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051407 上传时间:2019-11-19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5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doc(1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渝建发2006251 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修订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 评选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结合当前实际,我委会同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对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巴渝杯奖)是

2、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同时也是重庆市市级优质工程奖。第三条 巴渝杯奖的评选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新建建设工程。本市建筑业企业在重庆市以外国内其他省市承建的符合参评条件且未参加当地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经批准也可参加巴渝杯奖评选。第四条 巴渝杯奖由建筑业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申报。颁奖范围为建设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第五条 巴渝杯奖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重庆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联合颁发。由市建委和市建协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市建协。评审委员会由 1117 人组成,设主任 1 人、副主

3、任 12 人,由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专业人员担任。3第六条 巴渝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的数额原则上不超过 50 个。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七条 申报巴渝杯奖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其规模为单层厂房建筑面积 8 千平方米以上、多层厂房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其规模应符合 “附件 1”的规定;(三)住宅工程。住宅工程分为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工程,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1、住宅小区:主城九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 4.5 万平方米及以上,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建筑面积 3.5万平方米及以

4、上,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2、单体住宅工程:主城九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及以上,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建筑面积 0.6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四)交通工程。其规模应符合“附件 2”的规定;(五)水利工程。其规模为库容量 5000 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主体工程;(六)规模达不到(一)至(五)项要求,但在施工中使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专利技术的建设工程。4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建设工程或保密工程;(二)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的建设工程;(

5、三)发生过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四)已申报过巴渝杯奖而未被评选上的建设工程; (五)建设过程中,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因质量安全方面原因受到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建设工程;(六)其他不应列入评选范围的建设工程。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九条 申报巴渝杯奖的建设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组织建设,已经按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结构上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没有发现使用功能上的严重缺陷。(二)设计(工业建设项目主要是指生产工艺的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三)施

6、工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施工技术规范以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未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先进、科学;取得了市级工法或专利技术、取得重庆市工程建设优秀 QC 小组成果的优先。(四)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06)颁布实施后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该标准进行评定,且自评价总得分不低于 85 分,评定资料与评定表格齐全。5(五)工业建设项目,除符合本条(一)至(三)项要求外,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市内领先水平。(六)住宅小区,除符合本条(一)至(四)项要求外,还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完成了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及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的

7、建设。(七)住宅工程入住率应达到 40%以上。第十条 申报巴渝杯奖的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完成了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完成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完成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完成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施工。第十一条 申请表彰的主要参建单位最多不超过 3 家。主要参建单位应向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汇总申报。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或

8、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或分包)合同;(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 10%以上。第十二条 申请表彰的主要监理单位最多不超过 2 家。主要监理单位应向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汇总申报。主要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6(一)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二)完成的监理工作量占监理工作总量的 30%以上。第十三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或监理单位联合承包或联合监理一项建设工程,且签订有联合承包或联合监理合同的,可以联合申请表彰。第十四条 申请表彰的建设单位应向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汇总申报。第四章 申报资料第十五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一)申报资料总目录,

9、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二)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三)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参与申报的书面申请各1 份;(四)建设工程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复印件各 1 份;(五)已参与了设计评优的,提供设计优秀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 1 份;未参与评优的,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备案书复印件 1 份;(六)建设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式两份。重点介绍本工程的重点、难点、亮点、特点,含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对开展了 TQC、QC 小组活动或获得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的,还应准备相关证书复印件;(七)工程主要承建单

10、位、主要参建单位承包合同,监理单位监理合同;7(八)获市级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各 1 份;(九)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的说明;(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06)的要求,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房屋建筑工程评定资料及评定表格复印件各 1 份;(十一)附文字说明的建设工程各部位、工程概貌、体现优质工程的彩照不少于 30 张;(十二)配有解说词的 510 分钟的工程声像资料。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的要求:(一)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应使用由市建协统一印制的表格;(二)申报表及其他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字迹、印章清楚,表内签

11、署意见栏,应由相关单位写明对该建设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三)资料中涉及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统一,如有更改,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四)申报工程声像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全貌,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内容。第五章 申报和资料审查程序8第十七条 申报巴渝杯奖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市管建设工程,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直接向市建协申报。其它建设工程,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

