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中学章程.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026962 上传时间:2019-11-14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都江堰中学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四川省都江堰中学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省都江堰中学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都江堰中学章程.doc(1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0 -都江堰市教育局中小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24 号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成都市中小学章程制定规程,你校 2015 年 6 月 29 日校务会议通过并报我局核准的都江堰市沿江小学章程,经都江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1 月 3 日教育局第 32 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5 年 11 月 6 日 - 1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章程序 言都江堰市沿江小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维新变法时期的学堂,民国时期为国民小学校,解放后升办为顺江乡完小,改革开放后改公社为乡镇(

2、顺江乡更名沿江乡)并重新建立沿江小学,2004 年与沿江中学合并为沿江乡九年制学校。2009 年 9 月,学校恢复命名为都江堰市沿江小学(由成都市国资委捐资、华西集团承建而成,沿江中学合并到柳街中学)。学校坚持以“水养善德,诗慧心灵”为办学理念,以校训“明德明智,雅言雅行”为育人精髓,努力建成以“诗、水文化”为主要特色的具有浓郁国学氛围的生态文化学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3、本校全称为都江堰市沿江小学(又名:沿江成都国资爱心小学),英文表述为:Dujiangyan Yanjiang Primary School,住所地址为都江堰市柳街镇萌元街 9 号。- 2 -第三条 本校由都江堰市教育局举办,经都江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 12 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办学理念:水养善德,诗慧心灵。办学目标:把学校办成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和谐校园,建成以“诗、水文化”为主要特色的具有浓郁国学氛围的生态文化学校,达成文教合一。校训:明德明智,雅言雅行。校标(即 LOGO):解读

4、: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校标设计以“沿江”两个汉字作为设计意象,取“沿”之第一个拼音字母和“江”之形组合而成,似燕子踏水翻飞之势,象征我校学子“飞得更高”的精神追求。同时,设计以绿色和蓝色作为主色调,意即我校以创建生态文化校园为目标,也寓意我校“水养善德、诗慧心灵”的办学理念。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3 -学校校长、副校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或程序为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可采取公推直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直接聘任、交流和任用等方式,严格按照干部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任

5、用。第六条 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和贯彻;具有学校财务基建审批权、自主招生管理和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等权限。第七条 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学校校务会议决策,决策程序为:在学校校长或主要部门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学校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第八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

6、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第十条 学校设置德育办、教导处、食管办和少先队大队部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4 -德育办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督促全校教育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组织指导、学籍管理以及教学资源开发;食管办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少先队大队部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组织

7、实施机构,主要负责组织与开展少先队员丰富多彩的活动,并协助德育办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可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方式,按照干部任职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由教育局审批后出文聘任。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在学校校长或主要部门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工会召集并主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民主通过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一)学校建立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二)实行班级授课制。- 5 -(三)学校按规定

8、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为个性化原则、整合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发现的原则、集体教育的原则、批评与表扬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一)主动公开的事项为:学校依法实行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招生计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有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

9、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为会议通报和上墙公示。(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为: 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学校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符合要求的,由学校校务会议受理。3.答复:受理申请后,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要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公开权利人。公开决定书应当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间。- 6 -4.个人或组织要求查阅已公开过的信息,个人或组织提出申请,学校给予协助查阅。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

10、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 学生第十六条 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第十七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 7 -其受教育权、人身权

11、、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八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第二十条 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

12、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对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况、法律素养、人文艺术修养和学业情况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学期末、学年末成绩评定方式:成绩分值的构成为学习态度和习惯占 25%,平时能力抽测占 25%,期末检测占 50%;等- 8 -级划分为 60 分以下为待合格,60 分至 69 分为合格,70 分至 84分为良,84 分以上为优。以等级(优、良、合格、待合格)为主,对品学兼优、进步大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或奖励。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

1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具体资助政策、条件、金额参照学生当年在校时的相关文件,按程序执行。同时,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爱心人士对特困家庭的品学兼优学生进行资助。第四章 教职工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施竞聘上岗。学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学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第

14、二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 9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

15、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0 -第二十七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原则为:一是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

16、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三是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第五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第二十八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

17、。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第三十条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 11 -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第六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办学经费为财政补助收入。第三十四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

18、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学校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第三十五条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68 号)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 号),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相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基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的决策程序为:1.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实施意见或方案。- 12 -2.经学校校务会议研究通过。3.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校长办公室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都江堰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校务会议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都江堰市教育局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