅凳、呼叫器、轮椅、理发器具、清洁护肤用品、水盆、便器等;膳食供应:就餐桌椅、微波炉、电磁炉、厨具等;保健康复:运动器具,肌力训练器械,身体指数测量器具,中医保健康复治疗器具;文化娱乐:棋牌桌、

28、图书、书画用品、电视机、投影仪、播放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交通接送:老年人接送车、物品采购车等。5.5.3.4 应在共享照料服务设施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居家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助餐:送餐设备与用品;助浴:助浴设备与用品等。5.5.45.5.4 人员配备人员配备5.5.4.1 应至少配备专职人员 6 名,至少包括 2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5.5.4.2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的社会工作人员。5.5.4.3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健康复人员。5.5.4.4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心理专业人员。5.5.4.5 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膳食营养人员。5.5.4.6 应视服务需要配备其他专

29、职或兼职工作人员。5.5.55.5.5 服务管理服务管理5.5.5.1 应具备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协议内容和管理程序。115.5.5.2 应制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5.5.5.3 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健康状况、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内容。5.5.5.4 应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过程等方面的记录,每季度总结分析一次。5.5.5.5 应具备老年人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医疗护理安全等管理制度。DB62/T-2018DB62/T-20185.5.65.5.6

30、服务成效服务成效5.5.6.1 服务老年人月均 2000 人次及以上。5.5.6.2 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 95%。5.5.6.3 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6 6 划分划分规则规则6.1 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划分评分要求细则见附录1。6.2 应根据附录1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划分评分要求细则进行现场评分,总分为1000分,各项得分汇总后对照表1的分数要求得出等级划分的初步结论。星级划分结果按得分情况划分为五个星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分数对照表:划分等级分数要求备注五

31、星级800 分 - 1000 分四星级700 分 - 799 分三星级600 分 - 699 分二星级500 分 - 599 分一星级500 分以下6.3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近两年内如出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等将不得申请参与等级划分。7 7 评定组织及标志管理评定组织及标志管理7.1 评定组织设立甘肃省养老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负责全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星级划分和评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评定委员会由省民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统一负责审核并监督全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

32、务场所的星级评定。127.1.17.1.1 评定组织权限评定组织权限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星级评定统一进行,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均由省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审核,评定人员不少于 5 人。7.1.27.1.2 评定人员素质要求评定人员素质要求7.1.2.1 思想品德好,做到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7.1.2.2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相关业务知识。7.1.2.3 熟悉养老服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DB62/T-2018DB62/T-2018 7.1.2.4 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7.1.

33、37.1.3 评定评定要求要求7.1.3.1 申报条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事故(包括火灾、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可参加评定。7.1.3.1 评定方法:按照附录 1 评定细则进行评定。评定周期为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定。7.1.47.1.4 评定流程评定流程7.1.4.1 申报。5 月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星级评定申报表(详见附件 2)和准备甘肃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星级评定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3)。7.1.4.2 资格审查。6 月份,各自所在辖区的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并于 6 月 30 前将结果汇总报送至市民政局汇总后报省养老服务

34、星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7.1.4.3 评定。7-10 月份,省养老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指导各市民政局组织评定小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报省养老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复核,11 月份省养老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公示评定结果并颁发证书。 7.2 标志管理 7.2.1 标志设计:由省评定委员会统一设计星级标识,将星级由低到高用A、AA、AAA、AAAA、AAAAA 表示。7.2.2 标志悬挂:由省评定委员会颁布并悬挂相应位置。 7.2.3 标志收回:不服从省评定委员会管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省评定委员会有权终止星级评定,并收回标志。 8 8 其他情况说明其他情况说明本标准需根据甘肃省养老服务

35、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加以修订和更新,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有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以适应技术和服务发展的需要。13附录附录 1 1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评定细则附录附录 2 2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申报表附录附录 3 3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申报材料DB62/T-2018DB62/T-2018附录附录1 1 (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 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评定甘肃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评定细则细则14DB62/T-2018DB62/T-2018 指标分值评分要求得分机构资质20 分中心运营单位应为合法登记的社会

36、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的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为养老助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满足条件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管理人员15 分中心法人或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 3 年以上养老服务工作经验),且接受过老年服务与管理等培训,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管理能力。满足条件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专业技术人员15 分应至少配备 6 名专职人员,其中 2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厨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且持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得 15 分;至少配备 5 名专职人员,其中 2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厨师等专业技

37、术人员,且持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得 12 分;至少配备 4 名专职人员,其中2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厨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且持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得 9 分;至少配备 3 名专职人员,其中 1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厨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且持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得 6 分;至少配备 2 名专职人员,其中 1 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厨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且持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得 3 分;没有专职养老护理员不得分。服务人员10 分所有从事护理与餐饮的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每年应参加身体健康体检