12、筑业协会申报,经预审通过后,由区县建筑业协会向市建协报送申报资料。(二)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在收到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后,应对其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将其资料汇入申报资料中一同申报;(三)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在申报前,应征求负责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如实反映申报工程的情况,并对出具的意见加盖公章;(四)各受理申报资料的建筑业协会,负责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并于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在申报表中签署具体的质量评价和推荐意见,加盖协会公章。预审内容包括申报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申报工程依法组织

13、建设的情况,字迹、印章是否清楚等,并核对原件;(五)市建协将预审情况报市建委备案;(六)市建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预审合格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主要审查资料反映的工程情况是否达到巴渝杯奖的各项要求;(七)市建协将申报资料审查情况报市建委备案;(八)未成立建筑业协会的区县,有关工作可由区县建管部门代为负责。第十八条 巴渝杯奖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 2 月 1 日至 2 月 2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9第六章 工程复查第十九条 凡申报资料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列入现场复查的范围。复查工作主要核查申报资料与工程实际情况是否相一致,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查小组由市建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

14、成。第二十条 市管建设工程,由复查小组进行复查;其它建设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管部门选派 1 人配合复查小组进行复查。第二十一条 复查程序及内容:(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情况介绍。重点是该建设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二)查阅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包括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地质勘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验收资料、沉降观测资料以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复验、检验资料、工程验评记录、质量管理和档案资料等。(三)实地查验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包括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境保护等内在质量和外表

15、实物质量等。凡复查小组认为应检查的部位,申报单位应予以配合。(四)听取使用单位的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五)复查小组对建设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应进行现场讲评。10(六)复查小组应提出包括建设工程复查情况、推荐性意见、该工程在小组内的排序等内容的复查报告。第二十二条 市建协将复查情况报市建委备案。第七章 工程评审和表彰决定第二十三条 评审工作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和预审、审查、复查的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建设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建设工程。第二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

16、意见及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报告,报市建协和市建委审定。第二十六条 市建委将评审委员会意见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 7 天,并根据公示情况会同市建协联合作出表彰决定。第八章 评审纪律第二十七条 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 3 年的申报资格,并全市通报。对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已骗取的获奖资格,予以撤销。第二十八条 预审、审查、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接受申报单位或有关人员的礼金、礼品。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第九章 奖 励第二十九条 市建委和市建协每年

17、第四季度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得巴渝杯奖称号的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授予巴渝杯奖奖杯和证书,向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并对获奖工程项目和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第三十条 获得巴渝杯奖的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按市建委的有关规定,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第三十一条 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提倡对荣获巴渝杯奖的工程予以激励,建设单位可在制定施工招标文件或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时明确激励方式和标准。 第三十二条 巴渝杯奖的获奖单位,可从企业实际出发对获奖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项目部及相关人员予以表彰。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18、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012 号)同时废止。12附件 1: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申报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应具备的规模一、1.5 万座以上的体育场;二、3000 座以上的体育馆;三、建筑面积(主城区 1.2 万平方米及以上、六个区域中心城市 1 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区县 0.6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影剧院或多功能厅、饭店、宾馆、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四、高度 150 米以上的电视发射楼或其它构筑物;五、桥面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高架桥,8 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六、建筑面积 1500

19、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七、用地面积 2.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八、日供水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九、日处理污水能力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十、日处理生活垃圾 300 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厂) ;十一、总长度在 400 米及以上或单跨跨度 80 米以上的城市跨江(河)桥;十二、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工程,如:轻轨、地铁、空中索道等。13附件 2:交通工程申报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 应具备的规模一、水运1、年吞吐量在 100 万吨以上及集装箱 3 万标箱以上的新建、 扩建江河港口; 2、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其它水运工程和

20、修造船厂工程。二、公路 1、长度在 20 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2、100 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且投资超过 2500 万元以上; 3、独立大桥、特大桥、800 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4、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 程建设项目。 三、铁路1、编组站及 30 公里以上的线路综合工程; 2、长度在 1 公里以上的铁路隧道; 3、长度在 800 米以上或不足 800 米但科技含量高,技术工艺 复杂且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 四、民航 年旅客吞吐量 100 万人次以上,飞行区等级 4E 和 4D 的机场 工程。14主题词:城乡建设 评选 办法 通知抄送:建设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四站一室一中心,相关协会。15重庆市建委办公室 2006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