38、,无传染病,有完整记录。满足条件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人员资质志愿者10 分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能够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有人员花名册及活动记录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员工着装10 分工作人员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机构与人 员(100 分)人员要求员工培训20 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理念、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服务技能等,培训记录完整。每月 1 次,得 20 分;每季度 1 次,得 15 分;每半年 1 次,得 10 分;无培训记录不得分。15指标分值评分要求得分投诉处理制度10 分有投诉处理制度,有部门或者专人及时处理投

39、诉,并有投诉的处理情况和电话回访记录,相关记录资料完整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应急演练制度10 分有应急演练制度,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如老年人意外伤害、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火灾、地震等有应急预案,有相关的应急演练记录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回访与满意度测评制度20 分有回访与满意度测评制度,每季度对中心环境、管理、人员、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开展 1 次抽样回访和满意度测评,有完整记录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人员岗位职责5 分有明确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有完整记录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安全责任制度5 分有安全责任制度,有完整记录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登记统计制度5 分有登记统计制

40、度,有完整记录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信息化服务制度5 分有信息化服务制度,有完整记录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财务管理制度5 分有财务管理和使用制度,财务账簿记录完整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员工奖惩制度5 分有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奖等激励制度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建章立制档案管理制度10 分建立健全中心老年人基本信息管理档案,档案记录完整,实时更新,得 10 分;有档案但记录不完整,没有及时更新,得 5 分;没有档案,不得分。建立台账10 分建立健全服务项目台账、收费台账、设施设备台账、物资用品台账等,台账记录完整,实时更新,得 10 分;有台账但记录不完整,没有及时更

41、新,得 5 分;没有台账,不得分。服务指南5 分中心有服务指南,内容包括服务规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服务联系、投诉电话等,并在中心醒目位置公示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制度建设 (100 分)服务收费5 分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上墙公示(3 分);收费项目及标准合理并上墙公示(2 分)。16DB62/T-2018DB62/T-2018 指标分值评分要求得分场所面积10 分具备满足服务需要的场地面积,场所总面积800(10分);650总面积800(8 分);575总面积650(5 分);475总面积575(3 分);375总面积475(1 分)。场所选址5 分中心交通便利,供电、供水、燃气、通讯

42、等省政条件较好,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场所周边环境5 分中心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场所服务环境5 分中心服务环境安全、整洁、卫生,地面应做防滑处理,无杂物、水渍等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场所功能区配置30 分场所功能区的配置分为基本配置(包括接待区(2 分)、娱乐区(2 分)、文化活动区(2 分)、休息区(2 分)、就餐区(2 分)、办公区(2 分)、卫生间(2 分)和适宜配置(保健康复区(2 分)、心理疏导区(2 分)、备餐区(2 分)、老年大学辅导站(2 分)、浴室(2 分)、理发区(1 分)

43、、洗衣区(1 分)、交通设施(2 分)、室外活动场地(2 分),除卫生间、备餐间、浴室外,其他功能区宜一区多用,即可换用、兼用。满足条件即可得相应的分值,否则不得分。室外锻炼与安防设施5 分室外有必要的锻炼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且能正常使用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室外绿化5 分室外有一定的绿化,有供休息的椅、凳等设施即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服务场所 (100分)场所公共区域标识5 分场所的公共区域设置有明显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包括布置在楼层、楼梯间、走道内醒目位置的楼层标示、区域标识、功能性标识、消防安全疏散标识等(3 分);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全省的统一标识(2 分)。场所的交通设施要求1

44、0 分配置接送老年人专用的带有监控系统的车辆(5 分);配置电动轮椅车、汽车的停车位,有残疾人专用车位和无障碍通道(5 分)。17DB62/T-2018DB62/T-2018 (续)指标分值评分要求得分服务场所(100分)场所建筑的设计与建设20 分日间照料中心应设在底层建筑部分,有独立出入口,两层以上楼房应配置无障碍电梯(5 分);场所的出入口不少于 2 处,出入口处的平台与建筑室外采用缓步台阶和轮椅坡道过渡,起止处有异色警示条(5 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有疏散指示标志,标志设在安全门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m 以下的墙面上,且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超过 20m(5 分);所有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保持通畅,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有明显标注(如:推、拉)(3 分);两层及两层以上多层建筑的有防跌落措施(2 分)。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0 分各种设施设备无尖角、锐边、毛刺(6 分);对存在危险隐患的设施设备,应设置安全标志(4 分)。发电照明设备3 分设置自备发电的照明系统,功能完好,可正常使用,得 3分;不能正常使用或没有不得分。消防设施设备10 分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可正常使用,且在有效期内,并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得 10 分;不能正常使用或没有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分。安全防范报警和监控设备10 分有安全防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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